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2026年焦作城区分公司南办公楼消防水箱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PROJ202603202500958
- 省份
- 河南 焦作
- 预算
- 4.98 万元(最高限价 49800.00 元;报价不得超过本限价,否则响应文件否决)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13 15:00 还有 6 天截止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盖单位公章):王先生 0391-8381101、249479826
查看公告原文 ▼
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2026年焦作城区分公司南办公楼消防水箱采购 项目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PROJ202603202500958
采 购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盖单位公章)
日 期: 2026 年 11 月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1.总则................................................................................13
2.询价文件............................................................................15
3.响应文件............................................................................16
4.响应................................................................................185开标程序.............................................................................18
6.询价小组............................................................................19
7.合同授予............................................................................20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
9.纪律和监督..........................................................................2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 询价程序.........................................................................2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要求...................................................................29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0
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3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4
三、投标保证金........................................................................36
四、资格审查资料.......................................................................37
五、偏差表.............................................................................39
六、其他资料...........................................................................40第一章 询价公告
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2026年焦作城区分公司南办公楼消防水箱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2026年焦作城区分公司南办公楼消防水箱采购 项目
项目编号:PROJ202603202500958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 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4.98 万元(人民币) 。
采购内容与范围:
2.1采购范围: 焦作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南办公楼 18m³ 304 不锈钢消防水箱、1.5KW功率配套稳压泵组(一主一备)、稳压罐、控制柜、底座、阀门管路附件及相关必备配套辅材等采购,包含设备供货、运输、保温、安装、调试、试验、验收配合、培训、质保及技术支持等全部工作内容,含原有消防水箱拆除及清运 。
2.2安装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2.3质量标准:1、水箱执行标准: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提供产品合格证、304 不锈钢材质证明文件。2、稳压泵执行标准:符合 GB27898.3 标准,整套设备满足消防验收要求。
2.4服务地点/交货地点:焦作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南办公楼
2.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4 个月
整体设备质保期不少于2 年;水箱主体结构质保期不少于2 年。质保期内因材质、制造、安装质量发生渗漏、设备故障,供方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配件及设备。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中附 2025 年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中按照本章第七条7.3提供承诺)。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
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供应商(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2项)进行查询。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
3.3.3供应商近三年( 2023 年11 月 1 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
(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4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
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焦作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开标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
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供应商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1.响应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11 月 9 日 00时00分00秒至 2026 年 11 月 12 日00时00分00秒。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
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
(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采购文件,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采购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关于平台注册、登录、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指南。
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4.4.获取采购文件费用:“0元/项目”。
4.5潜在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潜在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采购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6领取采购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询价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五、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 15 时 0 分 0 秒
递交方法:
5.1递交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开评审方式
5.2递交地点: 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开评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 15 时 0 分 0 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开评审方式
6.2开标地点: 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开评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询价公告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焦作市公司内网》发布。
7.2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
致: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焦作市公司
1.我方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我方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我方没有在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 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 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的情形。
7.我方非联合体投标;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8.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9.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招标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0.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安装交付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法规科(规范办)、电话:0391-8381019 。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建设东路7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1-8381101
电子邮件:249479826@qq.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人 名称: 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建设东路7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1-8381101
1.1.2 项目名称 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2026年焦作城区分公司南办公楼消防水箱采购 项目。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焦作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南办公楼 18m³ 304 不锈钢消防水箱、1.5KW功率配套稳压泵组(一主一备)、稳压罐、控制柜、底座、阀门管路附件及相关必备配套辅材等采购,包含设备供货、运输、保温、安装、调试、试验、验收配合、培训、质保及技术支持等全部工作内容,含原有消防水箱拆除及清运。
1.3.2 服务地点/交货地点 焦作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南办公楼
1.3.3 安装交付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否则响应无效。
1.3.4 质量标准 1、水箱执行 GB50974‑2014;
提供合格证、304 不锈钢材质证明。
2、稳压泵执行 GB27898.3;
整套设备满足消防验收存档。
设备全新正品,拒绝翻新二手,提供出厂检测合格证。
水箱无渗漏变形,整套设备 24h 稳定运行,完成满水、稳压、联动调试。
1.3.5 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设备质保24个月;质保期内质量问题免费维修更换;终身技术支持,质保期满提供优惠配件维修服务。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第一章 询价公告/询价邀请函“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响应 ☑不接受 □接受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响应和偏差 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询价文件全部要求。实质性商务、技术要求不满足,出现负偏差,响应文件直接无效。
2.1 构成询价文件 的其他材料 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的时间及形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
形式: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系统进行提问,同时将问题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邮箱:249479826 @qq.com(附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
