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6-10-28

A44大类2026年录井实验仪器设备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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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省份
新疆 乌鲁木齐
预算
119.7 万元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刘延康 联系 0991-7890652、1793606400000
代理机构(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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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 预算金额(元): 1197000 省份: 新疆 城市: 克拉玛依市

联系人:刘延康

联系电话:0991-7890652, XJLiuykj@cnpc.com.cn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02 16:00 公告正文:

内容:项目名称: A44大类2026年录井实验仪器设备备件

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项目单位:物资集采部

项目类别:物资类

项目分类: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附件

项目单位联系人:刘**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099******5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无**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

其他:无

*****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料号 物料描述 计量单位 预计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到货地点 执行标准 备注1 A44100101014650 页岩解析评价仪 温控模块 XZLHP-JXQ1024523 件 2 5159.7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2 A44100101014651 页岩解析评价仪 脉冲计数模块 XZLHP-JXQ1024302 件 2 2859.64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3 A44100101014653 页岩解析评价仪 控制阀 XZLHP-JXQ1022122 件 12 406.7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4 A44100101014654 页岩解析评价仪 电磁阀 XZLHP-JXQ1022224 件 12 84.28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5 A44100101014655 页岩解析评价仪 调压阀 XZLHP-JXQ1024802 件 12 1185.8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6 A44100101014656 页岩解析评价仪 数模转换器 XZLHP-JXQ1021801 件 2 401.8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7 A44100101014657 页岩解析评价仪 信号线缆 XZLHP-JXQ1022001 件 6 642.88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8 A44100101014658 页岩解析评价仪 质量流量计 XZLHP-JXQ1021001 件 12 51940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9 A44100101014660 页岩解析评价仪 开关电源 XZLHP-JXQ1021201 件 2 507.64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10 A44100101014661 页岩解析评价仪 冷凝器 XZLHP-JXQ1020001 件 12 1091.72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11 A44100101014662 页岩解析评价仪 三通阀 XZLHP-JXQ1020002 件 12 515.48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12 A44100101014663 页岩解析评价仪 加热器 XZLHP-JXQ1028615 件 12 118.58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13 A44100101014664 页岩解析评价仪 温度传感器 XZLHP-JXQ1021002 件 12 946.68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14 A44100101014666 页岩解析评价仪 气管线 XZLHP-JXQ1026001 件 20 47.04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15 A44100101014667 页岩解析评价仪 定位气弹簧 XZLHP-JXQ1021003 件 4 658.56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16 A44100101014668 页岩解析评价仪 探头 XZLHP-JXQ1021890 件 2 863.38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17 A44100101014669 页岩解析评价仪 干燥管 XZLHP-JXQ1020003 件 12 570.36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18 A44100101014670 页岩解析评价仪 自动清洁器 XZLHP-JXQ1020004 件 12 471.38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19 A44100101014671 页岩解析评价仪 密封罐 XZLHP-JXQ1020005 件 40 3121.3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20 A44100101014672 页岩解析评价仪 快速接头 XZLHP-JXQ1020118 件 12 253.82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21 A44100101014673 页岩解析评价仪 快速接头 XZLHP-JXQ1026443 件 12 253.82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22 A44100101014674 页岩解析评价仪 保护器 XZLHP-JXQ1020006 件 4 432.18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23 A44100101014675 页岩解析评价仪 控制模块 XZLHP-JXQ1020007 件 2 88690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24 A44100101014676 页岩解析评价仪 加热及控制单元 XZLHP-JXQ1020008 件 12 1085.84 新疆克拉玛依市 详见技术要求注:报价含13%增值税、包装费、配送运杂费和1%的卸车费等交付用户使用的所有费用。

供应商名称 首轮响应(%) 次轮响应(%) 末轮响应(%) 最高限价(元) 响应单价(元) 排名

1

2

3

<<合同编号:>

<**大类202*年**买卖合同

(供应商+标包)

>

<<买方:>>

与

<<卖方:>>

<签订地点:乌鲁木齐>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68号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76235638G

