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钱塘水务建设公司福雷德公寓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体化二供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要点
- 省份
- 浙江 杭州
- 预算
- 158.21 万元(最高限价 158.21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19 10:00 还有 15 天截止
-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杭州钱塘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徐工,杨钊 联系 135****4407、133****1157、1795053600000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杨**已脱敏 135****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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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杭州钱塘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元): 1582100 省份: 浙江 城市: 杭州市
联系人:徐工,杨钊
联系电话:135****4407, 133****1157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19 10:00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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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告内容:2026年度钱塘水务建设公司福雷德公寓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体化二供设备采购项目2026年度钱塘水务建设公司福雷德
公寓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体化二供
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W-1HZB2610009
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招标人:杭**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一章招标公告
杭州钱塘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2026年度钱塘水务建设公司福雷德公寓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体化二供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SW-1HZB2610009。
2、项目名称:2026年度钱塘水务建设公司福雷德公寓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体化二供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最高限价:158.21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人:杭**。
6、采购人:杭**。
7、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泵房内一体化二次供水设备、水箱、管件、阀门、安防、远传、仪表、排水等一切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系统上线、维护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制件(加盖电子公章)】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为供(给)水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营业执照上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必须含泵的生产制造)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2023年1月1日以来未被“信用中国”(*****采购网(*****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名单(此条以代理公司开标截止日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一体化二次供水设备的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采购内容页、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扫描件/复制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下同)须齐全、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无特别说明所盖印章均为电子印章,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9、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获取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
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9:00)
(3)招标文件费用:/元/份,售后不退
(交纳账户:开户银行:/,收款单位(户名):/,账号:/。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网上下载获取方式除外):①营业执照复制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制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
③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制件;
④□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⑤□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
⑥(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凡首次参加城投采购平台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城投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和企业信息认证。
◆CA办理:在杭州城投采购平台首页→右侧导航→CA办理→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杭州城投采购平台首页→服务支持→操作指南→《城投采购平台电子数字证书(CA锁)办理指南(实名认证V)》)。咨询电话:400******98。
◆注册登记和企业信息认证:在杭州城投采购平台首页→登录/注册(供应商)→立即注册→完成企业信息注册登记和认证(详见杭州城投采购平台首页→服务支持→操作指南→《城投采购平台-企业注册认证操作手册V1.0》)。咨询电话:400******71。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叁万元
(2)交纳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注:必须为投标企业账户汇出,个人形式递交或现金递交视为未交纳,若采用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须覆盖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选择“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3)交纳账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塘支行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钱塘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账号: 3301041060004860288
(4)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使用专用密钥加密上传壹份电子投标文件至杭州城投采购平台(详见下面电子招投标说明)。
12、电子招投标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杭州城投采购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准备:完成上面“杭州城投采购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登记并申领CA数字证书
(3)招标/补充文件的获取:登录杭州城投采购平台下载招标/补充文件(详见杭州城投采购平台首页→招标采购信息专区→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客户端(请使用最新版本)→进入→选择交易专区(请使用最新版本)→点击启动(请插入CA数字证书)→新建投标书→导入本项目招标书(招标公告中的.HzctZbs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中完成“选择标段”、“本地Pdf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关联评审项”、“检查标书”、“电子签章”、“生成.HzctTbs电子投标文件”等操作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客户端的获取:在“杭州城投采购平台首页→服务支持→支持→软件下载→采购平台→城投采购-投标工具”中下载。
(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托杭州城投采购平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活动
(6)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在“杭州城投采购平台首页→供应商→登录→返回官网→招标采购信息专区→本项目→去投标或杭州城投采购平台首页→供应商→登录→系统菜单→我要投标(投标系统)→项目列表→本项目→去投标”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HzctTbs文件)上传至杭州城投采购平台并提交投标
(7)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开标并统一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统一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
招标人解密失败时,系统支持投标人自行解密,投标人须自系统发出自行解密指令起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时间以杭州城投采购平台记录为准。
未按时完成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无法导入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招标人及平台不承担责任;
因平台或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按期解密的,按平台应急处理机制约定处理
(8)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杭州城投采购平台首页→服务支持→支持→操作指南→《城投采购平台-电子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V1.0》
(9)若对杭州城投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杭州城投采购平台问题拨打服
务电话:400******71,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城投采购平台(*****
息服务网(*****
(*****
(*****,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城投采购平台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九号大街18号
联系人:徐**
电话:135******07
招标代理: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2幢万邦大楼12楼
联系人:杨**
电话:133******57
电子邮件:y********@qq.com
杭州钱塘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1.1.2 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1.1.3 招标人 招标人:杭**:杭州市钱塘区九号大街18号联系人:徐**:135******07
1.1.4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2幢万邦大楼12楼联系人:杨**:133******57电子邮件:y********@qq.com
1.1.5 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SW-1HZB2610009
项目名称:2026年度钱塘水务建设公司福雷德公寓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体化二供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最高限价:158.21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1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已落实,国有自筹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见招标公告
1.4.11.4.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
1.5.1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
1.6.1 关联性投标要求 见招标公告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1.7.1 分包、转包 (1)分包:☑不允许(2)本项目不得转包
