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6-10-28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广安市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消防中队安全生产救援队伍设备更新(二次)招标公告

原文出处 公开渠道汇总 本条公告由公开渠道汇总,正文未标注发布平台,也未附原文直链。本站已保留公告全文,可直接在下方查阅。

公告要点

项目编号
N5116042026000030
省份
四川 广安
预算
370 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1-18 09:30 还有 14 天截止
采购内容
1 A02030609 消防车 自装卸式消防车 1.00(辆) 500,000.00工业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蔡敏 联系 0826-2390216、2339288、2626123、1794965400000
代理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蔡** 2339288、2626123
查看公告原文 ▼

采购单位: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预算金额(元): 3700000 省份: 四川 城市: 广安市

联系人:蔡敏

联系电话:0826-2390216, 2339288, 2626123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18 09: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安市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消防中队安全生产救援队伍设备更新(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042026000030

项目名称:广安市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消防中队安全生产救援队伍设备更新(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

联系方式:18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13幢B栋

联系方式:文件咨询:082******16、开标:2339288、评标:2626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

电话:文件咨询:082******16、开标:2339288、评标:2626123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0,000.00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 A02030609 消防车 自装卸式消防车 1.00(辆) 500,000.00 工业 是 否 否 否 否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00,000.00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 A02030609 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1.00(辆) 1,200,000.00 工业 是 否 否 否 否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00,000.00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 A02030609 消防车 干粉水联用消防车 1.00(辆) 2,000,000.00 工业 是 否 否 否 否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1 自装卸式消防车 1.00(辆) 500,000.00 总价 无采购包2: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1 抢险救援消防车 1.00(辆) 1,200,000.00 总价 无采购包3: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1 干粉水联用消防车 1.00(辆) 2,000,000.00 总价 无★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1 A02030609 消防车 自装卸式消防车 自装卸式消防车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1 A02030609 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采购包3: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1 A02030609 消防车 干粉水联用消防车 干粉水联用消防车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3: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3: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3: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3: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自装卸式消防车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自装卸式消防车

一、整车★1.外形尺寸(长×宽×高)≤10000mm×2550mm×4000mm(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参数页佐证);

★2.总质量≤16000kg(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参数页佐证);

★3.整备质量≤15000kg(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参数页佐证);

▲4.接近角/离去角:≥15°/10°(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公告一致的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佐证)

二、底盘★5.驱动形式:4×2★6.额定功率≥210kw★7.排放标准:国Ⅵ;

三、驾乘室8.乘员人数(含驾驶员)≥6人9.采用原厂四门双排驾驶室,其中驾驶员座椅高度、角度、前后位置可调。

10.驾驶室安装原装冷暖空调系统,前排中控锁,电动加热后视镜,电动玻璃;

11.驾驶座椅采用空气减震座椅,每个乘员位置均配备安全带;

室内空间满足身着消防服人员乘坐及活动;

12.驾驶室配备电动液压翻转机构,可向前翻转,设置安全锁止装置及防脱保险装置。

四、拉臂钩13.基本配置:整个系统主要由副车架、举升架、主框架、导向装置、提升装置、箱体锁紧装置组成。

全套液压系统控制。

可执行箱体的起吊、平移、锁紧功能。

配置液压油泵、液压油箱和相应的管路。

配备液压过载保护、箱体双向锁紧机构,作业具备声光报警提示。

★14.额定起升质量≥10000kg15.自卸角度≥50°16.最大工作压力≥30MPa

五、 模块箱17.材质:车厢骨架采用钢材,内骨架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内饰板采用氧化铝板。

18.尾部设置一集装箱式对开门。

19.器材箱:器材箱内根据所配器材分隔隔舱,器材固定采用专用夹具,箱柜摆放,规整、可靠,所有设备均设有固定装置,具备防震防滑移功能

六、电气系统20.在正副驾驶方便操作位置安装电子警报器、警灯开关;