法定代表(负责)人:潘辉>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买方和卖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买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买卖双方已就本合同项下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买方对本合同条款已经尽到了说明的义务,卖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买方免责、卖方放弃权利主张、卖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合同的解除及终止等条款以及本合同文本中加粗字体内容,卖方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

1、合同标的及数量、质量要求

1.合同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为<详见附件1>(“货物”)。

2.数量

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卖方采购的货物数量为:<详见附件1。>

3.质量要求:货物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a)货物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国及产品生产、运输、包装及买受地、出售地相关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标准及要求,并且应满足<国家、行业>颁发的<质量、技术>标准。

(b)行业通用的或者依照产品性质应具备的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

(c)卖方应从生产商或指定生产商采购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标准的货物,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货物的质量负责。卖方是代理商而非生产商的,应当提供相应生产商的授权销售证明。

(d)卖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含配套设备(如有)等>均为全新、未经使用的。

(e)卖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货物明细及技术标准的约定。

(f)其他:<质量标准详见附件1。>

(g)卖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与投标文件、书面/口头承诺、谈判过程中的展示样品(如有)完全一致或更好。

(h)以上各标准及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者为准。

4.质量保证

(a)卖方应保证其向买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给买方造成名誉、商誉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如卖方产品发生问题,买方应于得知后以书面、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卖方。

卖方应予积极协调解决,否则,因此导致买方下列商誉损失的,卖方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按买方实际损失的2倍向买方承担违约金。

买方商誉损失包括:

(i)司法机关出具判处买方因此承担责任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或向买方发出司法建议函

(ii)买方因此被行政机关下达处罚通知书

(iii)买方因此被媒体曝光;或虽未被曝光,但社会公众已知悉卖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iv)所涉产品或服务可能被有关部门、机构、质量监督部门等公告的;(v)累计造成三起或以上的投诉且经买方初步判定投诉成立。

(b)为避免损失的扩大,买方有权自行与第三方在国家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或和解(买方应通知卖方参与调解或和解过程,卖方应予以参加)。

同时买方有权从卖方未结货款中直接扣除前述调解或和解相应金额款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如卖方未结货款不足以支付前述调解或和解款项的,买方有权根据调解书或和解书要求卖方直接付款给第三方。

但无论买方是否自行和解,均不免除卖方赔偿买方实际损失和商誉损失(如有)的义务。

(c)卖方了解并同意,买方对卖方产品及相关资质证明、权利文件等的要求、审查、检测,均属于形式审查,并不能排除或减轻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及相关资质证明、权利文件虚假等违约责任,由此给买方及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得以经过买方相关审查、检测等作为其责任减免的理由。

(d)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不定期地对卖方供应的产品进行采样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卖方承担检测费用。且买方有权立即取消卖方供应商资格。

2、货物包装

1.包装标准:本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相关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无技术规定的,由双方商定,但包装标准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货物包装<应能满足仓储保管、搬运、装卸、运输等基本要求。

>货物必须使用适于<空运、陆运或海运>的原厂标准出厂包装。

包装必须坚固,适合远程<空运、陆运或海运>及多次搬运,适宜于长途运输,防湿、防潮、防锈、防蚀、防震荡。

<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包装应优先采取可循环、可降解或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

由于对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丢失以致影响买方对货物的使用时,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0日内予以更换或补发货,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卖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

2.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a)包括松散配件在内的所有包装箱应由卖方做出标记,注明合同号且应在包装箱的两侧显著标明下列内容:货物名称及件数、运输标记、收货人、目的地。此外,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指南等说明。

(b)按运输中每个包装箱的特性及不同要求,包装还应标明“小心轻放”,“此面向上”,“保持干燥”等中文字样。

(c)如果包装箱内货物较重或体积较大,卖方应在包装箱上用行业贸易中通用的运输标志标出其重心位置和起吊位置,便于装卸和搬运。

(d)如果卖方供应的货物为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货物,应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安全,避免环境污染,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书面材料提交买方。

