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第一中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GSHXZC-2026-009.3B1
- 省份
- 甘肃 定西
- 预算
- 187.83 万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18 09:00 还有 13 天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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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定西市第一中学 预算金额(元): 1878300 省份: 甘肃 城市: 定西市 联系人: 丁宏民 联系电话: 189****8100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18 09:00 公告正文:
定西市第一中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定西市第一中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XZC-2026-009.3B1
项目名称:定西市第一中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78,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定西市第一中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878,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1-1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采购厨房设备1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878,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定西市第一中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第三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要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定西市第一中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至 2026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定西市第一中学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镇龙路 151 号
联系方式:13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定西市安定区怡馨园4号楼2单元1702室
联系方式:18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
电话:189******00
甘肃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定西市第一中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二次)品目
采购单位 定西市第一中学
行政区域 定西市 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16:5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预算金额 ¥187.8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宏民
项目联系电话 189******00
采购单位 定西市第一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镇龙路 151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77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定西市安定区怡馨园4号楼2单元17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9******00
附件:
附件1
768776086682210304,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GSHXZC-2026-009
标包编号:GSHXZC-2026-009-003
项目名称:定西市第一中学教学设施设备购
置项目(二次)
采购人:定**
代理机构:甘肃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768776086698987520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第五章评标办法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件:
1.“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手册
2.“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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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0)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第三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要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社会公众可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拟参与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
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
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6.信息注册、投标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
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
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请投标
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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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网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网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8.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开标方式:
本项目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开标。
10.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定**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镇龙路151号
邮编:743000
联系人:郭**
联系电话:138******77
代理机构:甘肃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怡馨园东区4号楼2单元1702室
邮编:743000
联系人:丁**
联系电话:189******0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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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1 项目名称 定西市第一中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1.1 招标文件编号 GSHXZC-2026-009
1.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1 采购人 采购人:定**: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镇龙路151号联系人:郭**:138******77
2.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2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甘肃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怡馨园东区4号楼2单元1702室联系人:丁**:189******00
4.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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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
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
票据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
票据凭证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
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
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
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
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
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
是自然人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声明函: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0)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第三包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要符合《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7687 76086732541952 关规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1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7.1 分公司投标 不接受(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
9.2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687 76086732541952 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
26.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值和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26.1 投标截止时间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值将不予接受。
28.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8.6 开标 各授权代表务必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保持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群聊”功能和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8.7 评标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评标厅”页面点击“澄清回复”按钮,进行回复提交,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1 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768734.1 76086732541952异常低价审查规则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50%,即投标(响应)报价
34.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43.1 分包履约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47.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供应商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
48.17687 采购代理服务76086732541952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计费依据由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采购协议约定。金额为:壹万壹仟玖佰陆拾元整(小写:11960.00元)。
49.1 中标通知书领取 网上领取
核心产品 商用电磁灶单头900大锅灶、三门电蒸箱、四门双温冰箱、和面机、压面机、馒头机、绞切机、油烟净化器其他补充内容 1.政采贷:为持续加大“政采贷”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加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采贷”融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融资,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让政府采购“政采贷”直达中标、成交供应商;
2.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
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套(存档使用):PDF格式投标文件1份,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
注:开标结束后5日内将纸质文件邮寄到甘肃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怡馨园4号楼1702室)。
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qq.com),若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造成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评审过程澄清、谈判、述标等视频会 投标人响应澄清答疑、谈判及询标时,将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视频会议功能。
各投标人要诚信、守时,及时响应视频会议;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响应视频会议,导致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投标人具体使用步骤是,投标人首先登陆“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在“我参与的项目”中进入网上评标厅,然后通过页面右上角“进入视频会议”按钮加入视频会议。
该视频会议是由评标委员会在网上开评标系统内发起;
投标人应确保在网络环境良好,且使用电脑具有音频和视频功能的情况下参与会议,以保证沟通效果。
专家发起会议后,会通过短信(投标登记时填议操作7687 写的联系电话)和交易系统内的系统通知两种方式提醒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提醒后,应及时进入评标会议。
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遇任何76086732541952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的客服获取帮助,也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中获取该系统的操作手册。
“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地址:*****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统称。
2.5“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2.6“电子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
2.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
2.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
2.1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
2.1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品目产品。
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2.14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3.知识产权
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5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4.2符合《投标邀请》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5.关于联合体投标
