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27-2028年度渗滤液(含沼气)运营维护服务
公告要点
- 省份
- 重庆 巴南
- 预算
- 0.02 万元(最高限价 含税167.00元/吨(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柒元每吨)2、报价方式及要求:固定含税单价报价2.1、本项目预估日处理600吨渗滤液,年预估22万吨(含生活污水和其它污水)。服务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范围、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自行单价报价。2.2、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价格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税费、检修维护费、管理费、运营费、利润、设备清洁保养费等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2.3、请各投标人根据现有资料、现场踏勘情况并结合实际经验合理预测服务费估算及其组成。服务费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费用。2.4、服务费综合单价不因服务期限调整、物价波动)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24 09:30 还有 17 天截止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重**):李** 023-6362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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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27-2028年度渗滤液(含沼气)运营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重**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提供生活垃圾焚烧渗滤液系统运营项目服务;
负责渗滤液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
负责渗滤液系统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提供渗滤液系统日常运营维护所需的耗材、备品备件、化验试剂及必要的化验设备等。
以及为达到上述目的的人员配置和培训、管理等。
具体的详见合同。
2.2 时间要求:两年(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2.3 地点要求: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双碑村三组299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处于正常营业中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还应具有其他相应的能力,如业绩、人员、资金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资料。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统一用户中心注册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用户中心”栏目中“统一用户中心注册”“CA互认与办理”。
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统一用户中心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2026年1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双碑村三组299号
联系人:李** 电话: 023******22 平台服务单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B10栋
联系人:罗** 电话: 023******94 技术支持: 023-63627106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
座机号码:1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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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27-2028年度渗滤液(含沼气)运营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重**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和范围:提供生活垃圾焚烧渗滤液系统运营项目服务;
负责渗滤液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
负责渗滤液系统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提供渗滤液系统日常运营维护所需的耗材、备品备件、化验试剂及必要的化验设备等。
以及为达到上述目的的人员配置和培训、管理等。
具体的详见合同。
2.2时间要求:两年(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2.3地点要求: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双碑村三组29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处于正常营业中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还应具有其他相应的能力,如业绩、人员、资金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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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资料。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统一用户中心注册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用户中心”栏目中“统一用户中心注册”“CA互认与办理”。
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统一用户中心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2026年1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招标人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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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双碑村三组299号
联系人:李**
电话:02366438722
平台服务单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B10栋
联系人:罗**
电话:02363621694
技术支持:02363627106
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27-2028年度渗滤液(含沼气)运营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重**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和范围:提供生活垃圾焚烧渗滤液系统运营项目服务;
负责渗滤液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
负责渗滤液系统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提供渗滤液系统日常运营维护所需的耗材、备品备件、化验试剂及必要的化验设备等。
以及为达到上述目的的人员配置和培训、管理等。
具体的详见合同。
2.2时间要求:两年(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2.3地点要求: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双碑村三组29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处于正常营业中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还应具有其他相应的能力,如业绩、人员、资金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资料。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统一用户中心注册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用户中心”栏目中“统一用户中心注册”“CA互认与办理”。
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统一用户中心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2026年1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招标人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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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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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双碑村三组299号
联系人:李**
电话:02366438722
平台服务单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B10栋
联系人: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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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0236362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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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2027-2028年度渗滤液(含沼气)运营维护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重**
2026年11月4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项目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27-2028年度渗滤液(含沼气)运营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重**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和范围:提供生活垃圾焚烧渗滤液系统运营项目服务;
负责渗滤液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
负责渗滤液系统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提供渗滤液系统日常运营维护所需的耗材、备品备件、化验试剂及必要的化验设备等。
以及为达到上述目的的人员配置和培训、管理等。
具体的详见合同。
2.2时间要求:两年(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2.3地点要求: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双碑村三组29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处于正常营业中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还应具有其他相应的能力,如业绩、人员、资金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资料。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统一用户中心注册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用户中心”栏目中“统一用户中心注册”“CA互认与办理”。
