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标][政府采购·货物]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洛采竞磋-2026-189
- 省份
- 河南 洛阳
- 预算
- 143 万元(最高限价 14300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12 09:20 还有 9 天截止
- 联系人
- 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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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洛阳市中医院 预算金额(元): 1430000 省份: 河南 城市: 洛阳市
联系人:杨光远;
娄蒙蒙、李丽、王瑶
联系电话:0379-62212613;
0371-65928319, 0371-65928005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12 09:20 公告正文: [暗标] [政府采购·货物]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6-189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30,000.00元
最高限价:143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磋商(2026)0196号-1 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1430000 143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主要包含手术显微镜1台、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仪(血流动力学监护仪)1台、体外膜肺氧合(ECMO)电动担架车1台、电子支气管镜1套、转运呼吸机3台,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地点:洛阳市伊滨区西棘街9号。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厂整机质保至少3年。
5.7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
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 至 2026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
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或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
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61.54.85.189/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
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官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政策
(2)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下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相关政策。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单项收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3.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0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医院
地址:洛阳市嘉豫门大街36号
联系人:杨**
联系方式:03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8室
联系人:娄**
联系方式:037******19、03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
联系方式:037******19、037******05
附件:
*****
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洛采竟磋-2026-189
采购人:洛**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10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4
第三章采购需求43
第四章合同(样本)52
第一条合同文件55
第二条合同标的55
第三条合同总金额56
第四条权利和质量保证56
第五条付款方式57
第六条交货和验收57
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59
第八条售后服务59
第九条分包60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60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60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61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61
第十四条其他61
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66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2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8
附件1:投标函80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2
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83
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84
附件5:开标一览表87
附件6:报价明细表88
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89
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1
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92
附件7: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93
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94
附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95
附件10: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97
附件11:项目实施方案98
附件12:售后服务计划99
附件13: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100
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103
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104附件15: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105
附件15-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106
附件16:其他材料107
特别提示
1、响应文件制作
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
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
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
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1.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
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2、响应文件的提交
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2.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
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
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nlytf格式)(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
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
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
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4、开标
4.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开标。
4.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
4.3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
4.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4.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投标无效。
4.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5、为便于供应商(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
6、供应商《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
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
8、签章说明
8.1、磋商文件中所有“公司电子章”或供应商“电子签章”均指供应商电子公章
8.2、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指供应商法人电子章
8.3、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电子签名”或“签名”可以是系统内手签或纸质手签版的扫描件
该提示与磋商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事项,以磋商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
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
项目名称 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项目代码 /
标段名称 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招标人 洛阳市中医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光远037******13代理机构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娄蒙蒙037******19序号 条款内容 审查结果
1 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
有口无2 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口有无3 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口有口无4 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口有无5 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口有无6 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口有无7 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口有无8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者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口有无9 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
口有无10 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口有无11 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斤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口有无12 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斤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口有口无13 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口有无14 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
口有无15 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口有无16 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口有无小17 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
口有无18 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
口有口无19 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
口有无
20 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口有无
21 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 口有无
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招标人:(**。
第一章采购公告
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竟磋-2026-189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30000.00元
最高限价:143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磋商(2026)0196号-1 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1430000.00 143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主要包含手术显微镜1台、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仪(血流动力学监护仪)1台、体外膜肺氧合(ECMO)电动担架车1台、电子支气管镜1套、转运呼吸机3台,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地点:洛阳市伊滨区西棘街9号。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厂整机质保至少3年。
5.7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
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
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或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
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61.54.85.189/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
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政策
(2)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下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相关政策。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单项收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3.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0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医院
地址:洛阳市嘉豫门大街36号
联系人:杨**
电话:03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8室
联系人:娄**
联系方式:037******19、03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
联系方式:037******19、037******0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名 称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 洛阳市中医院地址: 洛阳市嘉豫门大街36号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037******13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8室联系人:娄**:037******19、037******05邮箱:h********@126.com
1.1.4 项目名称 洛阳市中医院急诊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1.1.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
(3)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①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相关单位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②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供应商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③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④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⑤采购人在相关条件具备时,优先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方面给予优惠措施。
⑥本次招标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状况,审慎出具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同时享受多种价格扣除时的计算规则:上述所有价格扣除均应在供应商原始投标总报价基础上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例:若同时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扣除比例为A)和本国产品扣除(扣除比例为B),则评审价格=投标总报价×(1-A-B)
