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消防维保服务(第二次)(Z26C04592)网上询价公告
公告要点
- 省份
- 重庆 九龙坡
- 中标金额
- 1.5 万元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重**):刘**已脱敏 137****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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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 预算金额(元): 15000 省份: 重庆 城市: 重庆市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368507309,137****8157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0-29 12:00 公告正文: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对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消防维保服务(第二次)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15,0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单价限价(最高) 数量 总限价(最高)
目录: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15,000 元 1 项 15,000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 九龙坡区小额采购数智服务平台 ”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发布公告后 ~ 2026-10-29 12:00
投标文件上传方式:必须上传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详见竞采文件
资格文件上传方式: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投标(响应)文件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 “3家” 的前提下,按 报价最低 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采用“最先报价者中标”原则
六、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 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 “ 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 公开曝光。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单位名称: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023******09
合规及免责声明
本平台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或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平台所列采购方式与流程,仅参考《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执行;
各项目的具体执行流程与规则,以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及要求为准,采购人对此拥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完整,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消防维保服务 *****
网上竞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2026-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
采购人:重**
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篇竞采邀请书1
第二篇项目技术要求3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6
第四篇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17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
第一篇竞采邀请书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2026-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采购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采。
1、竞采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投标保证金(元)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2026-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 15000 1 无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资金额15000元。
3、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A、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服务类别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提供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学校消防设施维保业绩。
4、竞标有关说明
1.竞采文件获取时间:以九龙坡区小额采购平台时间为准。
2.竞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请在“九龙坡区小额采购数智服务平台(*****)”上下载本项目竞采文件以及图纸、清单、补遗等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线上报价时间及要求
1.线上报价
1.1线上报价开始时间:以“九龙坡区小额采购数智服务平台(*****)”上项目的发布时间开始为准。
1.2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九龙坡区小额采购数智服务平台(*****)”上项目的上传截止时间开始为准。
1.3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九龙坡区小额采购数智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2.响应文件上传及要求
2.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价线下评审的方式,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线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2.2线上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响应文件须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上传文件未按格式要求或内容模糊、无法打开、不完整等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的,由评审小组做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材料要求真实可靠,采购单位可对响应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5、投标保证金
无
6、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经核查投标供应商之间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为项目提供需求调查,但未完全采用其方案的除外)(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内分包。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违反九龙坡区小额采购数智服务平台相关规则、规定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网上竞采活动。
7、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
联系人:刘**
电话:137******57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电力五村10号
第2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
※本篇所有要求均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允许正偏离。负偏离或不满足作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处理。
1、项目一览表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元/年) 资金来源 备注
1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2026-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 15000 财政预算资金
2、服务内容
(一)维保范围
1.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A、B校区,建筑面积约2.34万平方米。
