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6-11-03

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CQU-CZ-ZC-FW-2026-010)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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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项目编号
CQU-CZ-ZC-FW-2026-010
省份
重庆 沙坪坝
预算
12900 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1-24 还有 18 天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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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QU-CZ-ZC-FW-2026-010

招标文件编号:YMCQ2026-051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人:重**

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1

一、招标项目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

五、投标保证金4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

七、投标有关规定6

八、联系方式7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8

二、项目概况及基本信息8

三、服务要求9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54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评价154

※二、报价要求154

三、付款方式155

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56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97

一、资格审查197

二、评标方法198

三、评标标准199

四、无效投标条款217

五、废标条款217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19

一、投标人219

二、招标文件219

三、投标文件219

四、开标222

五、评标222

六、定标222

七、中标223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23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25

十、交易服务费225

十一、签订合同225

十二、项目验收219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26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41

一、经济文件242

二、服务需求文件249

三、商务文件252

四、其他255

五、资格文件262

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服务期(年) 单年物业费限价(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物业管理服务 3 4293.00 20.00 1 物业管理

1.2.二、资金来源

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2879.00万元。

1.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实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不需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递交投标文件即可。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场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缴纳。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1.5.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银行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33

方式二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交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项目保函业务条件。

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

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

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址、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现明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7.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相关条款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踏勘现场,均视为各投标人已知晓现场实际情况,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1.8.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联系人:刘**

电话:023******21

(二)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景阳路26号附9号

联系人:于**

电话:023******33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电话:023******58/65675018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服务期 采购限价(万元/年) 3年采购限价(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物业管理服务 3年(即2027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4293.00 12879.00 1

二、项目概况及基本信息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物业管理范围为采购人在其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内(食堂除外),所有投入使用的构建筑物、基础设施和公共场所的物业服务。

构建筑物主要包括所有教学实验科研场所、办公场所、学生公寓、图书馆、学生活动场所、运动场馆、会议报告场所、商业场所等;

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天然气及弱电通信管网、电梯、中央空调与分体空调、会议舞台、公共照明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等;

公共场所包含各建筑物附属公共区域、校园道路、广场、停车场、公共厕所、预留地和绿化区的硬化道路等。

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物业管理总面积约2456.00亩,建筑面积约90.5万平方米,水体面积约4.00万平方米。

(二)基本信息

1.校园建筑及设施设备基本信息

详见:附件:《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基础信息》及其他基础数据表。

备注:(1)附件所列项目基础数据依据采购人现有的台账、图纸及现场清查整理,仅用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

(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核实建筑、设备、面积及点位实际情况,投标报价视为已充分考虑现场条件与表中数据的差异。合同履行以双方现场移交确认的清单为准。

(3)表中未列明、但属于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且为完成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及配套构筑物,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在合同期内,采购人若存在新增功能区域,带来的物业管理服务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按照相应政策法规另行采购。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服务原则

坚守立德树人核心使命,秉持以师生为中心服务理念,立足高校教书育人文化内核,以标准化管理、智慧化赋能、精细化服务为抓手,健全组织体系、规范岗位职责、强化队伍建设、严守安全底线、践行绿色节能,全方位为校园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文化传承提供坚实后勤保障。

2.服务目标

实现文化虎溪、智慧虎溪、生态虎溪、和谐虎溪、美丽虎溪。

3.服务要求

3.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质量监督体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

3.2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专人专区、分工明确、制定各岗位职责,执行标准化服务流程,定期分级分类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及专项训练。

3.3建立物业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3.4员工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体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统一着装,佩戴工牌,微笑服务,礼貌待人。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5搭建机械化、智能化服务平台,创新作业模式,提高人均效能,快速高效服务师生。

3.6制定节能降耗方案,在存量不变,未发生增量的情况下,协助采购人实现节能目标。

3.7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卫生、火灾、意外伤亡、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治安、反恐防暴、群体性事件、非正常聚集、个人极端事件)、电梯及特种设备事故、大型活动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件(踩踏、拥挤、坍塌)、网络与信息安全及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负责突发事件、案件和各类紧急事件的先期处置、秩序维护和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当发生重大紧急突发案(事)件等特殊情况时,中标人应具备在30分钟内额外组织充足安全人员参与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能力。

提供防汛、防风、防震、防疫等应急突发事件所需的各类应急保障物资,提前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3.8设立物业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

3.9根据虎溪校园文化特色,配合学校开展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中标人应支持学校进行人文景观布置(如科学家故事展示、校训校风宣传等),协助开展“后勤开放日”“节能创新大赛”等品牌活动。

