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标2026年后勤物资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1402992026AGK00542
- 省份
- 山西 大同
- 预算
- 93 万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19 09:30 还有 15 天截止
- 联系人
-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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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 预算金额(元): 930000 省份: 山西 城市: 大同市
联系人:安洁、孟彩颖、张鑫萌、李爱娟、陈思寒、刘聪聪
联系电话:0352-5339135,0351-5603105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19 09: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2026年后勤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992026AGK00542
项目名称:2026年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3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100000,210000,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2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包二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包三
数量:
预算金额(元):2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包四
数量: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供货(按甲方需求供货,据实结算)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标项3无;标项4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金牛家居广场商务大厦3单元303开标室3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中标服务费(万元)=中标金额(万元)×1.5% ×75%。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魏都大道141号
联系方式:03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民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营盘街道亲贤北街79号茂业中心72幢45层4508室
联系方式:035******3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安**
电 话:035******35
附件信息:
*****
601.0K
2026年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1402992026AGK00542
采 购 人: 大**
采购代理:山西民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二六年十月
2026年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402992026AGK00542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大**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民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8第四章商务、技术需求37
第五章合同文本(仅供参考)....................6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7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后勤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并于2026年11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2992026AGK00542
2、项目名称:2026年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930,000.00(其中包一:220000.00元,包二:100000.00元,包三:210000.00元,包四:400000.00元)
4、最高限价(元):930,000.00(其中包一:220000.00元,包二:100000.00元,包三:210000.00元,包四:4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共四个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一 纺织品 批 1 220000
二 洗涤用品 批 1 100000
三 办公用品 批 1 210000
四 水电、电气各种配件及日杂用品 批 1 400000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字样的,均不得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其他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供货(按甲方需求供货,据实结算)
7、质保期:一年
8、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上午9:30
2、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2、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中标服务费(万元)=中标金额(万元)×1.5%×7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付**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魏都大道141号
联系方式:03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民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营盘街道亲贤北街79号茂业中心72幢45层4508室
联系方式:035******05、03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
电话:035******05、035******3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民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2026年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4 分包情况 分四包:包一;包二;包三;包四
5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供货(按甲方需求供货,据实结算)6 付款方式 按甲方需求供货,据实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发票,采购人支付对应货款。
7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 预算 930,000.00元(其中
包一:220000.00元,
包二:100000.00元,
包三:210000.00元,
包四:400000.00元)9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0 投标报价说明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
各项对应产品的预算单价为最高限价。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得超过对应产品的预算单价,报价单价若超过对应产品预算单价的,或有缺漏项目的,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且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1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包一:小写:2,200元(大写:贰仟贰佰元整)
包二:小写: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包三:小写:2,100元(大写:贰仟壹佰元整)包四;
小写: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2、交纳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民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帐 号:11750000002063485(缴纳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3、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4、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要求采用支票倒送、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在网银、电汇底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
6、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12 特定资格要求 无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文件组成。
14 资质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投标文件格式’);
6、特定资格要求(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附件(若涉及,见‘投标文件格式’)。
8、信用记录查询;
8.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8.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加*的资质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5 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企业简况(见‘投标文件格式’);
4、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0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以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反映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实施方案;
*6、商务要求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7、技术要求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6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加*的报价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7 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
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
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
(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4)纸质标书:2套(1正1副),开标后3日内邮寄或专人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注: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
纸质文件只作为存档备案使用。
1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9日上午9点30分2、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9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在招标开启解密后自行解密。
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 分钟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
5.投标单位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招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
(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20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评审专家5人2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2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每包确定一个中标人,中标结果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否,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2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本国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且投报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规则。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计算。
(4)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5)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3、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项)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机构须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中列明的目录单位。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4、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5、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策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非★项)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
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6、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7、涉及网络安全产品的要求(1)按照国家网信办、财政部、工信部、公安部以及国家认监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网络安全产品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2)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国家网信办、财政部、工信部、公安部以及国家认监委下发的《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文件中“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国家网信办官网发布的最新一期《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对应产品信息截图,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最新一批《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
(4)所投报的网络安全产品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列入的38类产品,应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8、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属于中小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中小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
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自拟)。
(3)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又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的折扣扣除。
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5)大中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的折扣扣除。
(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
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自拟);
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价格折扣。
(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1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
若有的话,如实填写《监狱企业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自拟);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价格折扣。
12、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2)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
1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特定采购包,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
同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14、执行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相关规定。
15、政采智贷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成交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
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
2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25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26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 需要
2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28 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29 是否提供演示 ☑不需要□ 需要,演示要求如下:供应商自行携带手机、电脑及相关监测设备,现场演示。
30 样品 ☑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31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2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33 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中标服务费(万元)=中标金额(万元)×1.5% ×75%。
34 其它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若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封皮和目录,不属于实质性响应要求,不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35 其它2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
2、投标人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出;
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的,系统在规定时间后默认为开标结果已被投标人确认。
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唱标结束,投标人用企业数字CA在网上签字确认。
6、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
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
注:本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二)定义
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
(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
1、授权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1、询问
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招标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电子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1.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
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的规定,以电子形式提出质疑。
2.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
2.3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2.4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5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6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投诉
3.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5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4)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5)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逾期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以开标当日前公告后网页查询记录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3如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在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
8.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必要时,安排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是否安排现场踏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文件组成。
资质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投标文件格式’)
6、特定资格要求(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附件(若涉及,见‘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企业简况(见‘投标文件格式’)
4、提供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0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以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反映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实施方案
*6、商务条款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7、技术参数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并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用于存档。
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报价
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
各项对应产品的预算单价为最高限价。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得超过对应产品的预算单价,报价单价若超过对应产品预算单价的,或有缺漏项目的,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且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要求采用支票倒送、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3、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在网银、电汇底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项目编号。
4、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七)串通投标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
6、投标报价触发异常低价审查情形的,投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
7、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
8、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9、标段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段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1、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12、未按本章“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报价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四、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
(一)组织开标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2、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
(二)组织评标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依据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标。
3、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4、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
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
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5、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6、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
(三)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
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
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名单。
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评审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
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
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
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
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六、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原则
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并告知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七、合同授予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分值的计算
技术、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及其他分)
三、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包一、包二、包三、包四)
序号 内容 标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