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韶关)功能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综合管线、支线道路-型钢等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深中岭招
- 中标金额
- 248.99 万元
- 中标供应商
-
韶关市振强机电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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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岭南(韶关)功能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综合管线、支线道路-型钢等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编号: 深中岭招(招)字20250603号)
广东中金岭南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受广东中金岭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金岭南(韶关)功能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综合管线、支线道路-型钢等”【招标编号:深中岭招(招)字20250603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金岭南(韶关)功能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综合管线、支线道路-型钢等。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三、开标评标日期:2025年07月17日。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韶关市振强机电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2489893.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韶关市鑫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2504971.00元。
五、公示期限及注意事项:
1、公示期3天。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须提供详细利害关系说明及证明材料);
②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
③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出异议,或者异议已经做出回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④异议事项不具体,或是主观臆测且未提供充分证据或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⑤异议所附的证据材料来源不合法;
⑥异议材料未署异议人真实姓名,或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⑦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广东中金岭南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025年 07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