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哈尔滨市肛肠医院)采购医检外送检验、检验设备校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230101]zzgj[TP]20260009
- 省份
- 黑龙江 哈尔滨
- 预算
- 96 万元(最高限价 850,000.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10 13:30 还有 7 天截止
- 采购内容
- 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包1,医检外送检验服务 项 1.00 850,000.00 850,000.00其他未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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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哈尔滨市肛肠医院) 预算金额(元): 960000 省份: 黑龙江 城市: 哈尔滨市
联系人:李翠翠、崔明飞、王亮
联系电话:0451-86785888转3092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10 13: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采购医检外送检验、检验设备校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0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01]zzgj[TP]20260009
项目名称:采购医检外送检验、检验设备校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检外送检验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包1,医检外送检验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医院要求时间签订合同并进场开始服务,采用1+1+1模式续签合同,采购人每年将根据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合同包2(检验设备校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2-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包2,检验设备校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医院要求时间签订合同并进场开始服务,采用1+1+1模式续签合同,采购人每年将根据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2(检验设备校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至 2026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否
1.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2.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3.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45******80转3092。
4.代理公司本项目邮箱:y********@zzgj.net.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哈尔滨市肛肠医院)
地址:哈尔滨道里区杏林路2号
联系方式:04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45******88转3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电话:045******88转3092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
政府采购服务类竞争性谈判⽂件,⽂
采购⼈: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哈尔滨市肛肠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
-第1⻚-
第⼀章⼀采购邀请
⼀、项⽬基本情况,⼀⽬
1.计划编号:社分采[2026]00218
2.项⽬编号:[230101]zzgj[TP]20260009
3.项⽬名称:采购医检外送检验、检验设备校准服务
4.预算⾦额:960,000.00元
5.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包名称 采购需求 预算⾦额(元)⾦ 最⾼限价(元)⾼1 医检外送检验服务 详⻅谈判⽂件 850,000.00 850,000.002 检验设备校准服务 详⻅谈判⽂件 110,000.00 110,000.00
6.合同履⾏期限:
采购包1:
按照医院要求时间签订合同并进场开始服务,采⽤1+1+1模式续签合同,采购⼈每年将根据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年度合同。
采购包2:
按照医院要求时间签订合同并进场开始服务,采⽤1+1+1模式续签合同,采购⼈每年将根据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年度合同。
7.接受联合体:
采购包1:不接受
采购包2:不接受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中⼩企业政策
采购包1:不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
采购包2:
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预留⽐例为100%。
3.本项⽬特定资格要求。(如项⽬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业项⽬,供应商应当符合特定⾏业法定准⼊要求)
三、获取谈判⽂件⽂
1.时间:详⻅公告
2.地点:⿊⻰江省政府采购平台
3.⽅式:在线获取(登录⿊⻰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按照操作提⽰下载谈判⽂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第2⻚-
1.时间:详⻅公告
2.地点:⿊⻰江省政府采购平台
3.⽅式:线上提交和开启(登录⿊⻰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在应标中上传响应⽂件,在开标(开启)⼤厅中进⾏远程开启)
五、其他补充事宜
⽆
六、联系⽅式
1.采购⼈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哈尔滨市肛肠医院)
地址:哈尔滨道⾥区杏林路2号
联系⼈:合欢
联系电话:04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街88号
联系⼈:李翠翠、崔明⻜、王亮
联系电话:045******88转3092
3.询问质疑联系⼈联系⽅式
(1)对谈判⽂件采购需求的询问和质疑
联系⼈:李翠翠、崔明⻜、王亮;联系⽅式045******88转3092(2)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询问联系⼈:李翠翠、崔明⻜、王亮;联系⽅式:045******88转3092质疑联系⼈:李翠翠、崔明⻜、王亮;联系⽅式:045******88转3092-第3⻚-
第⼆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件的第⼆章“供应商须知”,下⾯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项⽬属性 服务
2 开启⽅式 不⻅⾯开启
3 评审⽅式 ⽹上评审
4 保证⾦ 采购包1保证⾦⾦额:16,000.00元采购包2保证⾦⾦额:2,000.00元计费规则:信⽤等级为A:应缴⾦额=各采购包设置的投标(响应)保证⾦⾦额*50%;
信⽤等级⾮A:应缴⾦额=各采购包设置的投标(响应)保证⾦⾦额;
缴交渠道:本票、⽀票、汇票等,电⼦保函(不收取现⾦)开⼾⾏名称:中资国际⼯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银⾏:兴业银⾏哈尔滨分⾏营业部银⾏账号:562010100100913721其他说明:1、收受⼈信息:⻅本章节2、退还时间:⻅本章节注意事项:谈判保证⾦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时间与提交响应⽂件截⽌时间⼀致,逾期不交者,响应⽂件将作⽆效处理。
电⼦保函和“虚拟⼦账⼾”转账具体要求⻅本章节。
5 响应有效期 ⾃提交响应⽂件的截⽌之⽇起90⽇
6 报价形式 采购包1:下浮率采购包2:总价
7 进⼝产品 不接受
8 现场考察 采购包1:组织现场考察:否采购包2:组织现场考察:否9 答疑会 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
10 演⽰ 采购包1:不组织采购包2:不组织,详⻅第三章《采购需求》11 样品 采购包1:本采购包⽆需提交样品采购包2:本采购包⽆需提交样品12 评审⽅法 采购包1:最低价法采购包2:最低价法13 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 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此数约定了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时项⽬将不得评审。
14 成交候选⼈ 为保证采购效率,成交候选⼈家数不得少于有效供应商家数15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授权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16 成交规定 本项⽬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的第⼀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按⼦包的顺序进⾏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已获得⼦包⼀的第⼀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的,将不具有⼦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
