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暖通空调 2026-10-28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配件(第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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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项目编号
2026-GZ-WZ-GTWC-2026-0901-KZP2)
省份
湖南 长沙
预算
19.4 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1-11 09:10 还有 7 天截止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旷工 联系 82672367、2402398689、1794359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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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元): 193984.18 省份: 湖南 城市: 长沙市

联系人:旷工

联系电话:(0731)82672367,2402398689@QQ.COM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11 09:10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配件(第二次) 采购采购公告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配件(第二次) 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GZ-WZ-GTWC-2026-0901-KZP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配件(第二次) 采购采购人为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央空调配件一批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包件:中央空调主板一批,2#包件:空调电机一批,3#包件:空调压缩机一批具体明细详见采购内容明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包件资质要求:

1.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须持有中央空调主板制造商的有效代理授权

2.投标人提供2023年以来中央空调主板产品的供货业绩(合同或发票)。

2#包件:

1.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须持有空调电机、空调皮带、空调主板制造商的有效代理授权。

2.投标人提供2023年以来空调电机、空调皮带、空调主板产品的供货业绩(合同或发票)。

3#包件:

1.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须持有空调压缩机、安全阀制造商的有效代理授权

2.投标人提供2023年以来空调压缩机、安全阀产品的供货业绩(合同或发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0月28日 17:30至2026年11月5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包1:200元、包2:200元、包3: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 09:10,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街道长铁一中对面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二号办公楼104;。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

地 址: /

邮 编: 410000

联 系 人:旷**

电 话: (0731)8267 2367

传 真: /

电子邮件:2********@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

账 号: 1901007009200137568

2026年10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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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配件(第二次)

采购

项目编号:GTWC-2026-0901-KZP2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5.报价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采购文件

3.报价文件

4.报价

5.报价文件的开启

6.谈判和评审

7.合同授予

8.异议和投诉

9.纪律要求

10.是否采用电子采购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审程序

4.评审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适用于设备)

I

1.一般约定

2.合同范围

3.合同价格与支付

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技术服务

8.质量保证期

9.质保期服务

10.履约保证金

11.保证

12.知识产权

13.保密

14.违约责任

15.合同的解除

16.不可抗力

17.争议的解决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适用于材料)

1.一般约定

2.合同范围

3.合同价格与支付

4.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检验和验收

6.相关服务

7.质量保证期

8.履约保证金

9.保证

10.违约责任

11.合同的解除

12.争议的解决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II

1.一般约定

3.合同价格与支付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适用于设备)

11.保证(适用于设备)

12.争议的解决(适用于材料)

17.争议的解决(适用于设备)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第五章供货要求

第一节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二节技术条件

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谈判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相关服务计划

十一、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十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十三、其他资料

III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配件(第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TWC-2026-0901-KZP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配件(第二次)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为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材料配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1:采购内容明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1#包件资质要求:

3.1.1.1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须持有中央空调主板制造商的有效代理授权

3.1.1.2投标人提供2023年以来中央空调主板产品的供货业绩(合同或发票)。

3.1.22#包件:

3.1.2.1.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须持有空调电机、空调皮带、空调主板制造商的有效代理授权。

3.1.2.2.投标人提供2023年以来空调电机、空调皮带、空调主板产品的供货业绩(合同或发票)。

3.1.33#包件:

3.1.3.1.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须持有空调压缩机、安全阀制造商的有效代理授权

3.1.3.2投标人提供2023年以来空调压缩机、安全阀产品的供货业绩(合同或发票)。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0月28日17时30分至2026年11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1日9时10分,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平安街52号;联系人:旷**;联系电话:(0731)-82672367。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平安街52号

邮编:410000

联系人:旷**

电话:(0731)8267236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

账号:1901007009200137568

邮箱:2********@QQ.COM

2026年10月28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1.2 采购人 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1.3 采购代理机构 /

1.1.4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配件(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GTWC-2026-0901-KZP2)

1.2.1 资金来源 内部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3.2 交货期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3.3 交货地点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3.4 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4)信誉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5)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1 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允许外购情况:不允许允许,允许外购情况:应提供的外供方资质证明文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果联合体中标,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履约保证金;(2)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0月至2026年9月)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为准);

(15)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0月至2026年9月)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16)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②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④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同时参与报价。

⑤路外投标人(供应商)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1.4.4 是否接受代理商 不接受接受

