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B3212821886000041017
- 省份
- 江苏 泰州
- 预算
- 278.27 万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26 09:00 还有 19 天截止
-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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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靖江]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0]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12821886000041 项目名称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 标段编号 B3212821886000041017001 标段名称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11月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1月9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B3212821886000041017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 已经由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批准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 ,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 的进行公开招标。
靖江暨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
2.2建设地点: 靖江市
2.3建设内容: 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开发区(本部区域及城南、城北园区)拟新建、改造市政污水管道36.8公里;
8个建成社区雨污分流,新建雨水管道5.5公里、污水管道5.5公里;
新建及改造5座提升泵站、修复污水主管约18公里;
同步新建雨污水检查井,翻建井盖、井座,拆除废弃管道,并进行路面恢复及绿化恢复等。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21886000041017001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
278.27
2.7工期: 30 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5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 无 。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 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要求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无本章“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之一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5分
技术部分:25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分
供货方案(暗标):10分
类似业绩:5分
注: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45分) 等于评标基准价(4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技术参数(25分) 对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主要配置等作出响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性能参数得 25 分,未能满足▲的技术性能参数的有 1 项扣 2 分,未能满足除▲以外的一般技术性能参数的有 1 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投标单位须作详细说明,可采用图表、文字形式,并提供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等资料,否则不得分。
2.2.3(3) 商务响应 企业实力 (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分,最高得3分。
注: 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认证内容需包含水泵或泵阀与本次采购设备相关)。
响应承诺 (2分) 投标人承诺提供 7 天× 24小时服务电话,对招标人所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应急策略。
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 1 小时内响应。
提供响应承诺的得2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未响应本条要求的不得分 2.2.3(4) 业绩 类似业绩(5分) 1、投标人 3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 有一体化提升设备得 3分,有格栅等污水处理厂设备业绩得2分,满分5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一体化提升泵、格栅,污水处理设备的供货业绩。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需能反映相关信息,未反映不得分)
2.2.3(5)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方案 (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及服务电话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要素齐全的。
得分区间为0-5分。
培训服务方案 (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内容丰富、可行性高。
得分区间为0-5分。
2.2.3(6) 供货方案(暗标)(10)分 供货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全、质量等),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能否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等方面进行评分。
得分区间为0-10分。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1月03日18时00分至2026年11月09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靖**
招标代理机构:
靖江暨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靖江市双鱼路1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28号
联系人:
卜**
联系人:
周**
电话:
电话:
156******77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朱**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14500
电子邮箱:
3********@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靖江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27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第一章 招标公告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B3212821886000041017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 已经由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批准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 ,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 的进行公开招标。
靖江暨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
2.2建设地点: 靖江市
2.3建设内容: 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开发区(本部区域及城南、城北园区)拟新建、改造市政污水管道36.8公里;
8个建成社区雨污分流,新建雨水管道5.5公里、污水管道5.5公里;
新建及改造5座提升泵站、修复污水主管约18公里;
同步新建雨污水检查井,翻建井盖、井座,拆除废弃管道,并进行路面恢复及绿化恢复等。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21886000041017001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
278.27
2.7工期: 30 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5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 无 。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 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要求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无本章“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之一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5分
技术部分:25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分
供货方案(暗标):10分
类似业绩:5分
注: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45分) 等于评标基准价(4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技术参数(25分) 对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主要配置等作出响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性能参数得 25 分,未能满足▲的技术性能参数的有 1 项扣 2 分,未能满足除▲以外的一般技术性能参数的有 1 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投标单位须作详细说明,可采用图表、文字形式,并提供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等资料,否则不得分。
2.2.3(3) 商务响应 企业实力 (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分,最高得3分。
注: 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认证内容需包含水泵或泵阀与本次采购设备相关)。
响应承诺 (2分) 投标人承诺提供 7 天× 24小时服务电话,对招标人所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应急策略。
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 1 小时内响应。
提供响应承诺的得2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未响应本条要求的不得分 2.2.3(4) 业绩 类似业绩(5分) 1、投标人 3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 有一体化提升设备得 3分,有格栅等污水处理厂设备业绩得2分,满分5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一体化提升泵、格栅,污水处理设备的供货业绩。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需能反映相关信息,未反映不得分)
2.2.3(5)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方案 (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及服务电话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要素齐全的。
得分区间为0-5分。
培训服务方案 (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内容丰富、可行性高。
得分区间为0-5分。
2.2.3(6) 供货方案(暗标)(10)分 供货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全、质量等),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能否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等方面进行评分。
得分区间为0-10分。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1月03日18时00分至2026年11月09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靖**
招标代理机构:
靖江暨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靖江市双鱼路1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28号
联系人:
卜**
联系人:
周**
电话:
电话:
156******77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朱**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14500
电子邮箱:
3********@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靖江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27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一城南园区一体
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3212821886000041017
标段编号:B3212821886000041017001
招标人:靖**
编制人:靖江暨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饮字或孟章)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3知识产权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最高投标限价
2.5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招标人评标前准备
7.评标
7.1评标委员会
7.2评标原则
7.3评标
7.4多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
7.5.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
7.6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8.合同授予
8.1定标方式
8.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
8.3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担保
8.4签订合同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
10.解释权
11.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组建评标委员会
4.评标程序
4.1初步评审
4.2详细评审
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4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4.5提交评标报告
5.无效标条款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供货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批准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