2.消防维保地点: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A区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电力五村10号。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B区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电力二村22号。
3.维保内容(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A、B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含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3)防火分隔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
(4)建筑灭火器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国家、地方、行业、消防救援等机构所规定和要求的维护保养方式、方法、内容、程序、技术要求等开展维护保养工作。
服务期每年最后一个季度的第二个自然月的15日前需提交本项目年度维保工作总结报告,报告由维保单位结合全年维保工作、设施运行状况、隐患整改情况编制。
如遇消防管理部门新要求,则以实际情况为准。
维保服务期内投标人必须确保所维保的建筑消防设施处于完好有效,且消防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必须达到原设计、使用的效果。
若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发生意外并造成损失(经第三方权威部门鉴定为保养不善造成)将由维保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根据学校消防现状拟定年度维保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初查”“月检”“季检”“适时维修”等维保服务工作;
月度(季度)检测,投标人需增派技术人员配合实施。
校内消防设施单项功能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消防设施联动功能(如有)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维修,检查和全面检测及维修记录应报学校项目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3.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消防现状拟定设施设备故障应急替代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规范的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
月度消防设备检测维保应当在每月25日前完成、并出具相关报告(包含:测试相关数据、隐患整改建议);
为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质量,需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3.1每月重点工作
3.1.1安排有资质的工作人员检查和试验下列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功能,并向采购人提交专门报告:手动启动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及建筑灭火器,并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
3.4每季度重点工作
消防设施设备,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消防点位进行检查和测试,设备设施完好率达98%及以上,并按规范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和做好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3.5每年重点工作
3.5.1对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屋顶裸露管网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水压测试;
并对校区消防水系统中所有消防泵、阀门及其裸露管道,进行除锈上防锈漆、加润滑油等不少于一次的维保处理(室外露天的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消防管道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除锈上防锈漆和加润滑油的维保处理),并提交专门报告
3.5.2开展对储水设备的检查、修补和重新油漆等全面维修工作,并提交专门报告
3.5.3对消防水泵其整套组件进行全面的检修、测试和保养,其中包含消防给水系统露天的相关设备的除锈上漆和防腐加固处理等事宜(室外部分每年不少于两次除锈上防锈漆和加固的维保处理),所做事务需提交专门报告。
4.应急维修及故障排除
4.1履约期间采购人有权监督投标人的工作执行情况,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对于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故障通知,投标人应立即响应。
当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包括专人电话通知、短信通知、微信通知或书面通知)的15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对于一般故障,需在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修复完成;
较大故障,须在3日内完成修复;
重大故障,须在3日内制定详细维修方案,并在10日内完成整改。
若故障处置周期预计超过2天,投标人须书面通知采购人,同步落实维修期间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并增派技术力量,尽快完成故障处置。
4.2消防设施设备(系统)出现故障或发生消防突发事件(事故),驻校维保人员若无法独立完成抢修工作,投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增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协助抢修。在故障未排除或未启用采购人认可的替代方案之前,技术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3投标人须配备本项目维保所需测试工具(笔记本电脑、水压测试工具等),建立应急备品储备(可为本单位外部仓储),备品备件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指示牌、闭门器、顺序器、释放器、应急照明灯具、DN25*16镀锌大小头、DN65室内消火栓头、手提式灭火器等。
接到故障后须在规定时限内调运备件到校;
如遇停产淘汰配件,须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及替代处置方案。
4.4每次维修后,投标人需填写维保记录表,一式两份,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各保留一份,作为项目开展档案,以备后续查阅。对于超过24小时的维修,投标人需以书面形式报采购人批准,所有书面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
4.5消防维保施工过程中,应同时做好采购人单位其他设施设备的保护措施,保证其完好;
如确因消防维修需对现有装饰带来的损害的在维修结束后需及时做好复原工作,确保现场恢复原貌。
维修过程中有涉及需要重新布线的,原设计是布置暗线的需重新布设暗线,相关事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须保障施工过后现场恢复原样及美观,不破坏原有布局。
4.6消防维保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和警示标志,做好劳保措施,因维保施工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若维保施工过程中成交人违规造成采购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害和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维保服务团队要求
5.1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岗位证书允许人员兼任。
成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并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本单位备案;
现场作业人员至少2名,具备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方向),涉及高空作业人员须持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证;
配置低压电工,一人最多可兼任2个岗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现场全部作业岗位。
合同签订后7日内必须提交团队人员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中标后核验,核验不通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2项目负责人需在服务期每月最后一月当面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度和听取采购人工作要求,持续改进和提高维护质量,并提交上月维保过程中所更换配件详单及工程量详单,更换配件清单需交给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5.3投标人人员需着正式工作装进入学校工作,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佩戴有采购人单位盖章和个人照片的工作证;若发生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或不服从采购人合理的工作安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人员。
