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6-11-06

XJ638188202611051242026年11月河钢月度集采-压力容器备件7(二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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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项目编号
____)采购,已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元
省份
河北 石家庄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1-10 14:17 还有 2 天截止
联系人
杨国华1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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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XJ63818820261105124 2026年11月河钢月度集采-压力容器备件7(二次)项目

招标企业: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1-06 14:17:15 截止时间: 2026-11-10 14:17:14 物料信息标地描述 采购数量 数量单位 规格 标地税率 交货期 备注 压力容器 氨水气化器 ZCHG2021-415 S30408 2.0 套 13.0 2027-01-13 00:00:00 储气罐 Ⅱ类 7.5m3 空气 Q345R 1.25MPa 80℃ 立式 1.0 台 13.0 2026-11-30 00:00:00 储气罐 Ⅰ类 8立方米 空气 Q345R 0.9 80 立式 zl-cqg 1.0 台 13.0 2026-11-28 00:00:00 压力容器 储气罐 Ⅰ类 3立方米 Q345 8.0 套 13.0 2026-11-17 00:00:00 压力容器 分气缸Φ325X2400 AXD26-XXX-00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补气氮气分包 26-006-00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空气炮 KQP-B-150 0.8MPa 设计温度0-120℃ 2.0 套 13.0 2027-01-31 00:00:00 压力容器 40立方氮气罐 24-009-00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高炉布袋蒸汽包DN480X2500 ASD26-0XX-00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三期喷煤补压氮气罐 3PM-26-08-01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一期喷煤流化氮气分包 26-010-00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20立方氮气储罐 ASD26-xxx-00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储气罐 Ⅰ类 4M3 氮气 Q345R 0.88MPa 110℃ 立式 CQG4-0.88 3.0 台 13.0 2026-11-20 00:00:00 储气罐 Ⅰ类 8M3 压缩空气 Q345R 1.1MPa 110℃ 立式 CQG8-1.1 2.0 台 13.0 2026-11-20 00:00:00 储气罐 Ⅰ类 4M3 氮气 Q345R 1.43MPa 110℃ 立式 CQG4-1.43 4.0 台 13.0 2026-11-20 00:00:00 储气罐 Ⅰ类 10M3 压缩空气 Q345R 1.1MPa 110℃ 立式 CQG10-1.1 2.0 台 13.0 2026-11-20 00:00:00 储气罐 Ⅰ类 1m3 压缩空气 Q345R 0.8Mpa 100℃ 立式 1.0 台 13.0 2026-11-09 00:00:00 压力容器 布袋除尘氮气罐Φ1400x2750 ASD26-xxx-00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膨胀罐 DN2500X7179 ASD24-294-00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布袋除尘氮气罐Φ1600x2000 ASD26-xxx-00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反吹氮气包Φ426X3760 ASD26-xxx-00 其它金属 20.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松动流化氮气罐 3PM-2026-08-03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二次补气氮气罐 3PM-26-08-02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大灰仓反吹氮气包Φ426X3685 ASD26-XXX-00 其它金属 1.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100立方米氮气储罐 ASD19 其它金属 2.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 压力容器 布袋地面氮气罐 ASD26-143-00 其它金属 2.0 套 13.0 2026-11-20 00:00:00公告信息

见采购文件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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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详细信息咨询及报价地址:*****

采购申请编号 行项目号 物料编码 标准物料编码 标准物料描述(短) 标准物料描述(长) 标准码数量 计量单位(标准/子公司) 需求公司 交货日期 成本中心编码 成本中心名称 采购申请部门(工厂) 技术要求 145202610160040 155 21500003000069 21500003000069 压力容器 氨水气化器 ZCHG2021-415 S30408 压力容器 名称:氨水气化器;

图号/型号:ZCHG2021-415;

物料类型:成套设备;

非标材质:S30408 2.000000000 套 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2027-01-13 8015020702 8000 145202610160018 22 12200100600002 12200100600002 空气炮 KQP-B-150 0.8MPa 设计温度0-120℃ 空气炮 规格型号:KQP-B-150;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0.8MPa;

储气罐容积:150L;

设计温度:0-120℃;

原生产厂家:鸿宇 2.000000000 套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 2027-01-31 LTB1 H100 145202609210042 1 10201400100057 10201400100057 储气罐 Ⅱ类 7.5m3 空气 Q345R 1.25MPa 80℃ 立式 储气罐 容器类别:Ⅱ类;