1.5.2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和标准 不要求承担要求承担: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支付方式:

1.9.1 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9.2 供应商在谈判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9.3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发送邮件至2********@QQ.COM形式:澄清文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澄清及异议联系人:旷**

1.10.1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发送邮件至2********@QQ.COM形式:澄清文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澄清及异议联系人:旷**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形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3.1.1 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11)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1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13)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税费=不含税价格×承诺的增值税税率

3.2.3 最高限价 无有,最高限价: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 (1)(到站总价)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出厂单价)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出厂单价。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供应商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

运杂费指供应商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卸车费)。

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提倡供应商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2)出厂单价、运杂费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①在报价截止日起至合同签订日止,当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 时,采购人应与成交人就合同总价进行协商,以不含税总金额∑[单项不含税价=单项合同价/(1+单项原税率)]不变的原则,调整合同总价,调整后的合同总价=∑[单项不含税价×(1+单项新税率)],并在签订合同时写明合同价格计算过程。

②如果增值税税率变更后,成交人不接受合同总价的调整,采购人可以按照采购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报价表、报价明细表、物资描述表和成本分析表。

(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逐一填写成本构成,成本分析表中未列明的项目或虽然列明但没有填写价格的项目应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价格构成中。

(5)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固定的,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否决。

(6)所有报价均应采用人民币报价,任何非采购文件规定货币的报价将被否决。

(7)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中声明是否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并写明增值税税率。

(8)价格单位:元(不含税)(9)其他要求:报价人最终报价不得低于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中生产成本合计价格,否则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属于第三章第3.2.5(2)款规定的“导致报价文件无效的重大偏差”。

3.3.1 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连续120日内保持有效。

3.4.1 谈判保证金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不要求要求,谈判保证金的金额:谈判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报价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银行保函。

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随报价文件一起递交。

其他形式:

3.4.2 谈判保证金其他要求 无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3.5(1)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适用。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注:此处应填写资质证书的名称、等级、专业、颁发机构等内容。

资质证书应附在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之后,代理经销商报价且对制造商有资质要求的还应同时附上制造商的资质。

3.5(2)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适用。

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至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适用。

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至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有财务要求的,应选择两种方式之一作为财务证明资料。

3.5(3)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适用。

供应商应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格式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近年是指:2023年10月至2026年9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要求:

3.5(4)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详见本章第1.4.3款规定。

3.5(5)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1.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3.5(5)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近年是指:2023至2026年。

2.制造商授权书不适用适用3.其他:注:上述材料提供的格式要求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

3.6.1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3.6.2 响应方案数量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供应商可提出多个响应方案

3.7.3(A)(2) 报价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报价文件副本份数:3提交电子版文件的形式:提供包含PDF及WORD(可编辑版)版报价文件的U盘其他要求:U盘单独封装(每家供应商1个U盘)

3.7.3(A)(3) 报价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B) 报价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1)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手写签名)并盖单位章。

(2)报价文件以下内容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手写签名)并加盖单位章:①报价文件封面;

(如有)②

一、报价函;

③

六、分项报价表6.1投标报价表;

④

六、分项报价表6.3物资描述表;

⑤

六、分项报价表6.4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⑥

十

一、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3)其他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4.1.2 封套需写明的内容 (1)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在文件封面和骑缝处加盖公章;(2)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物资名称。

4.1.4 其他提交和密封要求 无有具体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4.2.1 报价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4.2.2(A) 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平安街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二号办公楼104号

4.2.3 供应商报价文件的退还 否是,退还时间:

5.1(A) 是否公开开启报价文件 否是

开启的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1日9时30分开启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平安街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二号办公楼104号

6.1.1 采购小组的组建 采购小组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

6.3.1 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 谈判轮次:本项目共进行1轮谈判(注:一般不超过3轮)

6.3.3 是否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供应商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允许不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供应商,其最终报价为未准时参加轮次的上一个轮次的报价。

6.6 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是否

7.3 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媒介:公示期限:3日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7.4.1 成交供应商数量(适用于框架协议采购) 成交供应商数量1.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2.采购人将与所有成交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协议,并根据实际采购需要首先向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或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书。

如果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确认采购订单或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书,不能按照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书约定交货,采购人可以按成交供应商排序依次下达采购订单或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书。

3.其他确定方式:(各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约定其他确定方式)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7.5 发布成交公告 公告媒介:*****。

