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给排水 2026-11-03

[招标文件]马渚(渚山)水厂臭氧预处理项目招标文件公示[A3300000090011423001001]

原文出处 公开渠道汇总 本条公告由公开渠道汇总,正文未标注发布平台,也未附原文直链。本站已保留公告全文,可直接在下方查阅。

公告要点

开标时间
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为*****,开标地点为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锁)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使用统一交易平台最终确定的浏览器访问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除本次招标明确投标人需前
采购单位
名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 元
地区
浙江 宁波
发布日期
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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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马渚(渚山)水厂臭氧预处理项目 项目代码: 2605-330281-04-01-825312 标段(包)名称: 马渚(渚山)水厂臭氧预处理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11423001001

招标人:名**: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甬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59******86 电话:186******59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11-03 14:46:57

公示结束时间:2026-11-09 23:59:59

信息来源: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11-03 14:46:5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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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工程名称马渚(渚山)水厂臭氧预处理项目标段名称马渚(渚山)水厂臭氧预处理项目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A3300000090011423001001)招标文件

招标人:余**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甬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单位

盖章)

2026年11月

目录

封面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投标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行政监督部门

8.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表六:确认通知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三)

第二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安全生产合同

附件四:预付款担保格式(供参考)

备注:本预付款担保格式可采用经发包人认可的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9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

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如下:/。

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选型允许的偏离如下:

1.3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商品砼及预拌砂浆。

2.特殊技术要求

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相关服务

1.1货物需求一览表

1.2供货界面说明

2.臭氧系统技术规格

2.1工作条件及技术参数

2.2资质要求

2.3技术要求

2.3.1综述

2.3.2臭氧发生器

2.3.3闭环冷却水系统

2.3.4臭氧投加系统

2.3.5剩余臭氧尾气破坏系统

2.3.6氮气添加系统

2.3.7主要仪表

空气露点仪

产气臭氧浓度仪

排气臭氧浓度仪(尾气破坏器后)

水中臭氧浓度仪

环境臭氧泄漏报警仪

环境氧气泄漏报警仪

2.3.8控制

2.3.9管道材质要求

2.3.10集装箱组件技术要求

集装箱内设备布置由投标人确定,集装箱内电气、控制电缆、气路、水路应合理布置,保证美观以及便于维护和维修。集装箱内应布设系统运行所必需的通风、照明、保温等设施。每个集装箱应有氧气泄漏报警仪和臭氧泄漏报警仪,集装箱门口应设有闪光鸣叫报警灯。

设计集装箱高度≥2700mm,其余尺寸由设备供应商根据设备布置自行选用。

集装箱应设置窗户、检修门、主进入门,检修门规格尺寸要满足最大设备的进出,窗户外加简易结构防盗网。

集装箱组件中应配置空调、除湿、通风、散热、照明等设备。

2.4其他

2.4.1备件

卖方应提供质保期内正常生产的随机备品备件及易耗件。其报价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检验验收应与主机的要求一致。

需提供放电管十年质保期内经验的年损坏率及由其更换而产生的费用,并计入总价。供应商应当承诺在质保期后该项费用不超过该承诺值。

随机备品备件的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应详细列出清单,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

3.法兰式蝶阀

3.1主要技术参数

3.2性能要求

3.3材质要求

3.4检验

3.5涂装、包装及贮运

4.橡胶瓣止回阀

4.1工作性能要求

4.2结构及安装要求

4.3材质要求

4.4水头损失(h)要求

4.5防腐要求

4.6标准要求:

4.7阀门的标志

4.8提供的主要技术资料

5、投入式液位计

6.马渚-渚山水厂(12万吨)

6.1装配式预臭氧接触池技术参数

6.2箱体要求:

6.3设备房

附件1

附件2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目录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动态核查证明(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若有)

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制件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若有)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若有)

投标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

项目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审查资料

技术标

目录

施工组织设计

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若有)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商务标

目录

投标总报价封面

工程量清单报价

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马渚(渚山)水厂臭氧预处理项目标段名称马渚(渚山)水厂臭氧预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马渚(渚山)水厂臭氧预处理项目已经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马渚(渚山)水厂臭氧预处理项目核准的批复,余发改核〔202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

资比例为自有资金比例:100.00%,项目业主为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甬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马渚(渚山)水厂臭氧预处理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989.000000万元,工程概算1989.0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37.4816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预臭氧接触池1座,液氧站1座,臭氧制备集装箱2座,设计规模12万立方米/天,建设地点:余姚市长安路196号余姚市马渚(渚山)水厂。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其中,□建筑面积㎡。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237.481600万元。

2.3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备注:/。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4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自来水厂施工

(业绩说明:(1)自来水厂是指对来自取水源的原水通过一定的处理工艺流程,使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的水厂建设工程,单独输(给)水管工程及中水厂、再生水厂、污水厂等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或直接发包备案资料)、②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等),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金额或施工内容要求的可以提供④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其中结算审核定案表必须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结算审核单位三方盖章)作为补充并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载明的金额或施工内容为准,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④(如有)③②①的顺序认定;