车顶前面安装有LED红色长排警灯,警报器及扩音装置100W,车体两侧及尾部安装爆闪、警示标识。

★21.配置数模兼容车载台:车载台兼容350M和370M,能接入当地公安350M集群网,后期能接入应急370M集群网。

★22.配备360°全景行车记录仪、倒车影像及倒车雷达,存储内存容量≥128G。

23.其它:车辆前后有预留牌照架(符合现行消防车牌尺寸,采用金属构件固定后结实耐用)。

24.快速充气充电装置:可对车载蓄电池智能充电;

外接场站气源时可对制动储气罐智能充气、自动泄压;

支持自动 / 手动分离。

七、总体要求★25.消防车仪表、操纵手柄、开关处应有指示用途的中文标牌,标牌应可靠固定,不应因震动、高温、水淋及其他原因脱落,应有保证阅读的照明。

★26.车辆外观:车辆外观:颜色符合GB/T3181-2008《漆膜颜色标准》中的R03大红色,整车按照国家要求的消防车涂装标准进行涂装。

★27.整车符合GB7956.1-2014 《消防车 第1部分: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八、随车文件★28.随车资料清单:底盘使用说明书(中文)、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底盘合格证、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整车操作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文)、整车合格证、工信部整车公告证明、随车器材清单、消防车交接清单等。

采购包2:

标的名称:抢险救援消防车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抢险救援消防车

一、整车★1.外形尺寸(长×宽×高)≤9200mm×2500mm×3500mm(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参数页佐证)★2.总质量≤13000kg(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参数页佐证)★3.整备质量≥12500kg(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参数页佐证)4.接近角/离去角≥14°/10°(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参数页佐证)★5.排放标准:国Ⅵ

二、底盘6.驱动型式:4×2★7.发动机额定功率≥210kW

三、驾驶室8.采用原装四门双排驾驶室,前排电动车窗,具备空调系统、车载多媒体等功能;

后排座靠背设有≥4具通用空气呼吸器架和安全带,可放置6.8L-9L空气呼吸器。

有机械锁止机构将空气呼吸器锁住,固定牢靠。

★9.配备360°全景行车记录仪、倒车影像及倒车雷达,存储内存容量≥128G。

★10.配置数模兼容车载台:车载台兼容350M和370M,能接入当地公安350M集群网,后期能接入应急370M集群网。

四、器材箱11.材质:铝合金型材搭接。

蒙皮选用平铝板和花纹铝板,底板为≥3mm 厚铝合金花纹板,内饰板采用阳极化处理平面铝板。

12.结构:整体式搭接结构,蒙皮、封板等采用硅胶与框架粘接,内骨架为铝合金型材搭接技术,内部空间可调整。

13.器材厢两侧门:采用轻型铝合金卷帘门,阳极氧化处理,拉杆式大幅面卷帘门,启闭灵活、密封性好、噪音低、轻便可靠。

器材箱顶部设有导流槽,四周装有密封条,具有良好的防雨、防尘密封性能。

门上各设有一把门锁,所有卷帘门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

五、设备配置(一)发电机(1台)14.驱动形式:汽油发动机▲15.额定功率≥10KW16.额定电压:220V/ 380V17.启动方式:电启动(二)移动供气装置(1套)★18.符合XF 1261-2015《长管空气呼吸器》标准。

19.呼吸器由小车、气瓶、气瓶阀、单向阀、减压器、安全阀、压力表、警报器、供气管、滚筒、快插接头、腰带、转换装置、应急供气装置、全面罩、供气阀、通话装置等组成。

20.具有重量轻、体积小、移动方便、分离快速等性能,长管可单独使用或分流使用,气瓶可根据需求进行替换,气瓶数量≥4个,气瓶容积≥6.8L,公称压力≥30MPa。

21.背具、背具带、带扣、腰带、气瓶防护套、供气管、全面罩、呼吸软管、供气阀等配件续燃时间≤1s,不应出现熔融现象。

22.在气密性能试验后,其压力表的压力指示值在1min内下降≤2MPa。

23.动态呼吸阻力:在(30~2)MPa范围内,以呼吸频率25次/min,呼吸流量5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始终保持正压。