2.2.2 询价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时间及形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形式: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 询价文件澄清和修改 询价文件澄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一经发布即视为供应商已收到并确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登录系统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 询价文件的异议提出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2日前
3.2.3 采购最高限价 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49800.00 元;报价不得超过本限价,否则响应文件否决。
3.2.4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总价包干,报价包含设备材料费、制造费、板材、水箱配件、稳压泵组、保温、运输装卸、辅材管件、安装施工、满水试验、稳压调试、检测、安全文明施工、人员培训、验收配合、质保维修、税费、全部风险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现场相关全部费用计入报价。
报价固定,询价开始后不得修改。
3.2.5 报价规则 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3.1 响应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所有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均应使用供应商公章进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其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
响应文件其他内容签章要求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执行。
3.7.4 响应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1、纸质相应文件1份及电子版1份(必须为U盘形式)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U盘)应密封包装成壹包。
①响应文件应为签字盖章原件。
②电子文档U盘为纸质版正本签字盖章的pdf格式扫描件。
2、装订要求:询价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建议编制目录,标注页码,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7.5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文件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标注正本和副本,封面应注明: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地址:
(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13 日 15 时 0 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开评标室
4.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采购人应对供应商派出参加询价活动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章规定按时参加询价会议或提交和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的,由采购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会记录。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签到的逆顺序开启响应文件
(5)唱标并记录在案
(6)供应商代表、监督人、记录人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启结束。
6.1. 询价小组的组建 询价小组构成:由有关人员 3 人组成。1人由实施部门委派代表参加,2人从内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2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的数量 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7.1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询价公告发布的媒介。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7.2 中标履约能力审查 公示前采购人有权开展履约能力审查,发现经营重大变化、违法行为,询价小组复核,不满足则取消候选资格。
7.4 定标 委托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不委托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的数量:1名,公示无异议,排名第一候选人为成交人;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未通过履约能力审查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7.5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并从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交纳时间及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焦作分行营业部
账号:41001510510050002087
注:在转账时,应备注此款项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全部安装调试完成、消防验收合格,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退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3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与不予退还:若成交供应商发生工期严重违约、产品质量不达标、转包 / 违法分包、弄虚作假等合同约定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根据违约情节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如造成采购人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采购人有权就超出部分继续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6.履约保证金不能抵扣项目合同价款。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中标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供应商。 公告媒介:同询价公告发布的媒介。
10.2 付款办法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全部安装调试完成,试验合格,资料齐全,配合验收通过,采购人收到全额合规发票,支付合同全款 97%;剩余 3% 质保期满后 1 个月内无息付清。
10.3 采购人声明 1、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下同)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成交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或与招标采购活动直接相关的重大违法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成交资格、终止服务、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且不进行任何补偿、赔偿。
2、供应商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并应保证采购人免于承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3、询价文件中附带的资料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采购人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
4、潜在供应商自获得询价文件等项目相关资料之日起,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情况,认真分析获取的资料,对于漏项、缺项、错项、先后冲突的内容以及不清楚、不清晰的内容,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应积极主动向采购人提出,未在询价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视同认可询价文件。
项目招标实施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均不负责。
5、在开标、评审环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按无效标处理;在成交后发现投标材料不真实的,按照骗取成交处理。并认定其为不良行为,2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活动。
6、成交结果公示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由原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被询价小组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2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活动。
7、成交结果公示前,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认定其为不良行为,2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活动。
8、成交供应商在中成交通知书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认定其为不良行为,2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活动。
9、合同签订后,若成交供应商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或国家、行业政策、采购人整体采购计划调整导致本次项目停止采购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应责任。
10、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国家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安装交付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注:潜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接受上述“采购人声明”的要求。
10.4 解释权 1.构成本询价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级解释;
除询价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照询价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2.本项目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询价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3.在评审时,若出现询价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询价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询价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部门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0.5 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方法 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上检索参与的项目,点击“主控台”→“投标”阶段→“质疑或异议”→“新增质疑异议”选择异议类型并提出。
10.6 特别说明 1.税率政策变更,不含税价款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
2.成交通知书为签约依据;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成交人在投标截止至合同生效期间发生重大违法处罚,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不承担违约责任。
3.履约期间供应商不得伪造烟草商标标识,不得为制假提供原材料、设备、技术、网络服务等便利。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烟草行业采购办法(试行)》等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招标。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服务地点/交货地点、服务期限/供货期/交货期和质量标准等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地点/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服务期限/供货期/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上述2-5项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
1.6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7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投标预备会(本次询价不召开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转包与分包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响应和偏差
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2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询价文件做出响应。
1.12.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询价文件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2.询价文件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本询价文件包括:
(1)询价公告或询价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询价程序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及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询价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予以澄清。
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未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2询价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询价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询价文件。修改询价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3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澄清(答疑)纪要、询价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询价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2.4询价文件的异议
采购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2.5询价文件的解释
询价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询价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询价时,若出现询价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询价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询价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响应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响应报价。
3.2.2响应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3.2.3采购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5报价规则: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询价开始后对响应形价予以修改,报价在响应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3.2.6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均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他费用。
3.3响应有效期
3.3.1响应有效期为从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予以拒绝;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资料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3.4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不交投标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的响应文件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的组成部分。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作否决处理。
3.4.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在编制时,应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要求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继续满足询价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备选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项目服务期限/交货期(适用于一次性供货)/供货期(适用于多批次供货)、响应有效期、质量标准、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响应文件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4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6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如果没有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按时递交的,采购人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最终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
5开标程序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询价程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开标时供应商在签署开标一览表确认自己的响应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答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6.询价小组
6.1询价小组
6.1.1询价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询价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3)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 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询价小组成员做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询价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询价原则
询价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
6.3.1询价小组按照第三章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3发现可能影响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重新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7.合同授予
7.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当日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7.2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本次询价的中标结果公示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询价公告所述媒介公告3个工作日。
7.3质疑、投诉
7.3.1中标履约能力审查: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2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7.4成交通知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5履约保证金
7.5.1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5.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
若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按询价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内容执行,其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归采购人所有。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该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7.5.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6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询价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响应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
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向采购人或监督部门提出。
9.6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询价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9.7其他
9.7.1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
9.7.2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因获知或可能获知监督举报(或其他方式)招标采购程序或全体内容存在问题,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询价程序
1.询价采购应由询价小组组长主持。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或现场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如供应商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或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仍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本项目由询价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响应报价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询价小组投票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询价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
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3)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的最高限价的
(7)响应报价低于成本的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参加投标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10)供应商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1)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或者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12)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1.3围串标分析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围标串标情形外,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经谈判小组集体表决认定属于“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一致的
(2)响应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其他规律性差异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4)其他异常情形。
3.1.4询价小组通过初步评审,确定进入详细阶段的供应商名单
3.1.5由询价小组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进行评审。
3.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询价文件另有规定外,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详细评审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的组成部分。
4.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
5评审结果
5.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询价小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
5.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的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供应商名单和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标准和方法
(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方法,经评审后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价小组成员更换,串通投标审查情况及说明等。
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
附件1: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涉及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的,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焦作市公司 认定在不良行为的开标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响应报价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款规定。
响应范围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地点/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
服务期限/供货期/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
质保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5项规定。
响应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本次询价无投标保证金。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采购需求响应 符合第五章项目需求及要求全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