7.6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递交时间:其他要求:不要求

7.7.4 签约合同价 /

10 是否采用电子采购 否是,具体要求:

11 其他事项 供应商参与铁路物资采购活动,接受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1.2采购人:见**。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报价物资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报价,否则各相关报价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报价;(适用于建设物资)(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报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2对于需要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具体支付主体及方式和标准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保密

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除非采购文件技术条件中另有规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谈判预备会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谈判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部分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报价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报价将被否决。

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报价将被否决。

1.11.5报价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报价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或报价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报价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或推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知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或通知。

3.报价文件

3.1报价文件的组成

3.1.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谈判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相关服务计划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报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谈判保证金。

3.2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报价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有效期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报价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4谈判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提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3.4.2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可以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2.1银行保函

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支行以上机构(含支行)出具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且在报价有效期内连续有效。

3.4.2.2汇款

以汇款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出,供应商应及时领取保证金收据。

3.4.3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5)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一章报价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资质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应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如有特殊情况,应提供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

3.6响应方案

3.6.1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报价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

3.6.3报价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报价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

报价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但如发现报价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采购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7报价文件的编制

3.7.1报价文件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供货要求、供货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报价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A)(1)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报价函及对报价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报价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报价

4.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1.4如有其他具体提交和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报价文件的提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4(A)采购人收到报价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供应商撤回报价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报价文件的开启

5.1开启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和开启地点开启报价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情况确定是否公开开启报价文件,选择公开开启报价文件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

5.2开启程序

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开启报价文件并记录在案。

5.3开启报价文件的补救措施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谈判和评审

6.1采购小组

6.1.1采购人将组建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

采购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由采购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1.2采购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初步评审

6.2.1采购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主要对报价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报价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报价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报价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

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6.3谈判

6.3.1采购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6.3.2采购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6.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参加该轮次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6.4递交补充报价文件

6.4.1在谈判过程中,采购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釆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

采购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釆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采购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报价文件。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报价文件)。

补充报价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补充报价文件与首次递交的报价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报价文件内容为准。

6.4.3采购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报价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

补充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采购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

补充报价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并告知。

6.5递交最终报价

采购小组在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谈判结束后,采购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

采购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采购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6.6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最终报价的,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6.7详细评审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6.7.1采购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7.2评审完成后,采购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6.7.3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7.合同授予

7.1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核查

釆购人可对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报价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采购人认为核查结果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采购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和确认。

7.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成交候选人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

7.3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

7.4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通知书。

7.4.1成交供应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5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釆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

7.6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签订合同/框架采购协议

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时为“框架采购协议书”)。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2.4项确定签约合同价。

7.8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供应商、公示并公告。

8.异议和投诉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谈判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纪律要求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釆购人不得泄露谈判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釆购人或者采购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采购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采购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谈判活动中,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

10.是否采用电子采购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启记录表 开启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启地点:

项目编号:,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

包件号 供应商 密封情况 谈判保证金 报价(含税/不含税) …… 备注 供应商代表签名

采购人代表:,记录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采购的采购小组对你方的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发送至(电子邮箱)或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国铁采购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采购小组组长:,(签字)

或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采购小组:(编号: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构成我方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单位章)

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报价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的报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含税):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关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报价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第3.7.3项的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函中实质性内容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财务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业绩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信誉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其他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报价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报价文件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谈判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响应方案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一章第2条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第1.11.1项规定及第四章规定的权利义务的要求拟报物资及相关服务 符合第二章第1.11.2项规定及第四章、第五章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第1.11.3项规定

授权委托书 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质量保证能力 符合第二章第3.5款规定

报价表、物资描述表 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生产和检验设备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符合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 对本次采购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报价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条款号 详细评审内容 价格评审标准

3.2.1 评审价格 对供应商声明不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报价,以有效报价(含税)作为经评审的有效报价进行评审,对供应商声明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报价,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作为经评审的有效报价进行评审。

3.2.4 最终报价修正的其他要求 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且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如采购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视为异常低价处理;

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修正后的总报价与最终报价不一致时,应与供应商澄清确认。

3.2.5(2) 导致报价文件无效的重大偏差 (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授权委托书、报价表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2)未按采购文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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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公告 2026-10-28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配件(第二次) 采购采购公告
  2. 招标公告 2026-10-28 本条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铁路联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配件(第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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