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B3204011839000192048
- 省份
- 江苏 常州
- 预算
- 1136.15 万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17 09:30 还有 13 天截止
-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陈先生; 沈工 联系 0519-85570873、0519-89885060、1794879000000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陈**先生 联系人: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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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元): 11361500 省份: 江苏 城市: 常州市
联系人:陈先生;
沈工
联系电话:0519-85570873, 0519-89885060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17 09:30 公告正文:
[常州]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0]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4011839000192 项目名称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标段编号 B3204011839000192048001 标段名称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段)配套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1月2日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段)配套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行服〔2023〕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段)配套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江边污水处理厂既有用地及厂区西侧河道水系内
2.1.2工程规模: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段)配套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描述要求。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136.15万元
2.1.4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工期:
(1)本项目总工期从甲方发布开工令之日起总工期220天。
(2)货物供货期: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的钢坝闸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完成生产,其余货物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生产,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根据甲方通知发货进场。
若因工程进度原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需要延迟送货的,乙方应自负仓储保管义务。
(3)安装周期:采购清单中要求投标人负责安装的设备,自签署到货验收单之日起1个月内需完成安装工作。
2.1.6招标范围:招标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检验、包装、技术资料、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等全部内容。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3.8项要求的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自控编程要求:投标人须负责监控中心、钢坝闸及各截流泵站、截流井、退水泵站、空港泵站的自控远控PLC机柜、RTU机柜的程序调试,包括下位PLC程序的编写、上位SCADA组态画面的开发与配置。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见附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时 /分至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23。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宁区飞龙东路11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北区通江中路307号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沈**
电话:051******73 电话:051******60
传真:/ 项目负责人:朱**
邮编:213000 传真:/
电子邮箱:6********@qq.com 邮编:213000
电子邮箱:j********@126.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91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73 异议联系地址:天宁区飞龙东路116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051******60 异议联系地址:新北区通江中路307号四楼
异议邮箱:j********@126.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段)配套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行服〔2023〕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段)配套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江边污水处理厂既有用地及厂区西侧河道水系内
2.1.2工程规模: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段)配套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描述要求。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136.15万元
2.1.4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工期:
(1)本项目总工期从甲方发布开工令之日起总工期220天。
(2)货物供货期: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的钢坝闸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完成生产,其余货物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生产,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根据甲方通知发货进场。
若因工程进度原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需要延迟送货的,乙方应自负仓储保管义务。
(3)安装周期:采购清单中要求投标人负责安装的设备,自签署到货验收单之日起1个月内需完成安装工作。
2.1.6招标范围:招标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检验、包装、技术资料、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等全部内容。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3.8项要求的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自控编程要求:投标人须负责监控中心、钢坝闸及各截流泵站、截流井、退水泵站、空港泵站的自控远控PLC机柜、RTU机柜的程序调试,包括下位PLC程序的编写、上位SCADA组态画面的开发与配置。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见附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时 /分至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23。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宁区飞龙东路11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北区通江中路307号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沈**
电话:051******73 电话:051******60
传真:/ 项目负责人:朱**
邮编:213000 传真:/
电子邮箱:6********@qq.com 邮编:213000
电子邮箱:j********@126.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91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73 异议联系地址:天宁区飞龙东路116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051******60 异议联系地址:新北区通江中路307号四楼
异议邮箱:j********@126.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标准货物招标文件
(2025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总则
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货物招标文件(2025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货物招标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
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符合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货物电子招标项目。
二、《货物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
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货物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货物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货物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六、《货物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
七、《货物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制,内容必须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供货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八、《货物招标文件》为2025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货物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第二部分使用指南
一、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二、工程货物招标时,不得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将专业施工资质和建造师资格作为资格条件或者打分因素。若必须设置专业施工资质和建造师资格作为资格条件或者打分因素,则该标段按施工类标段进行招标。
三、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投标报价(≥40分)
招标人可以在以下三种方法中选择一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招标文件中明确,K值取值范围为95%-100%。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不低于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技术响应(≤3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进行评分,可以参照以
