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给排水 2026-10-28

旺苍县城西片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原文出处 公开渠道汇总 本条公告由公开渠道汇总,正文未标注发布平台,也未附原文直链。本站已保留公告全文,可直接在下方查阅。

公告要点

省份
四川 广元
预算
5178.2 万元(最高限价 51782026.69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1-19 10:30 还有 15 天截止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旺苍县红城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先生、肖老师 联系 0839-2338915、185****3088、1795055400000
代理机构(L(盖单位章):肖**
已脱敏 185****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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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旺苍县红城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元): 51782026.69 省份: 四川 城市: 广元市

联系人:董先生、肖老师

联系电话:0839-2338915,185****3088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2026-11-19 10:30 公告正文:

旺苍县城西片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附件:[GY20260508(GC)001-003]施工.GYZF 附件: 评标办法.xml 附件: ***** 附件: ***** 附件: (最高投标限价)旺苍县城西片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工程(招标清单).CJZ 附件: anbiaoformat.json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21年版)

使用说明

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广元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

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细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出的招标文件中。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分值由招标人在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表示可选择项,除注明为多项选择外,其余均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选,也可以都不选。勾选

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未勾选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

□)。

旺苍县城西片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章哲CY51010020180988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结注册证号:51037728(5101002021182

盛江招标文件

CY51010020140688

招标人:旺**

口招标代理机构:L(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肖**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黄晓宇、盛会、罗翔、尹江

2026年月28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章定标方案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旺苍县城西片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县城西片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旺发改【2026】4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红城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旺苍县红城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2026】4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旺苍县嘉川镇。

2.1.2规模:1.土石方工程:挖方173376m³、填方104026m³、弃方69350m³;

道路铺装等破除23117m³道路铺装等恢复23117m³;

2.改造排水管57.8公里:其中DN1200钢带增强波纹管1820m、DN1000钢带增强波纹管6250m、DN800钢带增强波纹管11760m、DN600钢带增强波纹管16892m、DN500钢带增强波纹管11540m、DN400钢带增强波纹管9530m;

满包加固3629m³;

排水管网附属设施、雨篱子1680个、排水检查井840座、防坠网840个;

3.改造DN400供水钢管长度共5公里,以及砂砾石基础、阀门井、道路恢复等基础设施工程。

2.1.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0200万元,资金来源于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2.1.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

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9日00时0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

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6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旺**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建设路59号

邮编:628200

联系人:董**

电话:083******15(异议受理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5层9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肖**

电话:185******88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6年10月2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投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

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广元市)(网址:*****,通过数

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邮编:

联系人:

电**: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项**: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旺苍县红城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建设路59号联系人:董**:083******1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5层9号联系人:肖**:185******88

1.1.4 项目名称 旺苍县城西片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

1.1.5 建设地点 旺苍县。

1.2.1 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1.3.2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财务要求:□近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无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标的情形;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8)其他要求(多项选择)□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

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通过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

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的数量。

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4)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5)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本条(12)、(15)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1.9.1 踏勘现场 □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人不组织潜在投标人签到、点名,不出具回执。☑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1.12 偏离 ☑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澄清及补遗(如有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市)》向招标人提出。

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截止时间:2026-11-1910:30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涉及到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

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

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涉及到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修改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 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修改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修改文件正文为准。

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

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注:在原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评标和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1)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的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支付(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户。

(2)以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

3.4.1 投标保证金 险合同形式提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

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注:开标时,系统自动获取保证金缴纳情况、电子保函开具情况,若因服务器故障、网络故障、系统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数据无法获取的,可采取延长或变更开标时间等应急措施。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线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款程序按照《关于持续优化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收退工作的通知(试行)》(广发改〔2022〕260号)执行。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隐瞒限制投标情形,确定中标人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其他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近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本次投标不提供□具体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办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7.1 投标文件格式 (1)不得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改变原意或影响投标实质性的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6)投标文件应为使用符合系统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GYTF格式文件。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应使用电子签章。