该板块的服务后期和学校商定后实施,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确认的文化建设方案提供人力及智力支持(含方案优化、施工配合、活动执行等),服务期内无条件负责新增文化设施(休闲桌椅、标识标牌、宣传品等)的日常清洁维护。

人文景观硬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10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主管/部长及以上的干部更换,需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视为违约。

3.11采购人在物业管理区域无偿配置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的用房作为物业服务用房。使用物业服务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12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万元/年,并附加投保游泳池责任保险和电梯责任保险。保险责任及限额如下:

(1)主险:覆盖物业服务区域内(含体育场馆)因管理或服务过失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5万元

(2)游泳池责任险:将游泳馆区域(含配套更衣室、淋浴间及进出通道)纳入扩展承保范围;游泳池责任险与主险执行统一赔偿限额标准

(3)电梯责任险:将项目范围内全部电梯(质保期内由电梯供应商投保的除外)纳入承保范围,每台电梯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5万元

(4)采购人列为共同被保险人。

(5)保险期间应覆盖合同期。中标人应在投保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单及保费发票复印件报采购人备案,保险到期前30日完成续保;未投保或未续保的,采购人有权代为投保,费用从服务费中扣除。

3.13中标人可外委具备相应资质、许可或运营能力的第三方实施的事项,仅限于:电梯维保、检验检测及安全评估;

中央空调及锅炉、压力容器、多联机、新风机等设备的维保、检验检测,以及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检验;

体育中心、游泳馆运营;

实验室安全巡查;

大小剧场活动保障及舞台机械、灯光、音响系统维护;

垃圾清运及处置;

电热水器、洗衣机、冰箱、微波炉等电器维修以及其他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且依法需要专业资质、行政许可或专业运营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中标人需根据自身实力情况按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委托第三方服务明细表”要求提供分包承担主体相关信息及相应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资料,所有分包事项禁止再次分包。

中标人投标填报的确实需要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内容,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分包,在服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未载明的分包事项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分包,一旦发现,将被视为违法分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外委前,中标人应将外委合同、外委单位资质证书、人员名单及持证情况报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合同期内更换外委单位的,应提前报采购人审核,重新提交资质材料,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

采购人有权对外委单位的资质、人员、履约质量、安全管理和用工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在限期内更换。

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同意擅自外委、转包的,采购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

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转包、将主体或关键性工作外委、外委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因外委造成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等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中标人仍对外委事项承担连带责任、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得以“外委”为由免除自身义务。

(二)本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服务内容 1 工程运维服务 2 楼宇教学服务 3 环境运维服务 4 安全秩序服务 5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 6 会议中心会务服务 7 体育场、馆管理(室外体育场、室外游泳池、室内网球馆、体育中心) 8 物业公房管理巡查与配合 9 其他综合服务 10 信息化管理 11 绿色安全物业管理

1.工程运维服务

1.1构建筑物本体的物业管理服务

构建筑物本体的物业管理服务是物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中标人应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构建筑物本体的完好。

负责构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和边坡、堡坎的日常巡检和养护。构建筑物本体包含但不限于构建筑物本体的基础、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公共部分的内墙面、门厅、通道、走廊、楼梯、井道、架空层、车库及设备间等。

构建筑物本体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1.1排水设施的养护

1.1.1.1做好地基基础的日常养护工作,坚决杜绝不合理荷载的产生。

1.1.1.2加强对散水坡的养护和修补,确保各类排水沟畅通。

1.1.1.3定期对建筑物排水管沟、井进行巡查和清理,每月至少一次。

1.1.1.4无需开挖的排水管道局部残缺、破损的更换维修由中标人负责。

1.1.2地面、墙台面及天花的养护

1.1.2.1定期对地面、墙台面及天花进行巡查和养护。

1.1.2.2室外公共地面、室内楼宇地面、墙台面及天花的日常巡查和维修,按附件五《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物业零星维修管理办法》及附件1《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物业零星维修项目及内容》执行,维修后应平整、光滑、接槎平顺,面层与基层结合牢固。

1.1.2.3中标人须对全部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安全观察,发现开裂、破损、沉降等安全隐患,须第一时间做好临时警示防护,并报告采购人。

