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校区学生宿舍架空层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采购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CG20261027-3385
- 省份
- 安徽 合肥
- 预算
- 30.59 万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11 还有 4 天截止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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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校区学生宿舍架空层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校区学生宿舍架空层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采购 项目编号 CG20261027-3385 采购 条件 采购人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概况 见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 30.59 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采购 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
3.信誉要求
在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查询途径: “信用中国”网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取消所有相关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并限制所有相关供应商今后参与中国科大保卫与校园管理处采购活动的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 磋商 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获取文件的时间 于 20 26 年 11 月 3 日至 20 2 6 年 11 月 10 日 ,工作日 上午 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获取文件的方式 附件下载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响应 文件递交地点 2026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30 地点 :中国科大东校区学生服务中心 40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6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 : 3 0 地点 :中国科大东校区学生服务中心四楼东会议室 联系方式 采购 人: 中** 地 址:合肥市金寨路 96号 联 系 人: 许** 电 话: 055******19*****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校区学生宿舍架空层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采购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CG20261027-3385
采购人:中**
2026年11月
目录
一、磋商邀请(磋商公告)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
三、供应商须知5
(一)总则5
(二)磋商文件8
(三)响应文件9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
(五)磋商与评审13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18
四、采购内容22
五、响应文件格式26
附件一27
附件二28
附件三:29
附件四30
附件五31
附件六33
附件七(根据评审办法依次编制,格式自拟)34
1.一、磋商邀请(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校区学生宿舍架空层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采购 项目编号 CG20261027-3385 采购条件 采购人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概况 见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 30.59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
3.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查询途径:“信用中国”网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取消所有相关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并限制所有相关供应商今后参与中国科大保卫与校园管理处采购活动的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获取文件的时间 于 2026年11月3日至 2026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获取文件的方式 附件下载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026年11月11日上午9:30地点:中国科大东校区学生服务中心40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6年11月11日上午9:30地点:中国科大东校区学生服务中心四楼东会议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 地 址:合肥市金寨路96号 联 系 人: 许** 电 话:055******19
2.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采购人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校区学生宿舍架空层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采购 项目编号 CG20261027-3385 项目性质 货物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30.59万元 包别划分 不分包 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
供应商只需报价一次即为最终报价,无需进行二次报价。
是否接受负偏离:R不接受 □允许:允许接受的幅度: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服务期满后,服务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须与合同签署页相应信息保持一致。
)是否接受负偏离:R不接受 □允许:允许接受的幅度: 10 联合体磋商 不允许 11 磋商有效期 90天 12 服务地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14 质保期限 / 15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16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纸质正本1份,副本2份,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禁止胶装,可用长尾夹、别针或抽杆夹固定。
密封提交,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学生服务中心401办公室,许老师,055******19。
17 响应文件封套上注明 1、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如正本、副本分开密封的,注明“正本”、“副本”。
1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接收时间: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19 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0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 21 履约保证金 无 22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无
3.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依法履行与本项目相关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机构。
2.2采购人:系**。
2.3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4采购代理机构:无
2.5供应商:系指下载了本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
2.6服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
2.7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人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2.8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2.9近X年内: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2.10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证明。
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磋商费用
3.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提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供应商
4.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载明的供应商资格。
4.1.1除非磋商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踏勘现场
5.1供应商自行对供货(安装)或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或服务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相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6.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供应商的响应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相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参加磋商:
7.2.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7.2.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7.2.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7.2.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成交
7.2.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资格