(e)包装上必须明确标示该产品包装单重、计量公差、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制造商等。

3.每个包装箱应由卖方附装箱单。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货物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5.其他:<无。>

3、货物运输和保险

3、1.运输方式:本合同下货物运输方式为<卖方自行确定。>

3、2.<货运信息:

(a)货物发送地点:卖方自行确定。

(b)货物到达地点:买方供货通知单指定交货地点。

(c)收货人名称:买方供货通知单指定联系人。

(d)装运时间:卖方自行确定。

(e)卖方交货时间:买方供货通知单确定交货时间。>

3、3.装运条款

3、3.(a)双方确认,由<卖>方负责与承运人签订从<装运地/装运港>至<交货地点>的运输合同。

3、3.(b)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签订运输合同,确保货物从<装运地/装运港按时运至交货地点>。由卖方支付全部运费,买方不再另行支付运费。

3、3.(c)卖方自行装运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货物交付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因卖方的原因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的,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4.装运通知

3、4.(a)卖方应于完成货物装运后<24>小时内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如有任何易燃品或危险品,或出现超宽、超重及超长等情况均应在装运通知中详细说明。

如涉及危险品运输,卖方应提供危险品的《鉴定报告》和危险品运输资质证明等必要文件,用于办理相关手续。

卖方还需提供危险品的《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

>

3、4.(b)如因卖方未按时发出装运通知造成买方无法安排通关和接收货物等相关事宜,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3、5.卖方应根据<水运、陆运或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货物价格<>的<全部险>,保险费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保险期限应至少涵盖货物发运至<买方签发《验收合格证书》/验收确认>的期间,买方不另行支付保险费。

<若卖方未按上述约定购买保险的,则货运相关的所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

3、6.装卸:卖方在送货和取货时,需要自行负责货物的装卸,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费用。

4、货物交付

4、1.<卖方应按照买方的《供货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买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卖方应保证全部货物已发运,<其配套设备或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应与货物同时到货。>

4、2.<双方>将<共同>对运抵货物到达地点的货物和配套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供货清单、省(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_/_>)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进行核对和查验,并将根据核对和查验结果<共同>签署到货证明。

4、3.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将在<卖方所交付的货物、材料和技术资料出库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直达料到现场)转移至买方。>

4、4.在交付货物时,卖方应同时向买方提供货物出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产地证明,以及涉及该等货物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

4、5.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未达到本合同中确定的数量,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特定时间内<>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卖方之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应被视作本合同项下的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4、6.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数量,买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就买方未接受的超量部分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7.卖方分批交付货物的,卖方对其中一批货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货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有权就该批货物解除合同;

卖方不交付其中一批货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货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有权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货物解除本合同;

如果就其中一批货物解除合同,该批货物与其他各批货物相互依存的,买方有权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货物解除合同。

4、8.其他:<_/_。>

5、合同价款与支付

5、1.双方确认,合同价款采取以下约定的计价方式。

(1)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明的货物单价即为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

本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税率为____%,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合同价款包括本合同项下货物及相关配件、辅件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2)<在确保双方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卖方在结算总额上给予**%的折扣。

(本条款适用于有折扣的情况,如无折扣应删除该条款。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含税价随之进行调整,已结算款项不调整。

5、2.双方确认,合同价款按如下第<(b)>项约定的方式支付:

5、2.(a)分阶段付款的支付方式

5、2.(a)(1)<【双方确定供货进度表后_/_个工作日内/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共计人民币_/_元)作为本合同的【定金/订金】;>

5、2.(a)(2)自全部货物到达现场(如果货物系分批交付的,则应在卖方交付最后一批货物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的<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_/_>%:

5、2.(a)(2)(A)买方签发的全部到货证明

5、2.(a)(2)(B)注明付款金额的到货付款通知书

5、2.(a)(2)(C)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5、2.(a)(2)(D)其他:<_/_。>

5、2.(a)(3)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_/_>%:

5、2.(a)(3)(A)买方签发的《验收合格证书》

5、2.(a)(3)(B)注明付款金额的验收合格付款通知书

5、2.(a)(3)(C)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5、2.(a)(3)(D)其他:<_/_。>

5、2.(a)(4)<剩余的相当于合同价款_/_%的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如下文件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扣除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3款而应扣减的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如有)后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5、2.(a)(4)(A)买方签发的《质量保修期届满确认书》

5、2.(a)(4)(B)注明付款金额的终验合格付款通知书

5、2.(a)(4)(C)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5、2.(a)(4)(D)其他:_/_。>

5、2.(b)其他付款方式:<①卖方向买方支付35元/吨卸车费用。

/卖方向买方支付卸车费用按照结算总金额的1%收取。

(根据项目情况承办人自行选填)②按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

③自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完善结算手续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款项支付。

卖方向买方开具发票,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

5、3.卖方提交单证的数量及内容应完整准确。如因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单证致使买方不能通关及接收货物,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5、4.质量保证金

<卖方同意按照合同实际结算含税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退换或退换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并追究相关损失。

质保期详见第八条第一款。

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影响生产,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影响生产时间相应顺延。

在质量保证期限内无质量问题,保证期满一次付清。

>

5、5.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应以<转账结算>支付至卖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卖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开具发票所需买方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

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0576235638G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68号

电话:099******31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钻支行

账号:88102101108500000021>

账号名称(中油财务):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油财务):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中油财务):__________

托收单位名称(中油财务):________】>

如果卖方的开户银行和/或账号发生变更,卖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买方相关付款期限日前,就该变化书面通知买方。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买方支付相应款项,买方将不承担逾期付款的任何责任。

5、6.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协议中所列费用、违约金及其它卖方应付款项以账扣方式实现,并且买方不需另行通知卖方。

买方支付给卖方的货款可先扣除已对账的卖方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费用、违约金,退货款等)及双方确认的质保金,若卖方结算后的账款余额不足抵扣质保金和未支付的卖方应付款项(即结算时,已发生但未对账的费用),则不足部分的金额由卖方于10日内另行支付。

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适用付现方式的不适用本条。

5、7.卖方在收到买方付款后的60日内对当期付款中进货、退货、已扣除款项应详细审核,若有异议应在该60日内向买方书面提出异议,若卖方没有在该60日内提出任何异议,即视为卖方接受且放弃向买方再主张该款项的权利。

6、验收

6、1.<买方将对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货物到达地点开箱进行外观验收,卖方应当派遣其检验员到现场参加开箱检查,其费用将由卖方自行承担。>

6、2.<在开箱验收的过程中,如发现货物有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情形,双方应作详细的记录并签字。卖方拒不签字的,以买方签字记录或开箱视频为准,该记录应被视作买方向卖方提出更换、补充或索赔的有效依据。>

6、3.如发现因非买方的原因导致的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形,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减少合同价款、更换、修理或补充。

如卖方未能在交货期内更换、修理或补充货物,则被视为迟延交付,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更换,修理或补充货物所发生的所有运输费、风险和检验费用均将由卖方承担。

6、4.如果买方有合理的初步证据表明,货物不符合标准,买方有权委托公证、商检机构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进行检测,对不符合标准的货物,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以及承担买方所支付的检测费用。

6、5.<如果卖方不能在开箱检验日参加开箱检验,将被视为委托买方检验并认同买方单方开箱检验的结果,买方将有权单方开箱检验,检验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双方检验。(本条款适用于非散装货,如为散装货应删除该条款。)>

6、6.<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5日内采用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被视为接受了买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

6、7.如开箱验收后买方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

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

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2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

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被视为接受了买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

6、8.如买方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卖方应自负费用纠正或更换该货物。此种纠正和更换应被视为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6、9.买方依据本合同拒收的货物应由卖方自费运回,买方可以协助保管这些货物直到卖方做好运输准备,但是买方无此等协助保管的义务,且买方协助保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应由卖方承担。买方协助保管期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6、10.买方经查验后货物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买方应于开箱检验后的<3>日内在<检验报告/其他验收凭证>上签章。