5.1若《投标邀请》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并在电子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可享受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9.1.2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9.2关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9.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9.2.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9.2.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2.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9.2.6中标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9.2.7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0.投标费用
10.1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11.现场踏勘
1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踏勘。
11.2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1.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12.采购进口产品
12.1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
13.节能产品
13.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二、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的构成
1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4)采购项目需求
(5)评标办法
(6)合同条款及格式。
14.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4.3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作无效标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
14.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4.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4.6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5.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时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15.3投标人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15.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三、投标文件编制
16.要求
1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6.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3投标人应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7.1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无法查询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8.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9.投标报价
19.1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9.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9.3除《采购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
20.投标保证金
20.1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1.1投标人必须按照第三章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2.技术响应文件
22.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2.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等资料,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响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招标采购单位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22.3电子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
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佐证材料中必须列出该项参数的具体数值或内容;
对于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
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3.商务响应文件
23.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3)商务响应表
(4)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
(5)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
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哈希值进行撤回,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再次固化后,重新上传哈希值,以开标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哈希值为准。
2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开标和评标
28.开标评标
28.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参加。
28.2开标时,采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电子语音方式进行唱标,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8.3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必须对唱标的内容进行确认。
28.4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及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8.6各授权代表务必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保持“群聊”和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8.7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评标厅”页面点击“澄清回复”按钮,进行回复提交,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资格审查
29.1公开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0.评标委员会
30.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0.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
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50%,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50%,即投标(响应)报价<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无法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34.2评标方法
34.2.1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电子投标文件
40.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七、合同签订及履行
42.签订合同
42.1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2.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43.合同分包
43.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
43.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44.履约保证金
44.1若《采购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4.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45.合同验收
45.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八、询问和质疑
46.询问
第三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768776086782873600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采购人:
代**: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详细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年月
目录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
二
三
四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一)投标函
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______日内完成所采购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不会发生《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所列情形,不会在投标有效期___日内撤回投标文件。
4.我方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用甘肃”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我方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做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甘肃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7.我方为本项目提交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开标一览表)1份和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值。
8.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注:不提供此函视为无效投标。
(二)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
以下声明函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1.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的属于无效投标。
2.其他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
(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实施地点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注:
若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五)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序号 采购要求 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三)交货要求
(四)付款方式
(五)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注:
1.条款号指项目需求书中的序号或者编号,项目需求书中标注“●”的条款,也必须在“条款号”中标注“●”。
2.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如: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3.投标人在《商务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六)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项目 承诺内容
1 保修期内
2 保修期后
3 培训方案
4 其他内容
注:
供应商可参照以上格式和内容或由供应商自拟格式。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七)技术响应表
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项目需求书所有条款的应答
条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注:
1.条款号指项目需求书中的序号或者编号,项目需求书中标注“●”的条款,也必须在“条款号”中标注“●”。
2.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如: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3.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佐证材料中必须列出该项参数的具体数值或内容;
对于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
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八)投标产品详细配置
投标产品详细配置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
1
2
3
…
注:
可采用表格或文字描述,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九)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定西市第一中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编号:GSHXZC-2026-009
包号:GSHXZC-2026-009-003
投标人名称 总价(万元)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开标一览表”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投标,可以逐页签字或盖章也可以在落款处签字或盖章。
2.“开标一览表”按包分别填写。
(十)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定西市第一中学教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编号:GSHXZC-2026-009
包号:GSHXZC-2026-009-003
单位:万元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交货期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备注注:
1.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报价组成的每个分项内容。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第三包
厨房设备
序号 名称 规格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出餐区
1 五格保温售饭台 1800*700*800 1、材质: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制制作;
2、台面:≥1.0mm不锈钢磨砂板。
3、支架、通脚Φ38mmx38mmx1.2mm不锈钢管。
4、可调调脚为38mmx38mm不锈钢子弹脚。
5、支架横通Φ25mmx1.2mm不锈钢管,加强筋1.0mm;
6、加电热管≥3KW/220V。
配相应的304材质份数盒。
★须提供符合GB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佐证材料★生产厂家具备三体系证书 台 102 保温蒸菜台 1500*700*800 1、材质: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制制作;
2、台面:≥1.0mm不锈钢磨砂板。
3、支架、通脚Φ38mmx38mmx1.2mm不锈钢管。
4、可调调脚为38mmx38mm不锈钢子弹脚。
5、支架横通Φ25mmx1.2mm不锈钢管,加强筋1.0mm;
6、加电热管≥3KW/220V。
★须提供符合GB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佐证材料★生产厂家具备三体系证书 台 43 保温汤桶台 1300*700*800 1、材质: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质制作;
2、台面:≥1.0mm不锈钢磨砂板。
3、支架、通脚Φ38mmx38mmx1.2mm不锈钢管。
4、可调调脚为38mmx38mm不锈钢子弹脚。
5、支架横通Φ25mmx1.2mm不锈钢管,加强筋1.0mm;
6、加电热管≥3KW/220V。
配备相应的304材质汤桶。
★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