1.1.3门窗工程的养护

1.1.3.1建立对门窗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制度。

1.1.3.2门锁损坏、门窗框松动、门窗扇开关不灵活、开焊、小五金缺损的应进行修补、更换。

1.1.3.3维修后的门窗应开关灵活不松动,框与墙体结合牢固,五金齐全。

1.1.4配合采购人资产房产管理工作

1.1.4.1安排具有CAD软件操作能力的专人配合采购人进行房产数据清理、维护并建立校园房产台账,主要承担资产房产数据统计维护、房产清查及使用情况动态管理工作。

1.1.4.2配合采购人按房屋管理方案对校园房产进行分配和回收。

1.1.4.3至少每月一次对房产进行全面清查(学生公寓空置房每月一次,教学楼宇空置房每周一次),对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擅自占用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的,必须及时报告并配合采购人进行处理。

1.2设施设备的物业管理服务

负责虎溪校园所有公共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水电气、照明、消防、强弱电、教学、生活、会场、学生活动的设施设备)的保管、设备台账建立、运行管理和日常巡查维护,并建立巡查台账。

学院楼、工科实验大楼、储能技术大楼、理科楼、信息技术科研楼、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学生生活服务中心、交叉创新中心、体育中心等办公室(场所)和专业实验室内的家具、仪器设备等由采购人或使用人自行管理的除外。

协助采购人完成水电气用能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抄录核对并建立台账,安排专职人员配合能源监控分析平台的运行和管理。

分类分项制定相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就近张贴并严格执行。建立中央空调及单体(分体)空调(含多联机、天花机、新风机、锅炉)、电梯等重点设施设备及其他采购人要求的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记录和档案。

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且按要求持证上岗,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和操作(如开启、关闭、保洁、维修和保养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保持设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合同期限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无设备运行事故隐患。如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采取相关措施以防止故障扩大,派人检修(报修)至完好为止。

设施设备的保管、运行管理和日常养护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2.1供电设施设备

1.2.1.1执行附件一《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供配电系统管理办法》。

1.2.1.2中标人负责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5个开闭所、校外变电站至校内各开闭所所有高压电缆及通道、29个配电室、校内高低压供电电缆及通道、虎溪校园各建筑物内(不包含食堂)强电井、公共区域供电设施、合同服务期内校内新增供配电等虎溪校园高低压供配电设施及必要附属建筑构筑物的巡查、值守、操作和相关运维工作。

K1和K2开闭所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其余开闭所和配电室实行24小时巡查。

校外变电站至校内开闭所各高压电缆及通道、校内高低压供电电缆及通道、强电井和公共区域供电设施实行定期两周巡查、专项巡查。

服务过程中,投标人须配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至少10人;

配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至少24人。

上述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专业人员不限定具体岗位,同时持有高压、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的,可分别计入相应类别人数。

1.2.1.3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事故抢修等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1.2.1.4执行附件二《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路灯及公共区域照明管理办法》,对公共照明系统根据季节与气候情况调整开启时间,用毕应立即关闭,避免浪费。

1.2.1.5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提前通知采购人和物业使用人。

1.2.2给排水设备系统

指物业服务区内建筑物内部及建筑物外附属设备中各种冷/污水供应和排放的工程设施,主要包括供水设备、排水设备。

1.2.2.1中标人相关人员到岗前须充分熟悉校园内给排水管网。建立给排水设备系统的养护和维修制度,确保给排水管道和各类阀门处于良好状态,无漏水、渗水、积水等异常现象。

1.2.2.2严格执行采购人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采购人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和使用人。

1.2.2.3每月至少进行1次给排水管道、闸阀、水表、井沟、水泵等的巡查维护,开展设备设施堵塞、生锈或渗漏等情况的排查,及时清除淤泥和杂物等隐患。

1.2.2.4确保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车库、设备房无积水和浸泡。

1.2.2.5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确保无大面积跑水、泛水和长时间停水情况,制定有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

1.2.3供气设施设备

1.2.3.1中标人应熟练掌握校园内天然气供应设备及管网分布。

1.2.3.2建立供气管网及设备的日常巡检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购人和供气单位,并负责联系供气单位进行维修。

1.2.4弱电系统设施设备

1.2.4.1弱电系统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在采购人指导下实施。

1.2.4.2负责校园公共楼宇弱电井(间)和网络机房管理,主要包括:供电、门窗维护、内部设备保管、协助设备维修。

1.2.4.3负责户外弱电线路、设备的管理维护,发现故障及时报告采购人。

1.2.5会议舞台设施设备

1.2.5.1质保期内,负责会议舞台设施设备的保管、运行管理、维护及报修;质保期外,负责会议舞台设施设备的保管、运行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及报修。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会议舞台设施设备丢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2.5.2熟知会议舞台设施设备各部分连接方式、使用功能及维修办法。