⼦包⼆从具有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中,排名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次⾼的投标供应商为第⼆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17 成交后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采购包2:不允许分包
18 履约保证⾦ 采购包1:不缴纳采购包2:不缴纳
19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原计价格[2002]1980号⽂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件的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件的规定并结合市场现⾏情况,本项⽬代理费按三年服务期⼀次性计取,⼀包:38250.00元,⼆包:6000.00元。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次性⽀付给代理机构。
20 其他说明 1、招标⼈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作⽇内确定中标结果,并在1个⼯作⽇内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2、询问、质疑相关要求,投标⼈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潜在投标⼈)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询问、质疑须⼀次性提出。
1.除本谈判⽂件另有规定外,谈判⽂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
如: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为2025年1⽉1⽇,则“近三年”是指2022年1⽉1⽇⾄2024年12⽉31⽇。
2.本谈判⽂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
所称的“不⾜”,不包括本数。
供应商须知
⼀、总则⼀
1.基本要求
1.1本谈判⽂件依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国家和⿊⻰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信息公告及谈判⽂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谈判⽂件的组成部分),按照谈判⽂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切后果⾃负。
2.适⽤范围
本谈判⽂件仅适⽤于本次谈判公告中所涉及的项⽬和内容。
-第5⻚-
3.基本定义
3.1“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谈判⽂件的采购⼈特指本项⽬采购单位。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采购项⽬活动组织⽅。本谈判⽂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本项⽬采购代理机构。
3.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参加竞争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
3.4“谈判⼩组”是指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的临时组织。
3.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谈判⼩组评审确定的对谈判⽂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3.6“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然⼈、法⼈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个联合体,以⼀个供应商的⾝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3.7“电⼦签名”是指数据电⽂中以电⼦形式所含、所附⽤于识别签名⼈⾝份并表明签名⼈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签名与⼿写签名或者盖名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3.8“政府采购平台”是指本项⽬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3.9“不⻅⾯开标(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组织响应、⽂件解密,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解响应⽂件等活动。
3.10“⽹上评审”是指谈判⼩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最后报价、⽐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出具评审报告等活动。
3.11“书⾯形式”是指以⽂字或书⾯材料表现当事⼈意思表⽰的法律⾏为形式,包括纸质、数据电⽂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数据电⽂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
数据电⽂形式包括⽂字的打印或复印件或扫描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档,⿊⻰江省政府采购⽹及⿊⻰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发布的谈判公告、谈判⽂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询问、质疑答复书、系统消息。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满⾜《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4.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4.4在“信⽤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中未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名单的
4.5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同⼀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4.6除单⼀来源采购项⽬外,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的其他采购活动。
4.7谈判⽂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且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应按谈判⽂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和各⽅权利义务,并作为响应⽂件组成部分。牵头⼈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
(2)联合体各⽅均应当具备《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件中提供联合体各⽅的相关证明材料。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记录。
(4)联合体各⽅中⾄少应当有⼀⽅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由同类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
注:若联合体中任⼀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响应⽆效。
5.费⽤承担
-第6⻚-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
6.保密
参与谈判活动的当事⼈应对谈判⽂件和响应⽂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现场考察。
7.2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发⽣的责任、⻛险和⾃⾝费⽤。
7.3采购⼈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谈判⽂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件的依据,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件时参考,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8.成交后分包
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中标后分包的,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同意,可以将项⽬⾮主体、⾮关键性⼯作分包交由分包承担主体完成。
8.2供应商未遵守谈判⽂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效。分包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电⼦响应说明
9.1本项⽬采⽤全流程电⼦化采购形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江省政府采购⽹(*****采购供应商操作⼿册,⾃⾏登录“⿊⻰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下载投标(响应)客⼾端。
9.2供应商应在⿊⻰江省政府采购⽹提前注册并办理电⼦签章CA,CA⽤于制作响应⽂件时盖章、加密和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江省政府采购⽹CA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步骤)。
9.3查看响应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响应的项⽬可查看已响应项⽬信息。