容积:7.5m3;

工作介质:空气;

主体材质:Q345R;

设计压力:1.25MPa;

设计温度:80℃;

安装形式:立式;

执行标准:GB150-2011;

其他(进出气口尺寸/工作温度/最大工作压力/配件要求等):见图档信息;

1.000000000 台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026-11-30 000101_1024002 设备部计划科 144202609160008 4 10201400100051 10201400100051 储气罐 Ⅰ类 4M3 氮气 Q345R 1.43MPa 110℃ 立式 CQG4-1.43 储气罐 容器类别:Ⅰ类;

容积:4M3;

工作介质:氮气;

主体材质:Q345R;

设计压力:1.43MPa;

设计温度:110℃;

安装形式:立式;

执行标准:GB/T150.1~150.4-2024;

其他(进出气口尺寸/工作温度/最大工作压力/配件要求等):设计使用年限20年 含附件 安全阀 压力表 排污球阀 所有管口带配对法兰 连接螺栓 密封金属垫;

图号:CQG4-1.43 4.000000000 台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13 2030 144202609160008 3 10201400100048 10201400100048 储气罐 Ⅰ类 8M3 压缩空气 Q345R 1.1MPa 110℃ 立式 CQG8-1.1 储气罐 容器类别:Ⅰ类;

容积:8M3;

工作介质:压缩空气;

主体材质:Q345R;

设计压力:1.1MPa;

设计温度:110℃;

安装形式:立式;

执行标准:GB/T150.1~150.4-2024;

其他(进出气口尺寸/工作温度/最大工作压力/配件要求等):设计使用年限20年 含附件 安全阀 压力表 排污球阀 所有管口带配对法兰 连接螺栓 密封金属垫;

图号:CQG8-1.1 2.000000000 台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13 2030 144202609160008 2 10201400100050 10201400100050 储气罐 Ⅰ类 10M3 压缩空气 Q345R 1.1MPa 110℃ 立式 CQG10-1.1 储气罐 容器类别:Ⅰ类;

容积:10M3;

工作介质:压缩空气;

主体材质:Q345R;

设计压力:1.1MPa;

设计温度:110℃;

安装形式:立式;

执行标准:GB/T150.1~150.4-2024;

其他(进出气口尺寸/工作温度/最大工作压力/配件要求等):设计使用年限20年 含附件 安全阀 压力表 排污球阀 所有管口带配对法兰 连接螺栓 密封金属垫;

图号:CQG10-1.1 2.000000000 台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13 2030 144202609160008 1 10201400100045 10201400100045 储气罐 Ⅰ类 4M3 氮气 Q345R 0.88MPa 110℃ 立式 CQG4-0.88 储气罐 容器类别:Ⅰ类;

容积:4M3;

工作介质:氮气;

主体材质:Q345R;

设计压力:0.88MPa;

设计温度:110℃;

安装形式:立式;

执行标准:GB/T150.1~150.4-2024;

其他(进出气口尺寸/工作温度/最大工作压力/配件要求等):设计使用年限20年 含附件 安全阀 压力表 排污球阀 所有管口带配对法兰 连接螺栓 密封金属垫;

图号:CQG4-0.88 3.000000000 台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13 2030 144202609170001 32 10201400100061 10201400100061 储气罐 Ⅰ类 8立方米 空气 Q345R 0.9 80 立式 zl-cqg 储气罐 容器类别:Ⅰ类;

容积:8立方米;

工作介质:空气;

主体材质:Q345R;

设计压力:0.9;

设计温度:80;

安装形式:立式;

执行标准:GB150-1998;

其他(进出气口尺寸/工作温度/最大工作压力/配件要求等):进出气口DN125 带安全阀;

图号:zl-cqg 1.000000000 台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8 23030205 2030 151-2008-02-10 10:06 44 10201400100053 21500003000031 压力容器 储气罐 Ⅰ类 3立方米 Q345 储气罐 容器类别:Ⅰ类;

容积:1m3;

工作介质:压缩空气;

主体材质:Q345R;

设计压力:0.8Mpa;

设计温度:100℃;

安装形式:立式;

执行标准:GB150-1998;

其他(进出气口尺寸/工作温度/最大工作压力/配件要求等):进出口及放水口配对法兰及阀门;

