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区域北水公司二线窑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询比价
公告要点
- 省份
- 北京 房山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10 14:00 还有 3 天截止
-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北京区域):李国洋/ 139****0471、185****7199已脱敏 139****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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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
北京区域北水公司二线窑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11-06 17:40:00
北京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BJQY-XJ-2026-1147
采购单位:北京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11-10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11-10 14: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11-10 10: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11-10 14:00:00
采购类别:维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提供近1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上述材料将作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BJQY-XJ-2026-1147)
标书费收款账户://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BJQY-XJ-2026-1147)
保证金收款账户://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二线窑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 维修和保养服务 1.000 项 电汇或电子承兑 北水环保
收货地址: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马池口(地区)镇北小营村东(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为择优选择合作单位,本次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面向具备相应资质及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遴选,最终确定最符合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需求与服务要求的合作方。
本次询价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均由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规章制度负责解释。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中选方提供的价格有权全部、部分或放弃采纳。
1、询价内容:二线窑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
2、询价方式: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https://www.bbmgzc.com/
3、询价联系人:李国洋/139****0471。技术联系人:田峻宇/185****7199。
第二部分 维护期限:2027年1月10日至2028年1月9日(壹年)。
第三部分 中选方维护范围及责任
1、中选方负责二线窑尾1套烟气在线监测设备(CEMS,型号SCS-900FT)的运行设备检修工作(含标气、过滤器等消耗品及常用备件)、设备每年四次的标定工作,以及环保信息公开、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数据服务器的维护工作。
2、中选方负责提供两套(一用一备)SO2、NO、NO2、氨气、O2、CO2和CO、HCL高中低含量标气以及氮气,并保证满足技术及使用要求;因中选方不能及时提供标气造成的问题,需求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选方保证二线窑尾设备的常年维护工作,政府部门在环保帮扶(督察)期间,在线运维公司要常备运维人员,每日巡查在线设备并做好记录,及时排查设备故障问题。
4、运维公司常备可随时能联系接听电话的在线设备运维技术人员两名(一备一用),并保证相关人员通讯畅通,避免出现发生在线问题时联系不到人的情况。
在线设备出现故障或数据出现异常情况,运维人员接到电话后4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包括节假日),如到达现场时间超出40分钟,超出时间按每一小时1000元累加扣罚考核(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5、中选方负责二线窑尾设备的故障排除和周巡检工作。设备正常运行期间至少每7天到现场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每月对采样系统、分析仪器系统、数据存储/控制系统进行一次保养维护,并做好巡检、校准、标准物质更换及故障处理记录。
6、中选方要严格依照相关国标、地标等运维规范(包括HJ 75-2017、HJ 76-2017)运维在线监测设备。
7、依据各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在线相关文件,针对其文件内容对系统进行实时更新、调整或升级。
8、中选方保证为需求方的设备提供及时准确的维护工作,如因维护工作不当对该设备造成损坏,由中选方负责。
9、中选方保证该设备的正常运行,与环保局联网,数据准确、实时的传输。
10、建有远程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设有售后服务值班电话,保障7×24小时技术服务和支持。
11、中选方负责解决该设备故障后,对环保部门的解释,避免因该系统故障造成的考核。
12、若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12h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48小时内完成维修。
13、中选方每90天进行一次现场校验.