1.8 响应和偏差 对投标响应和偏差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8
1.8.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和第四章“技术规格书”中用符号“★”标注的条款、第六章“评标办法”中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
2.2.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招标公告
2.3.1 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方式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9:00(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出问题方式: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杭州城投采购平台通过网络在线方式提出(登录网站*****,
联系人:杨**,电话:133******57注: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3.2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形式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2026年11月12日9:00。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答复,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杭州城投采购平台上公布,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在开标前,请投标人务必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页面关注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
3.3.1 投标报价的组成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安装、调试、系统上线、维护、包装与运输费、保险、装卸车费、辅材、损耗、备品、技术服务费、二次搬运费、保修服务、管理费、利润、税金、检测费(含检测所需的原材料)、合同执行期内各种市场风险或政策文件变化而产生的风险等。
3.4.2(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见招标公告。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其它内容等部分,各部分内容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
3.4.2(2) 电子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联合体协议书复制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4.2.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
4.3.1 踏勘现场 本项目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4.4.1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4.5.1 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1)缴纳金额:具体详见招标公告;(2)缴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4.6.1 投标样品 本项目有无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无
4.7.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ctTbs”的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杭州城投采购平台使用专用CA密钥加密的方式进行投标,以确保投标文件的保密性,防止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关键信息被泄漏,影响最终投标结果。
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7.2 电子投标文件的标识 按招标公告要求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ctTbs”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杭州城投采购平台自动添加对应招标项目及投标人身份信息的标识。
4.8.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8.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4.8.2 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通知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杭州城投采购平台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4.10.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1 开标程序 (1)至开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启开标,杭州城投采购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已递交且未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作为本项目有效投标人签到信息,公布已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和名单,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托杭州城投采购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进行在线解密,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已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视作招标失败,不再进入后续评标环节;
(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或无法导入成功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3)解密全部完成后,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且未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作为开标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5.2.1 开标程序 记录信息;
(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足3家、已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不公布报价等信息)(4)投标人代表按照平台提示对开标过程和记录信息在线提疑/异议并进行确认,除异议外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但未及时在线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的,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投标人对开标有提疑/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标录确认结束后统一作出答复。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前应认真检查各项开标数据无误,通过杭州城投采购平台将开标记录与提疑/异议内容一并对外公布后,宣布开标结束。
(6)开标记录打印后,招标人、代理机构、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注:◆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投标人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标录显示信息与投标人PDF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了解电子投标中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风险,并须签署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电子投标承诺书”。
5.3.1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拒收并提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6.3.2 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 ☑综合评分法否决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
6.3.4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个。
8.2.1 履约保证金 履约
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
(中标后向招标人联系人索取招标人的账户信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
有效期:至供货履行期满后。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供货履行期满后30日历天内,甲乙双方不存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8.2.1 履约保证金 在争议,扣除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后(如有),履约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无息)。
9.1.1 电子交易活动中止情形的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中止,不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监管部门意见可以待上述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影响或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的,视作招标失败。
注: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的,可以延期进行或者以纸质形式等其他形式进行。
12.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1 备注 (1)投标人须知内容和本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中所载内容为准。
(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人须知2.3.1项规定的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指定的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问题。
(3)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a、投标人须在供货时提供控制系统(包括并不限于PLC、触摸屏)最终的不加密的原程序代码及说明书。
b、供货期要求: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以及后期具体项目供货时限进行分批供货、交货,招标人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按招标人规定项目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调试完毕。
c、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五年(60个月)。
d、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
e、为及时退还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按“附件: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格式填写、盖章,并最迟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寄或送至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处。
1、总则
1.1项目说明
1.1.1本项目招标适用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2招标组织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及内容
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
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1.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1.6关联性投标
1.6.1项目关联性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分包、转包
1.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转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满足以
下要求:
1)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2)接受分包一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内容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一方就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1.8响应和偏差