提供安全阀、压力表;

8.000000000 套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026-11-17 000101_1024005 设备部计划科 151-2008-02-10 10:06 13 10201400100053 10201400100053 储气罐 Ⅰ类 1m3 压缩空气 Q345R 0.8Mpa 100℃ 立式 储气罐 容器类别:Ⅰ类;

容积:1m3;

工作介质:压缩空气;

主体材质:Q345R;

设计压力:0.8Mpa;

设计温度:100℃;

安装形式:立式;

执行标准:GB150-1998;

其他(进出气口尺寸/工作温度/最大工作压力/配件要求等):进出口及放水口配对法兰及阀门;

提供安全阀、压力表;

1.000000000 台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026-11-09 000101_1024005 设备部计划科 144202609110002 30 21500003000056 21500003000056 压力容器 补气氮气分包 26-006-00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补气氮气分包;

图号/型号:26-006-00;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29 21500003000062 21500003000062 压力容器 松动流化氮气罐 3PM-2026-08-03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松动流化氮气罐;

图号/型号:3PM-2026-08-03;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28 21500003000055 21500003000055 压力容器 三期喷煤补压氮气罐 3PM-26-08-01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三期喷煤补压氮气罐;

图号/型号:3PM-26-08-01;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27 21500003000065 21500003000065 压力容器 100立方米氮气储罐 ASD19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100立方米氮气储罐;

图号/型号:ASD19;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2.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26 21500003000067 21500003000067 压力容器 二次补气氮气罐 3PM-26-08-02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二次补气氮气罐;

图号/型号:3PM-26-08-02;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25 21500003000058 21500003000058 压力容器 一期喷煤流化氮气分包 26-010-00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一期喷煤流化氮气分包;

图号/型号:26-010-00;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24 21500003000057 21500003000057 压力容器 40立方氮气罐 24-009-00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40立方氮气罐;

图号/型号:24-009-00;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23 21500003000064 21500003000064 压力容器 布袋除尘氮气罐Φ1600x2000 ASD26-xxx-00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布袋除尘氮气罐Φ1600x2000;

图号/型号:ASD26-xxx-00;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22 21500003000060 21500003000060 压力容器 布袋除尘氮气罐Φ1400x2750 ASD26-xxx-00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布袋除尘氮气罐Φ1400x2750;

图号/型号:ASD26-xxx-00;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21 21500003000066 21500003000066 压力容器 布袋地面氮气罐 ASD26-143-00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布袋地面氮气罐;

图号/型号:ASD26-143-00;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2.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20 21500003000068 21500003000068 压力容器 大灰仓反吹氮气包Φ426X3685 ASD26-XXX-00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大灰仓反吹氮气包Φ426X3685;

图号/型号:ASD26-XXX-00;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19 21500003000061 21500003000061 压力容器 反吹氮气包Φ426X3760 ASD26-xxx-00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反吹氮气包Φ426X3760;

图号/型号:ASD26-xxx-00;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20.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18 21500003000054 21500003000054 压力容器 高炉布袋蒸汽包DN480X2500 ASD26-0XX-00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高炉布袋蒸汽包DN480X2500;

图号/型号:ASD26-0XX-00;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17 21500003000053 21500003000053 压力容器 分气缸Φ325X2400 AXD26-XXX-00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分气缸Φ325X2400;

图号/型号:AXD26-XXX-00;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16 21500003000063 21500003000063 压力容器 膨胀罐 DN2500X7179 ASD24-294-00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膨胀罐 DN2500X7179;

图号/型号:ASD24-294-00;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 144202609110002 15 21500003000059 21500003000059 压力容器 20立方氮气储罐 ASD26-xxx-00 其它金属 压力容器 名称:20立方氮气储罐;

图号/型号:ASD26-xxx-00;

物料类型:其它;

材质:其它金属 1.000000000 套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026-11-20 23020121 2030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询比采购文件

2026年

一、项目内容: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公司(简称采购人)现对河钢集团集采备件进行询比采购,诚邀合格报价人参与。采购明细见河钢供应链管理平台(简称供应链平台)。

二、报名时间:

以供应链平台公告为准。

三、报名条件

名词释义:

代理:一级代理指由品牌原厂直接授权,从厂家直接拿货签订采购合同,是品牌方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第一层授权合作方;

