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给排水 2026-11-05

内蒙古淖尔中甘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供水工程改造项目【竞价采购】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jy.nm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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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省份
内蒙古 巴彦淖尔
预算
20 万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淖尔中甘物流有限公司):陈祥瑞 150****2727、185****5992、0471-3473024、0471-3473040
已脱敏 185****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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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淖尔中甘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供水工程改造项目【竞价采购】项目编号 QT304526115400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一次性报价)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1)600米自来水管道接入、开挖、铺设、安装、公路顶管施工; (2)供水管道、消防水鹤、阀门井、管件、阀门、水表、等主材及辅材采购等安装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5、施工地点:甘其毛都口岸

6、质保期:5年

7、

质量要求:1. 管道材质:采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PPR给水管,管径DN50,压力等级≥1.6MPa;

2. 施工标准:严格按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19)施工,管道铺设平整、固定牢固,接口密封严密;

3. 接入要求:接入公司现有供水主管网,确保接口无渗漏,供水压力稳定(0.2-0.4MPa);

4. 安全要求:施工过程中做好管线定位,避免破坏原有市政设施及公司地下管线。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不接受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如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要同时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报价授权,同一家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报价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竞价授权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公告时间 2026年11月6日9:00至2026年11月11日9:00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可撤销报价。

报价时间:同公告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0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5、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6、报价不允许小于0。

报价保证金 1、交纳金额:5000元

2、截止时间:同公告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

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185****5992@1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报价保证金有效期同竞价有效期。

电子保函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号(公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收款账户

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

3、公告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公告期间完成,公告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4、保险人(承保人):鼎函电子保函平台中展示的出函机构(挑选其中1种)

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

10、退保规则

(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2)退费路径

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退保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3)其他

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4006399580)咨询退保事宜。

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

③竞价项目类保函购买完成出函视为参与报价不予退保。

11、保险责任的范围

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

(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

(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2.办理时限相关规则及要求

(1)电子保函系统设置固定办理时限规则,仅当当前时间距离项目报价截止时间不少于2小时的情况下,可正常发起、办理电子保函业务。若当前时间距离项目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小时,系统将自动锁定办理通道,禁止一切电子保函办理、提交操作,无法补办保函业务

(2)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提前统筹规划报价各项准备工作,合理预留充足的保函办理时间,严禁临近报价截止时间卡点操作,避免因超时无法办理保函,造成报价失败、业务延误等不良后果。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完成报价即视为对采购公告所有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等行为;最终导致项目无成交结果的,采购组织方将扣除服务费后的报价保证金余额交由采购人处理

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服务费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工程类标准的7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工程 货物 服务

500 以下 1.20% 1.50% 1.50%

500-1000 0.80% 0.80% 0.50%1000-5000 0.50% 0.50% 0.30%5000-10000 0.30% 0.25% 0.10%10000-50000 0.10% 0.10% 0.05%5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

2、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组织方将通过E交易平台推送交费信息。

3、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采购组织方有权从报价保证金中扣除本项目服务费,以保函形式递交报价保证金的,启动索赔程序。

详见《关于规范阳光采购平台成交供应商相关费用缴纳及电子保函使用管理的公告》https://nmgygcg.ejy365.com/sitenmyg/information/detail?id=1663。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开户行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E交易平台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E交易平台随机生成的子账号)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且在竞价有效期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或因其它原因,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或针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由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竞价有效期 60日。

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款100%;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媒体 1、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注:供应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告跳转或直接访问E交易平台进行操作。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采购人:内蒙古淖尔中甘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疏港大道

联系人:陈祥瑞

联系电话:150****2727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185****5992【0471-3473024】

邮箱:185****5992@163.com

系统操作咨询 E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公告截止时间24小时前(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提出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方收到异议后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回复。

操作指南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附件 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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