1.8.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明确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8.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全面衡量投标人技术、资信、商务或其他存在不满足、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偏差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作出差异性的评审量化。
1.9投标费用
1.9.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1.10保密
1.10.1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投标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资料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语言文字
1.11.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2计量单位
1.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3标准时间
1.13.1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
(4)技术规格书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标办法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须知第2.3款、第4.4款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修改、答复内容,共同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招标文件的获取
2.2.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2招标人因投标人的澄清、异议要求而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该澄清或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3.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文件:(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商务文件:(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资信文件:(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技术文件:(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
3.2资格审查资料
3.2.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4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3.2.2“资信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是指:
(1)投标人根据企业、非企业性质不同,可分别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复制件)
(2)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复制件)。
3.2.3“资信文件”中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应提供与项目的特殊要求存在实质性关联的相关特定行业资格许可证或授权许可证的证书扫描件(复制件),或招标人认为确需增加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复制件)。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有关本项目建设或采购所需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含税费)。
投标报价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3.3.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4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3.4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投标文件分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应按本须知第
3.1款规定的内容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规定的可自行编制格式。
3.4.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人登记入库
4.1.1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4.2投标报名
4.2.1投标报名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4.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未参加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4.3.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和提供的资料,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4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4.4.1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潜在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派出代表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预备会。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4.4.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4.4.3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该答疑纪要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并按本须知第2.3.2项要求予以公布并通知。
4.5投标保证金
4.5.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之前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规定的条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5.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5.5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的
(4)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等行为及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4.5.6因项目中止、异议、投诉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可以暂不退还,待恢复招标后仍按原规定处理;投标人有违法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
4.6样品提供(本项目不适用)
4.6.1本项目投标样品提供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识
4.7.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2电子投标文件的标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8投标文件的递交
4.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4.8.2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通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8.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8.4招标人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4.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
4.9.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按照本须知第3条、第4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识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9.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
4.10投标有效期
4.10.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4.10.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4.10.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4.5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本项目采用在线电子开标方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杭州城投采购平台在线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简称投标人代表,下同)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会议。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程序进行开标。
开标现场实时进行“开标直播”。
5.2.2投标人代表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应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在线提出予以纠正。
5.2.3监标人负责在线电子开标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工作。
5.2.4开标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存档备查
5.3电子投标文件拒收
5.3.1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6.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的组成方式、产生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
6.1.2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项目评标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项目评标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项目评标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参加项目论证、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5)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会议
6.3.1电子评标应当在有效监控和保密的环境下在线进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登录招标项目所使用的“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
6.3.2评标委员会原则上要推选一位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6.3.3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审和比较。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4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4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标有关的人员均应严格保密。
7、定标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7.2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中标通知
7.3.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在本章第4.10.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及时通过杭州城投采购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的授予
8.1签订合同
8.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以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已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并在三年内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企业组织开展的任何招标或采购活动。
招标人将向其监管部门进行汇报。
8.1.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仅适用于以现金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2履约保证金