二级代理指不直接对接品牌原厂,而是由品牌原厂书面允许转授权的一级代理商授权,在指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代理销售其产品,提供售前咨询、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1.供应商基础准入要求(依据采购策略填写)。

1、诚信要求:

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同一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多家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一经核实全部取消入围资格。

2、否决项:

①在河钢集团供应商绩效管理自然年度内,供应商因质量问题、不良事项累计扣分≥6分的,自警告生效之日起半年期内该供应商报价无效。

②在河钢集团供应商绩效管理自然年度内,供应商因质量问题、不良事项累计扣分≥12分的,自禁入日起两年期内该供应商报价无效。

3、供应商须为压力容器生产企业或压力容器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压力容器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

D及以上);代理商须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代理授权依据、授权制造厂相关资质及业绩。

4、须提供有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质量认证范围须包含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过程。

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三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认证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可查询、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产品生产业务。

评审小组有权登录该平台核验证书真实性。

平台无法查询到证书信息的,该体系证书不予采信。

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

日起(发票日期),向钢铁、石油、化工、电力行业企业供应同类压力容器设备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2份(每份须同时包含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且上述业绩须来自两家不同法人单位。

6、其他要求:氧气、氩气介质容器须提供脱脂检测报告;交货时须同步提供特种设备制造监检证书、完整产品质量证明书,资料需满足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报送要求。

2.供应商持有省级工信主管部门认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资质,或持有工信部认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的,报名可豁免注册资本、在册员工数量指标限制。

申请豁免须同步上传:①对应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认定证明材料;②本次采购同类物料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材料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豁免,须执行原资格条件。

3.供应商(或其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公司)与集团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事项,供应商需提供情况说明,并且经法务部门、采购部门评审合格后方可报价。

4.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为生产制造商的,报价人须保证所供货物为其自行生产并使用其自有品牌;

要求为代理商的,报价人须保证所供货物必须与代理品牌保持一致。

经查实,报价人所投货物存在非自产、非自有品牌情形的(对于要求为生产制造商的)或所投货物存在非代理品牌的(对于要求为代理商的),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取消其中选资格;

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弄虚作假追究相应责任。

5.报名截止前,报价人须按第十条规则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银行凭证交与第五条中的商务咨询联系人以免影响报名。

四、资料提供方式

供应商在报名截止前,在供应链平台“公开报名”-

“上传补充资料”中上传对应的全部报名资料。未提供报名资料的,该供应商报名无效。

大型电商平台需要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报名资料。

五、联系方式

1.商务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杨国华188******89

2.技术参数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于宇136******38

六、报价要求

1.所有报名供应商均可报价。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报价有效。

2.报价时间:以询价单中报价时间为准。

3.报价规则

3.1本项目全部采购物料均设置采购预算单价/总价,如果供应商所参与的单项物料最低报价或整体报价最低价超出对应预算单价/总价的,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且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

3.2供应商应登录供应链平台进行报价,供应商在以现金支付货款的条件下,报价货币为人民币(CNY),报“到厂价”(含运费,不含税,元)。供应商如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报价无效。

4.报价品牌:报价时必须在询价单“报价品牌/厂家”中填写报价产品的唯一品牌(或生产厂家名称),如果填写的不是品牌(或生产厂家)的或多个品牌(或生产厂家)的,报价无效,送货过程中严格按照“报价品牌/厂家”进行验收。

5.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至商品上架之日的时间区间):3个月价格有效期(自商品上架之日至下架之日的时间区间):详见询价单中有效期。

6.本次采购成交后,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按照本次成交的供货范围、中选单价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在约定价格有效期内,采购人就本次采购清单范围内品类产生新增采购需求的,在该价格有效期内,按本次成交单价直接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独立采购合同,供应商须按原中选价格履约供货。

7.其他:系统识别多家供应商报名、报价IP地址一致的,所有供应商均取消本次报名(报价)资格。

同时要求供应商2个工作日提交自证材料,供应商逾期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材料无法合理解释IP异常情形,按涉嫌串通投标处置。

全部自证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材料不予采信。

自证材料包含:

加盖公章的网络拓扑说明文件,写明IP归属运营商、公网IP,说明多家供应商共用同一出口IP的成因,例如集团统一办公网络、共享园区、联合办公、VPN云办公、云服务器代报价等,描述完整网络架构。

