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 给排水 2025-11-28

环三都澳湾区福安湾坞半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二期)(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注:该平台公告按类型分区检索、过期后会下线,直接搜标题多半搜不到; 本站已保留公告全文,采购清单、联系方式与时间节点可直接在下方查阅。 环三都澳湾区福安湾坞半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二期)(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要点

省份
福建 宁德
中标金额
2869.51 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5-11-28 08:30 已结束
中标供应商
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王先生 136****1203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黄先生、刘先生 0591-28059630、4009980000、0593-225
已脱敏 13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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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三都澳湾区福安湾坞半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二期)(施工)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环三都澳湾区福安湾坞半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5〕4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湾坞镇湾坞西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为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终点接入环三都澳湾区福安湾坞半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一期)在建尾水管道。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尾水排海管道5662米,其中De900尾水管5313米,DN1400顶管349米(管内数设D820x10钢管),新建排气阀、排泥阀、蝶阀、检修井等配套附属设施及市政道路破除及修复。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起点为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终点接入环三都澳湾区福安湾坞半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一期)在建尾水管道。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尾水排海管道5662米,其中De900尾水管5313米,DN1400顶管349米(管内数设D820x10钢管),新建排气阀、排泥阀、蝶阀、检修井等配套附属设施及市政道路破除及修复。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546618(含暂列金额918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③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④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

⑤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

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28日 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安市湾坞镇码头村商贸街121号,邮编:355007

电子邮箱:/

电话:136****1203,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szzxfzfgs@126.com

电话:0591-28059630,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刘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联系电话:0593-638171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25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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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说明:本页为公告摘要,由第三方数据服务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政府公开渠道聚合同步,原始公告请以官方平台为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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