7.2.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磋商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7.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7.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磋商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适用)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9.1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1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1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0.3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0.4未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设备不得转包。
11.采购信息的发布
11.1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磋商公告中所列媒体发布。
(二)磋商文件
12.磋商文件构成
12.1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一、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供应商须知
四、采购合同
五、采购需求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发布的图纸、答疑、变更、补充通知等。
1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两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磋商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13.1.1除非磋商文件明确约定,否则,如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或质量等级高的为准。
13.2疑问的提出:供应商应将疑问文件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发送至磋商公告中所列电子邮箱中,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3.3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
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3.4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网站上发布延期公告。
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期。
13.5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供应商同意,可不改变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三)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
14.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具体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14.2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
14.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5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磋商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4.6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4.7响应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
14.8采购人保留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其响应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14.9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5.报价
15.1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
15.2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本次磋商全部内容及工期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损耗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括在磋商报价中,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5.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成交价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5.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如果有计算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如果有计算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
(1)如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
(2)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15.5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无效。
15.6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磋商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磋商报价的单价中。
15.7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磋商文件约定)。
15.8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6.响应文件内容填写及说明
16.1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供应商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响应无效。
16.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6.3.1货物主要性能(服务的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
16.3.2保证所投货物和服务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1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7.1磋商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磋商公告指定账号。
磋商前,采购人将从磋商保证金查询系统中审核磋商保证金,核对磋商保证金金额、方式等信息。
17.2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异地电汇;(2)本地转账。
17.3采购人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磋商保证金缴纳者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磋商无效。
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4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17.5采购人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只退还至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账户。
17.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7由于供应商行为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人损失的,相应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从磋商保证金中扣除。磋商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8.磋商有效期
18.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8.3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算。
18.4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
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9.响应文件份数
19.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2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热敏纸无效。
19.3采购人保留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其响应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20.响应文件的封装和标记
20.1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包别。
20.2建议供应商将正本单独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
20.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21.响应文件的提交
21.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21.2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五)磋商与评审
23.接收响应文件
23.1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23.2按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3.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23.4撤回的响应文件将被原封退回给供应商,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4.磋商小组
24.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24.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24.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5.响应文件评审与磋商
25.1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5.2磋商采用综合评分的办法,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就技术、资信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
25.3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5.5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25.6磋商小组按下表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和综合评审,各供应商的得分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某项初审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