1.1.6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1)本项目若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2)本项目若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1.7 项目编号
1.1.8 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1个包。注:供应商应就所投标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包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付款方式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具体以资金到位情况为准)。注:如中标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参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1.3.1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3.2 交货地点 洛阳市伊滨区西棘街9号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1.3.4 履约验收 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履约验收方式:联合验收,验收工作由各主管职能科室牵头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共同验收,签字确认。
履约验收程序:由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内容: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对技术和商务条款履约情况逐条验收。
履约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1.3.5 质保期 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厂整机质保至少3年
1.3.6 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机构:①提供所投产品供应商或制造商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技术人员及联系方式,售后技术人员力量、设备实力等。
②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机构及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有备件库,能够提供技术和培训等。
③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终身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式和能力。
④供应商保证所供产品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验收时,其生产日期距验收之日不超过6个月(提供承诺函)。
(2)质保期内(以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①电话咨询。
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
②现场响应。
设备整个使用期内,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故障响应时间≤1小时,应急上门服务响应时间≤4小时,并可提供核心部件应急使用。
③中标人向用户提供全套设备维修资料并定期对所供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测、维护,具有设备故障自检系统,消除故障隐患,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④设备交付使用后,中标人应每季度对该设备进行保养一次,并出具保养报告。
⑤质保期内该设备应保证97%的无故障率,如达不到要求,每少于一天质保期顺延5天,如造成严重损失需赔偿用户经济损失或换货或退货。
⑥技术升级,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⑦维修保障:中标方应提供中文说明书、操作手册、详细维修手册、整机线路图、系统安装软件,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3)质保期后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①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②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软件提供永久免费升级与维护服务,服务范围包括软件版本迭代更新、功能优化、漏洞修复、故障排查、技术咨询支持等,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无需支付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4)技术培训:①中标方对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培训,直至院方人员熟练掌握操作及维修技能为止。
②对我院使用科室及维修人员关于机器常见故障及解决方案进行培训,培训必须达到我方能熟练掌握机器操作流程,能解决常见故障。
(5)备品备件及易损件:①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全新原厂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或翻新件,质保期外保证备品备件及易损件长期稳定供货,且价格不应高于质保期内报价,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投标人应提供原厂标准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资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②所有备品备件在发运前都应进行测试,以保证正常运行。
(6)安装、调试、试运行①在设备安装前,须做好环境的设计和准备工作。
医疗设备的安装使用环境要求,包括供电、温度、湿度、空气净度和磁场、电场和电磁波的干扰、缆线辅设等。
②中标供应商须派专业团队及原厂工程师负责安装调试。
③测试工作所需的仪器仪表、工具、材料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④调试须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应对设备的各项技术功能逐一调试。
⑤当设备主要指标(软硬件齐全、技术功能实现、产品稳定性)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试运行通过。
⑥安装、调试并通过试运行。
(7)交货验收①验收形式:联合验收。
验收工作由各主管职能科室牵头,临床使用科室、固定资产科、医装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共同验收,签字确认。
②资料验收:验收资料包含:验收报告、采购合同、进口报关单和商检单(进口产品须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装箱单或随货同行单、使用说明书、中文版操作和维护手册、常见故障说明等资料。
③设备验收。
对设备的到货期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生产日期是否在规定的期限、硬件配置是否齐全、软件功能是否能实现、相关信息系统连接是否到位、电气安全等进行验收,确保机器能够安全有效地为临床服务。
④培训验收。
中标厂家必须派专业的工程师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2 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1.10.1 分包 不允许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交货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交货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付款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质保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本表1.11.1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负偏差
2.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2 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与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
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
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
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3 报价方式 总价
3.2.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430000元。
其中手术显微镜1台:250000元;
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仪(血流动力学监护仪)1台:350000元;
体外膜肺氧合(ECMO)电动担架车1台220000元;
电子支气管镜 1套:160000元;
转运呼吸机3台:单价150000元,共计450000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为履行本合同的固定总价全包价,除招标文件另有明确约定外,均以人民币计价。
(2)投标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全部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就位等全部交付成本;
同时涵盖货物安装调试、操作培训、质保期内保修服务、软件与采购人现有信息系统的对接联调(含协调第三方系统厂商产生的接口授权、适配开发等全部相关成本)、技术支持等所有实施与售后服务费用。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软件提供永久免费升级与维护服务,服务范围包括软件版本迭代更新、功能优化、漏洞修复、故障排查、技术咨询支持等,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无需支付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4)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单套设备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所对应设备的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无效。
3.3.1 投标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3.4.1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5.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1)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证件(资料)的扫描件:①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③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④信用承诺函;
⑤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本项目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1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2 签字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企业电子章)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的地方,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
3.7.5 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4.2.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4.2.3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ytf 格式)
4.2.4 采购人可以增加的解密次数 不超过2次,总解密次数不超过3次。
4.2.5 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 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65;037******63。
4.2.6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予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5.3 开标疑义 现场提出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名/包
7.1.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是
7.1.2 定标原则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 公布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4.1 履约保证金 免收履约保证金。
8.5.2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 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样品 否
10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仪(血流动力学监护仪)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单项收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缴纳账户:单位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直属支行银行账号:4100 1526 0100 5020 2373
11.2 中小微企业划分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本次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工业。
注: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如实出具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1.3 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联系人:洛**:037******07
11.4 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 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及代理公司负责解释。
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11.5 其他 ①投标产品如涉及专机专用耗材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专机专用耗材清单、价格以及网采截图。②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2 综合标“暗标”评审 本项目综合标为暗标内容,响应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
(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
(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
(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
一、”、“
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
(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
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
(5)内容中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6)可插入图片,图片不得为彩色,只能为白底黑字,电脑绘制,不得手绘,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
(7)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RGB(0,0,0)。
(8)每个暗标评审点的文档都要重新开始标题编号。
(9)不允许出现能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
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信息、投标产品信息、产品厂家信息及其他能够识别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信息(暗标评分点信息处理:单位名称必须隐去,一律采用本公司、我公司来表示;
暗标中如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制度等,必须遮盖投标单位的名称、标志及相关可识别信息)。
【提示】根据《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采购项目暗标评审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暗标部分最后评审,暗标打分后不能进行回退,暗标打分汇总后进行暗标强制清标,在推荐候选人及排名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将暗标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暗标汇总得分记为零分,并修改投标人的排名。
13 投标人信用查询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管理系统;
(2)信用信息查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在评标时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查询结果及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见**。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洛财购(2022)6号)的规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报强制节能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
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1.1.7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8包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9采购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1.3交货期、交货地点、履约验收、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3.1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1.3.2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