买卖双方均认可,买方对产品验收仅是初步验收,买方初步验收并签发在<检验报告/其他验收凭证>上签章的行为,仅系对所提交货物的数量、外箱包装、品项等表面状态的确认,不应被视为认可卖方所送产品,买方在仓储、使用过程中任一相关环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或存在瑕疵现象的均视为卖方违约交货。

6、11.买方有权在发现已交付验收合格货物的任何隐蔽性缺陷之日起<3>日内将该缺陷通知卖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纠正和更换该缺陷货物,卖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6、12.<双方对验收过程中因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具有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资格、能力的机构进行鉴定,发生的费用由异议不正确的一方承担。>

6、13.其他:<_/_。>

7、双方的权利义务

7、1.买方的权利义务

7、1.(a)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付货物。

7、1.(b)要求卖方供应的货物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妥善包装。

7、1.(c)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就卖方提供货物存在的所有瑕疵通知卖方,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更换、修理或补充责任。

7、1.(d)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

7、1.(e)买方有权委任<_/_>作为买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决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范围为:<_/_。

>买方及买方的授权代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对卖方及卖方的授权代表作出的意思表示对本合同当事人均无约束力。

买方更换授权代表,应在<_/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7、1.(f)其他:<_/_。>

7、2.卖方的权利义务

7、2.(a)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交付货物,并向买方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7、2.(b)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妥善包装、保管货物。

7、2.(c)应就双方约定的某种货物<和备品备件>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买方对该货物的必要使用量。

7、2.(d)卖方保证拥有货物的完整所有权(对货物中涉及/包括的部分第三方软件,卖方已取得其权利人合法有效授权,并有权转许可给买方使用),卖方有权将货物及其涉及/包括的部分第三方软件出售给买方,且卖方应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及配套服务的履约能力。

<任何第三人不会基于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任何其他对货物的担保利益而向买方主张对货物的权利。

并保证货物无任何偷漏税、走私、其他能够造成任何行政扣押或者司法冻结、查封的违法情况,否则卖方应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

>

7、2.(e)卖方承诺,其出售的货物<为全新的,>适合本合同的目的并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

7、2.(f)<卖方应及时参加货物验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货物不能按期投入正常运行或使用的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7、2.(g)卖方有权委任<委托代理人>作为卖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决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范围为:<详见授权委托书。>卖方应对其授权代表的行为承担责任。卖方更换授权代表,应在<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7、2.(h)<卖方在进入买方厂区(库区)时必须遵守买方的规章制度以及HSE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如因违反买方规章制度或HSE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7、2.(i)其他:<_/_。>

8、质量保修

8、1.卖方保证对所提供货物提供保修。质量保修期为<(具体时间依据投标文件填写)12个月。>

8、2.保修期内,卖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不论是否因卖方原因,只要>卖方提供的货物出现任何毁损、故障以及任何其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该等货物的正常使用用途或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情形,卖方均应在买方发出通知之后<24>小时之内予以响应,并负责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5>日之内将该货物修复恢复使用。

<此外,卖方应负责在修理该货物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向买方提供替代货物或部件,以确保满足买方的正常使用需求,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起算。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若因设计、工艺或材料本身存在的缺陷所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无论其在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外被发现,均属于保修范围,不受质保期限的限制。

>

8、3.<若卖方未能按照前款约定及时开始或完成维修工作时,买方可聘请第三方完成该等工作,相应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等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应由卖方承担。

买方委派员工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

8、4.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的<5>日内,卖方应协助买方完成对货物的全面检修,检修后确认货物处于良好状态的,买方应在检修完成后的<5>日内,向卖方签发《质量保修期届满确认书》。

8、5.其他:<_/_。>

9、履约保证

9、1.<卖方依据中标结果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若卖方在买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累计存量余额已达到30万元(包含),此合同不再缴纳;