9.4电⼦响应⽂件是指通过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在电⼦响应⽂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单位电⼦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江省政府采购⽹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响应⽂件。
9.5使⽤投标(响应)客⼾端,经过编制、签章,在⽣成加密响应⽂件时,会同时⽣成⾮加密响应⽂件,供应商请⾃⾏留存。
9.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
9.7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件在线解密,⽤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响应⽂件⽣成加密、上传的同⼀把CA证书。
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作⼈员可适当延⻓解密时⻓。
(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对使⽤电脑的⽹络环境、驱动安装、客⼾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
具体环境要求详⻅操作⼿册)
9.8项⽬采⽤不⻅⾯开标(开启),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法继续进⾏电⼦开启时,将会由负责⼈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加密电⼦响应⽂件继续开启。本项⽬采⽤电⼦评审(⽹上评审),只对通过开启环节验证的电⼦响应⽂件进⾏评审。
9.9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评审过程中,如果谈判⼩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件进⾏澄清,供应商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限时在线发送澄清回复。
9.10供应商因系统或⽹络问题⽆法上传电⼦响应⽂件时,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985566按1号键。
⼆、谈判⽂件,⼆⽂
10.谈判⽂件的组成
本谈判⽂件包括下列⽂件及根据本章第7款、第11款对谈判⽂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
第⼀章采购邀请
-第7⻚-
第⼆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草案
第六章响应⽂件的格式与要求
11.谈判⽂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谈判⽂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
11.2谈判⽂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形式发给所有下载谈判⽂件的供应商。
11.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件编制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次响应⽂件截⽌之⽇3个⼯作⽇前,以书⾯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件的潜在供应商;不⾜3个⼯作⽇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次响应⽂件截⽌之⽇。
三、响应⽂件⽂
12.响应范围、响应⽂件中计量单位的使⽤及响应语⾔
12.1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采购标的进⾏响应,不得将⼀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效。
12.2除谈判⽂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响应所使⽤的计量单位,应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3除专⽤术语外,响应⽂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中⽂书写。
必要时专⽤术语应附有中⽂解释。
供应商提交的⽀持资料和已印制的⽂献可以⽤外⽂,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翻译本,在解释响应⽂件时以中⽂翻译本为准。
未附中⽂翻译本或翻译本中⽂内容明显与外⽂内容不⼀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3.响应⽂件的组成
13.1供应商按谈判⽂件提供的响应⽂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件,具体内容详⻅第六章《响应⽂件格式与要求》的相关内容。
13.2供应商应提交谈判⽂件要求的证明⽂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件规定,该证明⽂件是响应⽂件的⼀部分。证明⽂件形式可以是⽂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3.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本谈判⽂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项⽬响应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案。
14.保证⾦
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额及要求提交保证⾦。保证⾦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预算⾦额的2%。
加强政府采购保证⾦收取应强化供应商信⽤评价结果应⽤,按照《⿊⻰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评价管理暂⾏办法》,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的保证⾦按应收额度的50%收取。
14.2本采购项⽬⽀持“电⼦保函”和“虚拟⼦账⼾”转账两种线上⽅式收取保证⾦,同时允许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主选择以⽀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现⾦形式缴纳保证⾦。
(1)以“电⼦保函”⽅式缴纳:供应商在所投项⽬下采购包选择电⼦保函模式,跳转到⿊⻰江省⾦融服务平台开具电⼦保函,供应商需要确保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之前完成电⼦保函的开具。
(2)以向“虚拟⼦账⼾”转账⽅式缴纳:供应商在进⾏响应信息确认后,应通过“交易执⾏—应标—项⽬投标—已获取—获取缴费账号”,选择缴纳银⾏并获取对应不同采购包的虚拟⼦账号信息以及缴纳⾦额,并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保证⾦⾜额缴纳⾄上述账号中。
付款⼈名称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全称,且与其投标信息⼀致。
缴纳保证⾦时间以保证⾦到账时间为准,由于保证⾦到账需要⼀定时间,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提早缴纳。
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编号:***、采购包:***的保证⾦”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致、缴纳⾦额与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额不⼀致或缴纳时间超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将导致保证⾦缴纳失败。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信息,将保证⾦⾜额汇⼊以上账⼾-第8⻚-
,并⾃⾏承担因汇错保证⾦⽽产⽣的⼀切后果。
14.3保证⾦到账(保函提交)截⽌时间同提交响应⽂件截⽌时间。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提交响应⽂件截⽌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效。
14.4保证⾦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14.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或者多⽅共同交纳保证⾦,其交纳的保证⾦对联合体各⽅均具有约束⼒。
14.6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按照供应商提交保证⾦的⽅式退还供应商的保证⾦: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的,⾃收到供应商书⾯撤回通知之⽇起5个⼯作⽇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5个⼯作⽇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采购合同签订之⽇起5个⼯作⽇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14.7保证⾦不予退还情形: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撤销响应⽂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或谈判⽂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报价
15.1报价包括谈判供应商在⾸次提交的响应⽂件中的报价、谈判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
15.2供应商应按照本谈判⽂件规定的报价⽅式进⾏报价,具体报价⽅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供应商按“报价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