吸气阻力≤300Pa,呼气阻力≤500Pa。

24.静态压力≤300Pa,不大于排气阀的开启压力。

25.全面罩与供气阀、转换装置与呼吸软管之间的连接强度≥250N。

分供气管与转换装置、主供气管与分供气管之间的连接强度≥750N。

26.减压器在(30~2)MPa范围内,输出压力在设计值(0.50~0.9) MPa范围内。

27.安全阀开启压力为减压器输出压力最大设计值的110%~170%范围内,全排气压力为减压器输出压力最大设计值的110%~170%范围内,关闭压力≥减压器输出压力最大设计值(0.90MPa)。

28.警报器声强峰值≥90dB(A),警报平均耗气量≤5L/min。

29.总视野保留率≥80%,双目视野保留率≥70%,下方视野>35°,镜片透光率≥90%,吸入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1%。

(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4套)★30.符合XF 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要求31.结构组成:主要由高压空气瓶与气瓶开关、减压器、快速接头、正压型空气供给阀、全面罩、气源压力表、气瓶余气报警器、中压安全阀、正压呼气阀、背托、肩带、腰带等部件组成,具有压力平视显示功能;

佩戴质量:≤12kg。

32.阻燃性能:背具、背具带、带扣、气瓶防护套、全面罩、中压导气管、供气阀,续燃时间均≤1S;

阻燃性能试验后,整体气密性能实验,其压力表的压力指示值在1min内的下降≤2MPa。

33.抗热老化性能:在气密性能试验后,其压力表的压力指示值在1min内的下降≤2MPa;

经压力试验后,应无漏气和异常变形。

34.整机气密性能(MPa):在气密性能试验后,其压力表的压力指示值在1min内的下降≤2MPa。

35.动态呼吸阻力(Pa):气瓶压力30MPa~2MPa呼吸量40×2.5L/min,全面罩内应始终保持正压,吸气阻力≤300Pa,呼气阻力≤700Pa;

气瓶压力2MPa~1MPa呼吸量25×2L/min,全面罩内应始终保持正压,吸气阻力≤200Pa,呼气阻力≤550Pa。

36.耐高温性能(Pa):高温试验后,各零部件应无异常变形、粘连、脱胶等现象;

以呼吸频率40次/min,呼吸流量10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保持正压。

呼气阻力≤750Pa。

37.耐低温性能(Pa):低温试验后,各零部件应无开裂、异常收缩、发脆等现象。

以呼吸频率25次/min,呼吸流量5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保持正压。

呼气阻力≤550Pa。

38.耐辐射热性能:在气密性能试验后,其压力表的压力指示值在1min内的下降≤2MPa;

气瓶压力30MPa~2MPa呼吸量40×2.5L/min,全面罩内应始终保持正压,吸气阻力≤150Pa,呼气阻力≤650Pa。

39.静态压力(Pa)≤200且不应大于排气阀的开启压力。

40.电子警报器:报警压力(MPa)5.5±0.5;

连续声响时间(s):至少应以90dB(A)的声强持续15s;

防爆性能应符合GB/T3836.1-2021、GB/T3836.4-2021中Ex ia IIC T4 Ga级的规定。

41.全面罩性能:总视野保留率≥70%,双目视野保留率≥55%,下方视野≥35°,镜片透光率≥85%,吸入气体二氧化碳含量≤1%。

42.减压器性能(MPa):减压器输出压力应在设计值(0.40MPa~0.90MPa)范围内。

减压器输出压力调整部分应设置锁紧装置。

减压器输出端应设置安全阀。

43.安全阀性能(MPa):开启压力应在减压器输出压力最大设计值的110%~170%范围内。

全排气压力应在减压器输出压力最大设计值的110%~170%范围内。

关闭压力不应小于减压器输出压力最大设计值(0.90MPa)。

44.指针式压力表经24h水下1m的浸泡后,压力表内不应有水;

漏气量(L/min)≤25。

45.压力平视显示装置:防爆标志不低于Ex ia IIC T4 Ga,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

