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时堰中心卫生院胃肠镜清洗工作站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DTYLQX-ZB-2026086
- 省份
- 江苏 盐城
- 预算
- 15 万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24 14:00 还有 17 天截止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东台市时堰中心卫生院):潘** 202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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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东台市时堰中心卫生院胃肠镜清洗工作站设备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医疗器械招标平台(*****,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1正4副)送达东台市医疗机构医用器材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东台市北关路6号行政楼三楼,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将投标文件制作成PDF格式并加密发送至邮箱d********@163.com的,视为送达。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TYLQX-ZB-2026086
2.项目名称:东台市时堰中心卫生院胃肠镜清洗工作站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15万元
4.最高限价:15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投标,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3)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以上资格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地点及方式: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医疗器械招标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台市医疗机构医用器材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服务费。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医疗器械招标平台发布更正公告,敬请及时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台市时堰中心卫生院
地址:东台市时堰镇
联系人:潘**
联系方式:186******55
2026年11月03日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东台市时堰中心卫生院胃肠镜清洗工作站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DTYLQX-ZB-2026086
采购单位(盖章)
2026年11月03日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
三、获取招标文件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
五、公告期限4
六、其他补充事宜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
五、开标与评标8
六、定标11
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3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
第四章项目需求21
第五章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23
一、定标原则23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23
三、评标标准2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6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医疗器械招标平台(*****,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1正4副)送达东台市医疗机构医用器材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东台市北关路6号行政楼三楼,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将投标文件制作成PDF格式并加密发送至邮箱d********@163.com的,视为送达。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TYLQX-ZB-2026086
2.项目名称:东台市时堰中心卫生院胃肠镜清洗工作站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15万元
4.最高限价:15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投标,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3)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以上资格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地点及方式: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医疗器械招标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台市医疗机构医用器材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服务费。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医疗器械招标平台发布更正公告,敬请及时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台市时堰中心卫生院
地址:东台市时堰镇
联系人:潘**
联系方式:186******5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和标准
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3.2在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果所执行的法律法规、标准有更新的,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询问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医疗器械招标平台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明细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服务承诺、耗材优惠情况、安装调试方案等部分。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交资信证明文件。
12.1.1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可替代账务状况报告。未标注有效期且超过六个月的资信证明不予认可。
12.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近一年内任一时间段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2.1.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须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2.2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东台市医疗器械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下资信证明文件可在中标后提交采购中心核验:
(1)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7)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声明。
13.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3.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3.3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3.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4.分项明细报价表
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明细报价表,所有货物均需要明确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未按规定格式填报或填报不全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2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5.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并说明原因。
15.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6.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的情况介绍
16.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6.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文件共五份(1正4副),装订成册,标明正副本。将投标文件制作成PDF格式并加密发送至邮箱d********@163.com参与投标的,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两份(1正1副),否则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18.2本采购项目有章印和签字要求的,正本必须为原件;PDF文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18.3本采购项目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东台市医疗机构医用器材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19.2将投标文件制作成PDF格式并加密发送至邮箱d********@163.com的,视为送达。
以发送邮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应在开标时间当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PDF文件名应标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公司名称,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有权不予承认。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以发送PDF格式文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送达延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2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3.2投标人应当参加开标活动,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3以发送PDF文件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后关注邮箱,采购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向发送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索取解密密码,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解密密码,超时未发送的,其投标无效。
24.资格审查
24.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约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及其委托的审查人员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4.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评标委员会
