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民用 2026-10-27

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原文出处 公开渠道汇总 本条公告由公开渠道汇总,正文未标注发布平台,也未附原文直链。本站已保留公告全文,可直接在下方查阅。

公告要点

项目编号
KZZB-2026137
省份
新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1-11 10:30 还有 6 天截止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依**
代理机构(新疆万邦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佟**
已脱敏 181****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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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预算金额(元): 850080 省份: 新疆 城市: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联系人:佟先生;

依先生

联系电话:181****6669, 199****1002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11 10: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 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ZB-2026137

项目名称: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0080

最高限价(元):8500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8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详见采购需求或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为准)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由牵头单位出具)(3)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由牵头单位出具)(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

(5)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上述(1)、(4)审查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 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2;

翔晟CA服务热线025******08;

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2;

翔晟CA服务热线025******08;

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

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阿图什市

联系方式:19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万邦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6号移动公司对面

联系方式:18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

电 话:181******69

附件信息:

*****

548.5K

*****

34.3K

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ZZB-2026137

磋

商

文

件

采购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依**

联系电话:199******02

代理机构:新疆万邦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

联系电话:181******69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评标办法51

第四章服务采购内容65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7

第1章招标公告

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11 月 11 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ZB-2026137

项目名称: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0080

最高限价(元):8500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详见采购需求或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为准)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由牵头单位出具)(3)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由牵头单位出具)(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

(5)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上述(1)、(4)审查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1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2;

翔晟CA服务热线025******08;

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

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阿图什市

联系方式:19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万邦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6号移动公司对面

联系方式:18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

电话:181******6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ZZB-2026137 采购内容:梧桐苑小区劳务服务及其他劳务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或磋商文件)2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 系 人:依**

联系电话:199******02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新疆万邦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6号移动公司对面

联系人:佟**

联系电话:181******694 最终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5 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6 服务期限 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为准)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9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由牵头单位出具)(3)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由牵头单位出具)(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

(5)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7)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8)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上述(1)、(4)、(8)审查资料)10 采购范围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1 供应商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

15 招标代理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等规定,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2751元16 最高投标限价 预算价:850080元

最高限价:850080元该项目采用总价招标,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

最高限价:85008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

汇款凭证作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2、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0456301040005069行名:中国农业银行阿图什市天山分理处行号:103893045636

联系人:孙**:090******65 (备注:必须写清楚xx公司xx项目保证金)

二、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招投标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后):1、投标人:待开标完成后,未中标企业3个工作日内政资中心将收取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基本户退回。

2、中标人:需提供已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单位鲜章(并携带合同原件,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

三、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定: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在规定开标时间前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9 投标文件形式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

2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

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投标文件1份(接收人

邮箱:4********@qq.com,接收人:佟先生,电话:181******69),“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

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a.备份投标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

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

“备份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23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24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共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在开标前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人 是。

26 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新疆政府采购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27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

28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 时间:2026年 10 月 29 日至2026年 11 月 05 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 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磋商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 可下载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95763)。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磋商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29 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令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0 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说明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资金为全部预留。2.本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31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为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在此次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备注 1.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2.投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磋商),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以最终磋商报价作为评审价。

3.招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均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本项目采购内容中涉及消防维保检测服务及电梯维保检测服务,供应商无相应资质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检测,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见**。

供货期(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本项目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标包划分:

3.1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踏勘现场

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如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联合投标(本项目允许)

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等规定,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2751元

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

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5本项目只接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5.2除15.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

15.4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

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6.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6.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

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6.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16.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出

17.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

18、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成交)样品封存等事项。

(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注: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9、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0、响应文件的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

20.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由牵头单位出具)(3)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由牵头单位出具)(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

(5)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7)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8)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上述(1)、(4)、(8)审查资料)

20.2商务及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六)

4、服务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7、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8、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9、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0.3投标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

(4)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

(5)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1、竞争性磋商报价

21.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1.2投标报价表上应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服务,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的总和。

21.3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以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作为评审价。

21.4竞争性磋商报价应包括:采购人提供全部服务,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的总和。

21.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服务)交货地或是服务地点验收价格,其价格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单价。

21.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培训、审核等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1.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1.8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服务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价中。

21.10投标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1.11投标价中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价格,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1.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1.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服务)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2、投标有效期

2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3、投标保证金

2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联合体参加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3.2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23.4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规定执行。

(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

24、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

相关招标公告

数据说明:本页为公告摘要,由第三方数据服务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政府公开渠道聚合同步,原始公告请以官方平台为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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