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6-11-02

桐城市龙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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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项目编号
2026-TCZX-096
省份
安徽 安庆
预算
12.81 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1-06 09:00 明天截止
采购内容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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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主任, 井先生 联系电话: 139****7918, 0556-6167098 正文内容: 招标单位 : 安徽同辰工程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2026-TCZX-096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2026-11-06 09:00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桐城市龙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TCZX-096

2.项目名称:桐城市龙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2.81万元

4.最高限价:12.81万元

5.采购需求:采购桐城市龙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无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

方式:线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

(1)潜在供应商(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桐城市阳光交易网完成用户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参与投标

(2)潜在供应商(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桐城市阳光交易网完成用户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参与投标

(3)费用说明及平台须知:本项目平台服务费:人民币400元/次,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4)桐城市阳光交易网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注册、登录、投标等)请拨打服务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

(5)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客户端”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城市龙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13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辰工程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井**

联系方式:055******98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桐城市龙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纪检委

地 址:*****

联系方式:055******98

4.平台技术客服

许经理:***** 登录查看更多、159******01附件列表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试行)

(2026年版)

项目名称:桐城市龙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6-TCZX-096

采购人:桐**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同辰工程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询价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采购合同(货物类)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制作说明:

第一章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TCZX-096

2.项目名称:桐城市龙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2.81万元

4.最高限价:12.81万元

5.采购需求:采购桐城市龙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无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桐城市阳光交易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桐城市阳光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桐城市阳光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

(1)潜在供应商(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桐城市阳光交易网完成免费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参与投标

(2)潜在供应商(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桐城市阳光交易网完成免费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参与投标

(3)费用说明及平台须知:本项目平台服务费:人民币400元/次,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4)桐城市阳光交易网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注册、登录、投标等)请拨打服务

电话:055******53。

(5)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客户端”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

*****,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

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桐城市龙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桐城市桐城海峡技工学校东南门西南110米

联系人:陈**

联系方式:13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辰工程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产业园1号(经开区北三路)

联系人:井**

联系方式:055******98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桐城市龙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纪检委

地址:桐城市桐城海峡技工学校东南门西南110米

联系方式:055******98

4.平台技术客服

许经理:055******53、159******0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5.2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1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1 包别划分 ☑不分包□分为个包 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报价的成交包数规定: 10.1 询价有效期 90日历日 11.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 17.2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 20.3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 (1)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

(2)询价业绩承诺函(如有);

21.1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数据电文 22.1 告知询价结果的形式 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询价现场告知 23.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业主指定账户(4)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24.1 代理费用 (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收取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安徽同辰工程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4)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的货物招标标准收取(成交合同价20万元以内按表1收取;

20万元以上按表2收取)。

25.1 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桐城市阳光交易平台。

表1 + 表2 成交金额 最低收费 成交金额 费率 5万元以内 1000元 2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 1.5% 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 2000元 10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 1.1% 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 3000元 采用表2收费的,应采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以成交合同价为计算基数,乘以各区间对应费率后求和。

(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确需变更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桐城市阳光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

27.3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书面或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部门:采购人

联系电话:139******18通讯地址:桐城市桐城海峡技工学校东南门西南110米 28 其他内容 1.解释权:(1)构成本询价通知书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询价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询价公告、询价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供应商

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1符合询价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

1.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响应无效。

1.4若询价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报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询价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1.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7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资金落实情况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费用

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询价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5.询价通知书构成

5.1询价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询价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5.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6.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与修改

6.1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与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桐城市阳光交易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询价通知书,将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提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询价通知书(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7.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提交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响应文件,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7.2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的分包询价通知书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参与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参与包别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采购文件允许偏离的除外)。

7.3无论询价通知书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询价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5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构成

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询价通知书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8.2供应商应提交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

9.报价

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询价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9.2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报价中。

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询价有效期

10.1询价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询价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在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询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无效。

10.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1.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1.1供应商应当在询价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1.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

11.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2.询价小组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询价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13.响应文件的评审