46.连接强度(N)≥25047.气瓶瓶阀:安全膜片爆破压力(MPa)37-4548.公称容积6.8L,公称工作压力30MPa。

(四)气密防化服(4套)★49.符合XF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标准。

50.主要适用于消防员在化学危险品、腐蚀性物质有害气体等缺氧现场环境下消防事故点和实施救援任务时保护战斗员免受伤害,提高战斗力。

51.阻燃性能:有焰燃烧≤3.5S,无焰燃烧≤1S,损毁长度≤10cm。

52.粘附强度≥0.80kN/m,纵向拉伸强度≥24kN/m,横向拉伸强度≥25kN/m,纵向撕裂强力≥60N,横向撕裂强力≥65N,化学防护手套耐穿力≥25N。

53.化学防护靴抗刺穿性能≥1620N,始滑角≥24.0°。

54.整体气密性≤190Pa。

55.防砸性能:一级化学防护靴靴头分别经10.78kN静压力试验和冲击锤质量为23kg、落下高度为300mm的冲击试验后,其间隙高度均不应小于15 mm。

56.渗透时间≥240min。

57.电绝缘性能:击穿电压≥5000V,泄露电流≤0.3mA。

58.经125℃、24h后,不粘、不脆;

经-25℃、5min后,无裂纹。

(五)液密性防化服(4套)★59.符合XF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标准要求。

60.半封闭式结构,由连体帽、化学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等部分组成,可与空气呼吸器等设备配合使用;

61.面料采用PVC材料制作而成,防化服接缝处内外采用与面料相同材料的防化贴条。

62.整体抗水渗透性:20min无渗漏;

贴条的粘附强度≥2kN/m;

整套重量≤5kg。

63.面料及其接缝部位、化学防护手套、化学防护靴抗化学品渗透性能:渗透时间/min:96%硫酸≥490min、40%氢氧化钠≥490min、65%硝酸≥490min、37%盐酸≥490min。

64.面料性能:经纬向拉伸强度≥17kN/m;

经纬向撕裂强力≥200N;

接缝强力≥600N。

经纬向有焰燃烧时间≤1s,经纬向无焰燃烧时间≤1s,经纬向损毁长度≤8cm;

耐热老化性能(125℃×24h)不粘、不脆。

65.防化手套耐刺穿力≥60N;

灵巧性5级。

66.脚部为一体防化靴。

防护靴采用钢包头结构,具有抗砸、防穿刺性能;

靴底抗刺穿力≥1400N;

电绝缘性能:击穿电压≥6000V,泄露电流≤3mA;

防滑性能:始滑角≥20°;

防砸性能:静压力试验和冲击试验后间隙高度≥20mm。

(六)综合急救箱(1套)67.铝合金医药急救箱,内里分上下两层,包含:防水创可贴≥20片、消毒棉片≥10片、弹性绷带≥1卷,医用胶带≥1卷、安全别针≥10枚、三角绷带≥1包、乳胶管止血带≥2条、圆头剪刀≥1把、消毒喷雾≥1瓶、医用烧伤敷料(烫伤膏)≥1支、急救毯≥1块。

(七)气密隔热服(4套)★68.总体性能符合XF634-2015《消防员隔热防护服》标准的要求,69.由隔热上衣、隔热裤、隔热头罩、隔热手套以及隔热鞋套等组成;

70.各部位缝制应平整,未有脱线、跳针以及破损等缺陷;

71.隔热头套的视窗无明显擦伤痕迹,视窗透光率≥85%;

72.在阻燃性能方面(外层),经向损毁长度≤55mm,纬向损毁长度≤55mm,续燃时间:0s,且未有溶燃、滴落现象;

断裂强力:经向断裂强力≥1300N、纬向断裂强力≥1100N;

撕破强力:经向撕破强力≥1.6×10²N、纬向撕破强力≥1.7×10²N;

热稳定性能:经向≤1%,纬向≤8%;

抗辐射热渗透性能,内表面积升温达到24℃的时间≥60S;

73.在阻燃性能方面(隔热层),经向损毁长度≤45mm,纬向损毁长度≤35mm,续燃时间:≤1s,热稳定性能:尺寸变化率为≤5%,且无变化、炭化、熔融和低落现象;