6.每学期开学、放假和节假日前,投标人须派遣技术人员配合对学校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大检查,并在开学之日前两天向学校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如遇特殊敏感时期或学校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投标人须根据学校通知提前两天对学校重要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提前一天向学校出具专项检查书面报告,并在活动期间增派专人到现场值守,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7.采购人单位建筑有二次装修或改造和对学校维保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的,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验收相关工作,直至通过消防相关部门审核(验收需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采购人单位有消防整改项目的,投标人需免费提供建设方案;
同时在维保服务期内,投标人还须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的消防应急处突事务和协助采购方完成其他临时性的与消防相关的工作。
8.服务期内,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已竣工项目消防设施设备的验收交接工作,完成消防设备设施的清单验收、资料验收、设备设施验收、功能验收并负责统计汇总,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后交采购人单位消防维保项目主管部门,同时提出验收意见,对不合格的消防设施设备功能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书面整改建议(所有书面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9.投标人需负责对采购人单位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定期技术培训,并按采购人要求对学校新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全力配合并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演习、消防知识竞赛等活动。
10.服务期内,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制作并更换学校原有的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或损毁的标识标牌和消防警示标识(入场后新增设备需制作标识牌的由采购人负责制作,投标人负责安装更换)。
11.投标人应保障学校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并负责学校整个消防系统的优化完善及免费更换和维修,对发现无法组网问题进行免费修复(包含组网线路的免费检修)。
12.服务期内,投标人需按时向采购人提交下列与维保工作相关书面资料(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所有书面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12.1维保工作计划(月度):第一次为入场时,其他的为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工作计划
12.2维保报告(月度):入场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维保报告
12.3消防水系统季度功能测试报告(季度):入场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第一月的5日前提交前一季度联动测试报告
12.4专项检查书面报告:每学期开学前、节假日或学校有重大活动的前一天出具专项检查书面报告
12.5维保工作计划(年度):每年12月20日前提交下一年维保工作计划
12.6检修保养报告(年度):每年12月10日前提交本年度检修保养报告
12.7防火分隔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检查测试记录(月):随月度维保报告提交
12.8建筑灭火器检查记录(月):随月度维保报告提交
12.9消防水系统最不利点水压巡查测试记录(月):每月提交维保报告时提交
13.服务期内,除《消防维保项目不包含的设备(耗材)清单》内设备需整体更换时由校方采购、投标人负责安装外,其他因消防设备维保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维修费、维护费、人工费及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费用,按下列口径承担:单件价格500元以内(含500元)的零部件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人承担;
单件价格超过500元的设备配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耗材中发电机组所需油料除外)。
配件更换由投标人书面报告采购人,材料费用按季度结算。
消防维保项目不包含的设备(耗材)清单
序号 设备(耗材)名称 单价
1 消防水泵
2 消防水泵控制柜
3 稳压泵
4 应急照明控制柜
5 稳压泵控制柜
6 稳压罐
7 消防水箱
8 消防水带、水枪
9 室内消火栓箱(不含公寓消火栓箱玻璃)
10 消防疏散引导箱(含箱内耗材)
11 信号蝶阀DN150
12 室外消火栓DN100
13 止回阀DN150
14 应急照明灯具
15 疏散指示标志
备注:表格内设备(耗材),维保期间若出现故障由投标人先找出故障原因,需更换配件维修的由校方负责采购配件,投标人负责进行免费更换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14.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人须以采购人校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现有状态接手入场开展维保工作,维保期内除《消防维保项目不包含的设备(耗材)清单》内设备故障或损坏由采购人提供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调试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外,其他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换等所有均包含在本项目维保服务费用范围内,后期不追加任何维护保养费用;
设备配件费用承担按本条13款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勘查,自行承担踏勘费用与风险,对现场情况了解不足造成报价、方案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5.上述条款未尽事宜,按重庆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执行。
(三)维保内容
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单位消防系统对象实行:“初查”“月检”“季检”“适时维修”等维保工作并记录备查:
1.日巡查:指导学校消防设施操作员对各系统进行常规检查,有问题及时反馈,并立即开展排查检修。
1.1泵房及高位水箱处消防设备的温度、压力、位置、响声是否处于正常范围;外观检查,有无跑、冒、漏、滴现象。
1.2室内外消火栓、消火栓箱、消防水带、水枪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齐全,管网有无跑、冒、漏、滴现象
1.3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1.4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建筑灭火器等设施设备外观是否完好,灭火器有无缺失、损坏,压力指示是否正常
2.月检:在日巡查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2.1消火栓系统:包括系统所有消火栓箱(含启泵按钮、消火栓阀)、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管道、信号阀、止回阀、水泵接合器、安全阀、减压阀、管道阀门、水泵(含电机)、水泵电气控制箱(含箱内元件)、管道仪表等
2.1.1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1.2按安装数量的100%试验远距离启泵按钮,检查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是否正常
2.1.3屋顶消火栓或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
2.2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包含各类标识标牌、应急照明电源更换等全部配件
2.2.1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2.2按安装数量的20%试验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是否正常
2.2.3损坏或遗失的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标志由投标人负责补充、更换
2.2.4损坏或遗失的应急照明备用电源由投标人更换或维修
2.3防火分隔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
2.3.1检查常闭防火门是否保持关闭状态,闭门器、顺序器、释放器(电磁释放装置)等组件是否完好有效,门扇、门框有无变形、破损,闭门器是否漏油、关闭是否严密
2.3.2检查防火卷帘下方及两侧有无堆放物品,卷帘控制按钮、限位装置、导轨、帘面等是否完好,手动、电动升降功能是否正常
2.3.3检查防火阀阀体及执行机构是否完好,阀门开闭状态是否正确,手动、电动启闭功能是否正常
2.4建筑灭火器:
2.4.1检查灭火器配置是否齐全,放置位置、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被遮挡、挪用或移作他用
2.4.2检查灭火器压力指示器指针是否处于正常区域,铅封、保险销是否完好,筒体有无锈蚀、变形、损伤,喷管、喷嘴是否完好畅通