1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询价文件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询价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询价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

13.2响应文件的评审是指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3.3供应商授权代表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4.终止询价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5.1询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询价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6.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16.1除了算术修正外,不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评审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

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询价小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1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17.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1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17.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19.保密要求

19.1评审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成交结果公告

20.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通知书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0.2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桐城市阳光交易网发布成交公告。

20.3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1.成交通知书

21.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告知询价结果

22.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排序。

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履约保证金

23.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代理费用

24.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5.签订合同

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

25.2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廉洁自律规定

26.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27.1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文件《质疑函范本》格式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27.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

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 供货及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货及安装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4 免费质保期 所有货物免费质保期不低于3年,免费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后算起,同时不低于所供品牌向用户承诺的质保期限。

二、货物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 备注 1 子午流注穴位治疗仪(子午流注穴位电疗仪) 1、工作频率:2kHz,允差±10%。

2、输出幅度:治疗仪≥30档可调,最大输出幅度为25V,允差±10%。

3、载波波形:双向对称方波,脉冲宽度250μs,允差±10%。

4、调制波:调制波波形为双向方波;

≥八个处方,调制频率下表,允差±10%。

5、调幅度:调幅度为100%,允差±5%。

6、输出电流:在500Ω的负载下,输出电流不大于50mA。

7、输出电流稳定度:不同负载下的输出电流变化率应不大于10%。

8、治疗时间:0min~60min可调,步进5min,允差±30s。

9、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4h。

10、结构及组成:由主机(含电脉冲、子午流注开穴法选穴功能模块)、电极和导线组成。

11、四路通道、16路输出、可同时为多位患者治疗。

1台 9000元/台 2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 1.屏幕指示:≥10寸全触摸液晶显示屏操作,输出数据与操作信息由语音提示和液晶显示。

2.使用电压:AC220V50Hz3.工作频率:中频工作频率2kHz,允差±10%。

低频调制频率0.5Hz〜20Hz,允差±10%。

4.输出幅度:治疗仪共50档可调,最大输出幅度为42V,允差±10%。

5.载波:载波波形为单向方波,脉冲宽度250μs,允差±10%。

6.调制波:调制波波形为矩形波,允差±10%。

调制方式:占空比和幅度动态可调。

7.调幅度:调幅度为100%,允差±5%。

8.治疗电流:非对称中频赫兹编码电流。

输出电流:在500Ω的负载下,输出电流不大于45mA。

9.输出电流稳定度:不同负载下的输出电流变化率应不大于10%。

10.治疗时间:0~30min可调,步进5min,允差±30s,治疗结束有声音提示。

11.工作时间: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少于4h。

12.额定输入功率:30VA13.输出通道:两路输出,每路输出可单独控制时间、处方、部位和强度,可同时为两位患者同步治疗。

独立操作,互不影响。

也可以多个部位同时进行治疗。

2组离子导入输出,2组电疗输出。

14.具有至少8种处方选择,方便不同患者适用。

15.加热(温热输出):智能自动温度模式。

16.配置清单:主机1台、热疗电极导线2条、电源线1条、松紧绷带4条、说明书1本、产品合格证1张、操作卡1张、硅胶材质电极贴2套 1台 9000元/台 3 推拿治疗 1、尺寸:190*60*65cm(±10mm);

8张 750元/ 床 2、产品重量:24kg±4kg;

3、架体材质:钢喷塑;

4、配备置物架;

张 4 艾灸排烟系统

一、万向吸气臂参数:1.吸气臂身为航空铝合金,高强度,表面光滑、平整、无毛刺、飞边;

2.臂身标准长度:共4节组成,1500mm≤完全展开的长度≤1700mm;

3.带风量调节阀:使用者可凭手感感知“关”“闭”状态;

4.铝合金吸气臂的旋转半径,长度≥1.6米,可以360°旋转,任意位置精准旋停。

吸气口口径≥110mm,100mm≥管径≥75mm,可根据临床需求来调节灵活度,无任何死角,可伸展、收折;