14、中选方负责需求方操作人员每年一次的培训工作。
15、中选方配合需求方通过环保部门对该系统的验收工作,负责技术配合环保部门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测,环保检测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
16、中选方负责建立该设备的现场档案工作、运营服务记录存档工作,达到有据可依、有因可追溯。
17、中选方设备由于寿命期内和质量或重大故障原因造成的设备停运,中选方出具说明报告并告知相关管理部门。
18、中选方有权在接手设备后更改管理员密码,并承诺中选方人员绝不参与数据造假也不会指导任何人员进行数据造假,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当地环境监管部门举报上述数据造假行为。
如需求方不同意中选方更改设备管理员密码并在运维期拥有保密权,则中选方对该设备的数据有效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9、因中选方检查维护期间造成系统参数设置错误,或其他不符实际的参数等问题导致的违规责任,由中选方负责承担。
20、中选方必须严格遵守需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中选方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同时,必须与需求方安全环保部门签订安全和环保协议,并严格执行相关协议要求和规定。
第四部分 需求方责任
1、需求方保证该设备在中选方指定的工况条件下运行,不要私自搬移。
2、需求方指定专人对该系统进行操作、巡查。(需求方只限于正常运行中的操作,如查看数据、打印报表)
3、需求方按操作规程使用该设备,如需求方人为或不可抗力的因素使该设备损坏,若该设备可以修复,中选方以最低价格对设备维护、维修。
4、需求方负责定期巡检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并和中选方售后服务部门联系,不要拖延时间。
5、需求方保证该系统的数据传输专线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不得擅自安装、更改计算机程序。
6、需求方保证窑炉系统正常运行,中选方协助需求方配合环保部门对现场的数据检测工作。
7、由于需求方的窑炉、脱硝除尘、煤质、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数据超标或罚款,中选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8、在中选方维护期间,需求方要全程参与比对数采仪、工控机、环保监控平台及中控操作数据以及标气等附属设施状况,有权对中选方维护期间非常规行为提出异议。
第五部分 维护质量与验收
1、所有中选方承包的维保项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均按照需求方提供的标准执行,若需求方没有提供质量和验收标准,则由双方协商执行国家标准。
2、需求方应向中选方对其所承包的项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进行交底。
3、维护质量验收按照需求方的三级验收制度执行,对质量验收有疑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4、中选方必须爱护需求方厂区环境,遵守需求方各项环保制度。在维护中中选方对各类排放物的处理要符合需求方环保制度要求,现场遗留的废弃物要按需求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六部分 工具及材料
1、中选方承包此项目的全部设备和材料。
2、中选方承包项目中的各种辅助材料、消耗性材料及劳保用品(包括按需求方工艺安全规程规定的各种特殊维保劳保用品)均由中选方自理。
3、专用工具原则上中选方自备,如需向需求方借用,中选方应提出借用清单,丢失及损坏由中选方负责。
第七部分 费用、考核及结算条件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价格(元) 备注
1 二线窑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 SO2、NO、NO2、O2、CO2、CO、氨气、HCL、烟尘、流速、温度、压力 套 1 SCS-900FT
2 标准气体供应(两套,一用一备) SO2、NO、NO2、氨气、O2、CO2、CO、HCL高中低含量标气及氮气 套 2 含气瓶及减压阀
合计:
注:(1)上表价格为年度包干价(含6%增值税),已包含人工、标气、耗材及常用备件、专用工具、交通食宿、培训、季度校验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方不得漏项,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2)数采仪不包含在本次运维范围内。
1、考核条款:
(1)中选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完成设备维护检修工作。
(2)设备及维保验收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中选方应按期合格地交给需求方。
(3)在工作中严格遵守需求方各项环保制度,如发生违反环保制度的行为,需求方将视情节对中选方处以罚款,中选方维护的需求方设备不得出现违反北京市环保法的各项规定,否则需求方将对中选方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合同的5%(由于中选方维护人员维护不当),解除合同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2、付款:运维费用按季度结算。每季度运营维护完成,验收单经需求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120日内支付相应服务费,付款前中选方向需求方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付款方式:电汇。
第八部分 报价要求
1、报价方应按中报价表逐项报价,并汇总年度包干总价;报价为含6%增值税的包干价,一次报定,不得转包、分包。
2、报价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人员名单(不少于两名,一备一用)及联系方式。
3、报价有效期【 】天。
4、请供应商提供近1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上述材料将作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第九部分 其他约定
1、中选方人员的住宿就餐问题由中选方自行解决,需求方必要时可协助联系。
2、报价方被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合同履约过程中中选方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需求方有权解除合同。
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人
宫龙飞 / 158****8852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89382980-2050
监督举报邮箱:136****519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