上述①②③④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体现业绩金额或施工内容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应以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5)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1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网上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6.2(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218号

邮政编码:315400

电话:057******03

投诉受理部门: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218号

邮政编码:315400

电话:057******0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巍星路198号

联系人:张**

电话:159******86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甬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梁弄镇镇中路15号

联系人:叶**

电话:186******59

邮箱:/

2026年11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巍星路198号

联系人:张**:159******86

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甬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梁弄镇镇中 路15号

项目负责人:张**:/

联系人:叶**:186******59

邮箱:/ 1.1.4 工程名称 马渚(渚山)水厂臭氧预处理项目 1.1.5 工程建设地点 余姚市长安路196号余姚市马渚(渚山)水 厂 1.1.6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1.7 本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基础设施。

1.2.1 资金来源及投资比例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投资比例:自有资金比例:100.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

工期:180日历天。

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定额施工

工期: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2(4)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

□(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

□(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

□(4)其他约定:。

2.其他:。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

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

1.12.2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公布至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层级)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提出时间: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提出形式: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 平台提交。

联系方式:186******59

联系人:叶**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同2.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资料组成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若有) 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6.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7.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制件8.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 9.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若有)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授权委托书(若有)12.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1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14.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15.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16.项目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1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审查资料(业绩证明材料)

二、技术标文件组成(本项目不作要求)

三、商务标文件组成1.投标总价封面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3.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内容仅供招标人编制时参考,招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文件组成资 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12374816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保留两位小数;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 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0.5%、1%、1.5%、2%……10%等20个数中确定一组(3~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

本项扣减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为含税金额。

□4.风险控制价;

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可设置风险控制价。

风险控制价的确定方法:最高投标限价的(X+P)%作为风险控制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由招标人在80~90%之间选定一个数值X%,开标时,抽取数值P%(P从-1、-0.75、-0.5、-0.25、0、0.25、0.5、0.75、1等9个数值中随机抽取)☑5.其他:招标控制价12374816元,保留两位小数。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其他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况。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投 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登录“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拟投标项目并按要求操作成功后自动生成,每个投标人单独一个账号,在系统中自行查看。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 支行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a.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b.银行保函:“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入的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基本 账户出资购买),且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起算)。

c.投标保证保险: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投标保证保险(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且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绝对免赔率为0,保险期间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起算)。

d.担保保函:“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入的融资担保保函(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且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起算)。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咨询电话:057******88其他:/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按规定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中相关认定口径为准)。

☑3.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 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形;

中标人无正 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

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

□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制件。

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应按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

□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应按格式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委托代理人须由本单位在职职工担任,同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其他形式保证金证明,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需体现办理结果为“审核通过”)。

10.《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11.项目班子成员(已退休人员无需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信息发布时间的不确定性,应为连续三个月,至少应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当月前一个月、当月前两个月等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

;

1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承诺书》填写);

□1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涉及证书、资料应为最新取得的版本,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相关部门已明确自动延期的仍有效,但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等方式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1)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处,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处,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方共同签章外,其余部分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使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制作工具:使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官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2.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超过 ☑3.7.3(3)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其他:(1)自来水厂是指对来自取水源的 原水通过一定的处理工艺流程,使水质达到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城镇建设行 业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的水厂建设工 程,单独输(给)水管工程及中水厂、再生水 厂、污水厂等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以 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要求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 标备案资料或直接发包备案资料)、②合同(¥)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

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浮值由招标

人在开标时从、、、、等3~5个

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

、③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记录 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 收意见书等),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完 全体现业绩金额或施工内容要求的可以提供 ④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其中结算审核定案表 必须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结算审核单位 三方盖章)作为补充并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载明的金额或施工内容为准,多个证明材料 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④(如有) ③②①的顺序认定;

上述①②③④业绩证明 材料均不能体现业绩金额或施工内容的则该 业绩不予认可。

。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使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官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投标人须使用官方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其他:。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其他:。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为*****,开标地点为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锁)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请各投标人使用统一交易平台最终确定的浏览器访问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

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除本次招标明确投标人需前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 文件、光盘、样品等材料的情况外,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

4.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锁)在各自的电脑、移动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开标程序 1.投标人参加开标须准备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以供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解密时间:☑30分钟□60分钟□120分钟。

2.由招标人代表(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下同)进行开标。

3.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拒收:(1)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样品等材料的。

(若有)(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接收要求的。

☑4.开标程序(一次开标)(1)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姓名(自行决定是否公布)、□交易中心见证代表(自行决定是否公布)、□监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公布)等有关现场信息。

(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

(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

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统一交易平台最终确定的浏览器自行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确保有效的数字证书(CA锁)在线解密。