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技术标准响应
2.技术规格、参数响应
3.配置的合理性
4.样品品质
5.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
招标人应当对各评审要点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三)商务响应(≤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进行评分,以下内容可
以设置评审要点:
1.付款方式
2.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招标人应当对各评审要点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四)售后服务(≤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售后服务进行评分,以下内容可
以设置评审要点:
1.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
2.售后服务内容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4.质保内容
5.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招标人应当对各评审要点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五)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招标人应当根据货物要求,详细设置评审要点及相应评分标准。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六)投标人业绩(≤5分)
对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业绩进行加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业绩的分值。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部分指标,在招标文件中对类似业绩以及有效期加以明确。
四、国有资金的大型货物招标,技术复杂或者技术要求高的,可以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一次性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具体内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一阶段:技术标开标评标。技术标评审采取合格制或者评分制。采取合格制的,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采取评分制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具体数量。
第二阶段:商务标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的,在第二阶段仅根据商务标的评审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阶段对技术标进行评分的,技术标评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
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段)配套设备供货及相
关服务货物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3204011839000192048
标段编号:B320401183900019204800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朱卫华(签字或盖章)
2026年10月26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3知识产权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最高投标限价
2.5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招标人评标前准备
7.评标
7.1评标委员会
7.2评标原则
7.3评标
7.4多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
7.5.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
7.6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8.合同授予
8.1定标方式
8.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
8.3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担保
8.4签订合同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
10.解释权
11.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组建评标委员会
4.评标程序
4.1初步评审
4.2详细评审
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4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4.5提交评标报告
5.无效标条款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设备采购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第五章供货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共同投标协议
5.投标报价汇总表
6.商务及技术条款偏差表
7.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8.制造商资格声明
9.投标人基本情况
10.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11.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的证书、生产许可证
12.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安装资质证书
14.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15.技术参数响应表
16.技术规格书
17.货物的制造、安装及验收标准
18.货物包装和运输方案
19.投标货物的安装、调试等方案
20.投标货物技术支持资料
21.售后服务
22.中小企业声明函
23.其他资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段)配套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行服〔2023〕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段)配套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江边污水处理厂既有用地及厂区西侧河道水系内
2.1.2工程规模: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段)配套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描述要求。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136.15万元
2.1.4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工期:
(1)本项目总工期从甲方发布开工令之日起总工期220天。
(2)货物供货期: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的钢坝闸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完成生产,其余货物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生产,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根据甲方通知发货进场。
若因工程进度原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需要延迟送货的,乙方应自负仓储保管义务。
(3)安装周期:采购清单中要求投标人负责安装的设备,自签署到货验收单之日起1个月内需完成安装工作。
2.1.6招标范围:招标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检验、包装、技术资料、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等全部内容。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3.8项要求的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自控编程要求:投标人须负责监控中心、钢坝闸及各截流泵站、截流井、退水泵站、空港泵站的自控远控PLC机柜、RTU机柜的程序调试,包括下位PLC程序的编写、上位SCADA组态画面的开发与配置。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时/分至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10.1招标主体招标人: 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宁区飞龙东路11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新北区通江中路307号四楼
联系人:陈** 联系人: 沈**
电话:051******73 电话: 051******60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朱**
邮编:213000 传真: /
电子邮箱:6********@qq.com 邮编: 213000
招标人地址:天宁区飞龙东路116号 电子邮箱: j********@126.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91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73异议联系地址:天宁区飞龙东路116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051******60异议联系地址:新北区通江中路307号四楼
异议邮箱:j********@126.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地址:天宁区飞龙东路116号联系人:陈**:051******73电子邮箱:6********@qq.com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区通江中路307号四楼联系人:沈**:051******60电子邮箱:j********@126.com
1.1.4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标段名称: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二阶段)配套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1.2.1 资金来源 财政
1.2.2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检验、包装、技术资料、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等全部内容。
1.3.2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从甲方发布开工令之日起总工期220天
1.3.3 交货地点 生态安全缓冲区二阶段项目现场及江边污水处理厂
1.3.4 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 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人支付□中标人代为支付,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如下: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 费用金额:支付时间:
1.9.1 踏勘现场 联系人:招**,投标人自行踏勘电话:/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
1.11.1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资格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12.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1.12.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允许正偏差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5日17时00分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13日/时/分