(一)初审
初审表
供应商:序号 实质性响应评审指标 评审要求 是否符合 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 符 合□ 不符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 合□ 不符合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 合□ 不符合 企业资格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 合□ 不符合 见第一章“磋商公告”规定 磋商授权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 合□ 不符合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磋商报价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 合□ 不符合 响应文件规范性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 □ 符 合□ 不符合 磋商响应情况 付款方式响应服务期限响应 □ 符 合□ 不符合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磋商小组签字:评审时间: 注:1、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2、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综合评审
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
2、评分步骤如下:
(1)技术及资信分
根据技术及资信分的细则,磋商小组应对进入复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评审表。
技术及资信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磋商小组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及资信分之和,即总得分。
技术及资信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备注 3.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
投标报价:30分 3.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符合价格扣除政策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计算、评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3.2.3(1)商务及技术部分 1 类似业绩(10分)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合同(含正在履约的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项目合同影印件(缺项不得分)。
同一业主单位不同年份的业绩仅计算一次。
2 人员配置(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得5分;
(2)项目人员具有四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得3分;
(3)项目人员具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得2分。
上述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须提供成立以来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 产品参数(30分) 采购设备表中带“★”号项,完全符合采购需求技术规格书的得满分,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
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报告或者厂家产品参数证明,未提供检验报告不得分。
4 售后服务(10分) 供应商编制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包括硬件产品的服务时限、故障响应处理时限、是否提供备品备件等,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综合评审。
①售后方案优秀:10分;
②售后方案良好:7分;
③售后方案基本满足:4分;
④方案简单、理解偏差:1分 5 实施方案(10分) 供应商根据现场探勘情况,提供实施方案,方案应当包含项目目标、实施标准、具体的管道安装、电伴热铺设、调试方案,有针对宿舍区施工的噪音控制、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①方案优秀:10分;
②方案良好:7分;
③方案基本满足:4分;
④方案简单、理解偏差:1分(2)价格分
价格分(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满分。
3、磋商小组将合格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和价格分汇总以后得到供应商的最终评审总得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出成交候选顺序。采购人不公布得分,对供应商得分情况不做任何解释。
最终评审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技术指标优者优先;若前述均相同且所投服务技术指标相等,则采取供应商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5.7供应商将按提交响应文件的编号顺序为磋商排列顺序,磋商小组将按顺序分别与供应商就磋商报价、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磋商。
25.8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5.9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在磋商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代表不得离开候标场地现场。
25.10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1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5.1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终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6.终止竞争性磋商
26.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6.1.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1.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二次采购
27.1项目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后,采购人可能发布二次公告(磋商邀请),进行二次采购。
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
27.2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等。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响应文件。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8.2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就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如果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将依次对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的审查。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磋商。
28.3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按照相关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8.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8.5凡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成交无效,并移交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8.5.1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成交资格的
28.5.1.1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磋商。
28.5.1.2供应商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弄虚作假的行为:
28.5.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8.5.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8.5.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8.5.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8.5.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8.5.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8.5.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8.5.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8.5.5其他违反国家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8.6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人可能会同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约谈。约谈包括诚信承诺、履约承诺以及原件核查等内容,约谈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法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无效。
29.成交通知书
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采购人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代理服务费
30.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列要求向采购人交纳代理服务费。
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照上条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人或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磋商。
3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
31.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32.签订合同
