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整定压力可以现场调整吗?TSG 92—2026 给出的两条边界
一、先给结论:能调,但有两条边界
已安装的安全阀因生产需要确需变更整定压力的,规程给了两条约束,缺一不可:
- 范围边界——调整范围应在铭牌标示的整定压力调整范围内,或整定压力值的 ±5% 范围内;
- 程序边界——变更整定压力时,安全阀应当重新进行校验。
二、来源事实
发布事实:《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技术规程》(TSG 92—2026)由市场监管总局以 2026 年第 9 号公告发布,成文 2026-02-09,发布 2026-03-16,自 2026-07-01 起施行。
条文表述: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6-06-23 发布的温馨提示中,第 D5.2.7 条表述为“调整范围应当在安全阀铭牌标示的整定压力调整范围或者整定压力值的±5%的范围内”,并明确“变更整定压力时,安全阀应当重新进行校验”,同时提示“私自调整使用将带来安全隐患”。
执行口径: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同日告示引用子编号 D5.2.7(1),补充:对铭牌无“整定压力范围”(压力等级/压力级别范围)参数的安全阀,委托校验的“要求整定压力”只能在铭牌“整定压力”的 ±5% 以内;该院同时启用新版《安全阀报检委托单》(QR-BGKZ-P05-D/1)。
| 来源 | 级别 | 发布日期 | 在本文中的作用 |
|---|---|---|---|
| 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2026 年第 9 号) | A | 2026-03-16 | TSG 92—2026 的发布事实:文号、成文/发布/施行日期 |
|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关于落实 TSG 92—2026 有关安全阀选用与校验规定的温馨提示》 | B | 2026-06-23 | 第 D5.2.7 条条文表述(主来源) |
| 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关于安全阀校验业务的相关告示》 | B | 2026-06-23 | 条款子编号 D5.2.7(1) 与执行口径 |
条款内容以青岛院转述 + 成都院执行口径为准,总局公告为发布事实来源。
三、【编辑解读】“或者”两个字,实务上怎么落
条文用“或者”连接两个区间:铭牌标示的整定压力调整范围 / 整定压力值的 ±5%。成都院把它具体化成一条判定规则:
| 铭牌情况 | 可调区间(依成都院口径) |
|---|---|
| 铭牌标有“整定压力范围”(压力等级/压力级别范围) | 按铭牌标示的范围执行 |
| 铭牌无该参数,只有“整定压力”一个值 | 只能在铭牌整定压力值的 ±5% 以内 |
【编辑解读】 这张表是该院受理口径,不是条文逐字表述。条文原文只给出用“或者”连接的两项,具体如何取用由检验机构在执行中细化,其他地区可能有不同细则,送检前应先确认。
结论很直接:铭牌上有无“整定压力范围”字段,决定了这阀门能调多宽。 台账梳理时该字段必须抄下来,不能只抄“整定压力”一个数。
四、【编辑解读】为什么改完必须重新校验
以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为例,整定压力由弹簧预紧量设定,调整实质就是改变弹簧压缩量。由此的连锁变化是:密封性能、开启与回座特性的匹配关系都随预紧量改变,不能推定原校验结论仍成立。规程因此把“重新校验”写成程序性要求,而非建议。
实务中最易忽略的后果:现场调完也能起跳,但因未重新校验、铅封与校验标签未更新,在定期检验环节会被判定为不符。规程提示“私自调整使用将带来安全隐患”正指向此类情形。
五、【编辑解读】±5% 是相对于哪个数算的
