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纳米级碳酸镧中试生产线建设研究项目第二批控制类阀门及仪表采购(重新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就纳米级碳酸镧中试生产线第二批流量计重新采购,最高限价49533元含税,要求2023年至今涡街流量计业绩,响应文件2026-11-12 10:00前递交。
采购内容 共 1 项
本项目为纳米级碳酸镧中试生产线建设研究项目第二批控制类阀门及仪表采购(重新采购),本标段采购流量仪表1台:涡街流量计(隔爆型、防腐),一体化带温压补偿与流量积算仪,精度1.0级,测量介质过热蒸汽,介质温度300℃、压力0.6MPa,工艺管径DN125(D133×4),管道材质20#无缝钢,法兰式一体型,压力等级PN1.6MPa,24V DC供电,防爆标志Exd II BT4 Gb,带不锈钢配对法兰等安装连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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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仪表 1台涡街流量计(隔爆型、防腐),一体化,带温压补偿,带流量积算仪,带仪表自带电缆15m;测量范围:仪表可测量下限~6t/h;精度1.0级;测量介质:过热蒸汽;介质温度300℃;介质压力0.6MPa;常用流量3.5t/h,最大5t/h,最小2t/品牌/制造商限科隆、E+H、艾默生,须按采购明细要求填报,否则否决响应;最高限价单价49533元
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 具有2023年至今涡街流量计的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部分金额发票扫描件至少1份,合同对应发票日期须在公告发布前,发票扫描件不得遮挡查验数据,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须按采购明细中要求的品牌或制造商填报所投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商,否则将被否决响应
- 须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
联系方式
标的为1台隔爆防腐涡街流量计,最高限价49533元含税,金额小、门槛集中在品牌授权与2023年至今涡街流量计业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有对应业绩的仪表供应商可跟进,需注意品牌限定与CA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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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公告(邀请书)
1.采购条件和方式
1.1采购条件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纳米级碳酸镧中试生产线建设研究项目第二批控制类阀门及仪表采购(重新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询比采购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XBCG202611050017
采购方式:询比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纳米级碳酸镧中试生产线建设研究项目第二批控制类阀门及仪表采购,用于匹配生产科研需求。
2.2采购内容及范围
流量计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XBCG202611050017-0002
标段名称: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纳米级碳酸镧中试生产线建设研究项目第二批流量计(重新采购)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货物送达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并开具发票挂账(具体发票类型由合同中明确规定),扣除质保金后应付余额小于5万的,除质保金外次月一次性付款,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扣除质保金后应付余额大于 5 万的,挂账后第二月付扣除质保金后合同金额的 70%,第三月付扣除质保金后合同金额的 20%,第四月付扣除质保金后合同金额的5%,第五月付扣除质保金后合同金额的5%,当剩余应付余 额小于5万时,一次性支付,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
最高限价(元/含税,税率为13%)49533.0000
响应担保金(元):不需要缴纳
项目实施地点: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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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要求: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明细中要求的品牌或制造商填报所投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商,否则将被否决响应。
标段明细资料:
序号 物料名称 物料规格型号 物料材质 品牌/制造商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含税) 预估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流量仪表 涡街流量计(隔爆型、防腐) 一体化,带温压补偿,带流量积算仪,带仪表自带电缆15m;
测量范围:仪表可测量下限~6t/h 精度:1.0级 测量介质:过热蒸汽 介质温度:300℃ 介质压力:0.6MPa;
介质常用流量:3.5t/h ,介质最大流量:5t/h , 介质最小流量:2t/h;
输出信号:RS485 工艺管径:DN125(D133×4);
流量计管径:DN125;
管道材质:20#无缝钢 结构形式:管道法兰式,一体型;
压力等级:PN1.6MPa 供电:24V DC;
防爆标志:Exd II BT4 Gb 带与不锈钢配对法兰等安装连接件 科隆,E+H,艾默生 49533 1 台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1、严格执行技术参数要求;2、质保期均为十二个月,严格执行供货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2023年至今涡街流量计的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部分金额发票扫描件至少1份(合同的对应发票日期要求在公告发布前,且所提供对应发票扫描件不得进行查验数据的遮挡,造成无法查验发票视为无效);注: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
3.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否。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11-07 00:00至2026-11-12 00:00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通过系统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响应供应商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3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6.响应担保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响应担保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响应担保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6-11-12 10:00(北京时间)。
7.2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智慧平台,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
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咨询电话:020-89524338、181****2942。
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9.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0.澄清或异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市场营销部
监督单位电话:0472-2801139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区
联 系 人:任迪
联系电话:155****8676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刘强 联系电话:2669627
业务部长:曹小艳 联系电话:2669069
人工客服:0472-5267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