32.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见证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32.2采购双方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人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2.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乙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2.4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最终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
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33.验收
33.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3.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3.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成交供应商)承担。
34.质疑
34.1质疑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34.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采购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4.3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4.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4.3.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4.3.3被质疑人名称
34.3.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4.3.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4.3.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4.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4.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4.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4.4.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4.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4.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4.6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人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34.7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人将报采购人予以处理。
34.7.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34.7.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
35.未尽事宜
35.1按国家相关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6.解释权
36.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4.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在中校区学生宿舍架空层配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提升消防安全防护能力。
一、采购设备
材料类别 型号/规格选型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水喷淋钢管 GB/T 3091 热镀锌焊接钢管 镀锌钢管 DN25:φ33.7×3.2mm;
工作压力:1.6MPa;
m 476 国标 水喷淋钢管 GB/T 3091 热镀锌焊接钢管 镀锌钢管 DN32:φ42.4×3.5;
工作压力:1.6MPa;
m 472 国标 水喷淋钢管 GB/T 3091 热镀锌焊接钢管 镀锌钢管 DN40:φ48.3×3.5;
工作压力:1.6MPa;
m 25 国标 水喷淋钢管 GB/T 3091 热镀锌焊接钢管 镀锌钢管 DN50:φ60.3×3.8;
工作压力:1.6MPa;
m 112 国标 水喷淋钢管 GB/T 3091 热镀锌焊接钢管 镀锌钢管 DN80:φ88.9×4.0;
工作压力:1.6MPa;
m 136 国标 水喷淋钢管 GB/T 3091 热镀锌焊接钢管 镀锌钢管 DN100:φ114.3×4.0;
工作压力:1.6MPa;
m 130 国标 水喷淋钢管 GB/T 3091 热镀锌焊接钢管 镀锌钢管 DN150:φ168.3×4.5;
工作压力:1.6MPa;
m 92 国标 电伴热电缆 DWL-ZR/J 屏蔽加强型低温自限温电伴热带 额定电压 AC220V;
材质:镀锡铜芯+PTC 导电层+FEP 绝缘+铝箔屏蔽+镀锌铜编织+阻燃交联聚乙烯外护套;
燃烧 B1 级;
m 727 国标 电伴热控制箱 智能电伴热控制箱(含温控器) 额定电压 AC220V;
测温范围 -50℃~+120℃;
控温精度 ±1℃,回差 3℃;
启动温度、停止温度及控温区间可自定义调整;
防护等级:IP56;
台 6 国标 电伴热接线盒 首/尾端接线盒、中间接线盒、铝箔胶带、固定胶带 接线盒(电源、尾端、两通、三通) 个 210 国标 水喷淋(雾)喷头 T-ZSTZ 15-68℃ 快速响应直立型喷头 公称口径DN15;
接口R1/2″内螺纹;
流量系数K=80±4;
公称动作温度68℃;
快速响应RTI≤50(m·s)^0.5;
个 499 国标 金属阀门 ZSXF-150-D 蜗轮蜗杆式信号蝶阀 公称口径DN100;
额定工作压力1.6MPa;
阀体球墨铸铁QT450,红色环氧喷涂;
阀板球铁+环氧喷涂,阀杆2Cs{2,}13不锈钢;
EPDM阀座(-10℃~110℃);
输出阀位反馈信号:DC24V,触点容量DC24V0.5A/AC220V1A;
驱动方式:手柄(DN100);
连接方式:对夹式或沟槽式;
个 2 国标 金属阀门 ZSXF-100-D 对夹式/沟槽式信号蝶阀 公称口径DN100;
额定工作压力1.6MPa;
阀体球墨铸铁QT450,红色环氧喷涂;
阀板球铁+环氧喷涂,阀杆2Cs{2,}13不锈钢;
EPDM阀座(-10℃~110℃);
输出阀位反馈信号:DC24V,触点容量DC24V0.5A/AC220V1A;
驱动方式:手柄(DN100);
连接方式:对夹式或沟槽式;
个 4 国标 水流指示器 ZSJZ-150 马鞍式水流指示器 公称口径 DN150;
额定工作压力 1.6MPa;
输出信号 DC24V;
阀体材料:铸铝,红色环氧喷涂;
桨片:橡胶板;
工作环境:4-70℃;
触点容量 DC24V 0.5A / AC220V 1A 个 2 国标 水流指示器 ZSJZ-100 马鞍式水流指示器 公称口径 DN100;
额定工作压力 1.6MPa;
输出信号 DC24V;
阀体材料:铸铝,红色环氧喷涂;
桨片:橡胶板;
工作环境:4-70℃;
触点容量 DC24V 0.5A / AC220V 1A 个 4 国标 支/吊架、基础型钢 Q235B 角钢/槽钢,热镀锌防腐 DN25~DN50:∠40×4 角钢;
DN65~DN100:∠50×5 角钢或 [5 槽钢;
DN125~DN150:6.3# 槽钢;
多管共用吊架:8#~10# 槽钢;
吊杆 φ8~φ12 圆钢;
全部热镀锌处理,镀层 ≥65μm;
kg 1969.77 国标 末端试水装置 ZSJM-25 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压力表+试水接头) 公称口径 DN25;
额定工作压力 1.2MPa;
组成:试水阀(黄铜球阀 DN25)+压力表+试水接头(出水口流量系数 K=80,等同于最小流量系数喷头)+排水漏斗;
试水阀、试水接头材质耐腐蚀性不低于黄铜(HPb59-1);
压力表量程 0~1.6MPa,精度不低于 1.6 级(GB/T 1226);
连接形式:螺纹连接(GB/T 7306) 套 6 国标注:(1)投标供应商应当进行现场勘察,依据现场勘察情况,提供报价和实施方案。
本表为项目实施工作量的估算清单,可供各投标单位估算投标报价。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安装、调试、运输、人工、税费等各项费用,甲方不在支付除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费用。
二、安装、验收要求
(1)设施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要求,丝扣连接处需做防腐防锈处理,沟槽连接需确保密封圈完好,丝扣连接处需做防腐防锈处理,沟槽连接需确保密封圈完好,电伴热系统需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确保无短路漏电风险。
(2)供应商需遵守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校作业各工种应持证上岗,作业过程需采取粉尘、噪音控制措施,不得随意断电、断水,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
(3)项目实施过程保障现场整洁,工具摆放整齐,当日垃圾清运出校,实现工完场清。
(4)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范,并郑重承诺本单位从事作业的人员在学校的行为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施工人员因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项目完工后,中标供应商应当提供设施设备的厂家合格证、检测报告、水压试验报告,确保系统正常,资料不完整,采购人将不予验收。
三、项目实施进度及售后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施的采购与安装。
(2)中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不少于2年的售后质保服务,售后服务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控制事态发展,24小时内完成修复。
5.五、响应文件格式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校区学生宿舍架空层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采购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年月日
5.1.附件一
磋商响应函
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根据贵方“”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终报价承诺提供产品和服务。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项目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果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包括磋商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8.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和服务期限要求。
9.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供应商公章:
日期:
5.2.附件二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显示时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期:
5.3.附件三:
企业资质
5.4.附件四
磋商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授权本公司(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