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赤城县霞丰信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赤城县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估算价3093.31万元,需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市政设计甲级资质,接受不超过2家联合体,2026-11-30 09:00 递交截止。
采购内容
新建DN1500承插口Ⅱ级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约5654米,混凝土模块式矩形直线污水检查井121个、三通污水检查井15个,地面操作钢筋混凝土矩形立式蝶阀井2个,配套土方开挖回填、路面恢复及附属设施;含设计(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与施工至竣工验收、保修期缺陷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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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插口Ⅱ级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 5654米DN1500,承插口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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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模块式矩形直线污水检查井 121个混凝土模块式矩形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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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模块式矩形三通污水检查井 15个混凝土模块式矩形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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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操作钢筋混凝土矩形立式蝶阀井 2个钢筋混凝土矩形立式,地面操作
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市政基础设施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系方式
市政污水管网EPC项目,估算价3093.31万元,含DN1500钢筋混凝土管约5654米及检查井、蝶阀井,与管材、井盖及市政施工配套供应商相关;要求设计甲级加施工叁级及以上并接受2家联合体,门槛中等偏高,业绩与一级建造师要求明确,值得具备市政资质企业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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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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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 市政工程 未知
招采单位:
赤城县霞丰信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河北汉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3093.31万元
发布时间:2026-11-07
报名截止日期:2026-11-30
原文信息
原文链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城县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已由赤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赤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赤城县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赤数政〔2026〕112号)、赤数政招核〔2026〕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地方专项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局统筹予以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赤城县霞丰信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685.72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价3093.31万元,建设规模:新建DN1500承插口Ⅱ级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约5654米,混凝土模块式矩形直线污水检查井121个,混凝土模块式矩形三通污水检查井15个,地面操作钢筋混凝土矩形立式蝶阀井2个,配套实施土方开挖、回填、路面恢复及附属设施建设,建设地点:赤城县中心城区。
2.2招标范围:(1)设计内容:赤城县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中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2)施工内容:赤城县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093.31万元。
2.3计划
工期:(1)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20天内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后续服务直到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与审批;
(2)施工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月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市政基础设施业绩(业绩类型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按照本项目承担任务提供有效业绩均认可。
(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
(提供自拟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执行《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等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精神,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1-09 09:00:00:00至2026-11-14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
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
(4)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咨询电话:400-616-6620;
(5)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6)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河北CA
联系方式:4007073355。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向赤城县霞丰信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河北汉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王建、杨帅,联系电话:150****9223/0313-2016045。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赤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电话:0313-6312597
电子邮箱:ccxztbglzx@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城县霞丰信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汉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赤城经济开发区第九号厂房A-2区 地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财富中心D2座4楼71号
邮编:075500 邮编: 075000
联系人:王建 项目负责人: 杨帅
电话:150****9223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3-2016045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987508736@qq.com 电子邮件: hbhtgc2016@163.com
网址:/ 网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