运营商证明材料:宽带办理回执、合同复印件;多家主体共用宽带的,提供全部使用方说明

无法提供运营商资料的,可提交加盖公章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协议体现多家企业共用办公场所。

完整IP归属查询页面截图(含查询网址、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七、中选原则(具体依据采购策略填写)。

单项中选价格优先,有效报价供应商≥3家,预算价内最低价中选。最低价超过1家时,系统记录最早提交报价的供应商中选

供应商供货时提交完整齐全资料(含产品质量证明书、特种设备制造监检证书、无损检测报告、试验报告、专项工艺文件、型式试验证书及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所需全部资料),若因供应商提供资料缺失、资料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无法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的,主业有权不予办理付款手续,直至补齐全部合规资料。

八、中选候选人公示

本次采购在初步选定中选供应商后,在供应链平台公示,公示期以平台公示为准。

九、供货区域:

详见询价单中“指定下单公司”列出的具体河钢集团子公司,若未具体指明子公司的,则供货区域为河钢集团所有子公司。

十、履约保证金

1.收取规则:

所有报名供应商均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按万元整数倍收取(四舍五入原则),最低1万元,最高20万元。

初次报名的供应商,按1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历史中选没有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按其上一年期间与河钢供应链签订的采购合同总金额(不含税)的2%补交履约保证金(以通知为准),供应商以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汇款凭证发给本采购文件联系人)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111801011800853271

银行行号:302121024115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供应商不再与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作,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①无正在执行的有效合同;②最后一批交付货物满一年质保期;③没有未完结的不良事项及质量异议。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确认无异议后,按退款流程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扣款通知书格式

致:XXX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贵司参与XX项目(项目编号:____)采购,已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元。

因XX原因,依据《出卖人不良事项处理规则》、《质量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罚规则》第X条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扣除贵司¥____元履约保证金。

□情形1:零履约未发生应税销售,不予开具增值税发票

□情形2:已部分履约,由贵司按原货物适用税率(1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冲减对应金额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

特此通知。

采购人(盖章):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4.预中选供应商违约处罚

4.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供应商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每次扣2分,扣除响应保证金1万元;2次放弃中选资格的,禁止参加报价资格6个月;连续1年内放弃中选资格大于等于3次的,取消2年内参加报价资格。

4.2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者不履约,扣6分,扣除响应保证金1万元,取消半年内参加报价资格。

4.3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约的,详见附件一合同模板中的附件1、2部分。

5.履约保证金扣款后的发票处理

合作期间,因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采购人扣罚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的,按销售折让处理,供应商就被扣除或没收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开具原因选择“销售折让”。

十一、合同授予

1.签订合同

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签订合同(具体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一),采购量为预估量,如使用区域当期实际计划需求为零,则有可能不签署合同或不产生实际供货。

2.质量保证金

无。

3.其他合同条款

详见附件一《工业品买卖合同》。

十二、供应商送货流程(该过程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供应商先在工业品超市系统发起发货申请,并同步发出实物货品。

货物送达属地供应链分公司云仓后,云仓业务人员核对到货物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确认与订单信息相符后办理系统入库,随后在系统中执行出库暂存操作(此时单据状态为暂存,钢厂签字确认的出库单送回至云仓后,再在系统操作正式出库),打印出库单据交予供应商。

供应商持云仓出库单并将物料送至钢厂,钢厂业务人员验收合格收货后,在云仓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通过ETM设备完成验收入库,再向供应商出具钢厂入库单据。

供应商将钢厂签字确认后的云仓出库单返还至云仓,云仓确认后完成出库操作,整个送货全过程均需通过铁铁点达打卡并上传相关回单。

河钢供应链公司铁铁云仓在工作中给河钢集采业务提供支撑,是河钢集团要求必须执行的流程,不经上述流程的将无法完成各钢厂收货,继而影响后续结算。

十三、云仓服务(可选且非免费服务)

以上流程若供应商选择云仓配送或代办服务,部分流程将由云仓承接办理。

例如:供应商若选择云仓配送服务,仅需将货物通过干线物流或快递送到云仓即可,后续配送到厂、单据办理及回单均由云仓执行负责;

若供应商选择云仓代办服务,仅需将货物通过干线物流或快递到云仓,由云仓协助指导供应商送货至钢厂,办理相关单据的签字和回单邮寄。

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二《铁铁云仓服务协议》。

十四、其他

1.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釆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密