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确保有效的数字证书(CA锁)解密投标文件。

(5)抽取系数、参数、清单等(若有)(6)确定评审区间(若有)(7)公布开标结果招标人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入围评审区间投标人、系数等内容。

(8)异议及回复若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在开标过程(开标结束前)中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现场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当场在线文字答复。

异议及异议答复内容应面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9)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当场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

(10)开标结束全部投标人完成在线确认或5分钟过后,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

开标时抽取产生的结果以及现场录入的备注说明均与开标记录一起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4.开标程序(两阶段开标)(1)宣布第一阶段开标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姓名(自行决定是否公布)、□交易中心见证代表(自行决定是否公布)、□监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公布)等有关现场信息。

(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

(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

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统一交易平台最终确定的浏览器自行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 标文件确保有效的数字证书(CA锁)在线解密。

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确保有效的数字证书(CA锁)解密投标文件。

(5)抽取第一阶段系数(最高投标限价及风险控制价相关系数)、清单等(若有)(6)确定评审区间(若有)(7)公布第一阶段开标结果招标人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入围评审区间投标人、系数等内容。

(8)异议及回复若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在开标过程(开标结束前)中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现场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当场在线文字答复。

异议及异议答复内容应面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9)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当场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

(10)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全部投标人完成在线确认或5分钟过后,招标人现场公布第二阶段开标时间(一般为通知评标专家开始评标时间),宣布本次开标结束。

(11)宣布第二阶段开标开始至通知的第二阶段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姓名(自行决定是否公布)、交易中心见证代表(自行决定是否公布)、监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公布)等有关现场信息。

(12)抽取第二阶段系数(评标基准价计算相关系数)。

(13)公布第二阶段开标结果招标人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第二阶段抽取系数。

(14)异议及回复若投标人对第二阶段开标有异议,应在开标过程(开标结束前)中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现场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当场在线文字答复。

异议及异议答复内容应与第二阶段开标内容相关,并面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15)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当场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

(16)第二阶段开标结束全部投标人完成在线确认或5分钟过后,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

开标时抽取产生的结果以及现场录入的备注说明均与开标记录一起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5.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人在线开标软硬件要求投标人电脑或移动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1)电脑配置:建议使用Windows10及以上64位操作系统,内存8G及以上;

(2)网络环境:稳定、高速的网络连接,以确保在线解密及远程开标过程流畅;

(3)工具软件:须安装最新版本的“CA互认客户端”,请前往“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工具下载”专区下载安装;

(4)浏览器:推荐使用GoogleChs{2,}ome(64位)或Mics{2,}osoftEdge(64位)的最新稳定版本。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其他: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 等意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人均无 法解密,或因招标人(招标代理)CA锁原 因导致招标人(招标代理)解密环节出现问 题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可延长开标时间 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 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 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具体 技术要求遵照省数据局的规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4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

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6.3 评标办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

□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二)。

☑3.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4.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明标)。

□5.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暂不支持线下提供的资料的技术标评审)。

☑6.3.1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五(基准值合成法)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填写)名。

☑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2家且仍有竞争力时应全部推荐)。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 □1.定标时间:。

□2.定标地点:。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4 □考察、□质询 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2.考察小组由/人组成。

3.质询小组由/人组成。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人组成。

7.2.6 □现场面试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施工项目不作持证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现场提供任命文件)参加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 □1.价格因素:;

□2.企业实力:;

□3.企业信誉:;

□4.投标方案:;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评标报告;

□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

□14.现场面试情况;

□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2.集体议事法;

☑3.其他定标办法:详见第三章第二节定 标办法。

7.2.9 ☑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顺延至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其他情形: 。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7.4 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

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

(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

(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

(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明标项目必须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

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⑤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⑥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⑦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

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7点规定情形的。

⑨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人员名单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施工员中的任意1人未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入库人员名单录入的(投标人提供系统截图页面);

⑩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⑪其他: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 相关规定。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未在 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 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

(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

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规定为准,采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和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暗标)的项目不得在技术标文件中签章);

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或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未按要求填写;

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

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⑥投标报价文件未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⑧其他:投标报价文件加盖的注册造价工 程师专业专用章的专业不是土木建筑工程的 。

□(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⑦技术标文件中出现任何单位名称的(仅适用于技术标通过制的项目,单位名称包括各类单位[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外]的单位全称、简称、曾用名)。

□⑧技术标文件超过页的(为包含封面、扉页、目录、正文等内容的技术标文件总页数,以PDF文件显示的总页数为准);

□⑨技术标文件存在违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要求的。

⑩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⑪其他: 。

(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27190.99元的;

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

⑥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的编制人(含造价工程师)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⑧其他:投标人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 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投标文件中 不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 同书。

(5)其他: ①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

②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10.2 定标前核查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

□(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 10.3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验收合格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10.4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45分钟□6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

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

□10.5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技术评审通过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

(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

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

(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

4.陈述和答辩地点:。

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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