74.火焰和辐射热整体防护性能:TPP≥38cal/cm²;

75.隔热头罩视野:左、右水平视野≥105°,上视野≥7°,下视野≥45°;

76.质量≤4500g。

(八)无线防爆对讲机(4部)★7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78.所投产品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时提供或单独承诺验收时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复印件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佐证”,格式自拟)。

★79.所投产品通过国家电气产品防爆认证,防爆等级不低于 “Ex ib IIB T4 Gb(气体)”和 “Ex ib IIIC T130℃ Db(粉尘)”, 具有检测中心颁发的防爆合格证。

(投标时提供或单独承诺验收时提供防爆合格证书复印件,格式自拟)。

80.所投产品防尘防水等级≥IP68。

81.所投产品屏幕尺寸≥1.8英寸,不小于6行的文字界面显示。

82.所投产品支持内置高精度位置模式,83.所投产品不少于四种工作模式,支持数字常规、模拟常规、模拟集群、数字集群,手动切换模式时,切换过程中无需重启对讲机,84.所投产品支持双声码器选择如:AMBE++和NVOC,同时支持在菜单中切换声码器,切换过程中无需重启对讲机,无需升级,85.所投产品内置蓝牙模块,协议版本Bluetooth≥V5.2,可以和蓝牙耳机等设备连接,86.所投产品须内置智能降噪功能,可在嘈杂环境下进行清晰语音通话,噪声抑制能力≥30dB,87.所投产品支持PTT强插功能,支持终端或调度台打断当前通话,获取讲话权限,88.所投产品支持无极旋钮,集群群组≥64个,每组群的最大信道数≥512个,89.工作频率:350-400MHz;

90.信道容量: ≥1024;

91.区域:≥248;

92.工作模式:常规(模拟、数字)、集群:(PDT/DMR/MPT);

93.重量:≤405克(带电池、天线);

94.尺寸(带标配电池,不带天线):≤132mm×56mm×42mm;

95.工作电压:7.2V(额定);

96.电池容量:≥2600mAh锂电池;

97.灵敏度:模拟:≤0.22μV(典型值)(12dB SINAD),数字:≤0.22μV/BER5%;

98.功率:≤3.5W。

(九)便携式氧浓度检测仪(1台)99.可以检测氧气浓度100.检测范围:0-25%VOL101.检测方式:内置泵吸式检测,泵流量十个档位可调,可切换为扩散检测102.显示屏:≥2英寸LCD显示屏103.电磁辐射抗扰度满足:GB/T 17626.3-2023 等级3(10V/m)104.具备声,光,震动报警提示105.工作电池:≥2500mAh可充电锂电池106.标准TYPE-C快充接口,2小时快充,可配备LED照明功能,适用于光线差的环境107.防护等级:≥IP66;

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a ia IIC T4 Ga108.配软金属采样探针,方便一些特殊环境检测(十)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1台)109.可以检测可燃气,氧气,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不少于四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110.检测范围:EX:0-100%LEL、O2:0-30%VOL,CO:0-500PPM,H2S:0-100PPM111.检测方式:外置泵吸式采样,也可切换为扩散采样,泵流量多档位可调112.显示屏:≥2英寸彩屏113.电磁辐射抗扰度满足:GB/T 17626.3-2023 等级3(10V/m)114.浓度超标时,具备声,光,震动报警提示115.配备不低于3.7V,2800mAh可充电锂电池116.配备座充充电器,充满时间≤2小时,可配备LED照明功能,适用于光线差的环境117.防护等级:≥IP66118.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a ia IIC T6 Ga(十一)夹持式无线音频传输设备(1套)119.采用骨传导技术体制,通过感知震动拾取话音,应符合人体工程学,穿戴舒适;

120.喇叭类型:骨传导喇叭,喇叭阻抗8Ω±20%121.信噪比:65dB;

122.频率响应:至少支持100-10000Hz;

123.防护等级:IP56;

