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厂、硫酸钾厂用执行机构等材料(二次)候选人公示
公告要点
- 预算
- 16.12 万元
- 联系人
- 潘文龙
- 中标企业
- 德阳市新泰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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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厂、硫酸钾厂用执行机构等材料(二次)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00314-25XB0845/01)
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 动力厂、硫酸钾厂用执行机构等材料(二次)
标段/包编号:000314-25XB0845/01
项目类型:物资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综合零售
公示开始时间:2025-10-13 15:4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14 15:40
备注信息:
第1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名称: 德阳市新泰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161230.00
其他事项:
第2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名称: 新疆研华工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495800.00
其他事项:
第3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名称: 新疆顶誉自控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579998.00
其他事项:
第4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名称: 上海本团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650760.00
其他事项:
相关说明 项目联系人: 潘文龙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187****8390
电子邮箱:
注意事项: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