★5.甲醛释放量(mg/kg):≤0.025mg/kg。

(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

二、专用集气罩参数:1.收集艾灸气体、艾灸颗粒及粉尘;

2.材料:耐高温透明PC材质;

3.颜色:透明材质,耐高温要求≥180℃;

4.集气罩尺寸要求:长度≥850mm,宽度≥500mm;

5.清洗方法:用清水或洗涤剂擦洗即可;

6.集气罩要求可以360℃旋转;

★7.要求有拉伸屈服强度≥70Mpa;

弯曲强度≥90Mpa(响应文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

★8.阻燃等级:等同或优于B2级(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

2台 5000元/台 ★9.线膨胀系数:≤7.02x10-5;

透光率≥80%,需提供资料证明。

(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

三、安装支架参数:1.采用≥1.5mm生铁模具加工一次成型;

2.表面用平光喷漆,厚度≥2um;

3.长度及规格:1100×100×1000mm-120×120×1200mm可根据现场的高度订做;

4.吸口尺寸:Φ100-120mm;

5.吸气方式:侧面排气;

6.作用:吸气臂楼板及主管道的连接作用。

四、其他参数:1.安装底座采用5-7mm的铁板切割加工并喷漆而成定位孔径:Φ10-12mm,底座尺寸根据现场需求确定;

2.风量调节阀:根据临床需求调节整个排烟系统风量的大小,尺寸要求≥75mm,灵活调节,在吸气口的第一节关节链接处,风量调节阀和第一节关节为一体式设计;

3.艾灸主管道材料选用UPVC或达到防火等级要求的镀锌铁皮制成,阻燃率100%,要求连接处做到100%不漏风,作用:连接吸气臂和主风机送风作用;

4.室内电线要求≥BV-2.5mm²,符合设备规格的国标电源线;

5.装饰盖不影响安装支架穿过装饰层后的美观性,保证吸气臂不晃动,要求长≤80mm,宽≤80mm;

6.连接主管道的三通接头材料选用UPVC或镀锌铁皮,厚度≥1.2mm定制;

7.连接转弯处的弯头采用UPVC材料,根据图纸要求做不同角度的连接转头;

8.固定主管道的排式吊卡采用国标的3×3或5×5的角铁,要求做到横平竖直,做后涂刷上防锈漆;

9.线管采用KPT金属管,厚度≥1.0mm,大小≥Φ10mm或采用PVC专用穿线管,保护电线或电缆不被老鼠破坏,保证电源运转安全;

10.艾灸专用增压风机风量:≥2180m³/h;

风压:≥645pa;

功率:≥295W;

电压:220V;

噪音:≤50dB;

11.油烟过滤网采用不锈钢材质或环保高密度聚乙烯耐高温材质能有效的过滤艾灸烟气中的油烟等一些大型颗粒物质进入主管道。

能有效的保持排烟管内的管道清洁,长时间使用不影响排烟效果。

12.减震设施内部采用高强度弹簧钢丝,弹性好,稳定,加厚橡胶底座,表面喷塑烤漆,防锈美观;

13.艾灸专用清洗液≥5L;

14.供应商自行勘探场地,负责排烟系统管路设计与铺设,安装过程造成场地损坏供应商负责还原;

15.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范负责排烟系统清洁与滤网更换。

5 电针仪 1、输出功率:10.0VA2、输出脉冲波形:非对称双向脉冲波;

3、输出脉冲路数:不少于六路输出4、输出直流分量:0mA;

5、输出脉冲宽度:0.2ms±30%6、最大输出功率:0.3VA(25Ω负载阻抗下);