124.具备高噪声环境下的噪声抑制功能,在110dB噪声环境下可辨识通话;

125.配备双PTT按键,耳机可无线连接两路对讲机通讯;

126.麦克风灵敏度:-42±3dB;

127.耳机配对:NFC快速蓝牙配对,配对时间≤3S;

128.耳机后挂材质:钛合金记忆金属骨架+硅胶材质;

129.共音混听:蓝牙无线骨震耳机可实现与智能手持终端和对讲机通话时的“同时听、分别讲”功能,且相互之间的通话互不干扰;

130.产品整体重量:≤35g ;

131.麦克风杆可旋转角度≥240°;

(十二)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2套)★132.符合XF 632一2006《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标准。

133.由气瓶、面罩、减压器、警报器、清净罐、冷却罐、气囊或呼吸舱等组成,配有收纳箱。

134.着装带、带扣、外壳、外壳、呼吸软管等阻燃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熔融现象,续燃时间≤1s。

135.佩戴质量≤15kg。

136.高压系统气密性:在30min内不应漏气。

低压系统气密性:在1min内其压力下降值≤15Pa。

137.供氧性能:定量供氧量≥1.4(L/min),自动补给供氧量≥170(L/min),手动补给供氧量≥110(L/min)。

138.自动补给阀开启压力50~250(Pa)。

139.排气阀开启压力400~700 (Pa)。

140.面罩内应始终保持正压。

141.压力表的外壳应有橡胶防护套,外壳直径不应大于60mm。

压力表的测量范围应为(0~30)MPa,精度不应低于2.5级,最小分格值不应大于1MPa。

漏气量 ≤16L/min。

142.面罩总视野>70% ,双目视野≥60% ,下方视野>35°。

六、总体要求★143.整车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 第1部分: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144.车辆外观:颜色符合GB/T3181-2008《漆膜颜色标准》中的R03大红色,整车按照国家要求的消防车涂装标准进行涂装。

★145.消防车仪表、操纵手柄、开关处应有指示用途的中文标牌,标牌应可靠固定,不应因震动、高温、水淋及其他原因脱落,应有保证阅读的照明。

七、随车文件★146.随车资料清单:底盘使用说明书(中文)、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底盘合格证、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整车操作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文)、整车合格证、工信部整车公告证明、随车器材清单、消防车交接清单等。

注:以上带▲符号的参数需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工信部公告一致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佐证;

投标供应商对报告的有效性负责;

无有效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能证明满足本项参数的,不予认可。

采购包3:

标的名称:干粉水联用消防车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干粉水联用消防车

一、整车★1.外形尺寸(长×宽×高)≤12000mm×2550mm×4000mm(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参数页佐证)★2.总质量≤30000kg(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参数页佐证)★3.整备质量≥17500kg(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参数页佐证)4.接近角/离去角≥14°/9°★5.排放标准:国Ⅵ

二、底盘★6.驱动型式:6×4★7.额定功率≥330kw8.燃料:柴油

三、驾驶室9.乘员人数(含驾驶员)≥6人★10.配备360°全景行车记录仪、倒车影像及倒车雷达,存储内存容量≥128G。

★11.配置数模兼容车载台:车载台兼容350M和370M,能接入当地公安350M集群网,后期能接入应急370M集群网。

四、液罐★12.水罐容积:水≥4立方米(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参数页佐证)13.材质:碳钢或不锈钢,内部防腐处理,相关焊缝严格按国家焊接工艺标准施焊,检验合格。