1.2.5.3保障设备在活动及会议期间正常运行。

1.2.6家具

质保期内,负责所有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办公家具、学生公寓家具的保管、巡检、维护及报修;质保期外,还需负责维修。

1.2.7电热水器、洗衣机、冰箱、微波炉

质保期内,负责所有物业服务范围内的电热水器、洗衣机、冰箱、微波炉的保管、巡检、维护及报修:质保期外,还需负责维修。为保证安全,中标人须委托具备相关电器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督促校园学生公寓热水供应单位做好维修维护。

1.2.8电梯

1.2.8.1中标人对电梯使用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中标人作为电梯使用单位,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1.2.8.2质保期内,负责所有楼宇电梯的保管、运行管理、巡查、维护及报修;

质保期外,除了负责所有楼宇电梯的保管、运行管理、巡查、维护外,还负责所有楼宇电梯的日常维保(维保具体要求见附件三《电梯维保内容及要求》)、单次单项2万元及以下的维修、年检、安全评估(使用年限满10年的电梯,应当进行安全评估;

自首次安全评估之日起,每满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安全评估可结合当年定期检验一并实施,评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报告和安全评估报告复印件须在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存档。

因中标人未及时申报检验导致电梯停运或被处罚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中标人可委托维保单位代办年检手续,但申报义务及因未及时申报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仍由中标人承担。

1.2.8.3配备至少3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专职电梯安全员负责各电梯的操作运行。

1.2.8.4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若在维保维护过程中确系设备损坏等原因无法完全恢复,需要零部件更换的且金额大于2万元的,中标人应写出书面的维修报告报采购人审核认可,并协助采购人监督供应商或售后服务单位及时处置,产生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2.8.5因中标人未按约定履行运行管理、巡查、维护、报修、报告义务,或违规操作,且该违约行为与设备损坏或损失扩大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以受损电梯的直接维修费用或重置成本扣除折旧后的金额为限,累计不超过合同年度价款的10%。

因中标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不受前述限额限制。

电梯正常磨损、老化、自身质量缺陷、第三方原因、不可抗力,以及教学科研中断、实验数据、预期收益等间接损失,中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中标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直接造成电梯损坏的除外。

本条不影响中标人作为电梯使用单位依法应承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1.2.8.6电梯安全员须每日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巡查,填写《电梯日常巡查记录表》,重点检查轿厢照明、紧急报警装置、平层精度、层门闭合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机房、井道、底坑的全面检查。

1.2.9中央空调及单体(分体)空调(含多联机、天花机、新风机、锅炉)

1.2.9.1中标人对中央空调及单体(分体)空调使用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中标人作为中央空调使用单位,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1.2.9.2质保期内,负责所有中央空调及单体(分体)空调的保管、运行管理、维护及报修;

质保期外,除了负责中央空调及单体(分体)空调的保管、运行管理、维护外,还负责所有中央空调的日常维保(维保具体要求见附件四《中央空调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内容及要求》)及单体(分体)空调的日常清洗保养、中央空调压力容器检验、安全阀年检和单次单项2万元及以下的维修,并做好相关记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9.3配备至少2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专业空调运行工负责各中央空调系统的操作,熟练操作中央空调。在开启使用时间段,每周至少对中央空调系统管线及所有设施设备巡查一次,并巡查中央空调机房,建立台账,负责机房安全、清洁。

1.2.9.4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若在维保维护过程中确系设备损坏等原因无法完全恢复,需要零部件更换的且金额大于2万元的,中标人应写出书面的维修报告报采购人审核认可,并协助采购人监督供应商或售后服务单位及时处置,产生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2.9.5因中标人未按约定履行巡检、维护、保养、报修、报告义务,或违规操作,且该违约行为与设备损坏或损失扩大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以受损设备的直接维修费用或重置成本扣除折旧后的金额为限,累计不超过合同年度价款的10%。

因中标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不受前述限额限制。

设备正常磨损、老化、自身质量缺陷、第三方原因、不可抗力,以及实验室精密仪器、实验材料、样品、科研数据、实验中断、温湿度敏感物品损失等间接损失,中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中标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直接造成设备损坏的除外。

本条不影响中标人作为使用单位依法应承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1.2.9.6空调运行工须每日对空调主机、冷却塔、水泵、新风机组等主要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巡查,填写《中央空调日常巡查记录表》,重点检查温度、压力、电流等参数及有无异响、泄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空调机房、管路、阀门、保温层的全面检查。