2.4.3检查灭火器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并做好检查记录
2.5以上项目均为必做项目,采购人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进行必要项目增减和调整,而不需承担额外费用
3.季度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月检的各项检查之外增加以下内容:
3.1消火栓系统阀门、信号阀联动检查(抽检、保养)
3.2水泵接合器常规检查、保养
3.3消火栓灭火系统模拟试验
3.4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检查、抽检、保养
3.5建筑灭火器抽查(外观、压力指示、有效期限等)、保养
3.6以上各抽检项目按不低于设备总数25%的比例进行。
4.年度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在月检、季检的基础上加检以下内容:
4.1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水泵、管道等基础设施进行清洁、除锈和油漆,确保设备管道清洁不锈蚀外观完好。水系统各设备的渗漏检查、保养
4.2消火栓水压检测、保养
4.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全面检查、保养
4.4防火分隔系统全面检查、保养(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
4.5建筑灭火器全面检查、保养,达到维修、报废条件的按规定进行维修或更换
4.6各项抽检项目按不少于100%的比例进行检查,在抽检中应使每台设备在一年中不被遗漏。
5.重大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节前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5.1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检查、保养
5.2应急电源柜进行应急切换、保养
6.投标人在重大节假日前,将节日期间的应急人员名单、联系方式送交采购人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并保证在节日期间值班。
7.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登记表,由保养负责人签字并交由采购人签字存档备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属消防设备设施范围的,由中标人处理。
8.在接到采购人的故障通知后,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进行检修,响应、到场及修复时限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4.1条款规定执行。
由于维修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或未按期修复,在此期间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属消防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所造成的损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9.定期对易蚀部件和管线进行除锈涂漆,含泵房设备、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给水管网等除预埋部分的基础设施设备。
10.投标人须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维保过程中更换和维修的零部件汇总表交安稳办。汇总表包含更换配件名称、数量、型号、具体位置等。
注:上述定期指:每月;不定期指:遇系统出现故障、学校大型活动或消防检查等时候,由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通知。
11.其他
11.1每月进行一次消火栓系统最不利点或末端水压检测,并形成书面记录。
11.2每月巡查消防疏散通道(车道)是否畅通。
(四)项目服务要求
1.例行检查
1.1每周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1.2每周派人员到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A、B校区对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进行日常运行检查,系统日常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有效。
1.3对消防水系统进行末端试水,室外消火栓抽查检查。确保室内外消火栓的完好、好用,消防水出水状况符合消防规定。
1.4发现各类隐患时,在24小时内排除修复。重大隐患应立即与采购人委托相关管理机构采取应急措施。
1.5每周对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及建筑灭火器进行外观、功能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
2.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
2.1对消火栓按钮进行启泵模拟测试,抽查率达到80%以上。
3每月一次对消防水系统的联动检查测试
3.1测试顶层消火栓出水是否正常。
4.在有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参与的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各系统的部分功能测试、保养。
4.1在日常测试、维护、保养的基础上每季度需对消火栓泵及管道系统的阀门轴芯上润滑油,对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除锈、上润滑油。
4.2测试各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消火栓系统,出水水量充裕,水压正常,水质良好。
5.每半年进行一次各系统的全面检测及试验,并就测试情况出具测试报告。全面检测及试验内容包括:
5.1消火栓灭火系统
5.1.1对消防水箱、消火栓、水泵组、压力控制器、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外观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1.2检查消防水池水质、各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5.1.3运行工作泵和备用泵(含补压泵),检查控制功能、水泵加压情况及信号是否正常
5.1.4用消防按钮检查能否启动消防水泵
5.1.5进行一系列的调试,包括消防水泵的性能调试,室内外消火栓和屋顶消火栓功能调试,系统联动调试,消火栓按钮启动水泵调试,水源调试验证用水量各充实水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5.2.1电源切换试验:
5.2.2外观完整:
5.3防火分隔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功能检查、测试
5.4建筑灭火器全面检查(配置数量、放置位置、外观、压力指示、有效期限等)。
6.对上述全面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故障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排除故障,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人员,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7.故障突击抢修
当维保单位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通知后,全部故障处置响应、到场、修复时限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4.1条款规定执行。
一般故障须在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完成排除;较大故障须在3日内完成修复;重大故障须在3日内提交维修方案并在10日内完成整改。
若故障处置周期预计超过2天,维保单位须书面通知采购人,同步落实维修期间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并增派技术力量,尽快完成故障处置。
8.现场签到要求:维保单位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及故障抢修到校作业时,必须到学校安稳办签到。签到记录作为付款、考核和处罚的重要依据。未签到、代签、漏签、虚假签到的,每次按惩罚机制处理。
(五)维保方式
1.需提供完整的消防设备,免费更换维修零部件清单及报价,漏报部件维修更换由维保单位负责,单件价格超过500元的费用由甲方提供。
在维保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确需更换零件时,维保单位应及时写出书面说明,由双方共同论证确定,待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2.维保单位须固定2个熟悉甲方消防系统的工作人员,负责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A、B校区消防设施的维保。
3.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重点单位档案》等资料,并及时更新老旧资料。
4.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
5.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认真服从重庆市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6.消防系统维保单位需每月把维保情况书面报表向甲方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甲方随时检查,保证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7.消防系统和设备发生故障,维保单位应做好设备暂停使用或给予恰当的保护。