25.1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5.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5.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6.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6.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6.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6.3在评标期间,采购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6.4采购中心和评委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6.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详细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向采购中心提出申请。
27.投标的澄清
27.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7.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7.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8.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8.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8.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8.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8.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8.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8.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未明确标注的,默认序号为“1”的产品为核心产品。
28.8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与最高限价异常接近,经评委会认定明显缺乏竞争时,评委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28.9异常低价审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委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
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其他评委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
评委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供应商无法联系,或者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9.1无效投标条款
29.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29.1.2投标人以发送PDF格式文件至邮箱参与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解密密码。
29.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9.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9.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29.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
29.1.7未通过异常低价审查。
29.1.8投标人串通投标。
29.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9.1.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9.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9.1.1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9.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9.2废标条款
29.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9.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29.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9.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六、定标
30.确定中标单位
30.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30.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30.3采购中心将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医疗器械招标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0.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0.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0.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30.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0.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0.4.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30.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1.质疑处理
31.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1.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1.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2质疑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31.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1.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1.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1.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1.4.4提起质疑的日期
31.4.5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1.4.6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质疑将不予受理。
31.5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32.中标通知书
32.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33.签订合同
33.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3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3.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34.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4.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4.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5.履约保证金
35.1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35.2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须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不得将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36.样品
36.1采购人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36.2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36.3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此合同为货物类版本,其他如服务类项目采购人可参照此格式拟定。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
1.2品牌及规格型号:_________
1.3数量(单位):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6.3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履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8.1质保期_________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交货期:_________
9.2交货方式:_________
9.3交货地点:_________
十、货款支付
10.1付款方式:_________
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10.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十一、税费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乙方应按相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合格产品。
12.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___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验收。
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
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设备配置清单
设备名称及型号: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设备相关试剂/耗材、器械及易损配件报价表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表1.相关试剂/耗材(不够可另附页)
品名 型号规格 生产商 单位 报价 供应价 可否单独收费?(收费代码) 是否开放?有无其它品牌替代? 省平台产品编码表2.相关器械(不够可另附页)
品名 型号规格 生产商 单位 报价 供应价 是否有其它品牌替代? 备注表3.常用配件(不够可另附页)
品名 型号规格 生产商 单位 报价 供应价 是否有其它品牌替代? 备注表4.易损配件(不够可另附页)
品名 型号规格 生产商 单位 报价 供应价 是否有其它品牌替代? 保修时间 备注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第四章项目需求
一、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
序号 采购标的 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内镜清洗工作站(核心产品) 工业 2 医用纯水机 工业
二、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内镜清洗工作站(核心产品) 1.结构及组成:产品依次为清洗槽、漂洗槽、消毒槽、终末漂洗槽、干燥台,流程符合WS507的要求,设备为品牌方自主生产,非委托生产。
(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材料)2.外观要求:工作站功能槽均应有排水口,排水口应有过滤功能,过滤网格尺寸<4mm;
有进水功能的功能槽设置有防溢水口。
防止溢水和设备配件丢失。
为保障设备质量,设备采用高分子复合材料,材料及清洗槽均进行了拉伸强度、拉伸断裂伸长率、简支梁无缺口冲击强度、10%应变时的压缩应力的测试。