8.2.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时间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2.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9.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9.1.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中止情形的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招标失败
10.1招标失败
10.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项目招标失败:
(1)招标文件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存在重大缺陷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
(3)开标后已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5)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未选择其余中标候选人的
(6)电子交易活动因故中止,并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情形的
(7)项目因故终止招标的。
11、异议、投诉、监督
11.1异议
11.1.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1.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网上开标时在线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1.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1.4异议书须包括以下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异议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异议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异议的日期。
11.2投诉
11.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1.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1.1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1.2.1项规定的期限内。
11.2.3相关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11.3纪律和监督
11.3.1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1.3.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1.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1.3.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货物采购合同
甲方:杭州钱塘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年月日,项目(编号:)中标结果,并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组成文件:
1.《货物采购合同》
2.附件一、《廉洁承诺书》
3.附件二、《货物清单》。
二、设备名称、数量、合同金额、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数量
按实结算):
编号 供水系统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暂估数量 含税综合单价(元) 含税暂定总价(元) 品牌1 详见*****
增值税金额为,增值税税率为13%。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若税额存在小数点后数字差异,以实际开具的发票为准。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
货物清单中的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安装、调试、系统上线、维护、包装与运输费、保险、装卸车费、辅材、损耗、备品、技术服务费、二次搬运费、保修服务、管理费、利润、税金、检测费(含检测所需的原材料)、合同执行期内各种市场风险或政策文件变化而产生的风险等
如甲方设计变更要求对产品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变更价格由合同附件清单中有相同配置的参考对应价格组价确定,没有类似参照的系列产品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以甲方审核确认的为准
如合同中约定的系列产品因停产或产品更新淘汰,乙方须提供甲方认可的其性能优于合同中原有产品性能的更新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原报价。
三、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邀请文件的技术要求及项目图纸中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上述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普遍认可的国内行业标准或甲方认可的其它国家的权威标准执行,并由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乙方承诺对所供的产品提供终生质保责任,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维修或更换产生的相关费用质保期内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外由双方协商
4、质保期内出现过的故障,如质保期满1年内重复出现的,仍属保修范围
5、当货物质保期满之后,乙方依然能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及备件供应
6、乙方在该货物的供应地区应设立或委托有关专业部门作为本货物的常驻机构,处理所有售后服务,“该服务必须是24小时内提供的”,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出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案且必须连续进行工作,直至修复
7、质保期满后,若有货物出现问题,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货物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修复
8、由于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质保责任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含维修及赔偿业主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本合同的质保金中予以扣除
9、甲方对乙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如有争议,可向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送样复测,取样时应通知乙方人员到场。
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不合格,乙方除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外,还应免费更换当批次全部产品直至合格,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还应全部赔偿。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将供货数量、送货地点以联系单的形式(签字电子扫描件或纸质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20个日历日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交货并负责卸货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专车或物流运输至甲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运费及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供应货品的所在项目做定期巡查,每月巡查一次并出据巡查报告,若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报告,则视作违约处理
5、若乙方某批次供货数量未满足甲方该批次订货数量,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补齐,货物单价以此合同为准,并承担延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如甲方认为不需要的,则该批供货按实结算
6、若乙方某批次供货数量超过甲方该批次订货数量,如甲方同意对该部分提前验货收货,可按照实际供货的数量支付价款,如甲方不同意收货,则乙方应将多余货物退场,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装卸运输要求。
乙方对货物的包装采用牢固的包装,所有货物必须采取防潮、防震和防粗鲁搬运的保护措施,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并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雨等恶劣气候、项目所在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等)
2、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运费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货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时,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产品包装要求包括出厂日期、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标准代号等。每批货内必须附有货物清单。
六、货物的验收:
1、合同中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甲方将在15天内组织检验。
合同中需安装调试的货物在完成安装调试后后,甲方将在30天内组织检验。
乙方应自费派技术人员参加检验。
如果乙方没有派人参加检验,甲方有权自行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应视为乙方已经认可。
验收资料将作为付款凭证
2、乙方应提供货物的设计技术规定、验收标准、技术规范,经甲方确认后,与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招标文件中要求、邀请文件中要求和合同的规定一起作为货物验收标准
3、在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包装损坏或有其他质量、数量上的问题,双方代表应在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以作为乙方处理或甲方向乙方索赔的依据。检验报告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货到甲方工地后,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产品供应时应附带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出厂证明、检验合格证等必要资料若无上述材料证明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同时供货日期不予顺延
5、甲方所接收的货物,在拆除包装后、使用前所发现的破损或损耗,甲
乙双方约定如下:甲方收货后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通知乙方进行确认,经确认后属乙方产品质量或运输原因造成的破损,由乙方3个日历天内无偿更换
6、甲方收货后,发现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异议后2个日历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7、安装及安装指导:乙方应在设备安装前2周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安装、安装指导计划,包括时间、步骤、人员、设备、图纸及需甲方提供的配合等,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安装作业过程中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乙方应熟悉有关项目图纸和设计要求,确保泵房设备满足安装要求
8、通水验收合格,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调试运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2)在调试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隐患已被排除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3)设备在交由甲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
(4)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5)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和资料(包括:图纸、软件、操作规程、保养手册、详细、完整的竣工资料、外文版的使用说明书、图纸等全部内容翻译成中文)齐全。
七、工程结算
1、结算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在一个月内报送两份工程结算书,提供甲方认可的工程竣工有关手续、工程质量交工验收书、竣工图等完整资料后办理结算。
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结算,由此引起结算及付款延期由乙方负责
2、结算时间:
(1)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后在三个月内办理完工程结算
(2)乙方应安排足够数量的工程造价人员,配合甲方单位结算核对工作,并保证结算核对所需的时间。
3、结算资料:
乙方需按以下要求报送完整结算资料:结算资料仅限于下列内容:
(1)合同
(2)全套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