若卖方在买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累计存量余额不足30万元(包含)的需要缴纳补足差额部分。

卖方在买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累计存量余额执行此合同中相关履约条款。

9、2.缴纳方式:卖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买方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乌鲁木齐西钻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

账号:88102101108500000021

或向买方出具本合同有效时限内的银行保函。

9、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未出现不全面履行为,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未全面履约行为的,买方应在合同有限期满后无息返还卖方履约保证金,卖方按照招标文件或买方相关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返还手续。

9、4.卖方存在不履行合同行为的,买方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因不履约问题造成买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情形,买方有权继续根据实际损失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9、5.履约保证金扣除标准: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不全面履行合同的,买方将按照以下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一次出现履约问题的通报批评,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

第二次出现履约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

第三次出现履约问题的扣全部履约保证金。>

10、税费

10、1.主管政府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买方所征缴的与本合同的签订及对货物的购买、占有及使用有关的税费将由买方承担并缴纳。

10、2.主管政府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将由卖方承担并缴纳。

10、3.主管政府部门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按照中国有关部门的规定,需要由买方代扣代缴的,买方将按有关规定从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预扣并代扣代缴。

10、4.在中国境内外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和/或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将由<卖方>承担并缴纳。

11、陈述、保证和承诺

11、1.双方陈述和保证:

11、1.(a)双方依照其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和有效存续,并符合各项法律规定

11、1.(b)双方拥有订立本合同所需的必要授权和批准,且拥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每一义务,以及按照本合同规定管理其财产、资产以开展其业务的必要授权和批准

11、1.(c)双方已采取授权其订立本合同所需的行动,且其在本合同上签名的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并受本合同约束

11、1.(d)本合同构成该方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11、1.(e)双方签署本合同或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不抵触其营业执照、内部规章或章程的任何规定,或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的任何法律、规章、条例、授权或批准,或该方为一方或约束该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或导致对前述各项的违反或违约

11、2.买方特此陈述和保证:

11、2.(a)拥有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资质

11、2.(b)将合理审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11、3.卖方特此陈述和保证:

11、3.(a)拥有销售、运输、交付本合同约定的各类商品的资质

11、3.(b)将合理审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11、3.(c)保证其向买方提供的所有商品不存在知识产权、商标争议,由此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卖方承担。卖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如适用)

11、3.(d)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买方的名称、商标、标示、商号、Logo等买方相关标记以及买方的相关资料用于其商业宣传及其他宣传。

11、3.(e)如买方要求,同意配合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包括代理商资质,相关检验报告等)。

12、保密

12、1.双方同意,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合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含税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如该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

12、2.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2、3.拥有销售、运在从对方获得前,一方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披露的信息

12、3.(a)在从对方获得前,一方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披露的信息

12、3.(b)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除外

12、3.(c)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12、3.(d)依一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12、4.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12、5.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3>年。

13、知识产权

13、1.卖方确认,卖方基于本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包括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是卖方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

<卖方保证,卖方将采取措施保持上述权利的持续有效,并将积极地对侵犯卖方知识产权的侵权人采取各种反侵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和行政等公力救济途径、谈判和发送警告等私力救济途径打击侵权行为)打击对卖方知识产权的侵害,因上述货物的知识产权侵权引发的法律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

>

13、2.卖方承诺在本合同中所采用的和提供给买方所有和/或使用的软件、硬件设备以及技术、方法、手段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3、3.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买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因卖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导致侵权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14、诚信合规

14、1.合同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

14、2.<卖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下同)声明,已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买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门户网站(*****,并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遵守该手册阐明的诚信合规原则。

14、3.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或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

不得为下述目的向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和报酬:(1)影响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作出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国家工作人员对政府机构开展的工作施加其影响;

(3)诱使或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不当行为或发挥不当作用。

14、4.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及对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行事,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给予对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

资助出国、房屋装修;

免费提供通讯和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

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

(2)擅自与另一方工作人员就购销等事宜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14、5.任何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