这是最容易算错的一处。±5% 的基准是铭牌标示的整定压力值,而不是:
- 不是设备最大工作压力;
- 不是设备设计压力;
- 不是工艺期望压力。
用符号表示:若铭牌整定压力为 P,则在铭牌未标调整范围时,该档允许区间为 [P×0.95, P×1.05]。
六、【编辑解读】规程允许的范围 ≠ 工艺上可取的范围
这里还有一道易漏掉的约束。可调区间只解决“阀本身允许调到哪”,但调整后的整定压力还需与设备侧协调——按第 D4.1 条,密封试验压力不得低于设备预期最大工作压力,而密封试验压力又由整定压力推出。
所以实际可用区间是两个约束的交集:
- 规程允许的范围(铭牌范围,或 ±5%);
- 由设备最大工作压力反推得到的整定压力下界。
只算第 1 条、漏掉第 2 条,是调整整定压力时最常见的失误。 向下调时尤其要注意——空间可能同时被两侧夹住,看似在 ±5% 以内,实际已顶到设备侧下限。
七、三个常见误区
误区一:把“要求整定压力”当目标值直接填委托单。 成都院明确,超范围的委托将出具“选型不当”的不合格报告,填单前应先核对铭牌字段。
误区二:认为 ±5% 就是可以随便调。 它是相对于铭牌整定压力值的相对量;铭牌已标调整范围时按铭牌范围走,不是无条件可用的余量。
误区三:调完不用再校验。 规程要求“变更整定压力时,安全阀应当重新进行校验”,这是程序性强制要求。
八、操作清单
- 抄录铭牌三个字段:整定压力、整定压力调整范围(若有)、产品型号;
- 判定可调区间:铭牌有范围按范围,无范围按铭牌整定压力的 ±5%;
- 与设备最大工作压力反推得到的下界取交集,得到实际可用区间;
- 填写所在地检验机构现行版本的报检委托单,送具备资质的机构校验;
- 校验后核对铅封与校验标签,并更新在用台账;
- 任何情况下不私自调整。
九、边界说明(必读)
- 所引条文表述来自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开发布的温馨提示,成都院告示提供执行层面补充。TSG 92—2026 全文以市场监管总局 2026 年第 9 号公告所附 PDF 为准,本文未获取规程全文,不对未核到的条文作论述。
- 关于校验周期、在线校验、延期校验等安排,本文一律不写——未取得条文原文核实,不作推测。
- “紧急切断阀纳入管理范围”“新增氢用安全附件规定”在总局公告正文中未见表述,本稿不作论述。本文为条文解读,不构成校验结论或合规认定。
常见问题
已安装的安全阀能不能现场调整整定压力?
确需变更时可以,但要满足两条边界:一是范围边界,调整范围应当在安全阀铭牌标示的整定压力调整范围或者整定压力值的 ±5% 范围内;二是程序边界,变更整定压力时安全阀应当重新进行校验。两条缺一不可。
±5% 是按哪个压力算的?
按铭牌标示的整定压力值算,不是按设备最大工作压力、设备设计压力或工艺期望压力算。若铭牌整定压力为 P,则允许区间为 P×0.95 至 P×1.05。
铭牌上没有「整定压力范围」这个参数怎么办?
依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公布的受理口径,对于铭牌无「整定压力范围」(压力等级/压力级别范围)参数的安全阀,委托校验的「要求整定压力」只能在铭牌「整定压力」的 ±5% 以内。这是该院口径,其他地区机构可能有不同细则,送检前应先行确认。
调整整定压力后为什么必须重新校验?
以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为例,整定压力由弹簧预紧量决定,调整整定压力即改变弹簧压缩量,阀门的密封性能、开启与回座特性的匹配关系随之改变,不能推定原校验结论仍成立。规程因此把「变更整定压力时,安全阀应当重新进行校验」写成程序性要求。未经校验的调整在检验环节会被判定为不符。
在 ±5% 以内调整,是不是就一定可以用?
不一定。规程允许的范围还要与设备侧约束取交集:按第 D4.1 条,安全阀密封试验压力不得低于被保护设备预期的最大工作压力,而密封试验压力由整定压力推出。因此向下调整时,还需核对由设备最大工作压力反推得到的整定压力下界,两个约束取交集才是实际可用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