7、输出脉冲频率:1*100Hz可调允差为±19%8、体积:29*156*47mm²(±10mm)9、重量:≤1kg10、工作模型:连续波工作模式 2台 550元/台 6 TDP神灯(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1、光谱波长:2-25μm(微米)2、额定功率:300VA3、工作电压:220V4、频率:50Hz5、时间设置:30/45/60分钟6、重量:≥8.49KG7、温度设置:P1:208、P2:222、P3:238、P4:252、P5:264,不少于五档可选 8台 500元/台 7 中频脉冲治疗仪 1、临床适用症范围:≥30种病症2、档位:≥99档3、调幅度:5级调幅4、波形:≥9种波形5、透热:≥6档透热6、防水等级:≥IP22 2台 1500元/台 8 冲击波治疗仪 1、电源:AC220V/50Hz2、输入功率:300VA3、工作条件:a)环境温度:5℃~40℃;

b)相对湿度:30%~75%;

c)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d)工作电压:AC220V±22V,频率:50Hz±1Hz。

★4、冲击强度:100kPa(1Bas{2,})~600kPa(6Bas{2,})可调,默认150kPa(1.5Bas{2,}),步进10kPa(0.1Bas{2,})/20kPa(0.2Bas{2,})/50kPa(0.5Bas{2,})可调节(默认10kPa)。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5、≥10.1英寸真彩触摸显示屏,操作简便。

6、不少于六种治疗探头,对应不同的治疗程序,满足不同的临床需求;

6mm、9mm、15mm、15mm、20mm、25mm;

治疗探头可高温高压消毒。

7、治疗头的最大能量密度5mJ/mm2。

★8、最大脉宽:840us,允差±10%。

(提供国家认可的 1台 38000元/台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9、冲击频率:1Hz~22Hz可调,默认10Hz;

步进0.5Hz/1Hz/2Hz可调节(默认1Hz)。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10、冲击次数:100次~9900次可调,默认1500次;

步进10次/50次/100次可调节(默认100次)。

11、冲击波产生方式:气压弹道式。

12、内置≥45种全身各部位的治疗处方,满足不同的临床需求;

带有人体解剖部位图,可以根据病人患病部位选择治疗处方。

13、计数功能:具有计数、显示和重置功能,便于记录设备使用情况。

★14、具有单次脉冲模式和连续脉冲模式,单次脉冲模式可用于调试强度及定位。

15、具有工作状态提示及控制手柄脱落提示功能。

16、具有气压不足的提示功能。

★17、具有预适应模式。

18、评估功能:内置VAS疼痛主观评分量表,便于详细记录疼痛治疗情况。

19、具有中英文两种语言,可自由切换。

20、具有病例存储和自定义处方功能。

21、有双重过压安全装置,防止空气压缩机在正常和单一故障状态下发生压力突然增大。

22、标准配置:(1)一套控制手柄(包含1个控制手柄,2个弹道管,4个子弹体,6个治疗探头)。

(2)一套按摩手柄(包含1个按摩手柄,6个按摩探头)。

9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空气波治疗仪) 1、主要技术性能1.1压力设置范围:5-25kpa,精度±3kpa,调节步长1KPa。

1.2循环治疗模式:P1~P8(八种模式)根据设置压力的不同,结合循环治疗模式的选择,可提供多样化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性治疗。

★1.3定时时间:00—99,调节步长为1,单位有分钟/小时两种1.4超压报警:仪器压力超过30kpa,长鸣报警,停止工作1.5欠压报警:仪器压力低于设定压力,间断鸣声报警,停止工作1.6结束报警:完成设定的治疗时间后报警,断续报警,停止工作1.7气压式手控器可远程控制主机停止工作,患者感觉不适,可随时关机,确保自身安全。

1.8可以关闭任意腔室,以方便部位创伤或手术后的患者让开某个部位的加压。

1.9任意调节运行中的腔室压力,以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1.10实时显示设备运行模式动态、压力及时间。

★1.11选用TPU材质八腔叠加式充气套筒,每一套筒内附可拆冼内衬。

1.12气囊导气管连接具备防止接错的装置或标识。

1.13整机通过电磁兼容检测。

1.14正常工作的整机噪音≤50dB(A计权)★1.15结构形式:标准机柜一体不可拆分落地推车式★1.16使用年限:10年2、基础参数2.1治疗仪重量:≥16kg 1台 20000元/台 2.2治疗仪外型尺寸:390mm(L)×385mm(W)×920mm(H)(允差±10%)2.3输入功率≤110VA2.4电源要求:AC220V±10%,50Hz±2%3、配置要求3.1主机:1台。