15.4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所发⽣的⼀切费⽤和税费,采购⼈将不再⽀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供应商的报价不得包含谈判⽂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15.5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件规定的预算⾦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限价。否则,响应⽆效。
15.6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详⻅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16.响应有效期
16.1响应有效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满⾜谈判⽂件要求的,其响应⽂件将被视为响应⽆效。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件有效期截⽌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可要求供应商延⻓响应有效期。需要延⻓响应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将以书⾯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响应有效期。
16.3供应商同意延⻓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件;供应商拒绝延⻓的,其响应⽂件在原响应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17.响应⽂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17.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件规定编制响应⽂件,谈判⽂件第六章对响应⽂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编写。
17.2供应商通过⿊⻰江省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端,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加盖电⼦印章。
17.3供应商在供应商客⼾端中⽣成响应⽂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CA证书在供应商客⼾端对响应⽂件进⾏加密。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端中对加密的响应⽂件进⾏解密验证,以防⽌响应⽂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法解密。
供应商应确保加密响应⽂件的CA证书有效。
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法进⾏解密。
-第9⻚-
四、响应
18.响应⽂件的提交(上传)
18.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在政府采购平台提交(上传)响应⽂件。
18.2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响应带来的⽹络影响,尽量避开响应⾼峰时间,错峰进⾏电⼦响应。
18.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件不予退还。
19.响应⽂件的拒收
超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件,政府采购平台将拒收。
20.响应⽂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件;对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件。
20.2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到谈判⽂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件。
21.实物样品
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样品的⽣产、运输、安装、保全等⼀切费⽤由供应商⾃⾏承担。
21.2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若需要现场演⽰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准备(包括演⽰设备)。
21.3评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进⾏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谈判⽂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成交的供应商⾃⾏联系采购⼈取回样品。
22.演⽰
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进⾏演⽰,演⽰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五、开启
23.开启流程
23.1除《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第⼆⼗七条第⼆款规定情形以外的,供应商不⾜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件。
23.2供应商在线远程参加活动,须在开启前30分钟通过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开启)⼤厅,⾃动进⾏在线签到。
23.3采购代理机构发起响应⽂件解密。
23.4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平台规定的时间内使⽤加密响应⽂件的CA证书完成响应⽂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未提交响应⽂件。
24.核验保证⾦(如涉及)
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发起响应⽂件解密前现场对保证⾦进⾏核验。已购买电⼦保函或使⽤虚拟账⼾缴纳的供应商,项⽬采购系统将⾃动查询其名下电⼦保函或缴纳保证⾦银⾏流⽔,其余⽅式保证⾦则需要⼿动进⾏核验。未按规定缴纳保证⾦的供应商不能进⼊到下⼀环节。
注:远程开启时如遇项⽬采购系统发⽣⽹络故障的,可允许上传供应商电⼦保函原件,点击⼈⼯核验即可⼿动核验保证⾦信息。
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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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谈判⼩组
25.1谈判⼩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的特点进⾏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履⾏职责。
(1)审查供应商响应⽂件
(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响应⽂件
(3)根据谈判⽂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谈判
(4)对响应⽂件进⾏⽐较和评价
(5)推荐成交候选⼈,以及根据采购⼈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告知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为
(7)谈判⼩组组⻓应当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汇总时复核谈判⼩组成员认定响应⽆效意⻅填写是否准确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谈判⼩组发现谈判⽂件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或者谈判⽂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评审⼯作并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书⾯说明情况。
25.2谈判⼩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
26.评审
26.1谈判⼩组按照第四章《评审⽅法及标准》规定对响应⽂件进⾏评审。谈判⽂件没有规定的⽅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26.2谈判⼩组在评审报告中向采购⼈推荐成交候选⼈。
七、成交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确定成交供应商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作⽇内确定成交结果。
28.成交结果公告
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1个⼯作⽇内在⿊⻰江省政府采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谈判⽂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作⽇。
28.2项⽬终⽌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省政府采购⽹发布项⽬终⽌公告,公告期为1个⼯作⽇。
29.成交通知书
29.1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成交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平台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
2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响应⽆效、串通响应和终⽌采购活动,⼋⽆⽌
30.有下列情形之⼀的,其响应⽆效:
30.1供应商不满⾜谈判⽂件中资格评审表和符合性评审表要求的
30.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0.3供应商或者其所响应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30.4法律、法规以及谈判⽂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1⻚-
