金华市中心医院瓶装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YG2020-HW2745-ZFCG203-2
- 中标金额
- 32.39 万元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金华市中心医院) 135****3481代理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0579-83182132已脱敏 135****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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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YG2020-HW2745-ZFCG203-2
二、项目名称: 金华市中心医院瓶装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最终报价:323925(元) | 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新登新区贝山路58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 1 | 金华市中心医院瓶装医用气体采购 | 金华市中心医院瓶装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附件 | 1 | 323925 | 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附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亚明,胡金涛,尤卫民,郑友宏,王献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预算金额0.63%计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地 址:明月街3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3481
质疑联系人:雷旭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552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街16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文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2132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26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2020年12月04日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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