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宝片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水闸设备(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公告要点
- 中标金额
- 196.26 万元
- 中标供应商
-
新河县黄河水利机械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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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昌市湾里管理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邓先生 0791-83767187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王女士 191****0208已脱敏 19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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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宝片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水闸设备(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25-03-25】
南宝片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水闸设备(第二次)
中标结果公示
南宝片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水闸设备(第二次)招标人为南昌市湾里管理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于2025年03月14日9时30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进行公开开标会议。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确认,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 河北禹建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962619.50元
综合得分 99.60分
项目负责人 韩晓亮
第二中标排序人 新河县黄河水利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021021.00元
综合得分 94.82分
项目负责人 陈丽永
第三中标排序人 河北筑鸿水利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030628.00元
综合得分 78.48分
项目负责人 吴立阳
因收到第一中标排序人河北禹建水工机械有限公司递交的弃标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相关精神,现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取消河北禹建水工机械有限公司第一排序人资格,顺延新河县黄河水利机械有限公司第一中排序人,并重新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 新河县黄河水利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021021.00元
综合得分 94.82分
项目负责人 陈丽永
第二中标排序人 河北筑鸿水利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030628.00元
综合得分 78.48分
项目负责人 吴立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天,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向如下单位提出:
招标人:南昌市湾里管理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南昌市湾里岭秀湖街1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91-837671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95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91****0208
弃标函.pdf 南宝片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水闸设备(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