1.2.9.7中央空调系统中的压力容器(蒸发器、冷凝器等)须按照TSG21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安全阀、压力表须定期校验。

压力表每半年检定(校验)一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实施,检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经检定不合格的压力表,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更换,更换后的压力表须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质保期内属于施工方或设备供应商保修范围的,由中标人负责申报并督促落实。

1.2.9.8以上所有检验、校验、检测报告复印件须在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存档。因中标人未及时申报检验导致设备停运或处罚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2.9.9单体(分体)空调维保与维修范围:

(1)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其他区域(学生宿舍除外)的单体(分体)空调:日常清洗保养(制冷季启用前全面清洗,运行期间过滤网定期清洗)及维修(含零部件更换)由中标人负责,不设单次单项金额分界;确需整机更换或更新的,报采购人另行处理。

(2)学生宿舍单体(分体)空调:由采购人另行委托的专业公司负责,非中标人负责范围。

(3)2027年实施更换的约290套单体(分体)空调:在空调供应商质保(保修)期内由供应商负责维修,中标人负责报修、跟进与监督;更换前及质保期届满后,按第(1)(2)项区域归属执行。

补充说明:

1.中标人作为电梯、中央空调、锅炉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4号),建立“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三级责任架构,并满足以下要求:

(1)书面任命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明确其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

(2)制定《安全总监职责》《安全员守则》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相关文件报采购人备案

(3)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须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A证)

(4)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调度会,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2.中标人若将电梯、空调维保委托第三方实施,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维保合同须提交采购人备案。中标人仍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对维保质量承担监督和管理责任,不得以“外委”为由免除自身安全义务。

1.2.10消防设施设备

消防专业维保由采购人外委单位负责;中标人需负责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保管、运行管理、维护及报修,并配合采购人监督消防维保单位的相关工作。

1.2.11防雷设施

配合采购人做好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测,并做好相关设施单次单项材料费500元及以下的维修。

1.2.12质保期内的设施设备

中标人负责通知并督促施工方(或供应商)及时维修,核查维修效果并如实做好维修记录。质保期以采购人与施工方或供应商合同约定以及相应设施设备的行业规定为准。

本项目储能技术大楼2027年3月启用。质保期内的设施设备维修由施工方(或供应商)负责,中标人负责通知并督促其及时维修、核查维修效果并如实记录;质保期届满后,按1.2.13及附件五执行。

1.2.13质保期外的设施设备

执行附件五《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物业零星维修管理办法》,中标人负责单次单项材料费500元及以下的物业零星维修所有材料的采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和组织实施维修,物业零星维修材料单次单项超出500元的,由采购人负责。

1.2.14以下在《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物业零星维修管理办法》规定之外的设施设备的维修由采购人负责:

1.2.14.1室外及楼宇的主给排水管网

1.2.14.2主供电线路

1.2.14.3中央空调单次单项2万元以上的维修

1.2.14.4电梯单次单项2万元以上的维修

1.2.14.5会议舞台设施设备

1.2.14.6教学多媒体设施设备

1.2.14.7运动场(馆)体育器械和场馆配套设施

1.2.14.8直饮水净水器

1.2.14.9园林小品等。

以上设施设备采购人在实施维修时,中标人需做好相关协助配合工作。

1.2.15中标人负责除以上约定以外的下述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巡查和维修:

1.2.15.1物业服务范围内的水龙头、卫生间的冲水阀及其他给排水设施

1.2.15.2物业服务范围内高杆灯、路灯、庭院灯、其他景观灯及楼宇内4米以下单价500元以内的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设施

1.2.15.3配电房低压出线端至用电终端的相关供电设施设备

1.2.15.4物业服务范围内家具、门窗、门锁、小五金、窗帘

1.2.15.5安装高度3米及以下,且作业下方安全操作面宽度不低于2米的玻璃更换,更换后必须采用钢化玻璃材质

1.2.15.6道路、交通及监控灯杆及其附属标识标牌、缙湖、云湖两湖喷泉相关设施设备、两湖木栈道、景观亭、宣传栏、垃圾桶、室外桌椅、栏杆、井盖、水篦子等其他公共设施设备。

1.3楼宇承接查验服务

储能技术大楼为新竣工项目,中标人需对房屋建筑结构、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特种设备(电梯系统)、暖通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停车系统等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对接采购人和施工单位,保证使用功能。