参加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附件一

工业品买卖合同

出卖人:合同编号:XX

买受人:供应链签订时间:XXX

采购方式:铁铁工业品超市下单签订地点: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就出卖人向买受人供应工业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业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时间等(详见下表)

单位:元

序号 工业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 货款总额(不含税) 货款总额(含税) 交货时间 ERP物料编码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不含税货款总额:税额:税率13%

第二条质量责任与技术标准

1.技术执行标准:出卖人供货须符合国家标准(填写标准代号,下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买受人有图纸、技术规范要求的,严格按照买受人提供图纸、技术要求执行;

如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另行签订技术协议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供货含进口零部件的,出卖人须同步提供报关单、原产地证明文件。

以上绿色部分为可编辑的通用条款,如使用单位对质量、技术另有要求不选通用条款的可单独编辑。

2.质保期限:(1)普通货物:自买受人完成验收、出具入库验收单之日起12个月;或货物到货之日起18个月,二者以先到者为准;合同单独约定更短、更长质保期的,按专项条款执行。(2)需

安装调试设备: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买受人出具书面验收确认单次日起计算12个月。

以上绿色部分为可编辑的通用条款,如使用单位对质量、技术另有要求不选通用条款的可单独编辑。

3.质量责任:出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缺陷,出卖人无条件履行维修、更换义务,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以上绿色部分为可编辑的通用条款,如使用单位对质量、技术另有要求不选通用条款的可单独编辑。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1.缴纳依据:出卖人知悉并同意,本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缴纳义务、金额标准及管理规则,系依据买受人总公司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采购文件》中关于供应商准入与履约管理的要求制定,是本合同签订及履行的前提条件之一。

出卖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交报名,即视为已充分阅读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

采购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收取规则:所有报名供应商均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按万元整数倍收取(四舍五入原则),最低1万元,最高20万元。

初次报名的供应商,按1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

历史中选没有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按其上一年期间与河钢供应链签订的采购合同总金额(不含税)的2%补交履约保证金(以通知为准)。

供应商以电汇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111801011800853271

银行行号:302121024115

3.履约保证金票据管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出卖人发生违约行为,买受人依据本合同及附件约定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的。

按销售折让处理,具体流程如下:①买受人向出卖人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说明,载明扣除或没收原因、金额及日期;

②出卖人应就扣除或没收金额向买受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开具原因据实选择(因质量问题的选“销售折让”);

③买受人收到红字发票后相应冲减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卖人凭红字发票冲减当期销项税额。

(2)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买受人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出卖人收到退款后向买受人出具收款收据即可。

(3)出卖人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收货人、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1.交货地点:买受人厂区指定收货点位,运输、卸货全部由出卖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2.交付时限: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交货时间完成供货。

3.风险与所有权划分: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货物所有权,自买受人完成入库验收、出具入库验收单之日起转移至买受人;验收合格前全部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情形除外。

4.出卖人按期履约、无违约行为的,买受人不得无故拒收货物。

第五条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要求

1.全部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出卖人运输车辆进入买受人厂区、库区,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机动车排放最新标准,须使用电动车辆、国六标准车辆。

第六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出卖人免费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

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技术标准检验出厂,买受人有图纸、技术规范要求的,严格按照买受人提供图纸、技术要求生产。

买受人在收货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库验收,入库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技术标准执行。买受人出具入库验收单作为验收合格的凭证。

以上绿色部分为可编辑的通用条款,如不选通用条款:使用单位制定具体的验收标准或期限但验收标准应采购文件质量、技术标准等要求一致。

第九条随机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等以合格证及装箱单为准。

以上绿色部分为可编辑的通用条款,如使用单位有特殊要求不选通用条款的可单独编辑。

第十条对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外观、规格、数量异议:买受人验收时发现外观、型号、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一项或多项情况与合同约定不符,可拒收不合格批次货物并要求退换;须在发现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微信、书面函件任一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记录有效。

2.内在质量瑕疵异议:货物投入使用后发现隐藏性能、质量缺陷,买受人可在整个质保期内随时提出异议,不受7日通知期限限制。

3.现场处置时效:出卖人收到买受人质量异议通知后,省内须于24小时内(省外72小时内)到场核查、制定处置方案;具体分级处置流程按照附件2《质量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罚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出卖人发货,买受人验收合格后,出卖人与买受人每月8

