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0367-2014 液压减压阀
技术信息
- 技术归口单位
- 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备案号
- 47369-2014(2014-12-26备案)
- CCS分类号
- J20
- ICS分类号
- 23.100.50
- 起草单位
- 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杨晓东、赵静波 等
标准详细内容整理中,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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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公开法规与本标准题录整理,供采购与工程人员参考。
《 液压减压阀》JB/T 10367-2014属于行标,目前为现行有效状态。适用于 液压减压阀相关产品/领域。标准题录与状态以官方平台公开信息为准。
可以自愿不采用,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但需注意:一旦该标准被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或合同、招标文件明确采用/引用,则相应条款必须执行。
不需要。推荐性标准不依靠法律强制约束,未写入合同、技术文件,则不作为验收判定依据。但仍不能违反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底线。
直接将JB/T 10367-2014写入技术协议、投标文件,明确约定以此作为产品验收依据,约定后对甲乙双方具备约束力。
在该推荐标准约定范围内,"应"为标准内规定必须满足的要求;"宜"为建议优先采用;"可"为可选。前提是这份标准已经被合同引用。
优先按合同约定的优先级执行;合同未约定时,双方协商,一般优先选用项目专项标准,或采用要求更严格的条款。
不是。GB/T 仅为推荐性要求,满足它不等于合规。产品仍必须满足适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法规、特种设备规范等法定底线。
不需要。推荐性标准废止,不会触发存量设备强制更换。只要设备满足现行强制性安全要求,可继续投用。
不建议作为执行标准写入。废止的推荐性标准不再维护,新项目验收应选用现行有效版本;仅可作为背景技术参考。
新招标、新设计项目优先选用现行有效版本;已签订且正在执行的项目,按合同约定版本执行。合同无约定时双方协商确定。
改造部分的验收标准由双方在技术协议约定;若无约定,一般优先采用现行有效版本。但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低于强制性国标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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