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统一用户中心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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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投标人可在2026年1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招标人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双碑村三组299号
联系:李老师
电话:023******22
平台服务单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B10栋
联系:罗老师
电话:023******94
技术支持:023******06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处于正常营业中(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2.其他要求(1)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处理量600m³/d或以上规模渗滤液处置项目运营服务业绩1个。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注: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封面页、签章页、工作内容页、规模(金额)页等合同关键页)(2)财务要求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第六章)(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第六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分包 不允许 3.2 投标报价 1、
最高限价:含税167.00元/吨(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柒元每吨)2、报价方式及要求:固定含税单价报价2.1、本项目预估日处理600吨渗滤液,年预估22万吨(含生活污水和其它污水)。
服务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范围、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自行单价报价。
2.2、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价格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税费、检修维护费、管理费、运营费、利润、设备清洁保养费等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2.3、请各投标人根据现有资料、现场踏勘情况并结合实际经验合理预测服务费估算及其组成。
服务费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费用。
2.4、服务费综合单价不因服务期限调整、物价波动、汇率浮动、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任何调价文件而调整。
2.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6、本次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付款凭证不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无需提供付款凭证)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特别注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加密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CA数字证书。
2、投标人代表可携带该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或通过互联网使用该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5.1.2 解密时间 解密时长为30分钟。
特别注意: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人的则按实际数量推荐)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3日 7.4 履约担保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0 交易相关费用 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在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平台服务费按每个标段(包)采购成交总金额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5‰收取;
1000-3000(含)万元部分,按2.5‰收取;
3000-10000(含)万元部分,按1‰收取;
10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
注:1.对于报单价或折扣或费率的采购类项目,每个标段(包)成交总金额按照预算上限总金额确定;
2.平台服务费不足2万元或无确切金额的,按2万元收取;
3.上述平台服务费金额及计算均为含税价,税率为6%。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3—
—4—
—5—
—6—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自主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组织本次招标。
1.1.2招标人:见**。
1.1.3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4招标项目地点要求:见招标公告。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招标内容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本次招标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
1.3.3本次招标地点要求:见招标公告。
1.3.4本次招标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3.5质量标准和要求、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8—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偏离
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项和第2.3项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交。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无论投标人是否查看,均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清楚知晓澄清全部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切关注澄清发布的相关内容。
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9—
按照本章第2.2项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
—10—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之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之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相关内容。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时间要求、地点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签名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编制工具编制而成。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或盖章)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
若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地方由分支机—11—
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公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
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7.4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一份。
3.7.5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应按规定格式排版,并编制目录。
(2)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编制工具制作生成。
(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页签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4)按本章第3.7.3项签名盖章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签署。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
电子投标文件如未按要求加密,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2—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重新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再按照本章第4.2项的要求提交。
4.3.2投标人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章第4.2.2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2解密时间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2项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在线或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开标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投递的投标文件,系统自动展示投标人数量是否大于(等于)3家,经招标人确认达到法定开标条件的,系统进入开标环节。
2.投标文件提取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开始解密环节,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3.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若有)
以系统展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4.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或在线提出,由招标人当场或在线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生成开标记录表。
—13—
6.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14—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且评标委员会论证后不具有竞争性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5—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10.交易相关费用
交易相关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备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员:
—17—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名)
年月日
