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6-10-26

六枝特区中部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剩余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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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项目编号
GQSZ-ZB2026100038
省份
贵州 六盘水
预算
1851.39 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1-17 09:30 还有 11 天截止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州黔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颖,胡吕惺 联系 150****2001、190****0523、1794879000000
代理机构(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胡**
已脱敏 15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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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贵州黔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元): 18513931.58 省份: 贵州 城市: 六盘水市

联系人:王颖,胡吕惺

联系电话:150****2001,190****0523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17 09:30 公告正文: 招标

项目编号:GQSZ-ZB2026100038

所属行业分类:采矿业

采购单位:贵州黔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六枝特区中部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剩余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监督联系人:

监**: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六枝特区中部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剩余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GQSZ-ZB2026100038-001

文件获取地点:六枝特区中心城区

报名开始时间:2612-01-18 23:03:20

报名截止时间:2612-01-19 19:57:15

截标/开标时间:2026-11-17 09:30:00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10-27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11-02 23:59:59

开标地点:六枝特区中心城区

开标地点:六枝特区中心城区

招标范围:六枝特区中部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剩余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监督人名称:

监督人电话: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州黔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50******01

公告PDF:*****

其他附件:*****

更详细内容请点击查看:*****;noticeType=1&publishStatus=1&systemStatus=六枝特区中部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剩余工程)

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六枝特区中部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剩余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已由六枝特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贵州黔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其余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六枝特区中心城区、木岗镇、落别乡、月亮河乡

2.2采购内容: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3本次招标金额为:18513931.58元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

3.1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可按两种方式

提供其一即可: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交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成交资格;

2.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

3.2特殊资格要求: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2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市州(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电话:400******08,网址:*****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公开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市州(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贵州黔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银壶街道南环路新兴农贸市场迁建项目(嘉年华)A区2单元1层70号

项目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50******01

招标代理名称: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民生家园(六盘水市不动产服务中心)十一栋2单元

项目联系人:胡**

联系电话:190******23

六枝特区中部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剩余工程)

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贵**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商务要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六枝特区中部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剩余工程)

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六枝特区中部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剩余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已由六枝特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贵州黔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其余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六枝特区中心城区

2.2采购内容: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3本次招标金额为:18513931.58元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

3.1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提供税务第1页

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可按两

种方式提供其一即可: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交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成交资格;

2.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

3.2特殊资格要求: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2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市州(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电话:400******08,网址:*****子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公开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市州(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第2页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贵州黔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银壶街道南环路新兴农贸市场迁建项目(嘉年华)A区2单元1层70号

项目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50******01

招标代理名称: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民生家园(六盘水市不动产服务中心)十一栋2单元

项目联系人:胡**

联系电话:190******23

第3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贵州黔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银壶街道南环路新兴农贸市场迁建项目(嘉年华)A区2单元1层70号联系人:王**:150******0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民生家园(六盘水市不动产服务中心)十一栋2单元联系人:路**:190******23

1.1.4 项目名称 六枝特区中部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剩余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1.2.1 资金来源 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其余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1.3.2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1.3.3 验收标准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1.3.4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5 技术性能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清单及技术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一般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可按两种方式提供其一即可: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交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成交资格;

2.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1.4.3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形式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止时间10日前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形式:书面形式内提出。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市州(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1.9.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文件澄清形式 澄清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无需确认。

1.9.5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市州(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1.9.6 投标人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 澄清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无需确认。

1.10.1 分包 不允许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1.2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513931.58元。投标人的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2.5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投标报价包含全部货物的运输至项目所在地的设备费、其专用工具、附件备件及其他附带辅材/辅件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存储费、保管费、专利费、培费、技术资料费、安装调试费、验收、伴随服务、全部税金等一切费用。

3、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金额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当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3)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在收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5.2 财务状况要求 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3 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2) 响应文件上传、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方式,供应商只需在“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市州(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仅第一成交候选人需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5日内提交2份与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存档备查。

但当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①响应文件封面上须加盖公章(物理公章或电子公章)。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

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扫描件)必须加盖竞标人公章(物理公章或电子公章)。

②响应文件无需逐页手签,但响应文件格式注明签字的地方均须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无正文页可不再手签);

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物理公章或电子公章,无正文页可不再加盖物理公章)。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

4.1.1(B)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由供应商自行上传“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市州(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7日09:30时

4.2.2(A)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4.2.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供应商自行上传“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市州(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1.采购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采购地点:不组织现场招标会,由供应商自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市州(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5.2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平台(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期限:3日

7.6.1 履约担保 不需要缴纳履约担保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10.1 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无需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自行对中标人进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如若查询单位或者个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0.2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上述承诺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原件或未将承诺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第8页

10.3 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2、代理服务费为: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元)收取代理费。

10.4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下内容: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并对其负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招标人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一旦查出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招标人一切处理意见(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未按要求提供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做废标处理。

10.5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如中标,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在中标后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不缴纳农民工保证金,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10.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因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变化(项目终止、资金收回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情形),在招标投标过程及合同履约中,采购方有权依法终止招标投标活动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未按要求提供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做废标处理。

10.7 关于阐述方案、演示及样品展示:无

10.8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包)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市州(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最新变更公告、澄清或答疑文件为准。

注:招标文件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矛盾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投标文件组成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矛盾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正文与评标表格中相矛盾的地方,以评标办法正文为准。

第9页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招标人:见**。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供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第10页

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第11页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清单

(6)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第12页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澄清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无需确认。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八、商务评审部分资料

九、技术评审部分资料

十、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报价

第13页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有效期。

投标人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第14页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

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有)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第15页

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采用全电子招标方式,无需递交纸质版文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3投标人如需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将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第16页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

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17页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担保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

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第18页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损害国家利益、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于投标人相互串通

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第19页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使用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他人名义投标。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人知第

2.4款、第5.3

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第20页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万元) 交货期 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月日

第21页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签名:

年月日

第22页

附表: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招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23页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具体以发出中标通知书格式为准)

中标通知书

:

你方于2025年月日时分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交货期:,。

供货地点:

质量标准:,。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第24页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25页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关于招标

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26页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格式文本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采用已签字的原件或签章原件扫描上传或电子签章均可,要求盖单位章的可以盖单位电子章,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具体要求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 不允许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供货地点 六枝特区中心城区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付款方式 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准

验收标准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

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

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未尽事宜 与招标人合同内约定

其他情形 不得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45分投标报价:40分其他评分因素:0分(如有)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业绩(15分)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单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1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23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材料供应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注:1.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技术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15分)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所有产品技术参数得15分。负偏离:技术参数负偏离1项扣3分,扣完为止。以《技术部分响应表》的响应为准。

供货方案(15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供货方案:①供货进度计划、②供货应急响应措施、③供货运输条件④产品质量验收方案及流程、应急方案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1)方案详尽、明晰、合理、可操作特别强,得15分;

(2)方案详尽、明晰、合理、可操作较强,得10分;

(3)方案详尽、明晰、合理、可操作一般,得5分;

(4)未提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15分) 根据供应商编制的项目售后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评标要素:①售后方式及响应时间;

②人员安排;

③售后服务内容;

④售后问题解决措施;

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详尽、明晰、合理、可操作特别强,得15分;

(2)方案详尽、明晰、合理、可操作较强,得10分;

(3)方案详尽、明晰、合理、可操作一般,得5分;

(4)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得分(40分) 投标报价参加评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得分取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29页

2、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要求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无效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不按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

4.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

5.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

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废标、无效标情及其他应当否决其投标情形的。

第30页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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