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6-10-26

浙川协作中国非笼养蛋鸡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设备采购饲料加工设备标段招标文件

原文出处 公开渠道汇总 本条公告由公开渠道汇总,正文未标注发布平台,也未附原文直链。本站已保留公告全文,可直接在下方查阅。

公告要点

省份
四川 广元
预算
380.72 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1-18 10:30 还有 14 天截止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局):罗先生; 谢女士 联系 133****5399、028-67698119、1794969000000
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谢**
已脱敏 133****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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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局 预算金额(元): 3807166.65 省份: 四川 城市: 广元市

联系人:罗先生;

谢女士

联系电话:133****5399,028-67698119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18 10:30 公告正文:

浙川协作中国非笼养蛋鸡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设备采购饲料加工设备标段招标文件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附件:[GY20261026(GC)002-001]设备采购饲料加工设备标段.GYZF 附件: 评标办法.xml 附件: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使用说明

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备采购招标。

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细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出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招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分值由招标人在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由招标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表示可选择项,除注明为多项选择外,其余均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选,也可以都不选。勾选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未勾选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文件

组成部分(如:□)

浙川协作中国非笼养蛋鸡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备采购饲料加工设备标段

(招标编码:)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

口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兰**

盾

CY51010020220700

项目管理有限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杨贤慧、谢常秀、张霞、李丹

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

11丹CY51010020220704

张霞2026年10月26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

业资格:全国监理工程师

招证号:5注:实行委托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035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杭贤慧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印观从业人员专用章

邀常香CY51010020180501

510120200051助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帅

注册证号:川2512013201405294

注: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供货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定标方案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浙川协作中国非笼养蛋鸡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备采购饲料加工设备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浙川协作中国非笼养蛋鸡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昭发改审批〔2026〕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广元市昭化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饲料加工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昭发改审批〔2026〕1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浙川协作中国非笼养蛋鸡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

2.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红岩镇长梁村

2.3建设规模:建设年产六万吨高档家禽饲料生产线1条,购置饲料成套设备(包含原料接收及清理系统、玉米钢板仓储系统、投料与清理系统、粉碎系统、配料与混合系统、添加剂配料系统、成品仓储系统、辅助系统)1套,电气控制设备1套及设备安装调试。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建设年产六万吨高档家禽饲料生产线1条,购置饲料成套设备(包含原料接收及清理系统、玉米钢板仓储系统、投料与清理系统、粉碎系统、配料与混合系统、添加剂配料系统、成品仓储系统、辅助系统)1套,电气控制设备1套及设备安装调试。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总投资:3807166.65元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3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7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8日10时3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通过数字

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

省·广元市(州)(网址:*****

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局

联系电话:083******31

8.招标人:广**

地址:元坝镇杏林街12号

邮编:628021

联系人:罗**

电话:133******99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4333号9栋16层1601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谢**

项目负责人:兰**

电话:028******19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6年10月2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局地址:元坝镇杏林街12号联系人:罗**:133******9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4333号9栋16层1601号联系人:谢**:028******19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浙川协作中国非笼养蛋鸡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设备采购饲料加工设备标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广元市昭化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出资比例: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建设年产六万吨高档家禽饲料生产线1条,购置饲料成套设备(包含原料接收及清理系统、玉米钢板仓储系统、投料与清理系统、粉碎系统、配料与混合系统、添加剂配料系统、成品仓储系统、辅助系统)1套,电气控制设备1套及设备安装调试。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3.2 交货期 90日历天。

1.3.3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3.4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资质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财务要求:□近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5)其他要求:/。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设备(非定制设备),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

(3)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4)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8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9)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本条(14)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1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设备需求一览表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澄清及补遗文件等(如有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

若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

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

若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

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3807166.65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注:在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人民币(大写)(¥3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11-1810:30,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从工程建设业务栏目“查看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1)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的。

投标人需打印银行金缴纳凭据,并按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

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以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

3.4.1 投标保证金 式提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

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注:开标时,系统自动获取保证金缴纳情况、电子保函开具情况,若因服务器故障、网络故障、系统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数据无法获取的,可采取延长或变更开标时间等应急措施。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线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款程序按照《关于持续优化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收退工作的通知(试行)》(广发改〔2022〕260号)执行。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隐瞒限制投标情形,确定中标人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年至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具体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不允许

3.7.1 投标文件格式 (1)不得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改变原意或影响投标实质性的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

3.7.1 投标文件格式 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理。

(6)加密数据电文投标文件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广元版)制作生成的.GYTF格式文件。

非加密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格式为.nGYTF

3.7.3(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原件扫描件

3.7.3(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应使用电子签章。

过渡期内(指未全面实行电子签章期间),可以使用直接录入内容并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法定名称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联合体协议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在线递交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为正本,须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1-1810:30

4.2.2(B)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4.2.4(B)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未成功递交的,即使在现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也视为本次投标未递交投标文件。

4.2.5(B)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予以拒收。

4.3.2(B) 修改或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不发出回执通知。

5.1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B) 和地点 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从“在线开标”菜单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在线开标。

5.2 开标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签到,等待开标。

(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组织线上开标,系统将自动展示所有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相关信息。

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查询公告信息,对处于被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企业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接收。

(3)投标文件解密。

(开标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线上解密)(4)将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5)系统展示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6)提出异议,处理异议。

(7)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

投标人最迟应在完成上述第(5)项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理。

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已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但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据川办发〔2021〕54号、川办规〔2025〕8号规定等文件执行。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3人。

当有效投标为2人时,可推荐2人,不足2人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处于同一优先推荐顺序的投标人全部纳入中标候选人。

例: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为3人及以上,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次低的投标人。

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2人,经评审的投标价次低的投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标人为2人及以上,则以上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期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

定标结果公示期限: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将定标结果通过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

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全额提交。

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中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保险单)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组合提交。

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中标人中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保险单)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

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编页码 不需要。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不适合(自行招标)。□招标人支付。☑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10.3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4 低于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

10.4 报价 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制造成本、运输成本、管理成本、交货期、安装调试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

(招标人应根据最高投标限价的水平,结合市场情况合理设定,例如: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时。

但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最低投标限价)。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10.5 中标价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10.6 确定中标人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使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按照定标方案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在其余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所有中标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招标。

10.7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隐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

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10.8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

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为准。

10.8 次序 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10.9 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以下情形视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2(2)项的“串通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注(7)”的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可以视情况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说明:(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但不限于:a.同一标段的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编号和硬盘信息)均相同的;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清单的计价软件编号、机器码任一条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a.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b.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评标委员会发现的以上情形,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近三年内由于货物供应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影响招标公正性。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

相关招标公告

数据说明:本页为公告摘要,由第三方数据服务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政府公开渠道聚合同步,原始公告请以官方平台为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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