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504042026110401001001的招标文件
公告要点
- 项目编号
- B1504042026110401001
- 省份
- 内蒙古 赤峰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30 09:00 还有 23 天截止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交赤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吴先生 131****9668代理机构(内蒙古权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工 152****1627已脱敏 131****9668
查看公告原文 ▼
赤峰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再生水改迁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B1504042026110401001
招标人:中交赤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总项
目经理部
代理单位:内蒙古权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6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87第六章
图
纸 .................................................... 96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9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98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赤峰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再生水改迁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04042026110401001
1、招标条件
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己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本次招标范围是赤峰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中环路再生水改迁工程,招标人为中交赤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和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总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赤峰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中环路再生水改迁工程
2.2 建设地点:赤峰市区
2.3 招标规模:本项目包括再生水改迁工程,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新建阀门井、管道安装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浅埋暗挖施工工艺等。具体以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项目计划投资:2300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B15040420261104010
01001
标段名称
赤峰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
程项目再生水改迁工程施
工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2248.1324 万元
工期(日历天)
365(本项目分段开工建
设,每段工期 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 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提供《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
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
(1)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投标单位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须提供中国执行公开网(h
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其他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规定
安全生产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1-06 17:30 至 2026-11-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
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ng.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3
7、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赤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总项目经理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大阪路与铁南南大街交汇处赤峰管廊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1****966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权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万豪国际 B 座 1 单元 402 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2****1627
行业监管:赤峰市松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
联系人:曾股长
联系电话:0476-8449083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
地址:【请点击下载】
4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中交赤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总
项目经理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大阪路与铁南南大街交汇处赤峰管廊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1****966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内蒙古权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万豪国际 B 座 1 单元 402 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2****1627
1.1.4
项目名称
赤峰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再生水改迁工程
1.1.4
标段名称
赤峰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再生水改迁工程施工
1.1.5
建设地点
赤峰市区。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施工
1.3.2
计划工期
365 天(本项目分段开工建设,每段工期 60 天)
1.3.3
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规定
安全生产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4.1
投标人应具备条件
资质条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 2020 年 11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
6
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如投标人当地实行企业资质电子化管理的,其企业资质证件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管理机构组成
(1)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及证件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 1 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提供《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技术负责人 1 人: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③施工员 1 人:提供施工员岗位证或培训证
④质检(量)员 1 人:提供质检(量)员岗位证或培训证
⑤安全员:1 名综合类专职安全员,或者同时配备 1 名机械类专职安全员和 1 名土建类专职安全员。
机械类专职安全员提供 C1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土建类专职安全员提供 C2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综合类安全员提供 C3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依据赤建发安全字〔2019〕24 号文件规定,在有效期间内的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蒙建安 C)一律视同为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如投标人当地实行人员证件电子化管理的,涉及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证件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养老保险要求
需提供本投标人为现场管理机构所有人员缴纳的 2026 年 1 月至今至少连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信息。
7
注 1:养老保险缴纳信息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均可:
①提供可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缴纳养老保险相关信息(将参保信息查询、社保缴费查询打印并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现场管理人员查询社保信息的用户名及密码(或验证码或二维码)
②2026 年 1 月至今至少连续 6 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注 2:①如投标人当地实行营业执照、人员证件、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化管理的,其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市办〔2021〕40 号),投标文件中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纸质版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内蒙古自治区内企业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2〕508号),投标文件中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纸质版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其他省份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执行。
信誉要求:
(1)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投标单位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须提供中国执行公开网(h
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
8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补遗文件、答疑文件、附件(电子招标系统生成的招标文件正文之外的附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日前,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提问”模块以匿名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该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否则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转账、电汇、网上银行;(2)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拾肆万圆整(440000.00 元)(1)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递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交易系统指定账户,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
9
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以保函(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形式递交(包括电子
保函和纸质保函):
①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本项目所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具电子保函,并将电子保函的彩色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附于投标文件中,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核验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办网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②以纸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的保函,保函应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如为银行保函应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投标文件中装订纸质保函彩色扫描件,以便核验。
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人端口中保证金查询模块显示,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并递交。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盖章要求。工程量清单中造价人员无需签字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只需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 htt
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5.2
开标程序
按照交易平台呈现的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根
10
据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5 人评标组安排 1 名招标人代表作为评标专家,7 人评标组安排 2 名招标人代表作为评标专家,以此类推。其他专家按相关规定产生。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人。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1)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2)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1)以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递交:
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详细汇款账户签订合同前另行给定。
(2)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方式递交:
须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为地市级及以上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
保函中应明确规定担保单位在接到招标人提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书后的 14 天内向招标人支付累计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无须出具违约事实证明或陈述理由,无须征得被保证人同意。
履约担保退还:承包人于本合同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退还手续。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详见评标办法
10.2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总价:2248.1324 万元;各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给定清单。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报价按废标处理。
10.3“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
标”评审方式
采用。
11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5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10.6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提供给第三人。
