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要点
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针对电力、煤炭、油气三个行业分别提出促进各环节节能降碳的措施。本稿依据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原文梳理,只取与设备能效和用能环节直接相关的内容。
- 文件名称:《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文号 国能发规划〔2026〕45号,由国家能源局印发,文件落款 2026 年 6 月 26 日。
- 总体目标:到 2028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约 1 个百分点;合理控制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煤电产能比例力争提高 15 个百分点。
- 总体目标:建成一批零碳低碳煤炭矿区、油区;支持建成一批零碳园区。
- 电力行业措施:稳妥有序关停一批具备条件的 30 万千瓦级及以下煤电机组,鼓励按新一代煤电要求建设替代机组;推动实施一批 60 万千瓦级煤电机组超(超)临界跨代升级改造。
- 电力行业措施:支持对具备条件的机组实施零碳低碳燃料掺烧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改造建设,改造建设后度电碳排放水平应降低 10% 左右。
- 油气行业措施:在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开发利用风电、光伏、地热、海洋能等新能源,提升油气勘探、开发、输送环节的电气化率,推广使用节能设备,推进油田二氧化碳驱油封存项目;炼油行业坚持产能减量置换,提高新建炼厂能效;煤制油气行业提高转换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与碳排放;在炼油、煤制油气行业有序开展电驱系统替代,鼓励绿电、绿氢规模化替代。
口径说明:本条依据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原文整理。所有目标值均为「到 2028 年」的目标口径,不是已完成值。本条是能源领域节能降碳安排,不是阀门专项政策,文件未单列阀门品类,不得换算或估算阀门需求规模。
时间口径:页面发布日为 2026-07-10;文件落款 2026 年 6 月 26 日,国家能源局 7 月 10 日发布,两个日期须分开标注。两个日期含义不同,引用时须分开标注。
二、关键内容
| 项目 | 内容 |
|---|---|
| 文件名称 | 《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 |
| 文号 | 国能发规划〔2026〕45号 |
| 印发机关 | 国家能源局 |
| 文件落款 / 发布日期 | 2026年6月26日 / 2026年7月10日 |
| 目标年份 | 到 2028 年 |
|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 年均提升约 1 个百分点(目标口径) |
| 煤电标杆产能比例 | 力争提高 15 个百分点(目标口径) |
| 是否单列阀门 | 文件未单列阀门品类 |
表中内容均来自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原文;目标值均为到 2028 年目标口径,不是已完成值;文件未给出阀门品类的规模或数量,本稿不补充。
三、编辑解读
【编辑解读】以下为编辑解读,不属于来源事实,仅供参考。
- 【编辑解读】「年均提升约 1 个百分点」是逐年变化的速率口径,与某一年的比重数值不是同一概念,引用时须保留目标年份。
- 【编辑解读】「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煤电产能比例」以现行标杆为参照,标杆值若调整,可比口径会随之变化。
- 【编辑解读】油气行业措施中的「推广使用节能设备」未列出设备品类与数量,不能据此推算某类设备的更新规模。
- 【编辑解读】电力、煤炭、油气三个行业的措施分属不同环节,本稿按原文分列,不合并成统一口径。
四、待核验事项
【待核验】所有目标值均为到 2028 年目标口径,不是已完成值
【待核验】文件未单列阀门品类,本稿不换算、不估算阀门需求规模
【待核验】油气行业「节能设备」未列出品类与数量,本稿不补充
【待核验】本文不涉及金额与合同额
- 本文不涉及金额与合同额。
- 本文不构成投资或经营建议。
常见问题
问:这份行动计划是阀门专项政策吗?
不是。文件面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未单列阀门品类。
问:「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约 1 个百分点」是什么意思?
【编辑解读】这是逐年变化的速率口径,与某一年的比重数值不是同一概念,须与目标年份一并引用。
问:能据此推算阀门需求吗?
不能。文件未给出阀门品类的规模或数量,本稿不换算、不估算。
问:文件什么时候印发、什么时候发布?
文件落款 2026 年 6 月 26 日,国家能源局 7 月 10 日发布,两者须分开标注。
常见问题
这份行动计划是阀门专项政策吗?
不是。文件面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未单列阀门品类。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约 1 个百分点」是什么意思?
【编辑解读】这是逐年变化的速率口径,与某一年的比重数值不是同一概念,须与目标年份一并引用。
能据此推算阀门需求吗?
不能。文件未给出阀门品类的规模或数量,本稿不换算、不估算。
文件什么时候印发、什么时候发布?
文件落款 2026 年 6 月 26 日,国家能源局 7 月 10 日发布,两者须分开标注。