中标人在储能技术大楼交付后的查验费用纳入投标总价,采购人不额外支付楼宇专项查验费用。承接查验是在竣工验收合格基础上,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3.1楼宇

1.3.1.1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外墙、屋面

1.3.1.2楼面、地面、内墙面、天花、门窗

1.3.1.3卫生间、阳台

1.3.1.4公共走廊、楼道及其扶手、护栏等。

1.3.2设施设备

主要内容有:高低压配电设施、电气照明、插座装置、室内外配电系统、防雷与接地、给水排水、电梯、消防、暖通、楼宇智能化、通信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停车系统等等,对交付的各栋楼宇进行前期承接查验,应按相关查验标准对查验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采购人。

1.3.3其他配套设施

1.3.3.1查验的主要内容有:楼宇大门、标识标牌等等。

1.3.3.2中标人负责对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并形成书面报告,将整理好的工程质量问题转发施工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在整改实施的过程中进行跟踪,对整改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销项。

2.楼宇教学服务

2.1教学楼管理

2.1.1教学期间,依据教务处课表安排,开关当日所需使用的教室,并合理开放自习教室;非教学期间,按照采购人相关安排及要求对教学楼进行管理服务。

2.1.2配齐教学所需物资(含粉笔、黑板擦等),粉笔品质须经采购人确认,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1.3定时进行楼宇巡查,并做好值班、巡查记录,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采购人并妥善处理。

2.1.4负责接待日常的咨询、报修并及时跟进、回访维修情况。

2.1.5负责教师休息室、教师沙龙、教研活动室的管理服务。

2.1.6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服务

2.1.6.1定期对多媒体教室设施设备巡检(机柜钥匙、无线话筒、中控、计算机、投影设备、电子铃、电子白板、IP功放等),并填写《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报表系统》,确保正常使用。

2.1.6.2多媒体教室中的设施设备在使用中,若出现故障或损坏问题,服务人员首先应在15分钟内做出应急处理,进行故障登记并上报。

2.1.7考试条件保障:定期排查标准化考试的拾音器和屏蔽仪的工作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期末、全国英语四六级、雅思等标准化考试前根据需要检查、调试拾音器和屏蔽仪工作状况,确保考试期间设备运行正常;

定期检查监控图像运行情况,确认监控图像正常,校正图像区域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监控图像正常清晰;

根据相关考试需求,考前将考场桌椅摆放整齐,协助布置考场;

考试期间设专人对楼宇进行值守,协助考试顺利进行。

2.1.8负责教师休息室、公共卫生间的物资补充、存放管理工作。教学楼、行政楼等公共卫生间及时补充卫生纸、洗手液等易耗品(卫生纸、洗手液、擦手纸、檀香等易耗品由采购人统一供应,垃圾袋、清洁工具及消毒药剂等清洁用品用具由中标人自备)。

2.2教学设施设备管理

2.2.1质保期内,负责课桌椅、电风扇、讲台、黑板、多媒体等教学设备设施的保管、运行管理、维护及报修;质保期外,负责课桌椅、电风扇、讲台、黑板、多媒体等教学设备设施的保管、运行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及零星维修,不含黑板、多媒体专业维修。

2.2.2负责多媒体设备(包括电子讲台、中央控制器、投影仪、投影幕布、计算机及显示屏、无线话筒及其接收器、功放、LED电子时钟等设备)管理、调试、操作、运维等。

2.2.3负责多媒体教室及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计算机系统和软件的升级、硬盘数据的审检与常规调试。

2.2.4负责多媒体教室设施的安全,定期巡查并检验多媒体教室的设备运作情况,每周上报设备维修、维护电子表单。

2.2.5为日常教学、活动及会议提供运行多媒体的服务,并制作使用记录。

2.2.6负责室内外运动场所体育器械及配套设施设备日常养护。

2.3学院楼、实验楼、理科楼、信息技术科研楼、综合行政区、工科实验大楼、储能技术大楼、交叉创新中心、药学院、艺术楼管理

2.3.1教学期间,按时开关楼宇大门(早6:30-晚23:00,学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条款涉及具体执行时间的,按同一原则执行),非教学期间,按照采购人相关时间安排及要求对各楼宇进行管理服务。

2.3.2负责接待日常咨询、报修等业务并及时跟进、回访维修情况。

2.3.3定时进行楼宇巡查并做好值班、巡查记录,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2.3.4投标人应提供实验楼宇专项管理方案。