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靖江暨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南园区一体化泵站及配套设备专项采购(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货完成,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供货量价款的60%,安装调试正常运行6个月后付至9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付款前中标人应先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按13%考虑,结算开票税率如与13%不一致的,将按实际开票税率进行调整结算价格。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5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无。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8.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8.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8.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8.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8.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400******00、052******18。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靖**
招标
代理机构:靖江暨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靖江市双鱼路1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28号
联系人:卜**
联系人:周** 电话: / 电话: 156******77 传真: /
项目负责人:朱** 邮编: 214500 邮编: 214500
电子
邮箱:/10.2相关部门
电子
邮箱:3********@qq.com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2******27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出资比例 混合,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
1.3.3 交货地点 供方需按甲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质保书需随货物同时送达。
1.3.4 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合格验收标准:按现行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人支付中标人代为支付,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具体如下:费用金额: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标准65%计费。
支付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结束后3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付清。
中标人如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该费用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 时间:2026年11月23日12时00分前 间 形式: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网上提问”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交易平台”在“招标答疑”菜单发出 1.11.1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资格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见招标公告 1.12.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无 1.12.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24日12时00分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电子交易平台”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 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782742.69元注:投标时,所有投标人填写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一律报总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总价)仅作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的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根据中标综合单价*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结算价最高不得超过2782742.69元,超过元按2782742.69元计取。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制造商资格声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货物产品检测报告☑技术文件:供货方案(暗标)☑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 ☑业绩材料需从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营业执照☑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自行上传):☑诚信投标承诺书☑其他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要求认为应当提供的资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率按13%计取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单位的各项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中对应的综合单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本合同价格包括产品的制作、检验试验费、包装费、存储和运输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各项税(含增值税发票)、费以及完成本合同责任义务所应承担的所有费用。
3、施工期间,中标单位运至施工现场的所有材料、货物、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前由中标人保管,保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中标单位未经到货验收合格的材料、货物、设备的任何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4、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本项目相关的综合验收,由此产生的配合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
5、合同履行期内中标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违反《诚信投标承诺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盖章、签字的地方均需按要求盖章、签字。
3.7.5 供货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 采用,技术暗标文件编制要求: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技术部分需要暗标的包括:供货方案。
4.1.1 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 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见招标公告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招标公告 5.1.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不见面开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5.2.2 解密时间 20分钟 7.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不含招标人代表):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 7.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1-3名 7.4 多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 本项目不适用 8.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8.3 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担保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保函☑支票☑保证保险□其他:☑履约
保证金金额:5(万元)□履约
保证金金额: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中明确的格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
9.5.1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2******27 10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异议和投诉提出的形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平台进行在线投诉,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投诉文件。
10.2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认定 执行《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10.3 本招标文件中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的,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的真实性由招标人负责核实,并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的核实报告。
经查实投标人类似业绩和奖项弄虚作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4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招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总额的70%,中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总额的30%。
收费标准根据《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要求,实行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开展交易的中小微企业,交易服务费减按80%收取。
中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交易双方任一方为中小企业的,在办理缴费手续时,应提交《中小微企业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
账户名称:靖江市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开户行: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10240101201000020026 10.5 1、质保期:2年,从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出现货物损坏等质量问题的,中标人需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由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含人工、机械、管理等费用),经权威质检部门或江苏商品检验局检验后,确系产品质量问题则由投标人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乙方未按前述期限内完成的,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维修,相关费用(产品采购费用、更换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有权直接从剩余应付货款中扣除。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打印3套电子投标的书面文本文件、1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交至招标代理处。
(打印电子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点击查看”里面的详细内容)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与项目所属的主体单位(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开具发票、付款结算等事宜。
所签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货物的业绩要求。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标段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投标
(5)为本招标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标段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标段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者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在“信用中国”网站(*****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约定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用应当由招标人支付;约定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代理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支付标准和时间。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收取代理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送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13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图纸(如有)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项第1款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如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如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供货要求,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市场价格等编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介发布,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修改后的最高投标限价发给所有投标人。
2.5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及技术条款偏差表
(6)投标报价汇总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