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半塔镇邢港村污水处理项目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czcg202003-152
- 中标金额
- 161.08 万元
- 中标供应商
-
蓝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壹佰陆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周华兵 150****2669已脱敏 15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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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半塔镇邢港村污水处理项目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来安县半塔镇邢港村污水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2003-15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26日
开标日期:2020年4月1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蓝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六合区雄州镇雄州东路305号
中标金额:壹佰陆拾壹万零捌佰元整(¥:16108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涛、张淼、王家柱、石坤、张相杰
采购人名称: 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地址: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华兵
联系电话:150****2669
收费标准:按交易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19350元(含专家评审费2450元)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