8.消防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必须达到原设计、使用的效果,并参照《消防设备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作为今后的维修、保养及设备管理服务的参照标准之一。
一旦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发生意外并造成损失(经第三方权威部门鉴定为保养不善造成)将由维保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9.维保质量标准参照国家和重庆市现行相关行业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满足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及质量管理所需的检验要求。
10.依据工程维保特点及要求,配备满足维保工程项目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技术人员及足够的设备。
11.参与维保施工人员必须具有消防作业等上岗证书,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安全。拆卸、搬迁和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其他公共设施及个人财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维保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各种操作工具,确保维保施工人员和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2.维保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和警示标志。
高空施工必须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
因维保施工发生任何安全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维保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事故或因操作不当造成自己或他人人身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均由维保单位承担,与甲方无关。
甲方因此对外承担责任的,有权向维保单位追偿。
13.应标单位需到现场了解消防及配套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有针对性制定维保方案和实施方案,对于甲方提出维保要求如有缺少相关维保规范要求,应标单位应按规范要求给予补充完善。
14.维保单位未按招标要求落实每周、每月的检测、检查工作,将扣除当月维保费用10%,因维护不及时造成发生意外事故,采购人将按事故的损害情况向维保单位追索赔偿。
15.根据维护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16.维保单位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在维护保养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保合同。
17.维保单位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采购人消防设施质量问题的或被消防部门处罚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惩罚机制:
1.未按约定到学校安稳办签到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未按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要求开展检查、检测、保养的,每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3.检查记录、维保记录、测试报告、消防报告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4.未在2小时内响应故障通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一般故障、严重故障的,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
5.未按约定每月出具消防维保报告的,每缺少一次罚款500元;报告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在上级部门或相关部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且经查系维保单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维保义务导致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只支付实际维保月数对应费用的20%作为总费用支付给供应商,不再按照合同金额支付;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维保单位还应另行赔偿
7.因维保单位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设备损坏、人员伤害或其他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只支付实际维保月数对应费用的20%作为总费用支付给供应商,不再按照合同金额支付;造成损失的,维保单位应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同一月度内累计被罚款达到当月维保费用50%的,采购人有权约谈维保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只支付实际维保月数对应费用的20%作为总费用支付给供应商,不再按照合同金额支付
9.合同解除后,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维保单位,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原维保单位承担
10.上述罚款、扣款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向维保单位追偿。
采购人单方解除权:在上级部门或相关部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维保单位原因导致重大安全隐患、消防处罚、安全事故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也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采购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只支付实际维保月数对应费用的50%作为总费用。
合同解除不影响采购人要求维保单位支付罚款、赔偿损失及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3、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质量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维保行业标准、安全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维保后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各项指标达标,能通过消防部门的定期检查;
更换的配件安装规范、质量合格,不损伤设备及周边附属设施,确保维保效果满足采购人消防安全使用需求。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服务期2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即每年度结束时,双方将根据本年度服务执行情况及采购人的满意度,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次年度合同。
(二)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及标准:由采购人自行验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合同约定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服务费、差旅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经维护及故障排除,须更换配件的,由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配件清单,维护配件材料费经采购方确认后可更换,根据实际使用配件情况进行结算。
3.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5000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汇票或支票。
3.分两次,自合同签订满半年后经甲方确认服务满意,乙方出具合同金额50%的发票,甲方按照付款流程向乙方支付50%服务费;剩余50%费用待维保期完成后,经甲方确认服务满意,乙方出具付款同等的发票,甲方按照付款流程一次性付清。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其他
(一)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采购人服务要求及行业标准实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意见,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项目实施的调整。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改变实施方案。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网上竞采程序
(一)报价截止后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采购。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采购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交(如果有)3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三、资格条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技术响应 对本网上竞采文件第二篇的条款作出响应。