2.3.5负责区域内施工管理监督。

2.4图书馆管理

2.4.1教学期间,按时开关楼宇大门(早6:30-晚22:30,学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条款涉及具体执行时间的,按同一原则执行),非教学期间,按照采购人相关时间安排及要求对各楼宇进行管理服务。

2.4.2负责接待日常咨询、报修等业务并及时跟进、回访维修情况。

2.4.3定时进行楼宇巡查并做好值班、巡查记录,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2.4.4定期与图书馆沟通联系,听取建议和意见,及时跟进和改进服务。

2.5学生活动中心、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含一食堂三、四楼区域)管理

2.5.1教学期间,按时开关楼宇大门(早6:30-晚22:30,学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条款涉及具体执行时间的,按同一原则执行),非教学期间,按照采购人相关时间安排及要求对各楼宇进行管理服务。

2.5.2定时进行楼宇巡查,并做好值班、巡查记录,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2.5.3负责接待日常咨询、报修并及时跟进、回访维修情况。

2.5.4根据采购人统一安排的剧场使用通知,做好备案登记。

2.5.5舞台设备技术人员要定期对舞台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故障或损坏要及时维修;若无法解决,则要及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采购人,不得拖延或不报。

2.5.6大小剧场服务:活动前与主办方确认活动的详细安排,根据活动需要安排现场服务人员,组织协调并配合主办方准备现场所需的物资及进行会场布置;

活动前对剧场进行巡视,确保剧场内环境适宜,尤其关注舞台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服务人员根据需要提前到岗,引导人员入场,根据需要做好检票等工作;

活动过程中,服务人员及舞台设备技术人员要全程跟进,积极协调处理现场需求;

活动结束后,服务人员做好现场疏散引导工作;

待人员全部撤场后,仔细检查现场是否有遗忘的物品和文件,发现后及时与主办方沟通,并做好相关记录;

清点现场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

协助做好现场保洁。

大小剧场活动保障服务由中标人外委专业公司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专业型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6师生服务中心管理

2.6.1负责师生服务中心开关门(早8:00-晚18:00,学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条款涉及具体执行时间的,按同一原则执行),每日下班后负责关闭窗户、电子显示屏及其他电子设备。

2.6.2负责接待师生日常咨询、报修、投诉及跟进回访维修、投诉的处理情况。

2.6.3负责失物登记、保管与认领服务。

2.6.4配合对审批的活动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3.环境运维服务

中标人需配备先进、高效的保洁机具和绿色环保的保洁用品、清洁液剂等,制定分类使用规范,就近张贴并遵照执行。

3.1建筑物公共区域的保洁

地面、台阶、墙面、顶棚(天花板3米以下)、门厅、门头、天台、屋顶(3米以下非高空作业部分)、架空层、门窗、窗台、玻璃、灯具及开关、楼梯扶手、栏杆、消防栓、各类标志牌、门牌、宣传栏、垃圾桶、座椅、装饰物、装饰画框、植物花盆、开水器等。

3.1.1地面、台阶无污渍、无痰渍、无积尘、无垃圾、无水渍,光亮。雨季要有必要的防滑、防水措施。利用专业机具和绿色环保清洁剂进行大理石、花岗岩地面、地砖及水磨石地面的清洁养护。

3.1.2墙面无积尘、无乱悬挂、无乱张贴等现象;顶棚(3米以下)及天花吊顶目视无灰尘、无蛛网。

3.1.3指示牌、悬挂牌、消防栓、灭火器、疏散引导箱箱体无积尘、无污渍,光洁明亮。

3.1.4玻璃、不锈钢表面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光亮。不锈钢表面定期用不锈钢油养护。

3.1.5门把、镜子、装饰物及边框、灯罩、公共照明设备及开关无积尘、无污渍、无水渍、光亮。

3.1.6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无积尘、无污渍、无水渍。

3.1.7植物花盆无积尘、无污渍。

3.1.8垃圾桶垃圾存量不超过2/3,及时清理、清运。桶体无积尘、无污渍,周围区域干净整洁,空气流通无异味。

3.1.9桌椅等办公家具无积尘,无污渍。

3.1.10天台、屋顶无垃圾堆积,无悬挂物。

3.1.11建筑物本体3米以下玻璃窗、玻璃幕墙表面无积尘、无污渍、无手印、明亮。

3.1.12指定的玻璃雨棚每两个月清洗一次,如遇特别会议及活动可及时调整作业频次。

3.1.13其他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污渍、无损坏(含开水器具等)。

3.1.14保洁用具与用品分类使用,按相关规范统一、有序摆放在指定地点。

3.1.15规范宣传展板,摆放整齐、有序。

3.1.16公共卫生间、盥洗室

3.1.16.1按照相关规范,清洗后地面无积水,光亮、干爽、不湿滑。房间内无异味,无杂物堆放。

3.1.16.2便具清洁无黄渍,下水道通畅无堵塞,每个厕位配置垃圾篓并及时清理、清运。

3.1.16.3镜面、洗手盆、台面、灯具及开关无污渍、无水渍、光亮。

3.1.16.4排气扇、灭蝇灯、干手器等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悬挂物、无污渍,光亮。