—18—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19—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项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年月日
—2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不含税)低的优先,当投标报价(不含税)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 先;
技术得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排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提交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35分
投标报价:50分 2.2.2(1) 商务评分标准(A)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2分)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024年1月1日,但履约周期覆盖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当日仍持续正常履约且日处理量≥600吨/天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系统运营服务业绩1个的得2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2分;
(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注:业绩不得重复使用,每个业绩只能加一次分,合同须包含封面页、工作内容页、规模(金额)页以及签章页等关键页。
浓液处理能力(2分) 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浓液处理类似服务业绩或浓液处理的工程业绩(提供EPC业绩或设备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 环境污染治理能力(1分)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甲级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2.2.2(2) 技术评分标准(B) 运营维护方案与技术措施(30分) 投标人提供运营维护方案,根据方案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评标委员会横向对比,酌情给分。
优得6-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1-2分,未提供或不适用得0分。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适用于甲方现场的技术方案与技术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和措施中是否包含以下内容进行评审,横向对比,酌情给分:有针对渗滤液厌氧防结垢技术措施、A/O系统高效脱氮的技术措施、系统连续满负荷运行的技术措施、硝化系统泡沫防控措施、渗滤液高电导率高二氧化硅解决措施、膜系统维持高产水率的技术措施、系统应对超20%进水负荷极端工况的应急处理措施、系统节能降耗的技术措施、污泥不能直接回喷焚烧炉时的措施、渗滤液现场臭气综合管控措施。
优得15-22分,良好得7-14分,一般得1-6分,未提供或不适用得0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适用于甲方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评标委员会横向对比,酌情给分。
优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或不适用得0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2分)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适用于甲方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评标委员会横向对比,酌情给分。
优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未提 供或不适用得0分。
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1分)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有详细的资源配备及工艺先进性措施,优得1分,良好得0.5分,一般、未提供或不适用得0分。
2.2.2(3) 报价评分标准(C) 投标报价得分(5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2、偏差率计算方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式: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
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减少5%扣0.25分,每增加5%扣0.5分,不足5%不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且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增值税税率不一致时,则以不含税投标报价进行计算。
—21—
—22—
—23—
3.2.3 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得分=A+B+C
—24—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25—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不含税报价修正含税报价。
3.1.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人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论证。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不具有市场竞争力,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竞争性论证情况说明并充分阐明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理由;
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招标。
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若无其他因素D=0。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合同号:
乙方合同号:
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渗滤液(含沼气)运营维护服务合同
甲方: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
—27—
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27-2028年度渗滤液(含沼气)运营维护服务招标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甲方合法拥有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含沼气)处理系统,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方式
1.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维护其合法拥有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含沼气)
1.2乙方提供的服务为有偿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
1.3乙方以设立管理站的方式,在甲方生产管理的统一调度下,独立对该处理系统进行管理、运营维护及核算。
第二条对外关系
2.1乙方对该系统进行运营、管理、维护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2由乙方代表甲方作为环境管理行政机关的相对被管理人,履行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包括承担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行政处罚和经济责任以及其它涉及本系统的环保责任等)
2.3乙方可以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在对该处理系统进行运营、管理、维护时使用自己企业的徽标。
第三条委托运营系统的范围
3.1工艺界限范围
3.1.1渗滤液处理系统(含沼气)
(1)渗滤液(含生活污水和其它污水):按介质流向,从管道计量装置出口法兰(含法兰)起为乙方范围
(2)浓液:按介质流向,从浓液管道出渗滤液工程红线范围外1米内为乙方范围;
渗滤液处理系统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浓液的处理由乙方负责。
甲方根据焚烧炉运行状况回喷渗滤液的0-25%的浓液;
乙方应作好乙方范围内回喷设备运行维护,保证回喷参数达到正常要求;
甲方根据运行状况接收乙方浓液纳滤处理系统的0-33%的清液,乙方应作好乙方范围内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清液参数达到要求。
—28—
(3)污泥:渗滤液处理系统生产中产生的污泥的处理由乙方负责。
甲方根据焚烧炉运行状况焚烧部分或全部污泥,遇甲方焚烧污泥,乙方应予以无条件配合,将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含水率80%-85%),采用污泥管道直接输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污泥输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调节阀由甲方负责调度。
非正常情况下,由乙方将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含水率<65%、成型或包装后,按10Kg/袋,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沿途的输送设备维护管理,装卸等的安全、环保、文明生产均由乙方负责,剩余污泥由乙方另行处理。
(4)排水:由乙方负责送入甲方循环水池,乙方负责排口的在线监测,乙方负责排水回用泵及相关管道的运行操作和检修维护
(5)废(臭)气:渗滤液处理工程红线范围外1米内区域中与渗滤液处理系统相连并引废(臭)气到甲方垃圾坑指定位置的管道为乙方范围,整个废(臭)气管道排水工作由乙方负责。
(6)电:甲方负责将电源送至渗滤液处理站配电柜,渗滤液处理站配电柜及之后的所有线路设备为乙方范围
(7)工业水:甲方提供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工业水以介质为流向,进水计量装置后为乙方范围
(8)通讯:甲方负责厂内调度电话接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固定位置接线盒,之后为乙方范围;
乙方在渗滤液处理系统范围内安装的市话(及网络)之一切责任乙方自行负责,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调用;
乙方渗滤液处理系统生产运行数据提供DCS的标准接口,乙方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9)沼气:乙方负责将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沼气进行妥善的收集,分两路管道。
(a)正常情况下,乙方负责运营沼气配套增压风机,具体增压压力由甲方提条件,沼气由乙方收集和输送至渗滤液处理系统红线外1m处(具体位置由甲方确定),之后管道由甲方接至燃烧器或其它沼气处理设施;
(b)沼气燃烧器对应焚烧炉和其它沼气处理设施都在检修期间,沼气由乙方收集输送至沼气应急火炬放散系统。
3.2运营和管理范围
(1)乙方运营、维护和管理渗滤液处理系统,包含渗滤液处理系统范围的设备、管线、仪器仪表、建构筑物及环境道路等的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正常运行生产及异常运行调整,以及为达到上述目的的人员配置和培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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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渗滤液处理系统UASB池产生的沼气的输送、预处理等工序运行和维护管理。
(3)当对应焚烧炉均进入检修时,沼气进入火炬进行燃烧,此部分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