3.2配件:1个上肢八腔气囊、2个下肢八腔气囊3.3导气管:2个一分一导气管、2个一分二导气管 10 腰椎牵引器(多功能牵引床) 1、大屏幕液晶显示触摸屏。

2、具备患者应急线控手柄开关、医务人员操作急退键。

3、腰椎牵引行程:0~200mm,允差±10mm。

4、腰椎牵引总时间:0~99min范围内设定,级差1min,允差不大于30s。

5、腰椎牵引力:0~990N范围内可调,级差10N。

6、牵引时间:0~9min范围内设定,级差1min,误差不大于30s。

7、间歇时间:0~9min范围内设定,级差1min,误差不大于30s。

8、颈椎牵引力:0~300N范围内可调,级差10N。

9、颈椎牵引行程:0~300mm,允差±10mm。

10、颈椎牵引总时间:0~99min范围内设定,级差1min,允差不大于30s。

11、成角动作范围:-10°~+30°连续可调,允差±2°。

12、旋转动作范围:左右各25°连续可调,允差±2°。

13、腰部热疗加热温度45℃,允差±3℃。

★14、三维立体牵引,可做平面纵向牵引、上成角牵引、下成角牵引、自动旋转侧扳牵引,上述三种功能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

牵引床腰椎牵引具有8种牵引模 1台 28000元/台 式;

牵引力自动补偿功能。

15、20种治疗方案存储并读取。

★16、颈腰椎一体化牵引,可以针对两个患者分别或同时进行颈椎或腰椎牵引。

1、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必须标明所投货物的品牌与参数,保证原厂正品供货。

2、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人验收时将逐条核对,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响应文件参数指标描述不一致、虚假响应等,采购人有权报监管部门并追究违约责任。

3、标注“★”的条款,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反映其所在条款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彩页、官网功能截图、功能界面截图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已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要求为准)4、响应人所投产品:子午流注穴位治疗仪(子午流注穴位电疗仪)、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电针仪、TDP神灯(特定电磁波治疗器)、中频脉冲治疗仪、冲击波治疗仪、空气压力波治疗仪(空气波治疗仪)、腰椎牵引器(多功能牵引床)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5、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有)。

若响应人提供了采购文件未要求的证明材料,询价小组将不予评审。

6、响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的反映评审内容,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询价小组无法辨认的,询价小组可以不予认可,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三、报价要求

各供应商应合理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设备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完成本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

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不得超过上述货物需求表中的最高限制单价,否则均导致响应无效。

四、人员培训要求

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应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操作、保养维修、常见故障及解决办法等。

五、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货物质量: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货物完好,配件齐全。

2.保修及售后服务:依据商品的保修条款及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原厂质保,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且不低于所供品牌向用户承诺的质保期限,询价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后算起。

3.成交供应商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成交供应商须自接到报修后12小时内组织实施维修。

六、验收

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2.货物在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必要文件。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评审

询价小组对通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

评审表 序号 审查指标 审查标准 格式要求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联合体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提供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 供应商信用记录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4 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适用于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价的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5条,且提供《联合协议》。

《联合协议》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参加询价项目)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6 响应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7 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8 报价 符合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0 技术响应情况 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1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询价通知书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评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1)报价<全部通过初审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报价<通过初审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 报价×50%;

(3)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5%;

(4)询价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提醒:上述第(1)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

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

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注: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评审标准第(1)项至第(3)项中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询价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询价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

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询价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询价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第五章采购合同(货物类)

货物类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下述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并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询价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货物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商 1 2 3 ……

1.3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发票开具方式:。

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交付期限:

1.5.2交付地点:

1.5.3交付方式:。

1.6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

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

相关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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