罐顶、罐壁厚度≥3mm、罐底厚度 ≥4mm。

14.型式:带纵横防荡板,防荡板。

防水流撞击式设计,以减少启车及刹车过程中罐内水对罐体的冲击。

罐内涂刷防腐材料,罐体经过静水压测试,确保正常使用下不会出现渗漏情况发生。

15.液罐顶部设有人孔,直径≥450mm,并带有快速锁紧或开启装置。

人孔盖密封胶圈固定牢固。

启闭方便,密封严密。

五、消防泵★16.额定压力≥1.0MPa时,试验流量≥80L/s17.引水时间≤80s,最大吸水深度≥7m18.最大真空度≥85kPa

六、管路系统19.所有管路均采用无缝钢管。

20.泵后侧设有 ≥1 个 DN150 的外进水口。

21.泵房左右两侧各设置 ≥2 个 DN80 常压出水口及控制阀。

22.注水管路:水罐左右两侧各设有 ≥1个DN65 外注水管路,可通过消防栓及外接水源向罐内注水。

七、消防炮23.流量≥80L/s▲24.射程:水≥85m▲25.俯仰回转角度:最小俯角≤-10°,最大仰角≥+70°26.安装位置:车厢顶部

八、干粉系统27.干粉系统由干粉罐、氮气增压系统和输出管路组成,具备喷射超细干粉能力。

(一)干粉罐★28.干粉罐容积≥3立方米(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参数页佐证)29.设备≥1个加粉口、排污口、进气口、炮出粉口、枪出粉口、安全阀等。

30.结构:配有装粉口、排粉口、氮气输送管和出粉管, 罐内氮气输送管为环行并配多个进气阀,使气体与干粉混合均匀呈流态。

进气阀的设计能够保证干粉无法进入氮气输送管。

(二)干粉炮★31.有效喷射率≥30kg/s32.高压储气钢瓶,容积≥70L33.数量≥9只34.设计压力≤15MPs35.钢瓶组由氮气钢瓶、瓶头阀、充气接口、高压球阀等组成。

36.干粉软管卷盘数量≥1 套37.有效喷射率≥3kg/s 射程≥12m(三)控制面板38.驾驶室内控制:水泵脱挂档,警灯警报、照明及信号控制等39.泵室内控制:上装总电源开关、参数显示、状态显示(四)减压阀40.干粉灭火装置的专用减压阀,性能可靠,体积小,供气量大,安全方便。

41.最大工作压力:≥15MPa

九、器材箱42.主框架结构采用方管焊接,外装饰板采用碳钢板焊接,车顶防滑,可行走,两边设翻转踏板,防滑设计。

43.器材箱位于乘员室后部,两边设铝合金卷帘门,内有照明灯。

44.器材箱室内根据需求设储物盒。

侧下裙边设有工具箱及卷帘门,可放置小型工具电气线路。

★45.配置一台手抬机动泵: 多工况性能:吸深≥3m、出口压力0.5MPa时流量≥29L/s;

出口压力0.6MPa时流量≥28L/s;

出口压力1.0MPa时流量≥28L/s;

吸深≥7m、出口压力0.5MPa时流量≥15L/s;

发动机:卧式双缸水冷二冲程电喷汽油机;

主轴转速≥4800r/min,最大输出功率≥42kW;

油箱容积≥22L;

整机净重≤125kg(不含蓄电池);

十、随车文件★46.随车资料清单:底盘使用说明书(中文)、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底盘合格证、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整车操作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文)、整车合格证、工信部整车公告证明、随车器材清单、消防车交接清单等。

十

一、总体要求★47.整车性能符合 GB7956.1《消防车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48.车辆外观:颜色符合GB/T3181-2008《漆膜颜色标准》中的R03大红色,整车按照国家要求的消防车涂装标准进行涂装。

★49.消防车仪表、操纵手柄、开关处应有指示用途的中文标牌,标牌应可靠固定,不应因震动、高温、水淋及其他原因脱落,应有保证阅读的照明。

十

二、随机器材★50.器材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1 吸水管 KD150×4 m 2 根 内扣式

2 滤水器 FLF150 1 件 内扣式

3 分水器 FII80/65×2-1.6 1 件 内扣式4 集水器 JII150/80×2-1.0 1 件 内扣式5 水带 13-65-20 6 盘 内扣式

6 水带 13-80-20 6 盘 内扣式

7 异径接 口 KJ65/80 2 件 内扣式

8 水带包布 DT-SB 4 件

9 水带挂钩 4 件

10 地上消火栓扳手 QT-DS1;长 400 1 件11 地下消火栓扳手 长 860 1 件

12 吸水管扳手 FS150 2 件

13 直流开关水枪 QZG3.5/7.5;65 1 支 内扣式14 直流开花水枪 QZK3.5/7.5;65 1 支 内扣式15 灭火器 3 kg/ABC 1 具