(2)确保在其账簿和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

收到另一方书面要求后<3>日内,任何一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

14、6.如一方及其工作人员(简称“违规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规方整改,违规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整改。

因违规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违规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罚金和罚款等,并保证另一方免责;

同时,另一方有权视违规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救济措施,包括要求违规方停止违规行为、要求违规方支付合同<含税价款2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等;

违规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4、7.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对方主动索取或接受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形式向对方索要赞助、回扣,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讯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

(2)接受对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或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对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3)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婚丧嫁娶等活动;

(4)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向对方和相关单位介绍该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该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同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提供服务和劳务等经济活动;

(6)向对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商或要求对方和相关单位购买机电设备买卖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另一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14、8.其他约定:<_/_。>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

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及政府征用、征收、禁令等行为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

15、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四(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十(10)>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

15、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15、5.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30)>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在<三十(30)>日内协商不成的则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

16、违约责任

16、1.<在检验、验收和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现货物存在质量瑕疵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买方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相结合解决上述索赔:

16、1.(a)退货:买方有权退货,卖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以合同约定的同种货币将价款退还买方,并将货物拉回,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6、1.(b)重新发货或补货: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在买方提出要求之日起5日内修补或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赔偿买方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

卖方应相应顺延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修期。

16、1.(c)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供应的产品出现甲方(包含但不限于中石油集团公司专业部门、油田公司所属部门、单位及西部钻探公司所属部门、单位)组织的抽检不合格,乙方应按照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一次发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自发现质量不合格之日回溯90天内已交付的合同货物总金额的15%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

第二次发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自发现质量不合格之日回溯90天内已交付的合同货物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

第三次发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自发现质量不合格之日回溯90天内已交付的合同货物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西部钻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对于发现的质量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同时对自发现质量不合格之日回溯90天内供应的甲方库存的所有同规格型号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量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他质量保证责任,以及赔偿因其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

16、2.如卖方自接到买方索赔通知之日起<5>日内未做出任何答复,则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提出的索赔。

16、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过错方<应按以下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继续履行赔偿责任/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6、3.(a)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卖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每迟延交货一(1)日,按迟延交货部分对应的<含税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

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卖方的发货/交货责任。

<如果卖方未能在约定的发货/交货期内按时交货,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6、3.(b)如果迟延交货超过<30>日,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买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间的利息,利息按照<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按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

16、3.(c)若买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向卖方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买方承担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支付部分含税合同价款的1%。

>

16、3.(d)<买方有权从合同价款的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卖方应付给买方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16、4.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提供培训、技术服务或保修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卖方的上述责任。

16、5.买卖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买方的损失包括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卖方的违约使买方产生或支出的赔偿金、罚款罚金、和解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16、6.其他:

17、合同变更与解除

17、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做出变更或解除。

17、2.因合同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增减,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无相关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7、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7、3.(a)买方解除合同条件:

17、3.(a)(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7、3.(a)(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7、3.(a)(3)卖方破产或因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列为失信人以及其他原因丧失清偿能力的。

17、3.(a)(4)卖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诚信合规条款的行为,对买方进行商业贿赂及质量、安全、廉洁等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给买方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负面影响的,买方有权单方暂停履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对方承担。

17、3.(a)(5)卖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责任,自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仍未能改正的,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

17、3.(a)(6)卖方延迟交货超过<30>日的。

17、3.(a)(7)其他约定:<_/_。>

17、3.(b)卖方解除合同条件:

1.1.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7、3.(b)(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买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7、3.(b)(2)其他约定:<_/_。>

17、4.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并不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的责任。

17、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保证、保密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8、通知

18、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8、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收件人:

联系人:&**

<买方: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68号(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话:

传真:

邮箱:

收件人:

联系人:&**

18、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8、3.(a)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18、3.(b)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8、3.(c)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18、3.(d)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

18、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在变动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18、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

19、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相关招标公告

数据说明:本页为公告摘要,由第三方数据服务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政府公开渠道聚合同步,原始公告请以官方平台为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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