31.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效:
3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由同⼀单位或者个⼈编制
3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单位或者个⼈办理响应事宜
3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载明的项⽬管理成员或者联系⼈员为同⼀⼈
3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异常⼀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相互混装
31.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
31.7评审系统提⽰,经评审委员会确认不同投标⽂件制作机器MAC地址相同。
32.出现下列情形之⼀的,应当终⽌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式适⽤情形的
3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为的
32.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3家的,但《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第⼆⼗七条第⼆款规定情形除外。
九、签订合同和验收
33.履约保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的,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当以⽀票、汇票、本票或者⾦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现⾦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额的10%,加强政府采购保证⾦收取应强化供应商信⽤评价结果应⽤,按照《⿊⻰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评价管理暂⾏办法》,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的履约保证⾦按应收额度的80%收取。
⿎励根据项⽬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或降低缴纳⽐例。
⿎励和⽀持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
采购⼈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故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根据谈判⽂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签订书⾯合同。
谈判⽂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及其澄清⽂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向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不得私下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和成交供应商⽆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造成损失的,责任⽅应当承担⺠事责任。
3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签订合同的,采购⼈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名单排序,确定下⼀成交候选⼈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需向财政部⻔报批。
34.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型企业。
35.验收
35.1采购⼈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作,在满⾜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及时组织履约验收⼯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验收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通知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服务、⼯程或者服务进⾏验收,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协助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验收。
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
35.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35.3验收合格的项⽬,采购⼈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付采购资⾦、退还履约保证⾦。验收不合格的项⽬,采购⼈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35.4采购⼈应在满⾜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3个⼯作⽇内完成验收,并在10个⼯作⽇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
-第12⻚-
⼗、询问和质疑,⼗
36.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书⾯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作⽇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提出。
37.质疑
37.1供应商认为采购⽂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个⼯作⽇内书⾯提出质疑。
对谈判⽂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次获取谈判⽂件之⽇起7个⼯作⽇内向采购⼈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起7个⼯作⽇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之⽇起7个⼯作⽇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采购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谈判⽂件的,可以对该谈判⽂件提出⽂件质疑。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仅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提出质疑。
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期。
供应商为⾃然⼈的,质疑函应当由本⼈签字;供应商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主要负责⼈,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供应商为⾃然⼈的,应当由本⼈签字;
供应商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主要负责⼈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7.4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或代理机构应书⾯告知具体事项,质疑⼈应当按要求进⾏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7.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不得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
37.6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谈判公告。
38.质疑答复
38.1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质疑后7个⼯作⽇内作出答复,并以书⾯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期、质疑项⽬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名称
(6)答复质疑的⽇期。
-第13⻚-
⼗⼀、采购代理服务费,⼗⼀
39.收取⽅式和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0.采购本国货物、服务和⼯程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程和服务。但有《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40.1本项⽬如接受⾮本国货物、⼯程、服务参与谈判,则具体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若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不接受采购进⼝产品,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产品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效。
40.2进⼝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中国境内的进⼝产品。
关于进⼝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产品可履⾏合法报通关⼿续进⼊中国关境内。
40.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货物项⽬和服务项⽬中涉及的货物适⽤于本国产品标准。
适⽤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分类⽬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城市燃⽓、蒸汽和热⽔、⽔,⻝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形资产。
