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阳朔县白沙镇立龙村委白沙堡新村供水管网及设施建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GLZC2026-C2-210079-GXJL
- 省份
- 广西 桂林
- 预算
- 100.94 万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06 09:30 还有 3 天截止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阳朔县水利局):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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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阳朔县水利局 预算金额(元): 1009417.56 省份: 广西 城市: 桂林市
联系人:李工、李铁龙、闫玉宏
联系电话:0773-8820567,0773-2583851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06 09:30 公告正文: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阳朔县白沙镇立龙村委白沙堡新村供水管网及设施建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2026年阳朔县白沙镇立龙村委白沙堡新村供水管网及设施建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6-C2-210079-GXJL
项目名称:2026年阳朔县白沙镇立龙村委白沙堡新村供水管网及设施建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009417.5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6年阳朔县白沙镇立龙村委白沙堡新村供水管网及设施建造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9417.5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元):1009417.56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
5、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11月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 7 号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7、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8、在线响应(电子响应)说明:
(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电子响应),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
电子响应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在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或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
(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4)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
(5)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77******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朔县水利局
地 址:阳朔县阳朔镇蟠桃路167号
项目联系人:李**
项目联系方式:07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3号7栋四楼
项目联系人:李**
项目联系方式:077******5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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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阳朔县白沙镇立龙村委白沙堡新村供水管网及设施建造工程品目
采购单位 阳朔县水利局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16:0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预算金额 ¥100.9417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铁龙、闫玉宏
项目联系电话 077******51
采购单位 阳朔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 阳朔县阳朔镇蟠桃路1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67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3号7栋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51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6年阳朔县白沙镇立龙村委白沙堡新村供水管网及设施建造工程
项目编号:GLZC2026-C2-210079-GXJL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技术标准
第七章图纸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阳朔县白沙镇立龙村委白沙堡新村供水管网及设施建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LZC2026-C2-210079-GXJL
2、项目名称:2026年阳朔县白沙镇立龙村委白沙堡新村供水管网及设施建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62544.80元
5、采购需求:
项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1 2026年阳朔县白沙镇立龙村委白沙堡新村供水管网及设施建造工程 1 项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
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
p-guan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
5、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11月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7号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7、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8、在线响应(电子响应)说明:
(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电子响应),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电子响应具体操
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或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
(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
(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4)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
(5)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77******9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朔县水利局
地址:阳朔县阳朔镇蟠桃路167号
联系方式:李工07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3号7栋四楼
联系人:李**
联系方式:077******51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阳朔县白沙镇立龙村委白沙堡新村供水管网及设施建造工程
项目编号:GLZC2026-C2-210079-GXJL2 3 供应商资格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未被“信用中国”(*****。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其他要求:需符合市建规(2006)270号文现场人员规定最低要求;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2 3 供应商资格 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3 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13.1本项目经审核后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1062544.80元;
经业主确认,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磋商限价)为人民币1009417.56元,供应商磋商总报价不得高于本工程最高磋商限价,否则被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将不予评审。
13.2供应商必须就“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作完整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13.3供应商磋商报价应综合考虑工程总造价(包含提供本次工程范围的所有成本、税金、利润等),报价不得超出最高磋商总价限价。
13.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磋商小组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注:供应商的第二次磋商报价不得高于该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如供应商维持磋商报价不变,以原磋商报价作为供应商最后报价;
如供应商需要改变原磋商报价时,供应商应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在提交最后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
如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改变原报价且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调整后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其报价不予认可,视供应商维持原磋商报价不变。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15 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7 1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16.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应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7 1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16.2供应商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16.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4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
16.5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
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6磋商前准备16.6.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16.6.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和绑定。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6.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进行咨询。
8 18.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于2026年11月6日9时30分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联系方式:400-881-7190或95763。
9 18.2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11月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7号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10 19.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11 19.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2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
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
请供应商实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1 19.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
12 20.2 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13 26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⑵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14 27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15 28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的3%(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不计息),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6 29.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7 29.3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
18 3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向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19 31 编制依据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
20 32 监督管理机构 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77******98
一、总则
1.适应范围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阳朔县白沙镇立龙村委白沙堡新村供水管网及设施建造工程
项目编号:GLZC2026-C2-210079-GXJL
1.2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1.3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3“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2.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供应商资格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质疑和投诉
6.1供应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3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
6.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和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6.5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部门: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51
通讯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3号7栋四楼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北京时间):每天9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7时3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特别说明
8.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如有另附)
(7)技术标准
(8)响应文件(格式)。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
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
10.5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11.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1.1.1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
1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2.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11.2.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必须提供)附: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
①如供应商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5、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7、财务状况报告[2025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
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三表一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
8、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无欠税)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一个月的,则无需提供)
9、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必须提供)
10、主要人员简历表(必须提供)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11.2.1.2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
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必须提供)
2、磋商报价汇总表(必须提供)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
4、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按桂劳社发【2009】50号文规定承诺)(必须提供)
6、工程渣土清运承诺书(必须提供)
7、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C类)(必须提供)
8、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否则响应无效。
11.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特别说明:
(1)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响应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格式上传(签字可以以加盖个人CA签章代替),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13.1本工程总造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工程最高磋商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供应商必须就“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作完整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13.3供应商磋商报价应综合考虑工程总造价(包含提供本次工程范围的所有成本、税金、利润等),报价不得超出最高磋商总价限价。
13.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磋商小组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注:供应商的第二次磋商报价不得高于该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如供应商维持磋商报价不变,以原磋商报价作为供应商最后报价;
如供应商需要改变原磋商报价时,供应商应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在提交最后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
如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改变原报价且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调整后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其报价不予认可,视供应商维持原磋商报价不变。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5.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16.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应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2供应商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16.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4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
16.5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6磋商前准备
16.6.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16.6.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和绑定。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6.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进行咨询。
16.7供应商公章及签字
16.7.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
16.7.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证书签章。
16.7.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
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17.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
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6年11月6日9时30分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联系方式:400-881-7190或95763。
18.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11月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文件。
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7号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18.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8.4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
(1)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9.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1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2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
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
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
20.评审原则
20.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20.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20.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0.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0.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磋商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21.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21.1磋商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保管后到达评标室,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21.2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1.3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4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21.4.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21.4.2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21.5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上补正或更正。
21.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