商务响应 对本网上竞采文件第三篇的条款作出响应。
竞采有效期 满足网上竞采文件规定。
(二)澄清有关问题。
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在网上竞采过程中网上竞采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网上竞采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五)供应商在网上竞采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办法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评审。
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小组各成员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名,推荐报价由低到高的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若存在2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则按以下原则补充评审及排序:①对供应商响应的服务(技术)和商务部分内容进行横向对比,如存在响应更优的则排序优先;
②对供应商其他增值服务承诺(如有)进行横向对比,以承诺内容更佳的优先。
③若以上条件都相同,则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序。
(二)异常低价
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规定,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采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以上标准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交实质性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未提交实质性的证明材料,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不得以提供下列事由证明其报价合理性:(1)亏本让利(包含但不限于:1.供应商自身亏本让利;
2.供应商与第三方服务商或供应商签定的服务或材料设备协议约定亏本让利或低于成本价或明显低于市场价的;
3自有闲置设备、货物、自有劳务人员低价占领市场等理由进行解释。
)(2)企业市场拓展或者品牌宣传;
(3)降低或者改变原参数、技术工艺、交货、售后标准;
(4)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
(5)评审小组认为其他不具有实质性的内容的事由。
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七)法律、法规和竞采邀请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四)项目出现其他实质性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形。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竞采供应商参与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竞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采文件(一)竞采文件由竞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要求、评审程序及方法、评审及标准、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采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
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采文件。
一经进入竞采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
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竞采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采。
(三)竞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竞采保证金:无。
(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评审。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上传1.响应文件为签章完毕并上传九龙坡区小额采购数智服务平台的完整响应文件扫描件(须为一个PDF格式文件)。
2.在响应文件中,竞采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签章完毕的完整响应文件须扫描上传“九龙坡区小额采购数智服务平台(*****)”完成线上报名和报价。
2.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网页公告。
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选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中选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选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竞采。
五、中选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九龙坡区小额采购数智服务平台(*****)”平台上发布中选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竞采项目名称、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采购人联系人和电话。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中选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供应商对竞采文件的质疑截止时间为线下评审前1天12:00前,请供应商在质疑时间内,以签章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评审结果的质疑时间为结果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请供应商在质疑时间内,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质疑答复在收到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竞采活动后,再对竞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
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
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持成交通知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格式自拟,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采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2026-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A、B区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内容(一)维保范围1.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A、B校区2.消防维保地点: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A区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电力五村10号。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B区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电力二村22号。
3.维保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具体内容为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A、B区所有消防设施设备):(1)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含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3)防火分隔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4)建筑灭火器(二)维保方式:1.例行检查1.1 每周进行一次日常检查1.2每周派人员到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A、B校区对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进行日常运行检查,系统日常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有效。
1.3对消防水系统进行末端试水,室外消火栓抽查检查。
确保室内外消火栓的完好、好用,消防水出水状况符合消防规定。
1.4发现各类隐患时,在24小时内排除修复。
重大隐患应立即与采购人委托相关管理机构采取应急措施。
1.5每周对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及建筑灭火器进行外观、功能检查,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