3.主体材料耐酸碱性能:主体材料通过了耐腐蚀性测试,在1%Na0H溶液及5%H2S04溶液中浸泡≥300小时无可视变化,满足不同品牌消毒液使用14天的腐蚀要求。
(提供产品送检的权威检测报告并标注。
)4.抗菌性能:材料通过了WS/T650-2019《抑菌和抗菌效果评价方法》的检测要求,对大肠杆菌8099的抗菌活性值R≥3.0,金黄色葡萄糖球菌ATCC-6538的抗菌活性值R≥5.0,抗菌率≥99%.9。
柜门使用的PET板通过了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伯菌、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效果测试,满足院感感控要求。
(提供产品的材料和柜门的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
)5.功能背板形状材质,设备尺寸:整体≥4米。
槽体内部有容量标识,容量标示的分度值≤1L,误差值≤15%,确保进液的精确。
6.控制器要求:设备采用全灌流方式共8套,每槽采用中文及数字显示,各流程功能均有微电脑控制设计,工作面板作用PVC面膜,采用触摸按键,能够显示当前流程名称、运行状态、消毒剂排液、设定时间以及剩余时间。
消毒液到期后屏幕予以提示,能设定消毒液的有效期。
(提供控制器各功能槽运行显示及设定的屏幕照片)7.内镜清洗工作中的相关管路、弯头、三通等通过了常用灭菌剂(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以及戊二醛)的耐腐性测试,持续浸泡≥300小时无可视变化。
8.不锈钢水龙头:采用全优质SUS304不锈钢材质水龙头,塑料落水器:独立开模制作的全优质ABS复合材料机械落水器,密封圈采用进口橡胶,使用寿命更长。
9.医用无油空气压缩机:采用医用低噪音无油空压机,有主动散热、自动排水功能,供气压力:max0.7MPa ,供气量:≤120L/min, 储气量:≤30L 噪音≦50dB ,电压:220V 输出功率:≤750W,为内镜清洗工作提供持续纯净的压力空气。
10.中心气体处理器要求:提高干燥台上干燥气体的清洁度,具有自动调节气压和自动过滤水分的功能,并另外设有注气压力调节器(不高于0.02MPa),可调范围0.05~1.0MPa,专为内镜腔道提供清洁而又安全的气压。
11.清洗喷枪:枪体采用SUS304不锈钢,防止内腔腐蚀生锈;
耐受压力0-0.7MPa。
喷枪能够不借用工具完成拆卸,握柄为竹节式设计,使用便捷。
12.浸泡槽盖:采用透明亚克力板材一次成型,并配有手柄,板材厚度≥4mm。
13.清洗槽及消毒槽槽采用电控排液方式:电动球阀采用不锈钢微型电动球阀,并且同时具有良好的密封特性。
控制器面板控制电动球阀排水。
14.方案设计:设备制造商应能够针对性地提供整体内镜中心各功能区设计方案平面图,方案图需符合用户使用场地要求,同时应符合规范要求及用户需求,并提供此次配套设备的水电要求图。
(提供实地方案平面图及和配套设备的水电要求图) 套 2 2 医用纯水机 1.产品水用途:内镜中心清洗及终末漂洗内镜用纯水。
产水量:≥300L/h。
处理方式:单级反渗透。
符合 WS310-2016清洗用纯化水电导率≤15us/cmm(25℃)及WS 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中对终末漂洗用水细菌总数≤10CFU/ 100ml的规定。
2.系统要求:PLC全触摸屏控制面板,实时在线显示设备运行状态,整个控制系统具备自动功能。
主要流程采用“预处理+反渗透+杀菌系统+恒压供水”工艺。
3.机器管件全部采用纯水专用卫生级不锈钢管道+UPVC管道,主机设备采用一体化结构,集成供水系统、反渗透系统。
集成在一体化机柜中,四周设检修门。
4.预处理系统:软化过滤器:滤料为强酸性阳离子树脂,流量≥3m³/h,阀体为全自动控制,阀精密过滤器。
预处理可实现自动正洗、反洗,再生等功能。
反渗透系统:具有运行冲洗、定时冲洗、手动冲洗等功能,反渗透系统采用原装反渗透膜元件,膜片类型为:芳香族聚酰胺复合膜,产水量为≥ 0.25m³/h/支。
5.高压泵要求:采用不锈钢高压泵,流量≥ 2m³/h 、扬程≥ 65m。
纯水泵要求:材质为不锈钢,流量≥2m³/h、扬程≥30m。
滤芯水处理:单根滤芯最高水处理量≧48吨.6.消毒功能:采用溴代聚苯海茵树脂滤芯方式对供水管路及反渗透系统单独进行消毒。
7.滤芯微生物杀灭效果:为保证纯水消毒效果,次溴酸缓释滤芯对生活饮用水进行过滤后其大肠菌群的去除率应达到100%。
(提供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8.滤芯中溴酸盐要求:次溴酸缓释滤芯的溴酸盐含量应小于国家标准要求。
(提供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9.为保障水质安全,对环境和人体无害。
依据《生活饮用水输配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要求,滤芯应属于实际无毒级。
(提供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10.滤芯的卫生安全性:次溴酸缓释杀菌滤芯中的汞含量应符合卫生规范标准,增加量≤0.0002mg/L,铅含量应符合卫生规范标准,增加量≤0.001mg/L。
(提供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11.设备应具有流量监测装置功能,针对当日使用流量、累计使用流量及剩余流量进行监测记录。
(提供设备安装实物图)12.应具有流量上限报警提示功能,当累计流量抵达临界提醒或使用限额流量时,警告指示灯亮起,蜂鸣器发出报警声提示操作人员及时更换滤芯。
台 1
三、★商务要求(以下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应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中逐项作出响应)
1.质保期:产品免费保修5年。(易损件,耗材除外)。内镜清洗工作站使用年限≥5年。(提供实物铭牌或产品使用说明书证明材料),所供设备出厂日期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所有设备全部进场安装、调试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5%;正常使用一年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5年无质量、服务问题后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一律通过银行结转。
6.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以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不超过中标价的10%),设备全部进场安装、调试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
甲方验收时会按招标文件要求逐一核验,如果乙方存在虚假应标的,未能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履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招标要求给予处理。
四、★其他要求(以下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应承诺完全满足,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作无效投标)
1.配置要求:内镜清洗工作站2套,医用纯水机1台。
2.根据配置要求提供出厂装箱清单(模板见19页)
3.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提供常用配件、易损配件及耗材的报价(模版见20页);耗材必须是在“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可正常挂网采购(如有)。
4.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说明书和检测报告全套备查,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当以醒目的方式标明)第五章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
一、定标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
仍然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所有打分项均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投标文件中未提及的不予认可,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
3.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投标人需根据评分项目及打分要求填写“综合评分索引表”,并标注所在得分点的页码,因未填写、未标注页码或索引页码不正确所导致的不得分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若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符合本采购文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投标核心产品为准。
6.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6.1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2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评标标准
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具体细则如下:
序号 内容 分值 打分要求 一 价格部分 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二 技术部分 48 1、全部无偏离得基准分48分。
2、★条款或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每负偏离1条扣4分,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每负偏离1条扣0.5分。
备注:1)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以证明材料为依据,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未标注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的,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
2)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以“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为依据。
3)证明材料仅认可两种,一是“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二是制造商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使用说明书、实物图片。
三 履约能力 10 1、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的得2分。
2、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的得2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认证的得2分。
3、内镜清洗工作站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2分。
4、医用纯水机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2分。
备注:1)ISO系列证书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提供内镜清洗工作站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和医用纯水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四 售后服务 4 1、核心产品原厂售后服务点与采购人地址3小时内可达的得2分,3-6小时可达的得1分。
2、提供核心产品原厂售后服务点的维修工程师社保证明,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2分。
(提供该工程师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原厂在职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1)提供核心产品原厂售后服务点与采购人地址之间带时长显示的导航软件界面截图。
2)核心产品原厂售后服务点需同时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服务点房屋自有产权证书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五 业绩 8 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医院,所投内镜清洗工作站规格型号相同的销售业绩,每份得2分,最多得4分,所投医用纯水机规格型号相同的销售业绩,每份得2分,最多得4分。
备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予以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