16 消防斧 GFP890 1 件

17 橡皮锤 1 件

18 水带护桥 FH80 2 副

19 消防桶 1 个

注:以上带▲符号的参数需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工信部公告一致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佐证;投标供应商对报告的有效性负责;无有效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能证明满足本项参数的,不予认可。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无

采购包2: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无

采购包3: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无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2 ★ 交货地点 按采购人需求执行

3 ★ 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4 ★ 付款进度安排 1、 自定义付款条件:验收通过。

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5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 、采购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事项进行验收。

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 ★ 包装方式及运输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7 ★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中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产品标准要求;

中标后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包括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故障判断、故障处理,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3)设备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所供设备的维修。

(4)中标人保证所供车辆及设备性能良好,若质保期内出现两次重大质量问题(具体包括:因发动机、变速箱、底盘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运行;

随车设备、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90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所供全新合格产品,逾期未提供按照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处理。

8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采购人违约责任:①、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中标人违约责任: ①、中标人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人,否则,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②”项规定由中标人偿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

②、中标人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

逾期交货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中标人的货款及其利息。

3、中标人货物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中标人没有按时和按质交货而违约,中标人须在1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中标人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赔偿金给采购人,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中标人的货款及其利息。

4、执行争议解决办法:①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

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②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解决不成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采购包2: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2 ★ 交货地点 按采购人需求执行

3 ★ 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4 ★ 付款进度安排 1、 自定义付款条件:验收通过。

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5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 、采购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事项进行验收。

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 ★ 包装方式及运输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7 ★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中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产品标准要求;

中标后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包括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故障判断、故障处理,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3)设备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所供设备的维修。

(4)中标人保证所供车辆及设备性能良好,若质保期内出现两次重大质量问题(具体包括:因发动机、变速箱、底盘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运行;

随车设备、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90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所供全新合格产品,逾期未提供按照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处理。

8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采购人违约责任:①、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中标人违约责任: ①、中标人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人,否则,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②”项规定由中标人偿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

②、中标人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

逾期交货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中标人的货款及其利息。

3、中标人货物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中标人没有按时和按质交货而违约,中标人须在1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中标人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赔偿金给采购人,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中标人的货款及其利息。

4、执行争议解决办法:①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

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②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解决不成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采购包3: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2 ★ 交货地点 按采购人需求执行

3 ★ 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4 ★ 付款进度安排 1、 自定义付款条件:验收通过。

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5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 、采购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事项进行验收。

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 ★ 包装方式及运输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7 ★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中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产品标准要求;

中标后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包括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故障判断、故障处理,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3)设备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所供设备的维修。

(4)中标人保证所供车辆及设备性能良好,若质保期内出现两次重大质量问题(具体包括:因发动机、变速箱、底盘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运行;

随车设备、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90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所供全新合格产品,逾期未提供按照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处理。

8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采购人违约责任:①、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中标人违约责任: ①、中标人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人,否则,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②”项规定由中标人偿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

②、中标人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

逾期交货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中标人的货款及其利息。

3、中标人货物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中标人没有按时和按质交货而违约,中标人须在1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中标人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赔偿金给采购人,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中标人的货款及其利息。

4、执行争议解决办法:①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

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②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解决不成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3.4.其他要求

以下要求适用于本项目1-3包。

★1.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投标报价包含底盘、上装、专用装置、器材、运输、检测、培训、质保、税费等全部完成本项目的一切成本。

采购人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成本补偿、价差调增费用;

市场原材料涨价、底盘厂家调价、生产排产压力、零部件供货紧张等属于供应商商业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以此要求增加合同价款、延期交付或索赔。

3.供应商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方案。

相关招标公告

数据说明:本页为公告摘要,由第三方数据服务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政府公开渠道聚合同步,原始公告请以官方平台为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对比栏 (0/3)
开始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