40.4对本国产品的⽀持政策的相关要求
(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当采购项⽬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例达到80%以上时(须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本国产品成本⽐例声明表》),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产品在中国境内⽣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附件)计算。
(4)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第六章标准格式《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规定的有关证明⽂件。
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持政策。
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1.⽀持中⼩企业发展
41.1中⼩企业,是指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依法设⽴,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企业的负责⼈为同⼀⼈,或者与⼤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企业。
4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企业扶持政策:
(1)服务由中⼩企业制造,即服务由中⼩企业⽣产且使⽤该中⼩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均为中⼩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企业。其中,联合体各⽅均为⼩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微企业。
41.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型、微型企业。
4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满⾜《财政部⺠政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所列条件的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
-第14⻚-
41.5中⼩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第六章标准格式的《中⼩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企业扶持政策。
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企业⾝份证明⽂件。
供应商提供《中⼩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1.6实施预留采购份额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
(1)对于将采购项⽬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向中⼩企业的采购项⽬,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件或《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对于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定⽐例或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中的⼀定⽐例分包给⼀家或者多家中⼩企业的采购项⽬,供应商应提供《中⼩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中⼩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中⼩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企业相关信息和中⼩企业在项⽬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企业合同⾦额达到的⽐例,且⽐例不得低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中的⽐例要求。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对⼩微企业不再执⾏价格评审优惠。
41.7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向中⼩企业采购的采购项⽬,以及预留份额项⽬中的⾮预留部分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步加⼤政府采购⽀持中⼩企业⼒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件或《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接受⼤中型企业与⼩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供应商应提供《中⼩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中⼩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微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微企业相关信息和⼩微企业在项⽬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在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微企业合同⾦额达到30%。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价格扣除⽐例对⼩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41.8本项⽬是否专⻔⾯向中⼩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资格要求:⻅第⼀章《采购邀请》。
41.9本项⽬⼩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价格扣除⽐例调整:⻅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41.10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业中⼩企业划分标准:⻅第六章《响应⽂件格式与要求》。
42.⽀持绿⾊采购
4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委⽣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清单管理,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清单范围的,采购⼈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42.2在第三章《采购需求》的“采购标的⼀览表”中明确了本项⽬涉及的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未提供“采购标的⼀览表”中标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响应⽆效。
供应商未提供“采购标的⼀览表”中标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如涉及)。
-第15⻚-
42.3纳⼊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采购建材的,⿎励采购单位将绿⾊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采购⽂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42.4为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使⽤绿⾊包装,政府采购项⽬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产品。
⿎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具的租赁服务。
⼗三、其他⼗
4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4.适⽤法律
44.1采购⼈、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供应商的⼀切采购活动均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44.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
45.解释权
本谈判⽂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16⻚-
第三章采购需求
⼀、项⽬概述,⼀⽬
采购医检外送检验、检验设备校准服务
属于信息⽹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向采购⼈提供源代码以及⽂档等技术资料。
⼆、技术要求,⼆
采购标的⼀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额(元):850,000.00
采购包最⾼限价(元):850,000.00
报价形式:下浮率
序号 ⼼核⼼产品(△) 品⽬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业 ⼝进⼝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包1,医检外送检验服务 项 1.00 850,000.00 850,000.00 其他未列明⾏业 否 否 否 否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额(元):110,000.00
采购包最⾼限价(元):110,000.00
报价形式:总价
序号 ⼼核⼼产品(△) 品⽬名⽬称 标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