过渡期内(指未全面实行电子签章期间),可以使用直接录入内容并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法定名称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投标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联合体其他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上传盖章的扫描件。

4.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在线递交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1-1910:30

4.2.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从“在线开标”菜单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在线开标。

5.2 开标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开标。

(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组织线上开标,系统将自动展示所有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相关信息。

(3)投标文件解密。

(开标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线上解密)(4)将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5)按照评标办法规定进行有关随机抽取事项(如有)。

(6)系统展示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7)提出异议,处理异议。

(8)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

投标人最迟应在完成上述第(6)项程序后10分钟

5.2 开标程序 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理。

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已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但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注: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项目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评标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3人。

当有效投标为2人时,可推荐2人,不足2人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以下同)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处于同一优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先推荐顺序的投标人全部纳入中标候选人。

例: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为3人及以上,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次低的投标人。

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2人,经评审的投标价次低的投标人为2人及以上,则以上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51782026.69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7%。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

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

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

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

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

7.3.1 履约担保 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编页码 不需要。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不适合(自行招标)。□招标人支付。☑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由中标人按照代理合同代理费计算方式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10.3 报价唯一 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

10.4 低于成本报价 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的“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进行。

10.5 中标价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10.6 确定中标人 如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多个标段配置了相同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则按如下方式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作为中标人:□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选择原则为:☑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选择原则为: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使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按照定标方案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

10.6 确定中标人 内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在其余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所有中标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招标。

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

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

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第3.3.1条:“建设工程的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量与计价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工程计量与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

10.8 压证施工制度 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10.9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不得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规定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

10.10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10.10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为准。

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10.11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隐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

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10.12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3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期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

定标结果公示期限: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将定标结果通过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14 计算机辅助评标 本次招标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投标人应保证其所递交的包含CJZ格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的GYTF格式数据电文投标文件能够为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正确读取。

10.15 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以下情形视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2(2)项的“串通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注(7)”的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可以视情况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说明:(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但不限于:a.同一标段的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编号和硬盘信息)均相同的;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清单的计价软件编号、机器码任一条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a.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b.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评标委员会发现的以上情形,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10.16 是否采用“暗标” □不采用

10.16 评审方式评审方式 ☑采用(适用综合评估法),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且要求如下: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暗标盲评”相关规定: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商务文件(资格部分)、商务文件(除资格部分外的明标部分)、报价文件和“暗标”技术文件分开编制,对应各个评分要点进行响应。

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技术文件应统一格式和规范,不得出现与投标人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投标人技术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1)暗标部分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可识别身份信息为原则:投标人不得在暗标中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徽标、特有工法、专利、企业文化(宗旨、愿景等)人员名称及能判断出该投标人的内容等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信息的标记,不得出现彩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插图等);

暗标部分中不得明示的内容可以“*****”(六个)代替。

(2)字体及排版要求:采用A4幅面白底,纸张方向纵向,页边距:上2.5cm,下2.0cm,左2.0cm,右2.0cm;

不得出现底纹、水印、页码、页眉、页脚;

段落对齐方式为左对齐,左右缩进为0字符,文字方向为从左到右,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段后为0;

字体全部采用宋体四号,黑色,1.5倍行距,不得出现空行;

字符间距为标准,字符位置为标准,字符缩放为100%;

字形为常规,不得使用加粗、斜体、下划线、加框、着重号等;

不得使用任何文字效果;

文中不得出现特殊符号。

(3)图、表中的字体、段落等与上述要求相同,但是段落对齐方式为居中,特殊格式(首行缩进)为无。

(4)暗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17 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殊情况已按更换程序办理在除外)。

2.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免除投标保证金,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为民营企业的免除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若投标人虚假承诺,将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3.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一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由于施工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发布。

2.2.3投标人收到澄清后的确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发布。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后的确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招标人最迟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相关招标公告

数据说明:本页为公告摘要,由第三方数据服务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政府公开渠道聚合同步,原始公告请以官方平台为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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