10.7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0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按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优先)、评标办法(前附表优先)、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①总承包服务费计取基数为招标项目结算价(以赤峰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数量为准乘以中标单价,另加变更、签证)的 5%,此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出。
②本项目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手续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
12
③本项目招标活动由中交赤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和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总项目经理部负责进行,中标后,中标人与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总项目经理部签订施工合同。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必须确保常驻现场,在岗履职,如经查实,将扣除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⑤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增加满足现场需求的管理人员,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单价中,不在另行支付。
⑥本项目评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此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出。
13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条件及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14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有串通投标、违法分包、转包不良记录的。
注:近一年指本项目开标前 365 日历日至开标日,近二年、近三年以此类推。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5
1.9.1 不组织,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请自行组织或联系招标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投标人了解的现场情况、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不召开。
1.10.2 招标人在投标人提出问题之日起 3 日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进行回复,投标人在此期间可致电咨询回复进度。
1.11 分包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提问”菜单以匿名方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6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天前发出澄清,不足 15 天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取修改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完成。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异议。
2.4.2 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2.2款、第 2.3 款规定处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17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不再另行结算。
3.2.4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0%投标人应作出此报价未低于自身成本且不会影响履约的澄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和人工费用及中标后按合
同履约的承诺,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后(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4)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
18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符合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本项目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模块要求导入相关内容便于评标时评审。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导入的数据应保证为企业最新数据。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只需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不予接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19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提取投标保证金递交名单
(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开标、唱标、开标结果确认
(4)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5.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及时提出,直至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招标人或招标人评委发现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应当及时提醒、劝阻并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20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后,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评标委员会认定剩余有效投标人仍具有竞争力的,可以继续进行评标。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有权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
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候选人或预中标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公示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无效标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鉴于现行评审程序,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对于无法区分加分部分和未加分部分的业绩荣誉,所公示的业绩荣誉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编制的所有业绩荣誉。
7.3 中标通知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1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提出异议,中标结果公示(告)后则不能提出异议。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有效投标人少于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按本章 7.3 中标通知第一款招标人认定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
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评标专家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评标,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他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
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入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
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则随意评标;
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
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 群等网络通讯群组。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3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的处理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在招标公告中载明。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的回复不满意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异议函范本
一、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基本信息
名
称 :
地
址 :
邮
箱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二、异议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异议事项 2: … …
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
请 求 :
五、盖章及签字
签字:
公章:
日期:
异议函制作要求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时,应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按给定范本制作。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委托他人进行异议的,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异议函的异议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提异议时,应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规定、相关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作为依据,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可供招标人核实的佐证材料或线索,佐证材料或线索的载体包括:官方网站、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知等。
对主观猜测没有依据或线索的异议函,不予受理。
媒体报道等非官方信息不作为佐证材料。
4.异议函的异议请求应与异议事项相关。
5.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由本人签字;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异议函以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电子系统自动清标
电子系统自动清标,清标结果以评标委员会最终认定结果为准,如清标过程中认定属于无效标中任意一项则其投标无效,不再参与下一环节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自治区统一暗标格式)编制要求编写,未按要求编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2.1.1
形 式 评 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
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关于“现场管理机构组成”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承诺书
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情形、满足“9.
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工期
投标函中填写工期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填写工程质量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26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承诺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给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投标总价
不大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款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27
2.2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
投标报价 60 分
商务部分 10 分
2.3.1
施工组织
设计
(30 分)
①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情况、对工程整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编制水平较高。(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得基础分 2 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 5 分。本项内容没有得 0分)
②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
(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得基础分 2 分。
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 5 分。
本项内容没有得 0 分)③安全文明措施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
(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得基础分 2 分。
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 5 分。
本项内容没有得 0 分)④重难点分析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
(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得基础分 2 分。
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 5 分。
本项内容没有得 0 分)⑤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
(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得基础分 2 分。
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 5 分。
本项内容没有得 0 分)⑥资源配备计划。
投入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检测设备等计划合理,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
(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得基础分 2 分。
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 5 分。
本项内容没有得 0 分)本项目采用暗标,不对评分进行修正。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范围内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评标委员会组长应对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是否在规定的区间范围进行核查,对于不在招标文件规定区间的评分,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将其退回并要求重新进行评审,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范围内再进行汇总,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应根据现有的图纸、清单等资料,编制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设计,以简单明了、符合施工需要为宜,施工组织设计页码应控制在 300 页以内。评标过程中,评委有权对其超出 300 页以外部分不进行评审。
2.3.2
投标报价
(60 分)
1、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而作无效标处理,不再参加评审。
2、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x70%+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 x30%。投标报价
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当(有效投标人个数)<5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B②当 5≤n<7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非无效报价,仅不参与算数平均值的计算)
③当 7≤n<9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28
(非无效报价,仅不参与算数平均值的计算)
④当 9≤n<11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3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非无效报价,仅不参与算数平均值的计算)依次类推。
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的则不参与 B 及评标基准价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