3.1.17电梯

3.1.17.1电梯轿厢内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电梯门槽内无垃圾杂物。

3.1.17.2操作板面定期消毒、上不锈钢油进行保养。

3.1.17.3电梯门、厢壁、天花板、监控探头无积尘、无污渍、无粘贴物。

3.2建筑物室内的保洁

地面、墙面、顶棚(3米以下)、门窗、窗台、玻璃、灯具及开关、电风扇、课桌椅、讲桌、黑板、讲台、饮水机、各类标志牌、门牌、垃圾桶、装饰物、装饰画框、植物花盆等。

3.2.1室内地面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无积尘、光亮。

3.2.2墙面无灰尘、无乱悬挂、无乱张贴等现象;顶棚及天花吊顶目视无灰尘、无蛛网。

3.2.3玻璃、不锈钢表面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光亮。不锈钢表面定期用不锈钢油养护。

3.2.4门把、镜子、装饰物、字画边框、灯饰及开关无积尘、无污渍、无水渍、光亮。

3.2.5垃圾桶垃圾存量不超过2/3,及时清理、清运。桶体无积尘、无污渍,周围区域干净整洁,空气流通无异味。

3.2.6植物花盆无积尘、无污渍。

3.2.7其他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污渍、无损坏。

3.2.8教室

3.2.8.1室内电风扇每学期清洗不少于一次。

3.2.8.2每日晚间封楼前完成所有教室的深度清洁,课桌椅、讲台无积尘、无垃圾、整洁光亮;黑板无粉笔痕迹、无粉尘、无水渍、整洁干净;白天实行动态保洁。

3.2.8.3专用教室地胶干净、无污渍、无积尘;扶手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光亮;更衣室物品摆放整齐、干净、整洁;专用教室无积尘、无污渍、无手印;教学用具摆放整齐。

3.2.9指定区域(综合楼行政区、教师休息室、教师沙龙等)办公家具、用品等设施

3.2.9.1表面无积尘、无污渍;碎纸机每日查看、清理。

3.2.10图书馆(含阅览室、自习室、密集书库)、理工分馆、书屋

3.2.10.1地毯无垃圾、无纸屑,定期使用专业机具吸尘清洁。

3.2.10.2电子检索平板无积尘、无污渍,光洁明亮。

3.2.10.3桌椅等办公家具表面无积尘、无垃圾,干净整洁。

3.2.10.4台灯表面无积尘、无污渍。

3.2.10.5书架、图书无积尘、无污渍。

3.2.11报告厅及影视厅、会议室、接待室

3.2.11.1地毯无垃圾、无纸屑,每周使用专业机具吸尘清洁。

3.2.11.2桌椅、茶几等家具无积尘、无垃圾,干净整洁。

3.2.12剧场及其附属用房

3.2.12.1地毯无垃圾、无纸屑,根据会议和演出场次安排相应的吸尘清洁频次。

3.2.12.2舞台地面光洁,无污渍、无积尘。木质地板每学期保养不少于一次。

3.2.12.3座椅(座套)洁净,无污渍、无积尘,根据会议和演出场次安排相应的吸尘清洁频次。

3.2.12.4幕布洁净,无污渍、无积尘。

3.2.13学生公寓

3.2.13.1入住房间的卫生间每学期清洗一次。

3.2.13.2电风扇每学期清洗一次。

3.2.13.3套间内共用区域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堆积。

3.2.13.4待入住房间家具及设施设备整体清洁维护。

3.2.14室外游泳池及其附属用房

3.2.14.1游泳池淋浴间清洁

3.2.14.1.1地面干净、无水、无污迹;消毒用水随脏随换。

3.2.14.1.2台面无杂物、无水迹,物品摆放整齐,洗手盆、水龙头无污迹。

3.2.14.1.3墙壁光亮、洁净、无污迹。

3.2.14.1.4更衣室整洁有序、无积尘,棚面无灰网。

3.2.14.1.5更衣箱内

相关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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