2.4 最高投标限价 1136.15万元,如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则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其在数字证书(CA)服务机构的购买记录,包括购买人身份证明及支付凭证等材料。
其中,购买人身份证明包括购买时提交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材料。
补充说明:1、数字证书(CA)的支付凭证应提供首次办理或最近一次到期续费所开具的购买发票及对应的费用支付凭证。
若费用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的,则须提供购买发票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
2、购买人应为办理上述首次或最近一次续费业务的经办人员,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提供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购买人社保证明为购买时当月的社保,若业务办理时当月社保缴费记录暂未生成,可提供可查询的最近一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并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
3、如出现购买人为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购买人因退休、离职无法提供支付凭证等情形,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列明不能提供的材料清单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未在清单中列明的,视同该项材料未提供,其形式评审将不予通过。
4、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包括招标范围内所需全部设备或材料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工地现场)、运输保险费、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费及专用工具费、配套及辅助材料设备费、上货费、卸货费(含二次搬运费)、进退场费、场内运输费、安全文明措施费、交付运行、安装费(含水电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调试费、测试费、劳务费、资料费、培训费、交付前的保管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售后服务、各种应由卖方缴纳的规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应有费用以及卖方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一切费用,直至通过招标人验收并确保按时运行,达到合同要求,并最终交付甲方使用。
2、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甲方使用的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方式1.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2050162863609666666-204742☑方式2.银行保函□方式3.担保机构保函□方式4.保险机构保单□方式5.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方式6.政府投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
3.4.1 投标保证金 其他要求:1、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77(市区、经开区项目)。
2、投标保证金退还: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若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的,排名第
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可予以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含投标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注:招标失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应予以退还。
再次组织招标时,各投标人须按规定重新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函。
□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如需要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明确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等)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5 安装及调试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 ☑不采用□采用,具体规定: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4.1.1 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 签名和加密必须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数字证书。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地点: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面开标):/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登录并签到,为便于不见面开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能与各投标单位及时沟通联系,各投标单位在登录“常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签到时须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若因投标单位未签到或签到信息错误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法与投标单位联系,错失评标过程答疑澄清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在线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也可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
3、为保障各投标单位投标权益,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录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录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40099800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1.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
5.2.2 解密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人宣布开标并允许解密后,投标人2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
7.4 多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 /
8.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8.3 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详见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合同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限:详见合同支付担保的形式:详见合同支付担保的金额:详见合同
9.5.1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科联系号码:051******9111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中标后,若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支付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
2、招标文件中提供可选品牌的设备,投标人应注明所选择的设备的品牌且须注明其规格、型号、产地等所有信息,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其他文件”。
未上传的,视为投标人同意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清单中提供的可选11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品牌中选择其中任意一种材料(设备)的品牌及规格、型号、产地等,但材料(设备)价格不予调整。
3、友情提醒:各投标人应在本单位自行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请勿参考他人的投标文件,避免雷同;
请勿在其他单位或公共区域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出自同一台电脑等情况。
投标过程中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等情况,均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的规定,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投标人未提交数字证书购买记录材料的,其形式性评审将不予通过。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投标人提交的购买记录进行核查。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5、工具软件服务机构在收取每次工具软件使用费时,同步将收费信息推送至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进行自动校验,确保每一个标段和每一家投标单位都有对应的工具软件使用费支付记录,购买和使用人为本单位人员。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货物的业绩要求。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标段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投标
(5)为本招标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标段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标段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者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在“信用中国”网站(*****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约定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用应当由招标人支付;约定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代理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支付标准和时间。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收取代理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送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13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图纸(如有)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