日共同确认上月对账单。对账无误后,出卖人按双方确认的对账金额逐笔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发票后支付100%货款,保留0%的质保金。

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可选择现款、铁信、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质押或保理、金融保理等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为铁信、商业承兑汇票时,期限(指付款日到资金兑付日之间的时间)由买受人确定,买受人提供变现途径。

具体最终的结算价格、付款方式和账期以铁铁工业品超市平台结算单为准。

质保期满买受人确认无质量异议后,买受人以现款方式于质保期满后次月向出卖人支付发票总金额0%的质保金。

依据事业部下发的《工业品条线合同结算条款执行通知》,另有要求不选通用条款的可单独编辑,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结算条款。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获取的所有信息保密。未经该信息提供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双方应保证其雇员及代理人履行本条的保密义务。

本保密协议不因本协议无效、变更、解除、终止或不具操作性而无效,本保密义务无期限限制。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

如果买受人因购买、使用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商号而受到牵连,出卖人负责解决,并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合同的履行问题。

1.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2.一方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公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得免除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0日的,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基础违约约定

(一)逾期交货责任

1.出卖人无法按期交货的,应提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货物的,出卖人限期补足供货,并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日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

2.逾期交货满30日或完全无法供货的,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出卖人按合同总金额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包装不合格责任

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须免费退换货,并全额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货物损毁损失、另行采购价差、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

(三)货物规格、数量、性能不符约定责任

出卖人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买受人选择拒收的,出卖人限期调换合格货物并承担因调换产生的全部费用;无法调换合格货物的,按本条第一款第2项(逾期30日/无法交货)约定执行。

(四)违规运输车辆责任

出卖人擅自使用不达标车辆运输,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行政处罚、生产停滞等损失的,由出卖人全额赔偿。

(五)信访维稳责任

出卖人应妥善处理自身涉及的信访、劳资、纠纷等影响稳定的事项,不得因此对买受人的生产经营或品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若因出卖人上述事项牵连买受人并产生负面后果,买受人有权按次扣除出卖人10,000元至500,000元,该款项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货款不足以扣除的,出卖人另行补足。

(六)买受人退货、拒收约定

1.买受人收货后申请退货,应向出卖人说明合理退货理由,双方协商确定退货方案

2.买受人现场拒收货物,应当书面告知出卖人拒收事由,双方协商后续处置。

二、质量问题处罚

因货物质量引发的问题,具体认定标准及处罚规则详见附件2《质量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罚规则》。

三、因出卖人原因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全部承担。

第十六条反商业贿赂条款

1.买卖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具体条款详见附件3廉政责任书。

3.出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买受人有权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暂停支付出卖人涉及各项业务尚未结算的全部货款

(2)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如因一方或一方工作人员人违反上述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

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变更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方可办理。

3.本合同所产生之权利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未尽条款,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6.本合同附件1《出卖人不良事项处理规则》、附件2《质量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罚规则》、《技术协议》、《采购文件》及采购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正文效力一致。

附件1

出卖人不良事项处理规则

一、合同、协议签订后出卖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约,单份合同记6分,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

二、出卖人有延期交货等未按照约定供货但仍能交付货物的情形的,每次计2分并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

如当月发生多次,计分和保证金扣除累加,相关记录永久记入供方质量评价档案。

同一供方单季度累计3次及以上一般质量问题,直接列入失信供方名单,暂停全部集采业务合作。

三、出卖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河钢集采业务资格:1.出现向相关业务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等商业贿赂行为的;2.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财务危机、经济纠纷、社会事件等事项的;3.与买受人集团子公司发生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

四、出卖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同时取消河钢集采业务资格并扣除全部履

约保证金:1.提供虚假资质、业绩及认证资料,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准入、报价资格;

2.在采购活动中相互串通、操纵结果、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3.所供货物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4.因物料质量问题导致生产事故,并给河钢集团主业公司造成损失超过50万元或损失超过物料价值10倍以上的。

五、以自然年为周期,累计扣分6分及以上的出卖人被列为警告出卖人,年度内不良事项累计扣分≥12分直接取消集采资格、列为禁入出卖人;两年内两次被列入警告的出卖人,列入禁用出卖人。具体处理如下:

1.因第一、二款情形累计扣6分及以上者,自警告之日起,买受人有权停止出卖人集采业务6个月,并将SKU下架。

2.因第三、四款情形累计扣分6及以上者,自警告之日起,买受人有权停止出卖人集采业务6个月,并将SKU下架、合同作废。

附件2

质量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罚规则

一、质量问题认定标准

1.一般质量问题

(1)供货量包括数量、重量、长度等短缺10%以内,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2)证件资料不齐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制作加工尺寸不能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整改后不影响使用。

(4)备件有瑕疵,但不影响使用。

(5)表面质量或处理工艺不符合合同或技术协议要求,但不影响使用。

(6)材质、成分等理化指标低于合同或技术协议指标10%(包含)以内。

(7)规格、性能参数不符合合同或技术协议要求,但不影响正常使用。

(8)其他未按合同或技术协议要求供货但不影响正常使用的行为。

2.严重质量问题

(1)供货量包括数量、重量、长度等短缺10%以上,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2)产品存在设计或加工制作缺陷,无法正常使用。

(3)偷工减料、偷减工序及降低配置。

(4)品牌不符合合同或不符合技术协议约定。

(5)相关指标不符合行业或国家标准。

(6)进口商品未提供报关单、原产地证明或上级渠道采购合同复印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7)材质、成分等理化指标超出合同或技术协议指标10%以上,同时判定不属于弄虚作假。

(8)其他未按合同或技术协议要求供货影响正常使用的行为。

3.弄虚作假行为

(1)供应假冒、“贴牌”、翻新产品。

(2)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予以退货但未经整改再次供货。

(4)材质、成分等理化指标超出合同或技术协议指标10%以上。

(5)规避检验及其它损害买受人利益的欺诈行为。

(6)所供货物质量未达到采购样品质量要求。

4.除外情形

(1)计划提报、合同签订错误或合同标准不明确等原因造成备件检验不合格,不认定为检验质量异议。

(2)经共同认定属于送错货物的,不认定为质量异议,按合同约定处理;季度内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送错货的,视情况考核出卖人履约保证金100~500元/次。

(3)使用保管不当或提报设备规格型号与现场工况不符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认定为使用质量异议。

二、质量问题处罚规则

(一)一般质量问题处罚规则

1.入库检验阶段

(1)出卖人积极配合处理的,每次计1分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

(2)处置方式:让步接收、价差扣减、现场整改、限期退换合格货物。买卖双方结合具体情况协商具体选择哪种处置方式。

2.现场使用阶段

(1)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出卖人优先提供备用替换备件,同步出具整改修复方案,保障买受人生产线连续生产。

(2)故障备件可现场/返厂修复、修复后不影响使用:执行“现场优先修复”原则;

无法现场修复的,出卖人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供货方案,完善修复出厂手续,与买受人协商确定修复工期(修复时长不得超过历史最快修复周期),严格按期交付,保障产线正常运转。

双方协商延长原备件质保期限。

(3)备件无法修复:出卖人等质等量置换新品,下线备件退回出卖人,备件质保期限以新备件送货方式计算。

(二)严重质量问题处罚规则

1.入库检验阶段处罚

货物在入库检验时发现严重质量问题,除采用一般质量问题整改、退换、价差扣减等措施外,出卖人另行缴纳问题货物价值10%—100%违约金(最低不低于2000元);

单月累计2次严重质量问题,立即暂停全部业务合作;

年度累计3次,列入失信名单,永久终止集采合作。

2.现场使用阶段处罚

货物在现场使用阶段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除采用一般质量问题整改、置换、修复等措施外,出卖人全额赔偿备件质量缺陷引发的停产、人工、辅料等直接经济损失。

出卖人积极配合并妥善解决的每次计2分并扣履约保证金3000元;

因严重质量问题,出卖人配合不力对使用单位造成影响的,扣除履约保证金2万元并直接列为禁入出卖人,两年内不允许参与集采业务。

(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专项处置

1.出卖人供货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伪造资质/检测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

(1)买受人有权全部没收不合格货物,出卖人限期更换全新合格产品;同时,出卖人按涉事货物总金额5—10倍支付违约金(法律法规有强制标准的,按法定上限执行)

(2)直接列入河钢集采失信供应商名单,取消河钢集采业务资格

(3)若该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买受人有权依法追究出卖人全部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如违反附件1《出卖人不良事项处理规则》的不良事项与本附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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